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迹官场 作者:夹袄
第三百八十三章 师叔一定会来救我的
混迹官场 作者:夹袄
第三百八十三章 师叔一定会来救我的
“强仔,我改变主意了,放人吧。”
黄善己自己也没有注意到,这句话说出口,倒是和唐大少最早在电话中所言神似。
如果不是面对面,王强才不会相信这是鸭哥在说话。不过,此时的王强,并没打算质疑鸭哥的口音问题。
鸭哥步履蹒跚,却不是因为惯常的喝醉。两只断臂摇晃在空气中,骨茬子白森森的吓人。断茬还都不止一处。目测两条胳膊都已经粉碎了,没有复原的可能。
这么说,并不是王强在关心鸭哥的后失臂时代。只是说明,鸭哥改变主意的理由,足够强大。
当然,王强的关心也可以有。鸭哥居然还能走路?虽然两条腿并没有损伤,走路也不需要胳膊帮忙。
“好的,人质安全,绝对没有受到虐待。”
王强第一时间作出了正确的选择。说话时甚至偷偷地瞧了瞧那壮汉的脸色。说完后才察觉,放人就放人好了,哪来的这么多废话?
鸭哥只是带个路罢了,并没有被伪作敲门砖,用于骗开大门。而这壮汉孑然一身,两手空空,洋洋洒洒地径直登堂入室。
你这是单枪匹马深入龙潭虎好不好?人质还掌握在别人手里好不好?拜托你能不能有点专业神……王强却只是苦笑,并没有因为被人无视而愤慨。
十年混混,三年刀尖舔血,王强对危险有一种本能的直觉。
这种直觉,可以救命。
可是今天,王强面对前所未有的危机,却是前所未有的迷茫。面对这位爷,怎么可能自救?
同样是杀人,对王强来说,是一种工作。而对眼前这位爷来说,很可能只是一个游戏。王强已经有了决定,在台湾呆了三年,已经太久。
只有一个小小的前提。这位爷不惜得杀一两个小角色吧?这种惶惶又惴惴的心态,王强同样是前所未有。自打走出看守所的大门,以高中生的身份。
流浪狗吃副局长的小**啊**时,王强面无表情地抽着红河。不知道哪一天,就会死于非命吧?这人啊,连死都不怕了,整个世界都拦不住你。
可是,真的死到临头时,才知道是人就不想死。尤其是被人轻而易举地捏死,如同捏一只蚂蚁……
“啊——”
这时,楼上突然传来一声尖叫。紧接着,李刚手持尖刀,推着马家小公主出来,一把撕掉其上衣!
“混蛋!嫩动动试试?俺剐了这个小马驹子!”李刚声嘶力竭,尖刀在空中乱舞。不得不说,一直开车接应的李刚,此时却比一直动手的王强,更像一个亡命之徒。
虽然王强还没来得及思考其它,却比鸭哥幸福多了。鸭哥再也不需要思考任何问题。
因为鸭哥瞬间变成了一枚弹,带着“嗡嗡”的破空之声,飞出一条虚影!
“砰!”
两个西瓜高速撞击,大概就是这个效果。鸭哥的脑袋和李刚的脑袋,并不比西瓜硬些。
两具无头的尸体一起飞出,撞穿了一道木板墙。
不太清楚的是,从两个人到两具尸体的质变,是发生在碰撞前,还是发生在碰撞后。亦或是一前一后。
可以肯定的是,高速碰撞符合质能守恒定律。王强曾经是一个优秀的高中生,此刻已经决定不了自己的思维……
红的白的黑的瓜瓤,四溅开来,落英缤纷。马家小公主正沐浴在瓜瓤当中。
热乎乎,骚哄哄,黏糊糊……幸亏马蒂儿被撕破上衣时,就已经绝望地闭上了眼睛,并不知道后来发生了什么。此时却也禁不住强烈的恶心,“哇!”的一声吐了出来,随即软绵绵地倒了下去。
迷迷糊糊中,却是倒了一个人的怀里。紧接着,好像被套上了衣服。这个怀抱好安全的,马蒂儿累极了,再也不想睁开眼睛。
“师叔?!”
