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而忠义,时而善良,时而奸诈,时而狠辣,一个人竟然会有这么多品性,也让雷洛惊诧不已。
    “呐,话已至此,现在我也帮不了你!今天我组织防暴队帮你,已经恶了那些鬼佬上级——他们可是收了利兆天钱的,我断了他们财路,断人财路,犹如杀人父母,你懂的!现在我自身难保,你好自为之!”
    雷洛现在肩负华探长扛把子,还有三支旗总舵主,可谓权势滔天,讲出“自身难保”四个字,虽然有些夸张,却也说明情况的严重性。换做其他人,这次他绝对不会出手,也就是石志坚才让他敢忤逆那些鬼佬上级!
    雷洛顿了顿像是又想起什么语气有些唏嘘道:“如果阿豪那家伙没有背叛你我,你倒是可以借助他的义群搞定眼镜蛇谢永华那帮扑街仔!”
    说起跛豪,石志坚也沉默了,毕竟三人在一起好过,像亲兄弟一样亲密。搞到今天这种地步,谁也不想。
    “豪哥最近还好吗?”石志坚忍不住问道。
    雷洛犹豫了一下说道:“他能好得了吗?现在江湖人都知我不罩着他了,义群的地盘不断被人攻击,就算他阿豪再怎么犀利,双拳难四手,又哪里是那些人对手?再加上他平时为人嚣张跋扈,得罪了不少大佬,那些大佬趁机找他麻烦,以此来讨好我!”
    雷洛端起茶水饮了一口,“我现在算是想清楚了,什么一世人两兄弟,都是骗人的!夫妻之间还大难到头各自飞,更不要说这半路结拜的兄弟!”
    “那么我呢?”石志坚忽然问道,“如果有一天我挡了洛哥你的路,你要怎么做?”
    雷洛端着茶水的手明显顿了一下,这才抬头望着石志坚道:“阿坚,你怎么会和别人一样?在我眼里,你不外人,根本就是我亲兄弟!我讲过的,这辈子有我就有你!我的就都是你的!你我之间,不分彼此!”
    石志坚笑了:“洛哥,你不用这么激动,我只是随便问问!”
    雷洛一怔,也大笑道:“对的!我也只是随便说说!我们兄弟俩当真是一条心,连想的都一样!”
    忽地,雷洛冷不防道:“阿坚,你给我介绍的那个刀疤雄很好啊!”
    “是吗?只要能帮到洛哥就好!”石志坚语气平淡。
    “他很能干,也帮到我许多!所以我准备调他去西贡做事!你别看西贡有些偏远,却也是很重要的地方,我派他去那边,你不介意吧?”
    “我怎么会介意呢?既然他跟了洛哥,就是洛哥你的人,你怎么安排都行!”石志坚不动声色。
    雷洛哈哈大笑,伸手拍拍石志坚肩膀:“不愧是我好兄弟,我做乜事,你都能理解我!”
    顿了顿又道:“我们还是谈回正事儿,现在洪兴帮不了你,我也帮不了你,你要怎么对付眼镜蛇谢永华那帮人?”
    对于九龙仓来说,谢永华那帮人就是狗皮膏药,也是钉在港口码头的一颗钉子,只有把他连根拔掉,才能天下太平!
    石志坚弯腰朝着烟缸弹了弹夹着的香烟,然后抬头望着雷洛道:“谢永华只不过是利兆天身边一条走狗!对付这样的癞皮狗,当然要养一匹狼咯!”
    第690章 【富豪门下一走狗!】
    “老板,你唔要骗我,这当真是你店内最大支?”一只眼睛透过放大镜骨碌乱转看着手中金手镯。
    “当然了,老板你要最粗最大,就这支了!足足有三十五克!”周大福金铺掌柜谄媚道。
    绰号叫“靓仔坤”的程家坤把眼睛从放大镜上面移开,透过放大镜他也看不出个所以然来,只觉那金镯子纹路挺好看。
    “没有更重的了?”
    “冇啦!再重戴在手上沉甸甸的,很碍事儿的!”老板满脸谄笑。
    靓仔坤点点头,回头问坐在轮椅上的老妈:“阿妈,这支镯子你钟意不钟意?”
    老太太瘫痪好多年,最近才算过上好日子。
    靓仔坤拿了石志坚给他的三十万,先是分给联英社弟兄们二十万,又拿剩余的十万买下了一栋小公寓,给老太太订制了轮椅,还雇佣了菲律宾女佣,算是把家里事儿安排的满满。
    老太太见儿子要给自己买金手镯,乐得合不拢嘴,嘴上却道:“阿坤,花那些冤枉钱做咩,把钱存好,到时候你也可以娶个好点女孩做老婆!”
