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路人甲变成太子妃 作者:一片茶叶
分卷阅读184
当路人甲变成太子妃 作者:一片茶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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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还故作大方
秦幕天哑口无言,他害人太多,又怎么可能不小心谨慎,如果在膳食下毒,他还能让人先吃来防备,可是药物就难说了,其间相生相克,便是许多医师也难得说明白。所以他宁愿伤口愈合得慢一些,也不敢随便用别人给的药。只是他没有想到,这伤口竟然越来越严重,再不好好医治,怕是这条腿也要保不住了。
“太子殿下,草民医术浅薄,虽然能延缓伤口的恶化速度,可是想要痊愈,就实在无能为力了。”伍清钰站在秦幕天的床边,对梁熙说:“为今之计,只能找名医医治才行,比如京城的尚仁堂的医师,据说对跌打损伤的治疗很有研究。”
梁熙看着他没有说话,这伍清钰自从服用了那珍珠白玉果之后,简直就像是吃了人参果、唐僧肉一般,不仅变得年轻漂亮,还多了几分妖媚的感觉,也难怪京城里的那些世家公子都快为他疯狂了。可是在梁熙眼里,此时的伍清钰感觉特别的怪异,和战场上那些将死之人给他的感觉很相似。
那珍珠白玉果虽然是不世奇珍,可也是强力的春|药。伍清钰服用珍珠白玉果之后,没有立刻服下雪鱼解毒,又与乔二姐不停的交合,差点就要精尽而亡,这已经伤了他的根本。之后他没有好好休养,而是长途跋涉的赶回京城,又被情|欲所控制而纵情声色。
现在的他,体内真气以一种极快的速度从体表流逝,在流逝的过程中,虽然能让他的外表显得更年轻,可是因为真气流逝的同时也会带走身体本身的元气,或许不用多久,这个名动京城的美男子就会因为体内元气全部消失,迅速衰老而死。
伍清钰见梁熙一直望着自己不说话,以为他不想让秦幕天回京,只好说:“据说北疆大营的医师对各种伤患也极有研究,而且北疆比京城更近,所以去北疆也是好的。”
这也是秦幕天和伍清钰商量好的,先试探梁熙,看看他能否放秦幕天回京,如果不行就去北疆大营。说来奇怪,在秦幕天的心目中,要说这个世界上谁是可以相信的人,蔺敛竟然可以排进前三位。
梁熙想了想,说:“准了。”
第二日一早,梁熙派陈繁和秦瑜二人,领五百兵护送秦幕天去北疆大营,至于秦幕天带来的手下就留了下来,等梁熙离开的时候,再放他们回去。
从西峰郡到北疆大营的路并不好走,而且为了早日赶到北疆给秦幕天治病,他们只能日夜兼程,天黑透了才随意的找个地方歇息。
因为要照顾秦幕天的伤腿,伍清钰也被梁熙塞到了马车上,这可真是要了他的命了。
伍清钰在京城的时候,每晚都要找人欢好,他瘾头极大,寻常女子根本无法满足他,他这才找男子欢好,有时候一晚竟要两三个男子才能满足他。
从京城出来的时候,因为有秦幕天带的那几百青壮,他完全不缺临时面首,可是现在那些青壮被留在了行宫里,而护送他们的陈繁和秦瑜看他的眼神和看一个死人一样,至于那些突袭营士兵,看他的眼神简直就是完全的无视,弄得他躲在车厢里照了半天的镜子,深刻的怀疑自己是不是变丑了。
这日他们在一处山林里过夜,陈繁安排好了值守和巡夜的人,在火堆旁坐了下来,一个士兵捧了陈繁的钢盔过来,里面是半满的菜粥,用麦饼、菜干和几片咸肉煮的,虽然很简单,可是这种寒冷的天气里喝上一碗,能让人从胃里一直暖出来。
“给秦公送了吗?”陈繁问那士兵。
那士兵撇了撇嘴,说:“送了,可是……又被丢出来了,还好我接的快,否则就浪费了,这么好吃的东西。”
这士兵是农家子出身,家里虽然不说饿肚子,可是一年里也难得吃上一顿肉,现在不管是练兵还是打仗,每餐都能吃上肉,虽然累了一些,对他来说也和神仙过的日子一样了,可是车里那位秦老爷不肯吃,还要丢出来,要不是他是秦瑜护卫统领的爷爷,非呸他一脸不可。