水阑珊口中的布条被扯出来,幸福得几乎晕眩。我就知道,师叔一定会来救我的!
“我就知道,师叔一定会来救我的!我每天都在想师叔!”
水阑珊傻眼了,刚才我是脱口而出的吗?好羞人啊!难道我终于说出来了吗?
不对啊!这话,是仍旧躺在师叔怀中的马蒂儿说的!凭什么啊,抢我的台词?!水阑珊目瞪口呆地看着马蒂儿,忘记了舒活双臂的血脉。反正已经被捆了两天,麻木无知觉。
马蒂儿的小脸,已经被师叔抹了一把,但各色污秽还有残存。许是还未曾从极度惊慌中解脱出来吧,一张小脸带着绯红。
“两个傻孩子,师叔岂能让你们有所损伤?”
于顺动作一僵,随即爽朗地笑了起来,气场很强大。英雄赤裸上半身,肌成条成块,可是了不得!
“师叔,你都看到了吧?”马蒂儿却只管定定地看着于顺。
作为马奋的孙女,马蒂儿虽然留学英伦,骨子里却是极为传统。就算心里有什么想法,陪读身边的马奋,又岂会让黄毛鬼子近了孙女的身?
这么说,当然也不代表马蒂儿恪守封建贞节观念,食古不化。看一眼就得负责到底,这多冤得慌?虽然这应该是于顺的委屈才对。
马蒂儿知道于顺身上发生的任何事情,自打认识这位“血警”师叔起。最早是因为警惕,继而是好奇,最终却是沉溺其中。
爷爷是马蒂儿的责任,于顺却是马蒂儿的兴趣。子曰,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一年多来,马蒂儿甘之如饴地呆在藏马山,大有持久创业之势,这是马彦无论如何都理解不了的。
当然,最早时马蒂儿自己也不是很清楚。但做着做着也就清楚了。知道这个秘密的,或者只有人老成的爷爷吧?
秘密已经憋了太久,终于不由自主地说出来,马蒂儿的心情相当放松,脸上甚至挂着点顽皮的笑意。你这是想打马虎眼吗?我不允许!
至于于顺的回应,亦或是以后的生活,马蒂儿已经管不了那么多……
“哇——”
水阑珊的委屈到了极点。我为什么要这么笨呀?她们为什么都这样欺负我?明明只有我一个人喊师叔的,至少我在这儿是唯一!可是,我连这个都保不住……
“好了好了,师叔来了,一切都过去了。”
于顺有点进退失据,本来就不知道怎么哄女孩子的。果然,水阑珊哭得更凶了,简直是酣畅淋漓。
这都哪儿跟哪儿啊?好端端的,一个哭,一个笑,还让不让人活了啊?我好像是过来解救她们的吧?
于顺终于想到了正题,把马蒂儿的位置换了换,腾出一只手来,不由分说地夹起水阑珊,腾空下楼,飞到了院外。
猫伯一直乖乖地呆在车内,车子也没有熄火。终于见到于顺果然成功归来,心下悄然松了口气。于顺把马蒂儿和水阑珊塞进汽车,自己却没有坐进去。
“我处理一下,明早回去。”
猫伯点了点头,汽车绝尘而去。于顺拍了拍额头,心里不是很肯定,我做错什么了吗?
