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园喜事 作者:凌冰儿
第四十五章 天大的误会
田园喜事 作者:凌冰儿
第四十五章 天大的误会
费嫂子来到前边儿,一边坐在费老爷身边,一边忙不迭地道歉:“真是对不住啊,有一点点小事情,耽搁了一下,真是太失礼了。”
玉珍嫂子当然知道,那一点点小事情,当然只是她去征求芸儿对自己侄儿的印象罢了,于是做出一副心知肚明的表情:“不碍事儿,不碍事儿。”
费嫂子态度如此友好,而且大有越来越有好的势头,玉珍嫂子和沈梦遥、刘铮三人心里的石头终于落了地,看来,这门亲事,有眉目了。
三个人齐齐看向今天的主角之一王孟魁,试图在他脸上找到一点相亲成功的喜悦。可是让他们失望的是,王孟魁同学一副事不关己的样子,好像人家三个忙乎半天与他无关似的,依旧只是低头坐着,眼睛瞅着面前桌上的饭菜,样子比刚才在前厅里面还要拘谨,以至于连筷子都拿不稳了,因此也很少吃菜。
当然,这也可以理解为王孟魁即将做新郎官心情过于激动所致。
所以,费嫂子看着未来的姑爷,满眼都是笑意,看他太拘束,就热情地给他夹菜:“来,大侄子,多吃点儿菜。看你长得人高马大的,怎么吃这么少?”
王孟魁受宠若惊,赶紧道谢:“多谢婶子。”
玉珍嫂子打趣道:“等到拜了天地,就得叫岳母啦。”
王孟魁的脸顿时红得像去年秋天他家果园里新摘下来的大苹果。
费老爷呵呵笑道:“玉珍妹子,你看看,你都说得人家孩子脸红了。孟魁啊,男子汉大丈夫,不能动不动就不好意思啊.你看看我,任凭别人怎么开玩笑,我都不会脸红,你得跟我学学。”
一桌人哈哈大笑。
沈梦遥觉得这样的气氛很好。本来与费家素不相识,可人家这样热情招待,还无拘无束地开玩笑,王孟魁这小伙子真是有福之人哪,遇到这么好的岳家。
一顿丰盛的午餐,在说说笑笑中结束了。
这时候,芸儿和她嫂子也悄悄来到了前边,站在了饭厅的屏风后面,想再看一看未来的新郎官儿。
当地风俗,若是相亲成功,那么接下来,就是商议具体的婚事了。因此,男女双方除了要交换庚谱之外,还需交换一件信物,作为初次的定礼,以表言而有信之意。一般这两件信物不一定很名贵,视各家经济情况而定,但一定要是男女双方身上佩戴的寻常之物,或者祖传下来的一个小物件儿,以示双方都有诚意结成姻缘。
王孟魁那边的信物是早早准备好了的,是他的娘亲留下来的一只玛瑙镯子,不是很名贵,却是娘亲的心爱之物。王孟魁为了表示自己有十二万分的诚意迎娶芸儿,刚才在饭桌上就将这只镯子交给了姑母玉珍嫂子,这时候,由姑母玉珍嫂子郑重其事地交给了费老爷。
费老爷这边,早就示意妻子去向女儿索要一只耳环了。
费嫂子知道女儿和儿媳正躲在屏风后面,当然这也是她授意的,早就说好了让儿媳将女儿领到这里来,一方面是换取信物,另一方面也是对准女婿再做一次观察。贺州这里的风俗是,男方要首先奉上信物,如果随后女方也交换了信物,那么就说明,这门亲事已经八字有了一撇,剩下的,就是走那些个程序举办婚礼了。如果女方家长委婉地说,不好意思啊,我家女儿目前还没有可以拿出手的东西。那么,双方即心知肚明,这就意味着,女方经过暗中观察,对男方又不中意了。于是,大家客气告辞,也不至于伤了和气。
因此,王孟魁十分紧张,紧紧盯着屏风后面,心里祈祷着,一定要拿出来交换的信物啊。
当然,结局是不会令他失望的。费嫂子很快就从屏风后面拿了一个小小的托盘出来,托盘上面还盖着一块红绒布,红绒布上面,摆着一只洁白圆润的珍珠耳环。
真是皆大欢喜。
费嫂子将托盘拿到玉珍嫂子面前:“这是芸儿寻常佩戴的首饰。”
沈梦遥和刘铮因为这一路上也听玉珍嫂子讲了一些这里的婚俗,所以知道,这只珍珠耳环意味着什么,于是都看着王孟魁笑。沈梦遥很想说两句恭喜祝贺的吉祥话儿,可还是忍住了,心想还是等到王孟魁将耳环收起来了再向他们一并道贺。
玉珍嫂子将托盘拿给了王孟魁,感慨道:“唉,当年你爹你娘双双染病,抛下年幼的你撒手人寰,就只有一件心愿未了。现在,你终于要成家立业了,你爹娘的遗愿,我也总算是帮着他们完成了。等到有一天我在那一世里见了他们,也能够交代得过去了。”一面说一面忍不住拿袖子去擦眼泪。
这边厢玉珍嫂子只顾缅怀死去的哥哥嫂子,那边厢芸儿却是大吃了一惊。她急得脸都白了,又不好冲出去,只得悄声问嫂子:“怎么是那个人啊?”
