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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这都不明白,那就是情商低到了极致,她必须得给扣分了!
不过,哪怕是有了心理准备,听见沈之初承认喜欢她,她还是心里有点美滋滋的,脸忍不住有点红了。
长这么大,不是没有男孩子和她表白过。
毕竟她长的好看,成绩不算顶好也不算很差,家里条件也还不错,不少男生都喜欢她。
但是长这么帅的,以前还真没有呢。
周君怡假装生气的“哼”了一声,道:“你之前怎么一直不说?我早看出来了,但是你一直没表态。”
“……?”沈之初有点懵,“表态?我以为我们有婚约在,不用的……”
他一直觉得他们俩是未婚夫妻,不用说那句话,只要对周君怡好就行了。所以周君怡有什么事情,他都会尽量帮忙。
他觉得这就是两个人之间的默契,怎么也没想到,周君怡一直介意这个。
“怎么能不用?你不说,我要是没看出你喜欢我,我就会以为,你只是因为我是你未婚妻,才对我好的。那我心中就得忍不住胡思乱想了,过去十几年周三妞才是你未婚妻,你是不是对她也很好。”
“那我再想,你这人就挺随便的,谁是你未婚妻,你就对谁好,那改天我不是你未婚妻了。你转头就对别的女孩子好去了?”
沈之初:“……???”你们女孩子竟然会想这么多的吗?
周君怡小声哔哔:“而且今天还是我逼着你说出来的,不然你还想着要蒙混过关呢。”
“对不起,我是真的不知道。而且……我也不太好意思说这些话。”沈之初的耳朵还是有些红,“那你呢?你对我是怎样的态度?我表态了,轮到你了。”
周君怡:“……”你自己表态磨磨唧唧,现在还要我立刻说?
周君怡的小脸有点红,她低着头,仗着自己个子没沈之初高,就想遮住脸上的红晕,不被他看见。
殊不知,她也就比沈之初矮了二十公分,再加上鞋子,也就不到一个头的身高差,两人站的也不算太近,沈之初看的清清楚楚的。
“我……我有一点喜欢你。”周君怡小小声说完,立刻道:“不早了,赶紧去图书馆吧,不然去迟了没看多久书就得回寝室了。”
“不着急,看书不是要紧事。”沈之初却很执着的问:“只有一点吗?”
“不然你还想要有多少?我们平时也没怎么见面相处,能有多喜欢?”周君怡嫌弃的看着他。
还不都是因为他一直不说出口,所以他们俩平时见面也就是有关生意上的事情聊聊吗?
都没怎么认真相处过呢,要说很喜欢,那肯定是没有的啊!
沈之初想想,觉得也是,道:“那以后我们经常一起看书。”
对于这个年代的大学生来说,“约会=一起看书”的想法很常见。
毕竟现在没什么娱乐可言,电影倒是有,但是像素极其低,周君怡觉得看着应该会很模糊才是。
哎可惜了不能让人知道她的空间。
否则,直接把沈之初拉她空间里一起看电影多好?
“行行行,现在就去图书馆。”
说着,两人便并排朝着图书馆走去。
以前,两人走在一起时,距离还有点远。
这个年代虽说不限制谈恋爱,但是谈恋爱的男女同志走在街上还是得注意点影响,不能太过亲昵。
他们俩以前也都是两人之间间隔着半个周君怡的宽度。
现在,却是只间隔了一个拳头的宽度。
周君怡微微侧过脸,视线落在了他的手上。
想去拉他的手,但她手里拿着书和保温杯,没手拉了!
而且她现在两只手都拿着东西,他也不好主动拉她的手吧?
周君怡有点纠结,他这个时间点送保温杯,不太对。
耽误他们俩处对象了都!
才没走半分钟,沈之初便道:“书我帮你拿吧?”
“哦,好。”周君怡只带了两本书,便海子街递过去。
他便将书放在一起,一只手捧着,按在身前,防止掉下,另一只手犹豫片刻,还是伸过去,拉住了她的手。
?(? ???ω??? ?)?周君怡:“……”这呆子总算是有点开窍了!
沈之初抓着她的手,感觉她的手小小的,握着还挺舒服。
他没忍住,轻轻地用手指摸了下,滑滑的。
?(? ???ω??? ?)?周君怡:“……”妈妈!你未来女婿占你女儿便宜啊!
周君怡不甘示弱的用手指撩了下他掌心。
你以为就你会吗?哼!
沈之初:“……”
两个人不是脸红就是耳朵红。
好在这个时间已经过了晚饭的时间点了,走在路上的学生人数很少。
周君怡能感觉到,沈之初的手虽说大,但骨节分明。
或许和他这么多年来身体不太好,人比较瘦也有关系,手上没什么肉,手指修长。
想到了之前他中暑后自己看见的他脱了衣服的模样,她觉得,必须得给他多喂点圣泉水喝!