王强一直站在原地未动。没看清鸭哥如何变成弹,却看清了两具尸体。而那弹飞出时,那位爷自己也变成了弹,直飞到二楼,甚至来得及接住受惊吓倒地的马家小公主。
这货不是人!这货不是人,这货不是人……
虽然从那位爷入室时,王强就失了全部的勇气,连个对抗的念头都养不起。此时却是更加坚信了自己的直觉。
这三年,王强和李刚朝夕相处,几乎不分彼此。此时王强却不想走上楼去看一眼。干这一行,终会如此的吧,李刚算是解脱了。即使想上楼,脚下也没有力气。
李刚或者是心中有义气在,不肯独自逃跑扔下两个伙伴不管。或者是作了什么对不起人家姑娘的勾当,觉得事情不可能善了。终于奋起反抗,表现出前所未有的血,倒是出乎王强的意料。
虽然结果只是一瞬间的事,而且只有更糟。
最本的原因,大概是李刚不在楼下,未曾感受到那位爷的压力吧?王强还想到,现在脑袋清楚了些,可能就是因为那位爷离开了吧?“biu—”的一声飞走,连回头看一眼都懒得。
而李刚喊出声时,王强还以为自己已经绝对无幸,遑论撕了人家姑娘的衣服。
那位爷,就这么离开了吗?王强下意识地软了下来,歪歪斜斜地坐在了地板上,浑身的汗水登时涌出。
天却不肯遂了人愿。一双大脚出现在王强眼前。这一刻终于来到。
要死得像个爷们!王强心里只有一个念头,挣扎着站起身来,努力地看着那位爷。不得不说,这很费力气。不过,留下力气也没什么用了。
可是,这位爷为什么还不动手?王强恍然大悟,找到一截铅笔头,写下了四串号码。
“这是我俩的账户和密码。鸭哥的,我不知道。”王强把纸条递给那位爷。钱财死不带去,做了这么多孽,留下钱做点善事吧。
那位爷接过了纸条,却还是没有说什么。王强想起来,这位爷入室以后,始终没有和自己说过一句话。
“这是我老婆和儿子的名字和地址。李刚没有儿子,老婆跑了。有个老娘,这是地址。大哥想必是英雄了得之辈,有劳大哥搭把手。”
王强又写了两行字,交给那位爷。那位爷也接住了,但还是没有言语。
明白了,英雄懒得动手。王强苦笑一声,从沙发底下出一把“五四”手枪。“五四”活力猛,够劲。王强一直觉得这是男人用的枪。
那位爷脸上还是没有什么表情。对王强拿手枪的整个过程,也没有特别的在意。
“拜托大哥!”王强把枪口抵住下巴,闭上眼睛,猛一搂班机!
“砰!”
枪响了。
王强却迷茫地睁开眼睛,我没死?这位爷,你是要玩死我吗?
击发的瞬间,手枪飞了出去。飞出去,却没有影响击发。这是一种什么样的分寸?
第三百八十四章不义之财取之有道:/cms/book_117_10591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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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是面对面,王强才不会相信这是鸭哥在说话。不过,此时的王强,并没打算质疑鸭哥的口音问题。
鸭哥步履蹒跚,却不是因为惯常的喝醉。两只断臂摇晃在空气中,骨茬子白森森的吓人。断茬还都不止一处。目测两条胳膊都已经粉碎了,没有复原的可能。
这么说,并不是王强在关心鸭哥的后失臂时代。只是说明,鸭哥改变主意的理由,足够强大。
当然,王强的关心也可以有。鸭哥居然还能走路?虽然两条腿并没有损伤,走路也不需要胳膊帮忙。
“好的,人质安全,绝对没有受到虐待。”
王强第一时间作出了正确的选择。说话时甚至偷偷地瞧了瞧那壮汉的脸色。说完后才察觉,放人就放人好了,哪来的这么多废话?
鸭哥只是带个路罢了,并没有被伪作敲门砖,用于骗开大门。而这壮汉孑然一身,两手空空,洋洋洒洒地径直登堂入室。
你这是单枪匹马深入龙潭虎好不好?人质还掌握在别人手里好不好?拜托你能不能有点专业神……王强却只是苦笑,并没有因为被人无视而愤慨。
十年混混,三年刀尖舔血,王强对危险有一种本能的直觉。
这种直觉,可以救命。
可是今天,王强面对前所未有的危机,却是前所未有的迷茫。面对这位爷,怎么可能自救?
