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迹官场 作者:夹袄

    第一百三十七章 我反正信

    混迹官场 作者:夹袄

    第一百三十七章 我反正信

    藏马山林木茂盛,说到底距离黄海也不算太远。无论天气多热,树下总是凉风习习的。

    蝉鸣林逾静,鸟鸣山更幽。这里是一片疏朗的小树林。绿草茵茵,怪石嶙峋。

    倚靠在树干上的王玲悠悠转醒。

    她的脸色还是很苍白,眼底还有深深的惊悸,神好像也有点恍惚。不过到底是平安无事了。

    “嗷——”众人发出一阵欢呼。

    这九男七女是同班同学,确切的说,是于顺在平阳农学院植物科技系作物遗传育种专业的同学。半年前,毕业设计做完后,学校就放羊了,同学们各自找地方实习并联系就业。

    明天学校举行毕业典礼,同学们也都回来吃散伙饭。这是离校时就通知好了的,所以于顺并不知情。

    平阳农学院的生源,平阳本地约占三分之一,沧海及所属其它县市占三分之一强,外地不到三分之一。

    有几个外省同学提前两天回校,今天没事干,就拉着平阳本地同学,到最近声名鹊起的藏马山旅游。大家在平阳读了三年书,还真是没到过藏马山。平阳本地同学对藏马山其实也是不甚了了。

    王玲是班团支书,系学生会主席,院学生会宣传部长,又是平阳人,这次活动自然由她组织。不过大家都有点奇怪,半年不见,王玲似乎沉默了许多。

    “王玲,怎么了?”班长赵奎关心了一下。赵奎也是平阳人,但这半年来两人的交往并不多。赵奎脸上的小痘痘很茂盛,比较好面子,讲义气。

    “我没事啊,就是一点小情绪,大家好好玩!”王玲笑了笑,但不是大家所熟悉的那种“很春天”的笑容。也许是因为半年的实习,大家都长大了?

    人称“富二代”的盛赛斌搞来了一辆中巴,嘟嘟囔囔地说这次就不收同学们车钱了。今天一大早,大家乘车到了藏马镇,热热闹闹地往藏马山上爬。

    清晨的藏马山果然是美轮美奂,男男女女一路大呼小叫,半年来在实习中吃瘪受气,将来工作的担忧期待,全部扔到了九霄云外。

    王玲也是努力地陪着大家高兴,但总有一种笑得不太彻底的感觉,甚至有点神恍惚,终于一脚踏空。

    于顺把王玲救上来以后,本来打算立即离开的。甩一甩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不要崇拜哥,哥只是个传说……

    但从众人的惊诧中,于顺知道他们都是自己的同学。要是就这么走了的话,未免有点不近人情,怎么也要尽尽地主之谊吧?都到了我的地头上了!要是搁在过去,大碗酒大块之后,还要送盘缠的。

    不过,于顺不认识这些张三李四,当然也就说不圆,只好傻一点了。

    好在大家更关注的是于顺居然有如此身手!三年啊,隐藏得也太深了吧?和于顺有过龃龉并耍过威风的个别同学,悄然汗下,暗叫侥幸。

    “顺子,你给哥老实交代,吃的是什么天材地宝?”赵奎上来给了于顺当一拳,热情洋溢。

    同学三年,大家都知道于顺是藏马山人,木讷无语,胆小怯弱,学习成绩勉强,基本是一个没有存在感的人。赵奎这一拳,算是凝聚了三年的同学情谊了。

    “没有。被人打了后脑勺,就这样。”于顺受了这一拳,脸上也没什么表情。

    “打坏了脑子?没吃天材地宝?你怎么会突然有这么好身手?”盛赛斌也凑了过来,拍了拍于顺的胳膊,还捏了捏肌。

    “嗯!”于顺脸上有表情了。至于你们信不信吧,我反正是信了。

    “那是你女朋友?好正点!”盛赛斌贼眉鼠眼地瞥了一眼水阑珊。

    水阑珊站得离他们远远的,似乎是在凝神望远。深紫色劲装有点和时代脱节的感觉,却是别有味道。彪悍的身手,美艳的姿容,拒人千里之外的冷漠,正是小受型宅男的杀手,富二代展示魅力的目标。好巧不巧的是,盛赛斌同学恰好兼而有之。

    “不是!”于顺认真回答了盛赛斌同学的问题。

    “不是啊,太好了!”盛赛斌想拉着于顺往旁边一点,但没拉动,只好压低声音说,“我没出去找工作,就在我老爸的建筑公司里熟悉情况,过几年我要全面接手的。在平阳,我家算是数得着的了,有什么事尽管说,老同学么……她叫什么?有男朋友没有?没关系,有也不要紧!只要不是你女朋友就行,咱不翘哥们的马子!你帮我追她怎么样?”

    “她叫水阑珊,没有男朋友,你可以自己追,我支持你!”于顺照直说。

    “够哥们!”盛赛斌果然大喜,也给于顺口上来了一拳。泡妞哥怕过谁啊!盛赛斌整理了一下某品牌登山服,双手捋了捋头发,风度翩翩地向水阑珊走去。

    果然,没说两句话,就听“啊——”一声惨叫,盛赛斌滚出去好远。

    不过,出手的不是水阑珊。

    陈沫叉着小腰怒骂起来,“我打死你个不长眼的!水师妹是我的!尼玛,也不拉泡尿照照镜子,你趁几个臭钱!跟老子抢马子,尼玛,老子用钱砸死你!”陈沫这个小混蛋,这才几天,都学会“尼玛”了!这是那个混蛋教的?