费家大儿媳妇儿当然知道王孟魁是谁,因为她有一次和丈夫出门,偶然见过王孟魁一次。当时她丈夫还说,你看,这就是玉珍婶子的娘家侄儿,大号王孟魁,他姑母就是玉珍嫂子,曾经给咱们爹娘说过,想娶芸儿呢。当时她也没太在意,只是心里嘀咕了一下,这个王孟魁家主乡下,公公婆婆舍得让芸儿嫁到乡下去受苦吗。
于是费家大儿媳反被小姑子的反常举动吓了一跳:“哪个人啊?不就是王孟魁吗?没错儿呀!”还小心翼翼地向屏风外张望了一下,确定是已经将耳环收起来的那个壮小伙子是王孟魁无疑,这才放下心来。对小姑子说,“放心吧没错儿,爹娘和玉珍婶子都是见过这个人的,不会连人都认错。”
芸儿急得快要跳脚:“哎呀不是啊,我说的是那个脸色比较白净的,喏,就是刚才他们说的姓刘的那一个。”
费家大儿媳妇儿顺着小姑子的目光看过去,心想坏啦,小姑子八岁以后再没见过王孟魁,刚才在前厅待得时间又短,又没人给她说明王孟魁是哪一个,所以,这小丫头竟然将人家刘公子误当成了相亲的对象。当然了,作为一个未出阁的姑娘,芸儿并不知道玉珍婶子娘是姓王的,芸儿认识玉珍婶子的时候,玉珍婶子已经嫁人了,娘家姓什么,基本上没人提起。所以,刚才在前厅,玉珍婶子只向公婆介绍“刘公子”而没有介绍王孟魁,所以,芸儿一定是以为,被玉珍婶子隆重推介的那个男子就是今天来相亲的人了。
费家大儿媳妇儿当下脸色煞白,手脚冰凉。这可怎么好呢?连人都弄错了。小姑子看上的是已经是有妇之夫的刘公子,而不是王孟魁。这个误会,闹大了。
她本能地想冲出去给大家解释一下,可还没组织好措辞,却见小姑子掩面而泣,飞奔着跑向了后院。
饭厅里面的几个人都吃了一惊,不知道在这个喜庆的日子里发生了什么事情,而且,他们隐隐约约只看见了葱绿色裙子翻飞的影子,所以不能确定是不是芸儿。
冷场了足足三分钟——据沈梦遥估计,沈梦遥学的是工科,对于时间和距离的估算是十分准确的——费老爷首先醒悟过来,大声呼唤儿媳妇儿。
费家大儿媳妇儿实在躲不成了,慢慢从屏风后面蹭出来,低着头,不敢看任何一个人,悄声道:“爹……您叫我……”
费老爷一脸的迷惑不解:“你妹妹怎么啦?哭什么哭啊,还跑了?”
费老爷觉得费解而很没面子。本来,家里就要办喜事了,可女儿竟然在这个时候哭着跑开,这算哪一出啊?莫非她对王孟魁不中意,可是不中意你拿耳环干什么?
