麒麟(H) 作者:桔子树
分卷阅读277
麒麟(H) 作者:桔子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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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大手握住老师的小手说,太感谢了……就这么定了。
结果,就这么定了。
但问题的关键在于,老师在起名字的时候是用写的,国叔在拍板子的时候是用看的,他俩谁都没有用普通话多念几遍……于是,沈鑫沈鑫……神经!!
从此,疯狗成了沈少从小学到高中不变的外号……(痛苦的扭头)
沈少入伍是被他老爹用钱砸进去的,他高中毕业时实在考不上什么大学,国叔觉得与其花十万二十万买个野鸡三本的文凭,还不如让儿子去兵。要不然现在瞧着也就是个小混混,四年破大学一上,就成为了有学历有组织有同伙有经验的四有流氓了。进部队好歹还能上上规矩,撑过这两年雄性心理炫耀型不稳定期,敲打得威武强壮能吃苦一点,出来跟着自己学做生意,反正这年头当老板又不用有学历。
国叔是生意人,应酬工作做得漂亮,招兵的军官实在是饭吃得嘴软,最后拍着国叔肩膀说你放心,反正你家公子长得精神,回去撑过新兵连,我找人把他弄到首长身边做警卫去。
国叔一听大惊失色,连忙摇头说不要不要不要……我这儿子太机灵,要上规矩,要好好上规矩。
老话怎么说得来着?吃人的嘴短,军官一听行啊!就这么点要求组织上完全可以满足你。于是新兵连一过,沈少就被派去了某个具有光荣传统的连队……
不得不说的是,有些人,他其实只是不会念书而已,国叔本来只是想让他锻炼两年,结果沈少当出激情来了……这事他擅长,他能干好,觉得当兵王多威啊!!反正国叔正值盛年,又不指着他回家赚钱,沈鑫就一路打到麒麟来了……
基本上这厮只要有高强度训练必然叫苦叫累,真挺过去了又那里倍儿得瑟倍儿骄傲,好像别人都不是人,就他一个英雄模范铁人。他可以一边叫苦叫累,一边勇往直前,然后一边还特自我陶醉。指点江山特豪气:你看看,想当年,那啥啥,爷都挺过来了,爷牛吧!
所以对于沈少来说,立功是很重要的,红旗也是很重要的,嘉奖更是很重要的!
所以队长专程去他家送过一次三等功的证书,沈少从此对队长死心踏地,然后此证书被他爹供在办公室的墙上,复印了无数份,全厂员工人手一张……据说每一个进办公室跟国叔谈生意的人都要先听一下他儿子的丰功伟绩。
年底,国叔大开宴席请八方,酒过三巡举着杯子吼:当年,某某某说我儿子要进班房!现在,我的儿子!三等功!
老泪纵横……
番外 平凡生活(一)
1.
陆臻全身上下那吓人的石膏在一周之后全部拆完,医生给他换了一批看起来比较轻便的夹板,当然……那也只是个比较而已,相较于原来铁甲骑士的模样。陆臻笑称自己现在就像个木偶人,给他全身的板子栓上绳他就能上台起舞了。
兄弟们按惯例在他右臂的石膏上签了大名无数,那块大白胖胳膊就这么让徐知着捧着千万里回了故土,成为严正变态战史纪念馆里的一个新收藏。
临走时徐知着与陆臻执手相看泪眼,一个说兄弟我先去了,你保重;一个说亲爱的,你就这样离开我……
沈鑫在旁边做呕吐状,方进止不住地诧异,徐知着平时瞧着这么聪明的一人,怎么就瞧不透人家的好事儿呢?夏明朗心里痒痒的,好生羡慕,这俩小狮子就可以你一拳我一爪你侬我侬恶心吧啦地玩成一团,他就是不行,说话声音再柔上两分自己都心慌。
此地无银啊,此地无银……
兄弟们都走了,郑家美人的上好吃食也随着楷哥的离去嫁与了东风,郑楷还特别在媳妇家开了一次家宴,听说极豪华,陆臻自然是没捞着去,他一边听夏明朗回忆菜名,一边恨恨地吃着残茶剩饭。
陈默已经可以下地了,陆臻还被拘在床上不能动,这两人从加护病房里转了普通间,铺位安排在一起,彼此也有个照应。一般是生活尚能自理的陈默照顾全身不遂的陆臻,而陆臻只负责在需要的时候出一张嘴,帮本来就不乐意说话如今伤了肺更不乐意说话的陈默大爷与医生交流沟通。
养病的日子就是那么的枯燥乏味而无聊,好在夏明朗知情识趣,把陆臻少校的私人电脑加急快递过来,里面还放了最新的前沿文献与这次演习总结的初稿。陆臻收到礼物之后感动得眼泪汪汪的,真是太了解我了,得妻如此,夫复何求啊!
