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宋金手指 作者:圣者晨雷
九、顽童(上)
李邺叼着草茎,趴在溪流边上,百无聊赖地看着泉水。
肚子咕咕地叫着,提醒着他已经有一夜没有进食了,他叹了口气,转过身来仰首向天,眉头紧紧皱在一起。
当初在中原的时候,饿上两三日是常有的事情,那时不觉得,可现在,只是一夜没吃东西,就不愿意动弹了。
之所以挨饿,是因为他从郁樟山庄中逃了出来。
他是自愿卖身的,原本为的就是图个衣食,却没想到被大老远地从中原送到江南。送到江南便罢,可江南的这位主人也太难侍候了,自古以来,就未曾闻有强逼着僮仆读书习字的!
他原本就是个浮浪性子,喜欢的是游手好闲,厌恶的是一本正经,因此呆了没多久,便责罚不断,几乎日日都被拉出来,作杀鸡骇猴的那只鸡。不是因为学业不成,便是因为调皮生事,赵勇在他身上,都抽断了三根竹鞭。挨骂挨打倒还罢了,李邺自记事起就没少挨过,最让他难堪的是,每次责罚都是当着全体孩童面前,而且还每次都被小翠姐看到。为了给他求情,小翠也被大少爷斥责过数次了。
他最初是想哄得年幼的大少爷开心,自己便可以得个轻松的活计,却不料这位年幼的大少年比谁都难侍候。
肚子再次传来咕咕的叫声,李邺骂了一声,有些怀念郁樟山庄的红烧肉来。
郁樟山庄不但平时一日三餐,中午晚上都有荦菜,每月更是有一顿管饱的红烧肉,至今他吃过两次,那油汪汪的肉块咬到嘴里,让人恨不得连舌头一起吞下去。李邺在中原时也见过那些大户人家,却从未听说有哪家如此供给僮仆衣食的。若是不逼着他读书识数,那这种生活,几乎与仙境没有什么两样了。
他虽然从庄子里逃出来,却没有逃远,一来是因为人生地不熟,不太敢乱跑,二来心中多少还是有些想念庄子里的衣食,特别是想念小翠姐的关照。他母亲早逝,父亲又是个醉鬼,因此此前从未有人如此关怀过他。
“若是小翠姐知道我逃了,不知是会伤心,还是会象其余人一般骂我。”
想到这里,他的肚子越发地饿了。
不过,他又不愿意厚着脸皮回去,象这般逃出来的逃奴,主家捉住后,十之八九是打了一顿后发卖。与其去受那个罪,倒不如想法子逃了,这江南富庶之地,便是做花子,也总有口饭吃。
他紧了紧腰带,从石头上爬了起来,肚子又开始咕咕乱叫,现在要做的是弄点吃的先垫垫。
李邺看看四周,没见到什么人影,只有远处有个棚子。隔着溪流的那一边,是一片瓜田,瓜田里种着消暑的寒瓜(注1),李邺曾吃过一回,因此见了不觉两颊生津。
那棚子里应当是看瓜人,只要避开看瓜人的耳目,便可偷一个来。李邺在卖身前也做过小偷小摸的勾当,因此轻车熟入,伏在地上,一寸寸地向瓜田里爬去。
猎物早已挑好,那是一个大瓜,足有成年人的头颅大小。李邺舔了舔唇,他似乎已经感觉到寒瓜的香甜了,当他的指头碰着那个大瓜的藤蔓时,他把郁樟山庄里的不快全部忘光了。
就在这时,犬吠声响起。
“小贼,敢偷我家寒瓜!”
怒咤声也在这个时候响起,李邺噌地跳了起来,回头看了看,却发现一个少年带着两只大狗,正对他怒目而视。
“这……老爷没偷,你这小厮哪只眼见着老爷偷瓜了?”李邺这不是第一次小偷小摸被人抓住,他早就有了一套应对之策,若抓住他的是个大人,他早就下跪求饶了,但这少年看上去比他还要小些,不过十一二岁左右,与他年纪相当,虽然带着两只大狗,可那有什么好害怕的!
“小贼!”见他还敢狡辩,那少年立刻急了,他挥动拳头:“你是讨打对不?”
“你来啊,试试小爷可曾怕你!”对于那两只大狗,李邺还有些担心,可对这个少年,他却一点都不怕。
少年吼了一声,眼见就要冲来,突然又停住脚步:“抓住这小贼,狠狠地抽了送官!”