陈繁点了点头,说:“他受了伤,大约是没有什么胃口,等他饿了再说吧。”
正说着,秦瑜端着一头盔的菜粥也走了过来,一屁股坐在陈繁旁边,用一个木勺吃起来。
那士兵殷勤的拿了个小罐子过来,里面是一些自家拿来的咸菜,他眼神火热的看着秦瑜,直到秦瑜从罐子里夹了几筷子咸菜,又对他笑着道谢之后,才乐颠颠的走开了。
秦瑜相貌长的好,他虽然出生世家,可是因为是庶子出身,比起陈繁、宋赋他们更能吃苦,而且他寡言少语却言出必行,很得一众护卫和士兵的好感,甚至许多士兵都把他当成理想的对象,虽然他有个不得人心的爷爷,可还是时不时的有人来献殷勤。
陈繁冷眼旁观,看着秦瑜热粥上的咸菜,明明是些他不爱吃的东西,可是不知道怎么的,嘴里的粥突然变得寡淡无味了,他不由的冷哼了一声。
“想吃?”秦瑜看了他一眼,用勺子舀了一勺咸菜递过去。
“谁想吃了?”陈繁飞快的移开自己的头盔,还恶狠狠的翻了个白眼。
秦瑜挑了挑眉毛,把勺子收回来,继续吃起来。
突袭营当初之所以成立,就是因为梁熙想去草原上打胡子,所以他们的装备也都是为了长期行军而特制的。
比如说,他们现在用的是突袭营冬季的头盔,在冬季就不能用铁质的盔甲,否则不小心就会沾住皮肉,撕掉一层皮都是轻的,所以头盔的最外层和最里层都是一层皮子。不过最里层的皮子可以取下来,露出里面的一层薄铁皮,这样就能当碗来装饭吃了。虽然可能味道不太美妙,但行军在外,不可能带太多杂物,所以这个头盔还是很有用的。
用菜粥就着吃了个麦饼,抓了两把还未融化的积雪擦干净头盔,把里面的皮子蒙好了,陈繁也不戴上,只把头盔拿在手里把玩着,说:“秦公已经两天没有吃东西了,他那么大年纪了,又受了伤,再这样下去可不行啊。”
秦瑜嗤笑了一声,说:“两三天不吃东西死不了,而且,你以为他真的什么都没吃?”
陈繁有些讶异的看着他,摇曳的火光让秦瑜那张俊美的脸带上了几丝阴霾和狰狞,陈繁低头想了想,说:“看来你对你这个亲爷爷一点好感都没有。”
“亲爷爷?”秦瑜的语气中满是嘲弄,他抬头看着天空,说:“我听说你父亲虽然有两个妾,可是却不许妾生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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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幕天哑口无言,他害人太多,又怎么可能不小心谨慎,如果在膳食下毒,他还能让人先吃来防备,可是药物就难说了,其间相生相克,便是许多医师也难得说明白。所以他宁愿伤口愈合得慢一些,也不敢随便用别人给的药。只是他没有想到,这伤口竟然越来越严重,再不好好医治,怕是这条腿也要保不住了。
“太子殿下,草民医术浅薄,虽然能延缓伤口的恶化速度,可是想要痊愈,就实在无能为力了。”伍清钰站在秦幕天的床边,对梁熙说:“为今之计,只能找名医医治才行,比如京城的尚仁堂的医师,据说对跌打损伤的治疗很有研究。”
梁熙看着他没有说话,这伍清钰自从服用了那珍珠白玉果之后,简直就像是吃了人参果、唐僧肉一般,不仅变得年轻漂亮,还多了几分妖媚的感觉,也难怪京城里的那些世家公子都快为他疯狂了。可是在梁熙眼里,此时的伍清钰感觉特别的怪异,和战场上那些将死之人给他的感觉很相似。
那珍珠白玉果虽然是不世奇珍,可也是强力的春|药。伍清钰服用珍珠白玉果之后,没有立刻服下雪鱼解毒,又与乔二姐不停的交合,差点就要精尽而亡,这已经伤了他的根本。之后他没有好好休养,而是长途跋涉的赶回京城,又被情|欲所控制而纵情声色。
现在的他,体内真气以一种极快的速度从体表流逝,在流逝的过程中,虽然能让他的外表显得更年轻,可是因为真气流逝的同时也会带走身体本身的元气,或许不用多久,这个名动京城的美男子就会因为体内元气全部消失,迅速衰老而死。
伍清钰见梁熙一直望着自己不说话,以为他不想让秦幕天回京,只好说:“据说北疆大营的医师对各种伤患也极有研究,而且北疆比京城更近,所以去北疆也是好的。”