陆臻有时想,他大概就是传说中的天生工作狂,可以利用工作调节内分泌的那种。后来夏明朗听到陆臻这个理论时,差点又想把他给捏死,没见过比这更可气的人了,天生这么聪明一脑瓜子,愣是不许人夸他聪明,别人干活累死累活,他干活还调节内分泌,不抽死这丫装b犯,真是枉生为人呀!
偶尔,实在无聊,陆臻掩卷沉思之后会跟陈默聊天,陈默虽然说话不多,但从来都是一语天惊,不死不休的级别。陆臻之前跟陈默交流不多,如今被迫朝夕相对,陡然发现这个硬邦邦的冰人着实有几分不自知的冷幽默,而且看着冷硬,其实骨子里不会拒绝人,对自来熟很没有抵抗力。
陆臻东拉西扯地跟陈默聊天,陈默虽然不一定搭话,但是家教太好,居然还听着很认真。陆臻最喜欢跟陈默扯夏明朗的旧事,陈默比陆臻的资历老,跟着夏明朗打天下的机会也更多,那些早年的任务,从档案上看到是一回事,听夏明朗自己吹是一回事,听方进吹是另外一回事,听陈默说才是最真真的那回事。
不添油不加醋,陆臻听得无比感动,心想,默爷,只有您是纪实报道,那两个是纯文学。
出任务的事扯多了,不可避免地总是要扯到伤亡,陈默说起陆臻入队前牺牲的一个战友,陆臻心中感念,默默无言。陈默忽然想起他受伤时方进反来复去地在自己耳边念叨的话。
“他还没结婚呢!”陈默说。
“哦,啊,有女朋友了吗?”
“好像有,家属接待是队长去的,听队长说挺漂亮的……哭得……很厉害。”陈默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有了一种比悲伤更沉重的感觉,他以前并没有关心过一个人死去之后是不是有人在为他伤心欲绝,他没注意那有什么分别。
“那你有女朋友了吗?”陆臻问。
“没有。”陈默回答得简单坦然。
连害羞都没有,陆臻感慨,多么镇定的纯情少男。
“有空找一个,找个好老婆,结个婚,生个孩子,好好照顾他们,保护他们,守着一个家,这是一个男人天赋的幸福,别错过!”陆臻看着他微笑。
陈默点点头说:“好的,以后有机会就找一个。”
“还以后呢,有机会……你们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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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就这么定了。
但问题的关键在于,老师在起名字的时候是用写的,国叔在拍板子的时候是用看的,他俩谁都没有用普通话多念几遍……于是,沈鑫沈鑫……神经!!
从此,疯狗成了沈少从小学到高中不变的外号……(痛苦的扭头)
沈少入伍是被他老爹用钱砸进去的,他高中毕业时实在考不上什么大学,国叔觉得与其花十万二十万买个野鸡三本的文凭,还不如让儿子去兵。要不然现在瞧着也就是个小混混,四年破大学一上,就成为了有学历有组织有同伙有经验的四有流氓了。进部队好歹还能上上规矩,撑过这两年雄性心理炫耀型不稳定期,敲打得威武强壮能吃苦一点,出来跟着自己学做生意,反正这年头当老板又不用有学历。
国叔是生意人,应酬工作做得漂亮,招兵的军官实在是饭吃得嘴软,最后拍着国叔肩膀说你放心,反正你家公子长得精神,回去撑过新兵连,我找人把他弄到首长身边做警卫去。
国叔一听大惊失色,连忙摇头说不要不要不要……我这儿子太机灵,要上规矩,要好好上规矩。
老话怎么说得来着?吃人的嘴短,军官一听行啊!就这么点要求组织上完全可以满足你。于是新兵连一过,沈少就被派去了某个具有光荣传统的连队……
不得不说的是,有些人,他其实只是不会念书而已,国叔本来只是想让他锻炼两年,结果沈少当出激情来了……这事他擅长,他能干好,觉得当兵王多威啊!!反正国叔正值盛年,又不指着他回家赚钱,沈鑫就一路打到麒麟来了……
基本上这厮只要有高强度训练必然叫苦叫累,真挺过去了又那里倍儿得瑟倍儿骄傲,好像别人都不是人,就他一个英雄模范铁人。他可以一边叫苦叫累,一边勇往直前,然后一边还特自我陶醉。指点江山特豪气:你看看,想当年,那啥啥,爷都挺过来了,爷牛吧!
所以对于沈少来说,立功是很重要的,红旗也是很重要的,嘉奖更是很重要的!