李邺正奇怪,突然间见两个歪戴帽子赤着上身的大汉从瓜棚里冲了出来,他心知不妙,这少爷虽然一个人出头,却不是一个人在这!他转身就跑,逃时还没忘记踹上那大寒瓜一脚,心道我吃不得也要让你吃不得。
“班定远,霍骠骁,上!”
那少年在他身后喝道,然后两只大狗便狂吠奔来,它们训练得其实不是很得法,真正的经受训练的猛犬在奔袭的时候应该是不出声的,但它们却一路狂吠,唯恐声势不大。
不过,这样的大狗吓唬李邺已经足够了,他怪叫着加速,这些日子营养跟上了,加之每日又要晨练,因此他跑的速度极快,那两只狗一时半会倒也追不上。两个赤着膀子的大汉虽然喊得震天响,却未曾真的追来,毕竟这只是偷瓜的小事,值不得为此惹上官司。
李邺不知自己狂奔了有多久,听得身后犬吠声渐远,他才敢放慢脚步回过头来。那看瓜的少年和两只狗都停下了,没有继续追他,他从地上拾起一块泥巴,用力砸了回去,嘴巴里还不干不净地骂了起来。
若不是腹中饥饿,他觉得这样的日子也不坏,至少比起在郁樟山庄里那严厉得近于苛刻的纪律要强。
“傲气面对万重浪……热血象那红日光……胆似铁打骨如精钢……胸襟百千丈……眼光万里长……”
觉得无拘无束,偷瓜不成的不快,倾刻间便被李邺抛到脑后了,他背着手,唱起了曲子。这曲子是夜间学习算数时赵与莒教的,比起上午的识字,李邺更喜欢算数一些,他现在已经能顺利地数到一百,一百以内的加减也能够勉强算出,虽然比不上陈子诚和陈任,却也能与龙十二不相上下,并列男童中倒数第一。
“大少爷除了教算术,偶尔还教唱曲子,这曲子好,我唱得最好,可大少爷从不让我去唱。”
注1:即西瓜,原产于非洲,传入我国时间有汉时、五代时等说法,无论哪种说法,宋时中原和江南已经有西瓜,这是无庸置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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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顽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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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顽童(上)
李邺叼着草茎,趴在溪流边上,百无聊赖地看着泉水。
肚子咕咕地叫着,提醒着他已经有一夜没有进食了,他叹了口气,转过身来仰首向天,眉头紧紧皱在一起。
当初在中原的时候,饿上两三日是常有的事情,那时不觉得,可现在,只是一夜没吃东西,就不愿意动弹了。
之所以挨饿,是因为他从郁樟山庄中逃了出来。
他是自愿卖身的,原本为的就是图个衣食,却没想到被大老远地从中原送到江南。送到江南便罢,可江南的这位主人也太难侍候了,自古以来,就未曾闻有强逼着僮仆读书习字的!
他原本就是个浮浪性子,喜欢的是游手好闲,厌恶的是一本正经,因此呆了没多久,便责罚不断,几乎日日都被拉出来,作杀鸡骇猴的那只鸡。不是因为学业不成,便是因为调皮生事,赵勇在他身上,都抽断了三根竹鞭。挨骂挨打倒还罢了,李邺自记事起就没少挨过,最让他难堪的是,每次责罚都是当着全体孩童面前,而且还每次都被小翠姐看到。为了给他求情,小翠也被大少爷斥责过数次了。
他最初是想哄得年幼的大少爷开心,自己便可以得个轻松的活计,却不料这位年幼的大少年比谁都难侍候。
肚子再次传来咕咕的叫声,李邺骂了一声,有些怀念郁樟山庄的红烧肉来。
郁樟山庄不但平时一日三餐,中午晚上都有荦菜,每月更是有一顿管饱的红烧肉,至今他吃过两次,那油汪汪的肉块咬到嘴里,让人恨不得连舌头一起吞下去。李邺在中原时也见过那些大户人家,却从未听说有哪家如此供给僮仆衣食的。若是不逼着他读书识数,那这种生活,几乎与仙境没有什么两样了。