    盛赛斌双手捂住肚子,脸上有些扭曲,但看着陈沫张牙舞爪的状态,没敢吱声,只好无限幽怨地看向于顺。

    于顺却是一脸的无辜。你钱不如人家多,身手不如人家好,长得又是一脸猥琐,这能怪我吗?你知足吧,水阑珊都没出手!

    奇怪的是,水阑珊居然也没有出手揍陈沫。就那么听任陈沫打人、骂人、宣布对她的主权。要是搁在平时,陈沫够挨三回胖揍了……

    “于顺,是你救了我吗?”

    醒过来不久,王玲突然感到一种空明,我这就算是死过一回的人了吧?相对于死,这一切都算什么呢?她脸上的苍白逐渐褪去,心底的霾似乎也褪去了。

    于顺淡淡地点了点头。这个叫王玲的同学,声音很甜美,圆润如清泉。一口糯米般的小白牙,右嘴角还有一颗可爱的小虎牙。

    “你们让开一点,我有句话想问问于顺。”王玲倚靠着树干,突然展颜一笑,正是大家熟悉的“很春天”。

    “哦——”男女同学又是一阵哄笑,七嘴八舌地说,“说什么啊?”“快点啊!”“我赶时间!”“大家都听听嘛!”

    王玲只管笑眯眯地看着大家。说笑归说笑,同学们还是退到了另外几棵树下。

    看得出来,王玲是同学们的核心,兼有大姐姐和小妹妹的气质,让人爱,让人疼。于顺只好站在原地,脸上很无辜。

    “低一点!靠过来一点!”王玲脸上羞色一闪,小声地说道。

    于顺只好往王玲眼前凑了凑,不知道这个小丫头要说什么。总不至于“将军大恩,小女子无以为报。如蒙将军不弃,小女子以蒲柳之姿,愿荐将军枕席”吧?那太俗套了点……

    “交代!你是不是都看到了!?”

    王玲的声音更低,几乎贴耳才能听清。一股温热的气息,吹得于顺耳痒痒的。

    从被于顺抓住脚踝,到两人滑入悬崖,最后两人悬空倒立,这一段时间,王玲可都是清醒的……

    明明是低声软语,却如春雷炸响。于顺“腾”地站直了,差点撞到了树上!再回头看着王玲微醺的脸庞,促狭的笑意,于顺心里那个无辜——

    我看到什么了啊?!

    好吧,不就是粉色底上绣着一只米老鼠吗……

    米老鼠我是知道的,美鬼迪斯奈公司的卡通形象,以其随和、快乐的天成为孩子和家庭心目中永远乐观的卡通形象并为人们所钟爱和信任。我不但知道米奇,还知道米妮,还有“嘎嘎嘎”的唐老鸭……好吧,我承认我都看到了……

    “嘻嘻!”王玲又笑了,确实是“很春天”!

    于顺不得不承认,这是一个很特别的女孩子。不过,就看了一小下而已,不用负责的吧?我又不是故意的……

    “我们都是同学啊!以后再也没有这么纯洁又集中的社会关系了。你老这么端着,不累的吗?”

    王玲的清脆话语连珠而出,大珠小珠落玉盘,敲打着于顺孱弱的小心肝。

    我端着吗?我没端着吗?为什么我和大家老是有一种距离?王玲这么说,好像是“虽不中亦不远”啊!

    于顺了后脑勺,完了之后他才想起来,后脑勺这个动作,好像已经很久没做过了。

    “以前大家对你关注的少,首先是因为你自己封闭起来了。就算是大家对你不好,我代表大家向你陪个不是,你看行吗?”

    “嗯!行!”于顺并不知道前面发生过什么事情,当然更没有去追究那点无聊龃龉的兴致。

    可是,他突然觉得,和这一群孩子在一起,好像很放松,也应该是很开心的吧!我本来就应该属于这个群体啊!我整天和小马奋一起喝酒,都喝成老头子了!心态啊心态!

    “拉我起来!”米老鼠,啊,王玲向于顺伸出了右手,语气不容置疑。于顺只好乖乖地把手伸了过去。

    这只手很小巧,很柔弱。站起来后的王玲也很小巧,全身都小,很协调。像个芭比娃娃?不对!花仙子?也不对!小鼹鼠?呃,是米老鼠!于顺回顾了一下这些日子从电视里学到的东西,不能不承认,学海无涯,而知也有限,找不到合适的形象……

    “我在镇上开了一家餐馆,做的‘石家老鸭’很好吃,中午我请你们吃饭吧!”于顺终于找到了他所擅长的表达心情的方式。

    “噢!王支书果然是王支书!支书出马,所向披靡!吃饭喽!”众人一阵欢呼。

    出了这个意外,虽然有惊无险,但大家也没有爬山的心情了。一时间乱七八糟地凑了过来,熙熙攘攘地就要下山。

    “什么破餐馆,哥要是不高兴了,给你买过来,开除你!”盛赛斌嘟嘟囔囔地跟了上来,走路时尽量离陈沫远一点。

    “唉哟!”王玲往前走时,身子却是一歪。她的脚踝被于顺握伤了,一时间恢复不过来。但其他同学都走到前面去了,于顺只好伸手去扶。

    “师叔,我来吧!”

    水阑珊眼疾手快地过来,果然扶住了王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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