同样是杀人,对王强来说,是一种工作。而对眼前这位爷来说,很可能只是一个游戏。王强已经有了决定,在台湾呆了三年,已经太久。
只有一个小小的前提。这位爷不惜得杀一两个小角色吧?这种惶惶又惴惴的心态,王强同样是前所未有。自打走出看守所的大门,以高中生的身份。
流浪狗吃副局长的小**啊**时,王强面无表情地抽着红河。不知道哪一天,就会死于非命吧?这人啊,连死都不怕了,整个世界都拦不住你。
可是,真的死到临头时,才知道是人就不想死。尤其是被人轻而易举地捏死,如同捏一只蚂蚁……
“啊——”
这时,楼上突然传来一声尖叫。紧接着,李刚手持尖刀,推着马家小公主出来,一把撕掉其上衣!
“混蛋!嫩动动试试?俺剐了这个小马驹子!”李刚声嘶力竭,尖刀在空中乱舞。不得不说,一直开车接应的李刚,此时却比一直动手的王强,更像一个亡命之徒。
虽然王强还没来得及思考其它,却比鸭哥幸福多了。鸭哥再也不需要思考任何问题。
因为鸭哥瞬间变成了一枚弹,带着“嗡嗡”的破空之声,飞出一条虚影!
“砰!”
两个西瓜高速撞击,大概就是这个效果。鸭哥的脑袋和李刚的脑袋,并不比西瓜硬些。
两具无头的尸体一起飞出,撞穿了一道木板墙。
不太清楚的是,从两个人到两具尸体的质变,是发生在碰撞前,还是发生在碰撞后。亦或是一前一后。
可以肯定的是,高速碰撞符合质能守恒定律。王强曾经是一个优秀的高中生,此刻已经决定不了自己的思维……
红的白的黑的瓜瓤,四溅开来,落英缤纷。马家小公主正沐浴在瓜瓤当中。
热乎乎,骚哄哄,黏糊糊……幸亏马蒂儿被撕破上衣时,就已经绝望地闭上了眼睛,并不知道后来发生了什么。此时却也禁不住强烈的恶心,“哇!”的一声吐了出来,随即软绵绵地倒了下去。
迷迷糊糊中,却是倒了一个人的怀里。紧接着,好像被套上了衣服。这个怀抱好安全的,马蒂儿累极了,再也不想睁开眼睛。
“师叔?!”
水阑珊口中的布条被扯出来,幸福得几乎晕眩。我就知道,师叔一定会来救我的!
“我就知道,师叔一定会来救我的!我每天都在想师叔!”
水阑珊傻眼了,刚才我是脱口而出的吗?好羞人啊!难道我终于说出来了吗?
不对啊!这话,是仍旧躺在师叔怀中的马蒂儿说的!凭什么啊,抢我的台词?!水阑珊目瞪口呆地看着马蒂儿,忘记了舒活双臂的血脉。反正已经被捆了两天,麻木无知觉。
马蒂儿的小脸,已经被师叔抹了一把,但各色污秽还有残存。许是还未曾从极度惊慌中解脱出来吧,一张小脸带着绯红。
“两个傻孩子,师叔岂能让你们有所损伤?”
于顺动作一僵,随即爽朗地笑了起来,气场很强大。英雄赤裸上半身,肌成条成块,可是了不得!
“师叔,你都看到了吧?”马蒂儿却只管定定地看着于顺。
作为马奋的孙女,马蒂儿虽然留学英伦,骨子里却是极为传统。就算心里有什么想法,陪读身边的马奋,又岂会让黄毛鬼子近了孙女的身?
这么说,当然也不代表马蒂儿恪守封建贞节观念,食古不化。看一眼就得负责到底,这多冤得慌?虽然这应该是于顺的委屈才对。
马蒂儿知道于顺身上发生的任何事情,自打认识这位“血警”师叔起。最早是因为警惕,继而是好奇,最终却是沉溺其中。
爷爷是马蒂儿的责任,于顺却是马蒂儿的兴趣。子曰,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一年多来,马蒂儿甘之如饴地呆在藏马山,大有持久创业之势,这是马彦无论如何都理解不了的。
当然,最早时马蒂儿自己也不是很清楚。但做着做着也就清楚了。知道这个秘密的,或者只有人老成的爷爷吧?
秘密已经憋了太久,终于不由自主地说出来,马蒂儿的心情相当放松,脸上甚至挂着点顽皮的笑意。你这是想打马虎眼吗?我不允许!