其实他现在身体状况已经好了不少了。
之前暑假的时候,沈之初一直来家里蹭饭,周君怡就趁机给他喝了不少圣泉水。
开学后,也偶尔给他送了牛肉汤,不说身体强壮如牛,至少不会动不动生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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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哪怕是有了心理准备,听见沈之初承认喜欢她,她还是心里有点美滋滋的,脸忍不住有点红了。
长这么大,不是没有男孩子和她表白过。
毕竟她长的好看,成绩不算顶好也不算很差,家里条件也还不错,不少男生都喜欢她。
但是长这么帅的,以前还真没有呢。
周君怡假装生气的“哼”了一声,道:“你之前怎么一直不说?我早看出来了,但是你一直没表态。”
“……?”沈之初有点懵,“表态?我以为我们有婚约在,不用的……”
他一直觉得他们俩是未婚夫妻,不用说那句话,只要对周君怡好就行了。所以周君怡有什么事情,他都会尽量帮忙。
他觉得这就是两个人之间的默契,怎么也没想到,周君怡一直介意这个。
“怎么能不用?你不说,我要是没看出你喜欢我,我就会以为,你只是因为我是你未婚妻,才对我好的。那我心中就得忍不住胡思乱想了,过去十几年周三妞才是你未婚妻,你是不是对她也很好。”
“那我再想,你这人就挺随便的,谁是你未婚妻,你就对谁好,那改天我不是你未婚妻了。你转头就对别的女孩子好去了?”
沈之初:“……???”你们女孩子竟然会想这么多的吗?
周君怡小声哔哔:“而且今天还是我逼着你说出来的,不然你还想着要蒙混过关呢。”
“对不起,我是真的不知道。而且……我也不太好意思说这些话。”沈之初的耳朵还是有些红,“那你呢?你对我是怎样的态度?我表态了,轮到你了。”
周君怡:“……”你自己表态磨磨唧唧,现在还要我立刻说?
周君怡的小脸有点红,她低着头,仗着自己个子没沈之初高,就想遮住脸上的红晕,不被他看见。
殊不知,她也就比沈之初矮了二十公分,再加上鞋子,也就不到一个头的身高差,两人站的也不算太近,沈之初看的清清楚楚的。
“我……我有一点喜欢你。”周君怡小小声说完,立刻道:“不早了,赶紧去图书馆吧,不然去迟了没看多久书就得回寝室了。”
“不着急,看书不是要紧事。”沈之初却很执着的问:“只有一点吗?”
“不然你还想要有多少?我们平时也没怎么见面相处,能有多喜欢?”周君怡嫌弃的看着他。
还不都是因为他一直不说出口,所以他们俩平时见面也就是有关生意上的事情聊聊吗?
都没怎么认真相处过呢,要说很喜欢,那肯定是没有的啊!
沈之初想想,觉得也是,道:“那以后我们经常一起看书。”
对于这个年代的大学生来说,“约会=一起看书”的想法很常见。
毕竟现在没什么娱乐可言,电影倒是有,但是像素极其低,周君怡觉得看着应该会很模糊才是。
哎可惜了不能让人知道她的空间。
否则,直接把沈之初拉她空间里一起看电影多好?
“行行行,现在就去图书馆。”
说着,两人便并排朝着图书馆走去。
以前,两人走在一起时,距离还有点远。
这个年代虽说不限制谈恋爱,但是谈恋爱的男女同志走在街上还是得注意点影响,不能太过亲昵。
他们俩以前也都是两人之间间隔着半个周君怡的宽度。
现在,却是只间隔了一个拳头的宽度。
周君怡微微侧过脸,视线落在了他的手上。
想去拉他的手,但她手里拿着书和保温杯,没手拉了!
而且她现在两只手都拿着东西,他也不好主动拉她的手吧?
周君怡有点纠结,他这个时间点送保温杯,不太对。
耽误他们俩处对象了都!
才没走半分钟,沈之初便道:“书我帮你拿吧?”
“哦,好。”周君怡只带了两本书,便海子街递过去。
他便将书放在一起,一只手捧着,按在身前,防止掉下,另一只手犹豫片刻,还是伸过去,拉住了她的手。
?(? ???ω??? ?)?周君怡:“……”这呆子总算是有点开窍了!
沈之初抓着她的手,感觉她的手小小的,握着还挺舒服。
他没忍住,轻轻地用手指摸了下,滑滑的。
?(? ???ω??? ?)?周君怡:“……”妈妈!你未来女婿占你女儿便宜啊!
周君怡不甘示弱的用手指撩了下他掌心。
你以为就你会吗?哼!
沈之初:“……”
两个人不是脸红就是耳朵红。
好在这个时间已经过了晚饭的时间点了,走在路上的学生人数很少。
周君怡能感觉到,沈之初的手虽说大,但骨节分明。
或许和他这么多年来身体不太好,人比较瘦也有关系,手上没什么肉,手指修长。
想到了之前他中暑后自己看见的他脱了衣服的模样,她觉得,必须得给他多喂点圣泉水喝!
其实他现在身体状况已经好了不少了。
之前暑假的时候,沈之初一直来家里蹭饭,周君怡就趁机给他喝了不少圣泉水。
开学后,也偶尔给他送了牛肉汤,不说身体强壮如牛,至少不会动不动生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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