    “娶老婆的事情以后再说!”靓仔坤知道老妈穷惯了,不舍得花钱,就取了金镯子蹲下去帮老太太戴在右手上,笑问道:“呐,现在你手腕靓不靓啊?”
    老太太高兴的说不出话,靓仔坤就问帮老太太推轮椅的菲律宾女佣:“沙丽娜,你说靓不靓?”
    沙丽娜就忙竖起大拇指,用蹩脚粤语说:“好靓的!”
    靓仔坤大笑,起身对金铺老板说道:“就这支打包好!我付现金!”
    在金铺老板包装金手镯的时候,靓仔坤随手拿起柜台上的那只镜子对着自己照了照,发型依旧那么酷,三七分打着发蜡,后面稍长,留着燕尾,有些像《毕业生》中的达斯丁·霍夫曼!
    靓仔坤张开嘴,露出两颗大金牙,这是被陈志超拿枪托砸掉之后他镶嵌的金牙,在镜子中熠熠发光。
    “真好!”靓仔坤赞了一句,感觉这金牙比原装的还好,显得富贵!
    “老板,你的首饰包好了!”金铺老板忙把包装好的礼盒双手捧给靓仔坤。
    靓仔坤点点头,随手塞给老太太道:“这是您老的,可要拿好了!”
    老太太一脸的喜悦,活这么久,她这可是第一次有金手镯戴。
    记得清楚,刚嫁人的时候她老公也买给她一枚金戒指的。有一次去地里挖番薯,那枚戒指找不到了,她哭了一整天,最后老公提着煤油灯在地里找了一整晚,这才找到。
    她喜极而泣,手攒着那枚金戒指一整夜都舍不得松开,生怕再丢掉。
    再然后,她生了靓仔坤,又生了他妹妹程家芳,也是在那时候,家里生活越来越差。
    先是老公去世,然后她一个带着一对儿女艰难讨生活,为了让儿女吃饱饭,她把家里头能卖的东西全都卖了,最后这枚结婚戒指,也给卖了!
    一枚戒指卖掉换钱,买了一只烧鹅,靓仔坤和妹妹吃得津津有味,连烧鹅骨头都舔了三四遍,只有她吃不下去,因为那枚戒指是她对老公最后的惦念!
    “阿妈,想乜呀?”靓仔坤见老太太满脸戚容,忍不住问道。
    老太太擦了快要涌出的老泪,“没什么,只是……只是心里高兴!阿芳呢,这几天你有没有去看过她?”
    程家芳,靓仔坤的亲妹妹,在新界何福堂书院上国中,学习成绩很是优秀,跟靓仔坤不是同一类人,也一直都是靓仔坤最大的骄傲。
    当然,靓仔坤也很怕这个妹妹,每次见面他都会被妹妹数落,搞得下不来台。
    “咳咳,没有!我这几天好忙的!”
    “你去看看她吧,顺便给她送点钱!虽然那所学校学费很低,可还是要食饭!饭钱多了,才能食饱!”
    新界屯门,何福堂书院属于华人创办的基督学校,秉承信奉基督,救助世人为理念,学费方面很是低廉,以便招收那些没钱上学的穷人家孩子。可是伙食方面却分三六九等,没钱交伙食费,只能吃些残羹冷饭。
    靓仔坤在江湖打拼多年,很多钱都花在了给老太太治病身上,另外一部分则花在了妹妹的学费上,至于他自己,从未考虑过,有吃有喝就ok!
    “好的!你不必担心,我先把你送回去,等会儿就去书院看她!”
    “你不用送我回去了,沙丽娜送我就好!你还是去看看你妹妹吧,这都一个多星期了,也不知她伙食费够不够用?”
    靓仔坤无话可说,实际上他心里是有些害怕和妹妹见面,每次送伙食费也是托了手下帮忙送去,自己却很少亲自动手。
    安排老太太回去,靓仔坤想了想,自己和以前不一样了,也算身家上万的人,就算小妹见了自己也该给自己点面子!说不定自己还能在她面前摆摆谱,拽一拽!边个让她经常骂自己是没出息的烂仔!
    想到这里,靓仔坤心中大定,看看四周,没有巴士站,也没有电轨车可以乘坐,于是就伸手朝着不远处停靠着休息的黄包车打了一个响指。
    黄包车师傅穿着布鞋飞快跑到靓仔坤面前,熟练地放下黄包车,然后抽出搭在肩膀头上的汗巾对着车座拍打几下,然后请靓仔坤上车。
    靓仔坤上了车,黄包车师傅问:“去哪里?”