费家大儿媳妇儿看了看脸庞相对来说比较白净、看上去颇有几分玉树临风的刘铮,又看了看脸膛黑红、一脸朴实憨厚的王孟魁,思虑再三,嗫嚅道:“妹妹……妹妹她是……是认错人了。咳,我干脆明说了吧。妹妹以为,玉珍婶子的侄儿是这位刘公子,所以她点头了。可是刚才交换信物的时候发现竟然不是刘公子,她就哭着跑了。”费家大儿媳妇儿一咬牙一跺脚,干脆来了个竹筒倒豆子。
沈梦遥幸灾乐祸地看着刘铮,哼哼,让你小子臭显摆,把人家主角王孟魁晾在一边儿自己喧宾夺主,滔滔不绝,废话连篇,害得我打了一个很没淑女形象的超大超长哈欠。看看,这下惨了吧,让人家小姑娘无地自容了。刘铮啊刘铮,我看你有没有回天之力把这门亲事给圆过来。
刘铮也傻了眼。本来,他也是出于好心,心想玉珍嫂子既然这么看重他,那他也不能辜负了人家,一定要给人家把这个场面给撑足了。再说了,人家费家好吃好喝招待着,那个王孟魁又半天不说一句话,我这个“刘叔”——王孟魁这一路上叫他“刘叔”来着——作为长辈,能眼看着侄儿的亲事泡汤吗?所以我刘铮就当仁不让地肩负起了让大家的会谈亲切起来和谐起来的重任。可是……可是……我也不知道啊,那小丫头居然不认识王孟魁。当然当然,这也是很正常的,在成婚之前,两个人是没有见过面的。也许小时候见过,可是……
沈梦遥刚刚幸灾乐祸完毕,却又没来由地担心起来。看费家这个情形,只有芸儿一个女儿,一定是爹娘的掌上明珠,属于那种娇憨可爱的小家碧玉。如今因为搞错了相亲对象弄得如此伤心而羞愤,她爹娘不会一心疼女儿,提出来要把女儿嫁给刘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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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嫂子来到前边儿,一边坐在费老爷身边,一边忙不迭地道歉:“真是对不住啊,有一点点小事情,耽搁了一下,真是太失礼了。”
玉珍嫂子当然知道,那一点点小事情,当然只是她去征求芸儿对自己侄儿的印象罢了,于是做出一副心知肚明的表情:“不碍事儿,不碍事儿。”
费嫂子态度如此友好,而且大有越来越有好的势头,玉珍嫂子和沈梦遥、刘铮三人心里的石头终于落了地,看来,这门亲事,有眉目了。
三个人齐齐看向今天的主角之一王孟魁,试图在他脸上找到一点相亲成功的喜悦。可是让他们失望的是,王孟魁同学一副事不关己的样子,好像人家三个忙乎半天与他无关似的,依旧只是低头坐着,眼睛瞅着面前桌上的饭菜,样子比刚才在前厅里面还要拘谨,以至于连筷子都拿不稳了,因此也很少吃菜。
当然,这也可以理解为王孟魁即将做新郎官心情过于激动所致。
所以,费嫂子看着未来的姑爷,满眼都是笑意,看他太拘束,就热情地给他夹菜:“来,大侄子,多吃点儿菜。看你长得人高马大的,怎么吃这么少?”