至于于顺的回应,亦或是以后的生活,马蒂儿已经管不了那么多……
“哇——”
水阑珊的委屈到了极点。我为什么要这么笨呀?她们为什么都这样欺负我?明明只有我一个人喊师叔的,至少我在这儿是唯一!可是,我连这个都保不住……
“好了好了,师叔来了,一切都过去了。”
于顺有点进退失据,本来就不知道怎么哄女孩子的。果然,水阑珊哭得更凶了,简直是酣畅淋漓。
这都哪儿跟哪儿啊?好端端的,一个哭,一个笑,还让不让人活了啊?我好像是过来解救她们的吧?
于顺终于想到了正题,把马蒂儿的位置换了换,腾出一只手来,不由分说地夹起水阑珊,腾空下楼,飞到了院外。
猫伯一直乖乖地呆在车内,车子也没有熄火。终于见到于顺果然成功归来,心下悄然松了口气。于顺把马蒂儿和水阑珊塞进汽车,自己却没有坐进去。
“我处理一下,明早回去。”
猫伯点了点头,汽车绝尘而去。于顺拍了拍额头,心里不是很肯定,我做错什么了吗?
王强一直站在原地未动。没看清鸭哥如何变成弹,却看清了两具尸体。而那弹飞出时,那位爷自己也变成了弹,直飞到二楼,甚至来得及接住受惊吓倒地的马家小公主。
这货不是人!这货不是人,这货不是人……
虽然从那位爷入室时,王强就失了全部的勇气,连个对抗的念头都养不起。此时却是更加坚信了自己的直觉。
这三年,王强和李刚朝夕相处,几乎不分彼此。此时王强却不想走上楼去看一眼。干这一行,终会如此的吧,李刚算是解脱了。即使想上楼,脚下也没有力气。
李刚或者是心中有义气在,不肯独自逃跑扔下两个伙伴不管。或者是作了什么对不起人家姑娘的勾当,觉得事情不可能善了。终于奋起反抗,表现出前所未有的血,倒是出乎王强的意料。
虽然结果只是一瞬间的事,而且只有更糟。
最本的原因,大概是李刚不在楼下,未曾感受到那位爷的压力吧?王强还想到,现在脑袋清楚了些,可能就是因为那位爷离开了吧?“biu—”的一声飞走,连回头看一眼都懒得。
而李刚喊出声时,王强还以为自己已经绝对无幸,遑论撕了人家姑娘的衣服。
那位爷,就这么离开了吗?王强下意识地软了下来,歪歪斜斜地坐在了地板上,浑身的汗水登时涌出。
天却不肯遂了人愿。一双大脚出现在王强眼前。这一刻终于来到。
要死得像个爷们!王强心里只有一个念头,挣扎着站起身来,努力地看着那位爷。不得不说,这很费力气。不过,留下力气也没什么用了。
可是,这位爷为什么还不动手?王强恍然大悟,找到一截铅笔头,写下了四串号码。
“这是我俩的账户和密码。鸭哥的,我不知道。”王强把纸条递给那位爷。钱财死不带去,做了这么多孽,留下钱做点善事吧。
那位爷接过了纸条,却还是没有说什么。王强想起来,这位爷入室以后,始终没有和自己说过一句话。
“这是我老婆和儿子的名字和地址。李刚没有儿子,老婆跑了。有个老娘,这是地址。大哥想必是英雄了得之辈,有劳大哥搭把手。”
王强又写了两行字,交给那位爷。那位爷也接住了,但还是没有言语。
明白了,英雄懒得动手。王强苦笑一声,从沙发底下出一把“五四”手枪。“五四”活力猛,够劲。王强一直觉得这是男人用的枪。
那位爷脸上还是没有什么表情。对王强拿手枪的整个过程,也没有特别的在意。
“拜托大哥!”王强把枪口抵住下巴,闭上眼睛,猛一搂班机!
“砰!”
枪响了。
王强却迷茫地睁开眼睛,我没死?这位爷,你是要玩死我吗?
击发的瞬间,手枪飞了出去。飞出去,却没有影响击发。这是一种什么样的分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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