他虽然从庄子里逃出来,却没有逃远,一来是因为人生地不熟,不太敢乱跑,二来心中多少还是有些想念庄子里的衣食,特别是想念小翠姐的关照。他母亲早逝,父亲又是个醉鬼,因此此前从未有人如此关怀过他。
“若是小翠姐知道我逃了,不知是会伤心,还是会象其余人一般骂我。”
想到这里,他的肚子越发地饿了。
不过,他又不愿意厚着脸皮回去,象这般逃出来的逃奴,主家捉住后,十之八九是打了一顿后发卖。与其去受那个罪,倒不如想法子逃了,这江南富庶之地,便是做花子,也总有口饭吃。
他紧了紧腰带,从石头上爬了起来,肚子又开始咕咕乱叫,现在要做的是弄点吃的先垫垫。
李邺看看四周,没见到什么人影,只有远处有个棚子。隔着溪流的那一边,是一片瓜田,瓜田里种着消暑的寒瓜(注1),李邺曾吃过一回,因此见了不觉两颊生津。
那棚子里应当是看瓜人,只要避开看瓜人的耳目,便可偷一个来。李邺在卖身前也做过小偷小摸的勾当,因此轻车熟入,伏在地上,一寸寸地向瓜田里爬去。
猎物早已挑好,那是一个大瓜,足有成年人的头颅大小。李邺舔了舔唇,他似乎已经感觉到寒瓜的香甜了,当他的指头碰着那个大瓜的藤蔓时,他把郁樟山庄里的不快全部忘光了。
就在这时,犬吠声响起。
“小贼,敢偷我家寒瓜!”
怒咤声也在这个时候响起,李邺噌地跳了起来,回头看了看,却发现一个少年带着两只大狗,正对他怒目而视。
“这……老爷没偷,你这小厮哪只眼见着老爷偷瓜了?”李邺这不是第一次小偷小摸被人抓住,他早就有了一套应对之策,若抓住他的是个大人,他早就下跪求饶了,但这少年看上去比他还要小些,不过十一二岁左右,与他年纪相当,虽然带着两只大狗,可那有什么好害怕的!
“小贼!”见他还敢狡辩,那少年立刻急了,他挥动拳头:“你是讨打对不?”
“你来啊,试试小爷可曾怕你!”对于那两只大狗,李邺还有些担心,可对这个少年,他却一点都不怕。
少年吼了一声,眼见就要冲来,突然又停住脚步:“抓住这小贼,狠狠地抽了送官!”
李邺正奇怪,突然间见两个歪戴帽子赤着上身的大汉从瓜棚里冲了出来,他心知不妙,这少爷虽然一个人出头,却不是一个人在这!他转身就跑,逃时还没忘记踹上那大寒瓜一脚,心道我吃不得也要让你吃不得。
“班定远,霍骠骁,上!”
那少年在他身后喝道,然后两只大狗便狂吠奔来,它们训练得其实不是很得法,真正的经受训练的猛犬在奔袭的时候应该是不出声的,但它们却一路狂吠,唯恐声势不大。
不过,这样的大狗吓唬李邺已经足够了,他怪叫着加速,这些日子营养跟上了,加之每日又要晨练,因此他跑的速度极快,那两只狗一时半会倒也追不上。两个赤着膀子的大汉虽然喊得震天响,却未曾真的追来,毕竟这只是偷瓜的小事,值不得为此惹上官司。
李邺不知自己狂奔了有多久,听得身后犬吠声渐远,他才敢放慢脚步回过头来。那看瓜的少年和两只狗都停下了,没有继续追他,他从地上拾起一块泥巴,用力砸了回去,嘴巴里还不干不净地骂了起来。
若不是腹中饥饿,他觉得这样的日子也不坏,至少比起在郁樟山庄里那严厉得近于苛刻的纪律要强。
“傲气面对万重浪……热血象那红日光……胆似铁打骨如精钢……胸襟百千丈……眼光万里长……”
觉得无拘无束,偷瓜不成的不快,倾刻间便被李邺抛到脑后了,他背着手,唱起了曲子。这曲子是夜间学习算数时赵与莒教的,比起上午的识字,李邺更喜欢算数一些,他现在已经能顺利地数到一百,一百以内的加减也能够勉强算出,虽然比不上陈子诚和陈任,却也能与龙十二不相上下,并列男童中倒数第一。
“大少爷除了教算术,偶尔还教唱曲子,这曲子好,我唱得最好,可大少爷从不让我去唱。”
注1:即西瓜,原产于非洲,传入我国时间有汉时、五代时等说法,无论哪种说法,宋时中原和江南已经有西瓜,这是无庸置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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