这也是秦幕天和伍清钰商量好的,先试探梁熙,看看他能否放秦幕天回京,如果不行就去北疆大营。说来奇怪,在秦幕天的心目中,要说这个世界上谁是可以相信的人,蔺敛竟然可以排进前三位。
梁熙想了想,说:“准了。”
第二日一早,梁熙派陈繁和秦瑜二人,领五百兵护送秦幕天去北疆大营,至于秦幕天带来的手下就留了下来,等梁熙离开的时候,再放他们回去。
从西峰郡到北疆大营的路并不好走,而且为了早日赶到北疆给秦幕天治病,他们只能日夜兼程,天黑透了才随意的找个地方歇息。
因为要照顾秦幕天的伤腿,伍清钰也被梁熙塞到了马车上,这可真是要了他的命了。
伍清钰在京城的时候,每晚都要找人欢好,他瘾头极大,寻常女子根本无法满足他,他这才找男子欢好,有时候一晚竟要两三个男子才能满足他。
从京城出来的时候,因为有秦幕天带的那几百青壮,他完全不缺临时面首,可是现在那些青壮被留在了行宫里,而护送他们的陈繁和秦瑜看他的眼神和看一个死人一样,至于那些突袭营士兵,看他的眼神简直就是完全的无视,弄得他躲在车厢里照了半天的镜子,深刻的怀疑自己是不是变丑了。
这日他们在一处山林里过夜,陈繁安排好了值守和巡夜的人,在火堆旁坐了下来,一个士兵捧了陈繁的钢盔过来,里面是半满的菜粥,用麦饼、菜干和几片咸肉煮的,虽然很简单,可是这种寒冷的天气里喝上一碗,能让人从胃里一直暖出来。
“给秦公送了吗?”陈繁问那士兵。
那士兵撇了撇嘴,说:“送了,可是……又被丢出来了,还好我接的快,否则就浪费了,这么好吃的东西。”
这士兵是农家子出身,家里虽然不说饿肚子,可是一年里也难得吃上一顿肉,现在不管是练兵还是打仗,每餐都能吃上肉,虽然累了一些,对他来说也和神仙过的日子一样了,可是车里那位秦老爷不肯吃,还要丢出来,要不是他是秦瑜护卫统领的爷爷,非呸他一脸不可。
陈繁点了点头,说:“他受了伤,大约是没有什么胃口,等他饿了再说吧。”
正说着,秦瑜端着一头盔的菜粥也走了过来,一屁股坐在陈繁旁边,用一个木勺吃起来。
那士兵殷勤的拿了个小罐子过来,里面是一些自家拿来的咸菜,他眼神火热的看着秦瑜,直到秦瑜从罐子里夹了几筷子咸菜,又对他笑着道谢之后,才乐颠颠的走开了。
秦瑜相貌长的好,他虽然出生世家,可是因为是庶子出身,比起陈繁、宋赋他们更能吃苦,而且他寡言少语却言出必行,很得一众护卫和士兵的好感,甚至许多士兵都把他当成理想的对象,虽然他有个不得人心的爷爷,可还是时不时的有人来献殷勤。
陈繁冷眼旁观,看着秦瑜热粥上的咸菜,明明是些他不爱吃的东西,可是不知道怎么的,嘴里的粥突然变得寡淡无味了,他不由的冷哼了一声。
“想吃?”秦瑜看了他一眼,用勺子舀了一勺咸菜递过去。
“谁想吃了?”陈繁飞快的移开自己的头盔,还恶狠狠的翻了个白眼。
秦瑜挑了挑眉毛,把勺子收回来,继续吃起来。
突袭营当初之所以成立,就是因为梁熙想去草原上打胡子,所以他们的装备也都是为了长期行军而特制的。
比如说,他们现在用的是突袭营冬季的头盔,在冬季就不能用铁质的盔甲,否则不小心就会沾住皮肉,撕掉一层皮都是轻的,所以头盔的最外层和最里层都是一层皮子。不过最里层的皮子可以取下来,露出里面的一层薄铁皮,这样就能当碗来装饭吃了。虽然可能味道不太美妙,但行军在外,不可能带太多杂物,所以这个头盔还是很有用的。
用菜粥就着吃了个麦饼,抓了两把还未融化的积雪擦干净头盔,把里面的皮子蒙好了,陈繁也不戴上,只把头盔拿在手里把玩着,说:“秦公已经两天没有吃东西了,他那么大年纪了,又受了伤,再这样下去可不行啊。”
秦瑜嗤笑了一声,说:“两三天不吃东西死不了,而且,你以为他真的什么都没吃?”
陈繁有些讶异的看着他,摇曳的火光让秦瑜那张俊美的脸带上了几丝阴霾和狰狞,陈繁低头想了想,说:“看来你对你这个亲爷爷一点好感都没有。”
“亲爷爷?”秦瑜的语气中满是嘲弄,他抬头看着天空,说:“我听说你父亲虽然有两个妾,可是却不许妾生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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