王孟魁受宠若惊,赶紧道谢:“多谢婶子。”
玉珍嫂子打趣道:“等到拜了天地,就得叫岳母啦。”
王孟魁的脸顿时红得像去年秋天他家果园里新摘下来的大苹果。
费老爷呵呵笑道:“玉珍妹子,你看看,你都说得人家孩子脸红了。孟魁啊,男子汉大丈夫,不能动不动就不好意思啊.你看看我,任凭别人怎么开玩笑,我都不会脸红,你得跟我学学。”
一桌人哈哈大笑。
沈梦遥觉得这样的气氛很好。本来与费家素不相识,可人家这样热情招待,还无拘无束地开玩笑,王孟魁这小伙子真是有福之人哪,遇到这么好的岳家。
一顿丰盛的午餐,在说说笑笑中结束了。
这时候,芸儿和她嫂子也悄悄来到了前边,站在了饭厅的屏风后面,想再看一看未来的新郎官儿。
当地风俗,若是相亲成功,那么接下来,就是商议具体的婚事了。因此,男女双方除了要交换庚谱之外,还需交换一件信物,作为初次的定礼,以表言而有信之意。一般这两件信物不一定很名贵,视各家经济情况而定,但一定要是男女双方身上佩戴的寻常之物,或者祖传下来的一个小物件儿,以示双方都有诚意结成姻缘。
王孟魁那边的信物是早早准备好了的,是他的娘亲留下来的一只玛瑙镯子,不是很名贵,却是娘亲的心爱之物。王孟魁为了表示自己有十二万分的诚意迎娶芸儿,刚才在饭桌上就将这只镯子交给了姑母玉珍嫂子,这时候,由姑母玉珍嫂子郑重其事地交给了费老爷。
费老爷这边,早就示意妻子去向女儿索要一只耳环了。
费嫂子知道女儿和儿媳正躲在屏风后面,当然这也是她授意的,早就说好了让儿媳将女儿领到这里来,一方面是换取信物,另一方面也是对准女婿再做一次观察。贺州这里的风俗是,男方要首先奉上信物,如果随后女方也交换了信物,那么就说明,这门亲事已经八字有了一撇,剩下的,就是走那些个程序举办婚礼了。如果女方家长委婉地说,不好意思啊,我家女儿目前还没有可以拿出手的东西。那么,双方即心知肚明,这就意味着,女方经过暗中观察,对男方又不中意了。于是,大家客气告辞,也不至于伤了和气。
因此,王孟魁十分紧张,紧紧盯着屏风后面,心里祈祷着,一定要拿出来交换的信物啊。
当然,结局是不会令他失望的。费嫂子很快就从屏风后面拿了一个小小的托盘出来,托盘上面还盖着一块红绒布,红绒布上面,摆着一只洁白圆润的珍珠耳环。
真是皆大欢喜。
费嫂子将托盘拿到玉珍嫂子面前:“这是芸儿寻常佩戴的首饰。”
沈梦遥和刘铮因为这一路上也听玉珍嫂子讲了一些这里的婚俗,所以知道,这只珍珠耳环意味着什么,于是都看着王孟魁笑。沈梦遥很想说两句恭喜祝贺的吉祥话儿,可还是忍住了,心想还是等到王孟魁将耳环收起来了再向他们一并道贺。
玉珍嫂子将托盘拿给了王孟魁,感慨道:“唉,当年你爹你娘双双染病,抛下年幼的你撒手人寰,就只有一件心愿未了。现在,你终于要成家立业了,你爹娘的遗愿,我也总算是帮着他们完成了。等到有一天我在那一世里见了他们,也能够交代得过去了。”一面说一面忍不住拿袖子去擦眼泪。
这边厢玉珍嫂子只顾缅怀死去的哥哥嫂子,那边厢芸儿却是大吃了一惊。她急得脸都白了,又不好冲出去,只得悄声问嫂子:“怎么是那个人啊?”