    靓仔坤咧嘴一笑,露出两颗金灿灿的大金牙:“去新界何福堂书院!”
    ……
    “先生在哪里高就呀?”
    很显然,靓仔坤的那两颗大金牙起了效果,黄包车师傅把他当做了富人。
    靓仔坤很享受被人高看一眼的感觉,“你问我?随便做事,随便搵食啦!”
    “好羡慕你呀!”师傅一声叹息,“像我们这些拉黄包车的都快饿死!尤其这几天一直下雨,都开不了工!我们自己饿肚皮不怕的,可是我们的家人也要食饭!”
    靓仔坤心说,谁不是这样?我刀口舔血,还不是为了家里人?
    这个年代的穷人大多没什么出路,很多人小小年纪就进入帮派加盟社团。
    靓仔坤也一样,很小就跟了鬼脚潘做事,在潘林的教导下学习武艺,学习忠义,最后成为联英社大名鼎鼎的“潘林十八靓”之一。
    像他这样的人,命运在他跨入江湖这个大门时早已注定。
    搞得好了混个“扛把子”当当,然后就可以光宗耀祖,鸡犬升天。
    至于在江湖上死不死,残不残,暂时就管不了那么多——人连肚子都喂不饱,还管那些做什么?
    另外还有一条路,那就是抱大腿,成为大亨富豪门下走狗,帮他们做事,从而一飞冲天,搵钱搵到手软!
    但靓仔坤天性放荡不羁,不喜欢被人约束,要不然上次石志坚想要将他网罗麾下,他就直接接受了。
    做富人的狗,不是他的理想!
    他的理想是让兄弟们吃饱喝足,让老娘生活好,让小妹考上好学校,成为中产阶级!不要再像他这样,什么都没有,只有烂命一条!
    ……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就在靓仔坤胡思乱想的时候——
    “先生,书院到了!”
    那位满头大汗,浑身湿透的黄包车大哥忽然扭过头,大声对正在沉思的靓仔坤说道。
    靓仔坤被黄包车大哥的话惊醒。
    看了一眼,这才发现不知何时黄包车早已停下,不远处就是一栋教堂式样的大楼,大门门口处挂着招牌——中华基督教会何福堂书院!
    此刻,黄包车停靠在距离书院差不多十米远的位置,周边是宽阔的大马路,有很多摆摊做生意的,有卖鱼丸,卖肥肠,还有推了小车卖车仔面的,热闹非凡。
    靓仔坤还没从车上下来,一个模样黑瘦的辫子姑娘脖子上套着绳子,双手端着方盘,飞快跑了过来。
    “先生,买点吃的吧!饼干,糖果,我这里还有香烟!”小姑娘很是希冀地眨动着大眼睛,对着靓仔坤说道。
    靓仔坤裂开嘴,露出金灿灿大门牙,“你话我知,哥哥我靓仔不靓仔?”
    “超级靓仔的!”
    “嘴甜!呐,给我来一盒最贵的万宝路!还有,来两支冰糖雪梨!”靓仔坤显得很大方,现在有钱了,也不抠了!
    “靓仔大哥,要不你再来几包泡面吧,都是石师傅牌子的!书院的女孩子都好钟意食这种泡面!尤其冰糖雪梨配泡面,那种味道超级赞!”
    小女孩是个人精,卖东西卖出经验,一看靓仔坤模样就知道他是要去书院看人,于是就趁机推销别的食品。
    “还有啊,我这泡面可是这一带最便宜的,你不信可以去打听打听,别人都是两块五,我只要两块钱!”小女孩连价码低廉这一招也用上了。
    黄包车师傅还在等着靓仔坤付车钱,见小女孩叽叽歪歪,就抖着毛巾驱赶她:“去去去!边个不知你这泡面都是快要过期的!卖得便宜,一定有鬼!”
    小女孩不乐意了,指着车夫鼻子:“饭可以乱吃,话可不能乱讲,你哪只眼看到我的泡面过期?”
    车夫还要和小女孩争吵,却见靓仔坤从怀中摸出一把木梳一丝不苟地梳理了一下头发,然后笑眯眯地问车夫:“我靓不靓仔?”
    黄包车师傅——
    他是大老爷们,实在说不出你好靓仔这种肉麻的话,眼睛瞪了瞪,嘴巴张了张,连个屁都没憋出来!
    小女孩却再次竖起大拇指:“好靓仔!超级靓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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