义父(肉) 作者:尼罗

    分卷阅读21

    义父(肉) 作者:尼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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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雪征一听这话,就知道叶崇义已经发泄的差不多,疯劲儿快要过去了。

    这两人在地上分争不出一个结果,于是转移到床上进行了一场十分激烈的肉搏战。

    大战过后,和平降临。

    陆雪征披着浴袍坐在床上,叶崇义枕着他的大腿,赤条条的横躺在一旁。陆雪征其实已经做出了和叶崇义一刀两断的打算,可一旦亲眼看到对方了,又会情不自禁的怜香惜玉起来。

    叶崇义年轻俊美,在旁人面前大概会更风度翩翩——在陆雪征这里,他时不时的就要歇斯底里一场。人在气急败坏的时候,自然是好看的有限。

    陆雪征给自己点了一根烟,吸了两口后,把余下半根烟卷送到了叶崇义唇边。

    叶崇义就着他的手深吸一口,而后喷云吐雾的旧事重提:“你为什么要躲着我?”

    陆雪征笑了:“怎么又问起来了?别像个娘们儿似的没完没了!”

    “我是娘们儿怎么样?我是个爷们儿又怎么样?”

    陆雪征深深低头,在他额头上亲了一下:“你要是个娘们儿,我就娶了你;你要是个爷们儿,我就干了你!”

    叶崇义听到这里,要笑不笑的一撇嘴,又从鼻子里呼出两道凉气:“哼!还全是你的了!”

    陆雪征一下一下抚摸着叶崇义的头发,颇为玩味的笑问道:“崇义,你到底是看上了我哪一点?”

    叶崇义惬意的闭了眼睛,轻声答道:“别臭美,没人看得上你!”

    随后他却又忽然睁开了眼睛,一眨不眨的望向了陆雪征:“你呢?你看上我了吗?”

    陆雪征点点头:“看上了!”

    叶崇义当即把脸扭开:“你又看上了我什么?”

    陆雪征歪着脑袋吸了一口烟:“看上你长得漂亮,比大姑娘还好看。没了。”

    叶崇义听闻此言,又气又笑的横了他一眼:“滚!”

    陆雪征探身把烟头掐灭扔到了地上,然后把叶崇义拖到胸前,温温暖暖的抱了个满怀:“不滚。”

    “为什么?”

    陆雪征拍了拍他的屁股:“好不容易才抓到这么一只大兔子,我还没有玩够!”

    叶崇义气的笑了,用力在他身上乱掐乱拧:“放你的狗屁!”

    午夜时分,陆雪征要走。

    叶崇义不让他走,于是他留了下来。

    及至凌晨时分,他又要走。叶崇义这回再留,就留不住了。

    两人一起洗漱穿戴了。叶崇义上下打量了陆雪征,忽然问道:“都到这个节气了,你怎么还穿单衣?”

    陆雪征低头看了看自己,笑着答道:“我身体好,不冷。”

    叶崇义自从和陆雪征相好以来,一直都是一对野合的鸳鸯,就从来没有缠缠绵绵的爱“够”过,永远是匆匆忙忙的抢时间相会,既像赶集,也像做贼。眼看着陆雪征毫无留恋的拔腿就要离去,叶崇义忽然感到悲从中来,而心里的火苗也跳跳跃跃的又窜上来了。

    他强压下满腔怨气,转身走到衣帽架前拿下自己的外套,回来递给陆雪征:“你穿我的,我的衣服厚。”

    陆雪征低头看去,见那是一件黑色短风衣,带着一层薄绒里子,果然是能够挡风御寒。短暂的犹豫了一下,他脱下西装上衣,接过风衣利落的穿了上。

    “多谢你。”他对叶崇义说。

    叶崇义抱着他的上衣,忽然咬牙切齿起来:“滚!”

    陆雪征笑着看了他一眼,随即扭头推门,迈步走了出去。

    叶崇义愣了一两秒钟,然后如梦初醒一般的快步走到门口向外望去,就见陆雪征穿着自己的衣裳,在前方楼梯处一闪就没了影踪。

    陆雪征低头快步走出饭店大门。而还未等他在路边站稳,已有一辆黑色汽车缓缓驶来,无声的停在了他的面前。

    随即车门一开,李纯的声音传了出来:“干爹,上车吧。”

    陆雪征弯腰钻入车内:“怎么是你们两个?”

    驾驶座位上的金小丰回过头来,刚要回答,不想后方的李纯已经接上了话:“金哥对别人不放心,怕他们偷懒,所以就自己开车过来啦。我们两个换班打盹儿,不会耽误事情。”

    陆雪征听了这话,心知从自己下午来到利顺德赴宴开始,金小丰就一直开车暗暗跟随,熬到如今,也算辛苦,便伸手在他的脑袋上摸了一把:“乖。”

    金小丰在黑暗中笑了一下,然后发动了汽车。

    20家事

    陆雪征直接回到了金公馆。

    李纯和金小丰各自回房休息去了,而他虽然经过一夜销魂,却是并未感到如何疲惫。无所事事的走进书房内,他决定在书本上消磨掉这黎明光阴。

    金公馆中安装了暖气,如今值此初冬时节,房内正是又洁净又温暖。陆雪征站在窗前脱了外衣,刚要将其挂到门后的衣帽架上,忽然不知怎的,心有所感,情不自禁的将那风衣送到鼻端,深深的嗅了一下。

    衣服很香,就像叶崇义那样香,一百二十法郎一瓶的香水味。陆雪征在他身上闻惯了,也就不再觉得刺鼻。想到叶崇义当真是对自己动了感情,他在莫名其妙之余,心里倒也痒痒的生出了几分暖意。

    只是感情归感情,叶崇义可以任性撒疯,他却是要保持理智的。

    陆雪征挂好衣服,心中并没有想起韩棠。

    他爱韩棠,可同时又认为大丈夫坐拥三妻四妾,也是十分正常的事情,只要自己把握得住,能够分清亲疏远近,也就算是仁义了。

    从写字台下的抽屉中拿出一把银色剪刀,他单手插|进裤兜里,慢条斯理的修剪那兰花的长叶。金小丰是不爱花草的,这几盆兰花放在书房窗台上,这些天来自由生长,已经完全失了形状。

    陆雪征嫌兰花“发型”不美,左一剪右一剪的修理,越修越短,后来眼看这兰花快要变成金小丰,这才意犹未尽的停了手。

    找出手帕擦拭了剪刀锋刃上的绿色汁水,他兴致高昂,推门走出书房,将楼内所有花草全部屠戮了一遍,感觉十分痛快。

    天亮之后,戴国章来了。

    金小丰说他腿上挨了一枪,其实并没有这样严重,不过是腿肚那里让子弹擦去了一条肉。垂头丧气的站在陆雪征面前,他知道自己这回是丢了人,并且还惹出了麻烦,实在是对不住那“大哥哥”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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