所以队长专程去他家送过一次三等功的证书,沈少从此对队长死心踏地,然后此证书被他爹供在办公室的墙上,复印了无数份,全厂员工人手一张……据说每一个进办公室跟国叔谈生意的人都要先听一下他儿子的丰功伟绩。
年底,国叔大开宴席请八方,酒过三巡举着杯子吼:当年,某某某说我儿子要进班房!现在,我的儿子!三等功!
老泪纵横……
番外 平凡生活(一)
1.
陆臻全身上下那吓人的石膏在一周之后全部拆完,医生给他换了一批看起来比较轻便的夹板,当然……那也只是个比较而已,相较于原来铁甲骑士的模样。陆臻笑称自己现在就像个木偶人,给他全身的板子栓上绳他就能上台起舞了。
兄弟们按惯例在他右臂的石膏上签了大名无数,那块大白胖胳膊就这么让徐知着捧着千万里回了故土,成为严正变态战史纪念馆里的一个新收藏。
临走时徐知着与陆臻执手相看泪眼,一个说兄弟我先去了,你保重;一个说亲爱的,你就这样离开我……
沈鑫在旁边做呕吐状,方进止不住地诧异,徐知着平时瞧着这么聪明的一人,怎么就瞧不透人家的好事儿呢?夏明朗心里痒痒的,好生羡慕,这俩小狮子就可以你一拳我一爪你侬我侬恶心吧啦地玩成一团,他就是不行,说话声音再柔上两分自己都心慌。
此地无银啊,此地无银……
兄弟们都走了,郑家美人的上好吃食也随着楷哥的离去嫁与了东风,郑楷还特别在媳妇家开了一次家宴,听说极豪华,陆臻自然是没捞着去,他一边听夏明朗回忆菜名,一边恨恨地吃着残茶剩饭。
陈默已经可以下地了,陆臻还被拘在床上不能动,这两人从加护病房里转了普通间,铺位安排在一起,彼此也有个照应。一般是生活尚能自理的陈默照顾全身不遂的陆臻,而陆臻只负责在需要的时候出一张嘴,帮本来就不乐意说话如今伤了肺更不乐意说话的陈默大爷与医生交流沟通。
养病的日子就是那么的枯燥乏味而无聊,好在夏明朗知情识趣,把陆臻少校的私人电脑加急快递过来,里面还放了最新的前沿文献与这次演习总结的初稿。陆臻收到礼物之后感动得眼泪汪汪的,真是太了解我了,得妻如此,夫复何求啊!
陆臻有时想,他大概就是传说中的天生工作狂,可以利用工作调节内分泌的那种。后来夏明朗听到陆臻这个理论时,差点又想把他给捏死,没见过比这更可气的人了,天生这么聪明一脑瓜子,愣是不许人夸他聪明,别人干活累死累活,他干活还调节内分泌,不抽死这丫装b犯,真是枉生为人呀!
偶尔,实在无聊,陆臻掩卷沉思之后会跟陈默聊天,陈默虽然说话不多,但从来都是一语天惊,不死不休的级别。陆臻之前跟陈默交流不多,如今被迫朝夕相对,陡然发现这个硬邦邦的冰人着实有几分不自知的冷幽默,而且看着冷硬,其实骨子里不会拒绝人,对自来熟很没有抵抗力。
陆臻东拉西扯地跟陈默聊天,陈默虽然不一定搭话,但是家教太好,居然还听着很认真。陆臻最喜欢跟陈默扯夏明朗的旧事,陈默比陆臻的资历老,跟着夏明朗打天下的机会也更多,那些早年的任务,从档案上看到是一回事,听夏明朗自己吹是一回事,听方进吹是另外一回事,听陈默说才是最真真的那回事。
不添油不加醋,陆臻听得无比感动,心想,默爷,只有您是纪实报道,那两个是纯文学。
出任务的事扯多了,不可避免地总是要扯到伤亡,陈默说起陆臻入队前牺牲的一个战友,陆臻心中感念,默默无言。陈默忽然想起他受伤时方进反来复去地在自己耳边念叨的话。
“他还没结婚呢!”陈默说。
“哦,啊,有女朋友了吗?”
“好像有,家属接待是队长去的,听队长说挺漂亮的……哭得……很厉害。”陈默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有了一种比悲伤更沉重的感觉,他以前并没有关心过一个人死去之后是不是有人在为他伤心欲绝,他没注意那有什么分别。
“那你有女朋友了吗?”陆臻问。
“没有。”陈默回答得简单坦然。
连害羞都没有,陆臻感慨,多么镇定的纯情少男。
“有空找一个,找个好老婆,结个婚,生个孩子,好好照顾他们,保护他们,守着一个家,这是一个男人天赋的幸福,别错过!”陆臻看着他微笑。
陈默点点头说:“好的,以后有机会就找一个。”
“还以后呢,有机会……你们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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