费家大儿媳妇儿当然知道王孟魁是谁,因为她有一次和丈夫出门,偶然见过王孟魁一次。当时她丈夫还说,你看,这就是玉珍婶子的娘家侄儿,大号王孟魁,他姑母就是玉珍嫂子,曾经给咱们爹娘说过,想娶芸儿呢。当时她也没太在意,只是心里嘀咕了一下,这个王孟魁家主乡下,公公婆婆舍得让芸儿嫁到乡下去受苦吗。
于是费家大儿媳反被小姑子的反常举动吓了一跳:“哪个人啊?不就是王孟魁吗?没错儿呀!”还小心翼翼地向屏风外张望了一下,确定是已经将耳环收起来的那个壮小伙子是王孟魁无疑,这才放下心来。对小姑子说,“放心吧没错儿,爹娘和玉珍婶子都是见过这个人的,不会连人都认错。”
芸儿急得快要跳脚:“哎呀不是啊,我说的是那个脸色比较白净的,喏,就是刚才他们说的姓刘的那一个。”
费家大儿媳妇儿顺着小姑子的目光看过去,心想坏啦,小姑子八岁以后再没见过王孟魁,刚才在前厅待得时间又短,又没人给她说明王孟魁是哪一个,所以,这小丫头竟然将人家刘公子误当成了相亲的对象。当然了,作为一个未出阁的姑娘,芸儿并不知道玉珍婶子娘是姓王的,芸儿认识玉珍婶子的时候,玉珍婶子已经嫁人了,娘家姓什么,基本上没人提起。所以,刚才在前厅,玉珍婶子只向公婆介绍“刘公子”而没有介绍王孟魁,所以,芸儿一定是以为,被玉珍婶子隆重推介的那个男子就是今天来相亲的人了。
费家大儿媳妇儿当下脸色煞白,手脚冰凉。这可怎么好呢?连人都弄错了。小姑子看上的是已经是有妇之夫的刘公子,而不是王孟魁。这个误会,闹大了。
她本能地想冲出去给大家解释一下,可还没组织好措辞,却见小姑子掩面而泣,飞奔着跑向了后院。
饭厅里面的几个人都吃了一惊,不知道在这个喜庆的日子里发生了什么事情,而且,他们隐隐约约只看见了葱绿色裙子翻飞的影子,所以不能确定是不是芸儿。
冷场了足足三分钟——据沈梦遥估计,沈梦遥学的是工科,对于时间和距离的估算是十分准确的——费老爷首先醒悟过来,大声呼唤儿媳妇儿。
费家大儿媳妇儿实在躲不成了,慢慢从屏风后面蹭出来,低着头,不敢看任何一个人,悄声道:“爹……您叫我……”
费老爷一脸的迷惑不解:“你妹妹怎么啦?哭什么哭啊,还跑了?”
费老爷觉得费解而很没面子。本来,家里就要办喜事了,可女儿竟然在这个时候哭着跑开,这算哪一出啊?莫非她对王孟魁不中意,可是不中意你拿耳环干什么?
费家大儿媳妇儿看了看脸庞相对来说比较白净、看上去颇有几分玉树临风的刘铮,又看了看脸膛黑红、一脸朴实憨厚的王孟魁,思虑再三,嗫嚅道:“妹妹……妹妹她是……是认错人了。咳,我干脆明说了吧。妹妹以为,玉珍婶子的侄儿是这位刘公子,所以她点头了。可是刚才交换信物的时候发现竟然不是刘公子,她就哭着跑了。”费家大儿媳妇儿一咬牙一跺脚,干脆来了个竹筒倒豆子。
沈梦遥幸灾乐祸地看着刘铮,哼哼,让你小子臭显摆,把人家主角王孟魁晾在一边儿自己喧宾夺主,滔滔不绝,废话连篇,害得我打了一个很没淑女形象的超大超长哈欠。看看,这下惨了吧,让人家小姑娘无地自容了。刘铮啊刘铮,我看你有没有回天之力把这门亲事给圆过来。
刘铮也傻了眼。本来,他也是出于好心,心想玉珍嫂子既然这么看重他,那他也不能辜负了人家,一定要给人家把这个场面给撑足了。再说了,人家费家好吃好喝招待着,那个王孟魁又半天不说一句话,我这个“刘叔”——王孟魁这一路上叫他“刘叔”来着——作为长辈,能眼看着侄儿的亲事泡汤吗?所以我刘铮就当仁不让地肩负起了让大家的会谈亲切起来和谐起来的重任。可是……可是……我也不知道啊,那小丫头居然不认识王孟魁。当然当然,这也是很正常的,在成婚之前,两个人是没有见过面的。也许小时候见过,可是……
沈梦遥刚刚幸灾乐祸完毕,却又没来由地担心起来。看费家这个情形,只有芸儿一个女儿,一定是爹娘的掌上明珠,属于那种娇憨可爱的小家碧玉。如今因为搞错了相亲对象弄得如此伤心而羞愤,她爹娘不会一心疼女儿,提出来要把女儿嫁给刘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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