佞幸的重生 作者:鸡鸭鱼肉

    林恒川

    这是我的同乡林恒川。

    顿时顾长华的的耳朵里再也听不进别的声音。

    林恒川,山东青州人,父亲乃是一位老秀才,科考多年始终未进一步,只能去私塾里为孩童启蒙,俗话说穷秀才富举人,林家家境贫寒,祖辈上没有出过什么大的人物,出了一个秀才已经是祖辈上冒了青烟,只是没想到就是这位考了一辈子都没有考中举人的老秀才,居然生出了一位大齐光武十八年的状元公。

    林恒川,是他们这一届的会元,金銮殿上,御笔钦点,光武十八年的金科状元。

    顾长华与他乃是同年,同时位列一甲之内,只是后面的路确实截然不同的,一位清流的后起之秀,一位是史笔如刀无法翻身的佞幸之臣,他们俩的交集并不是很多,顾长华对于林恒川的为人却听到了跟多。

    道之所在,虽千万人吾往矣,语出孟子,套用在林恒川身上恰如其分

    嫉恶如仇,刚正不阿,清廉自律,为君所佩,为文武所敬,为百姓所爱,官场之上,平步青云,自顾长华死的那一年,才进官场三年的林恒川已经是正四品的右佥都御史,升迁速度可谓骇人听闻。

    前无古人史无前例的升迁之下,却无人质疑,当然也是因为林恒川没有什么让人诟病的裙带关系。

    以前,顾长华与林恒川只是在朝堂上见过几面,彼此之间并不熟悉,现在林恒川满身狼狈,头发丝合着雨水贴在脸上,以至于顾长华一时之间没有认出来也不奇怪。

    现在知道面前的林恒川就是他记忆的林恒川,细瞅之下,果然是一个人。

    天下又有几个林恒川呢。

    满身狼狈之下,犹显从容之姿,在陌生人的面前,面对面的,毫无忸怩的宽衣解带,目光清亮,面色柔柔,有着一股“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的大家之色。

    让人不敢置信一个贫寒的农家居然养出了这种人物,比起林恒川的才学,他那从容不迫的气度,才更让人难以置信。

    难道是天生的?得天独厚,不外如是。

    这顺水人情做的倒是值得,太值得了,对面的人是这么一个人物,顾长华觉得马车里的逼仄,不是那么难以忍受。

    ——和未来一位注定平步青云的朝廷大员有点交情,总是没有坏处的,特别是那位朝廷大员还没有鱼跃龙门的时候,与之交好,简直是一本万利。

    刨去这些,顾长华的内心深处,对于林恒川这种“包拯”似的人,还是非常的敬佩的,他这辈子都成不了这种人,可是却不妨碍他由衷地佩服……

    至于林恒川旁边的这一个人顾长华倒没有听说过,一甲之内也没有他的名字,不过不妨碍顾长华亲热的态度,“在下顾长华,祖籍山东,要论起来大家还同时山东老乡呢。”

    同为山东的老兄,又是同为赶考士子,更有非常大的可能成为官场上关系紧密的同年,一瞬之间,萍水相逢的三个人的距离瞬间拉近了。

    “在下顾长华,表字延平。”

    “在下林恒川,表字子承。”

    “在下周枫,表字元正。”

    既然注定有更深的牵扯,三个人不约而同的报出了自己的表字。

    男子二十成人,成人加冠,加冠之后才有表字,听林恒川二人报出表字,顾长华就知道二人已满二十,至于顾长华才十九岁就已经有了表字,这也是顾长华自重生一来改变的第二件事,第一件就是使自己变胖,第二件事就是拥有了自己的表字。

    以前这个时候,他是没有表字的,直到殿试,金口御赐——凤之。

    龙驹凤雏,年少无知,自以为帝王赞自己年少英才,当□的被压在龙床之上,他才知道他这个“凤”字,是龙肝凤髓,令人垂涎三尺的珍贵食物,但是再珍贵的食物,也注定被人吞到肚子里去。

    延平,四平八稳,也不枉自己在顾泰的口中求下了这个表字。

    顾长华本以为三个人之中只有自己未曾加冠,没曾想到,细说之下,原来看似最年长的林恒川居然只比自己大上三个月,至今也没有满二十。

    “我自幼拜师,去年老师有些事情离开了山东,临行之前为我取了表字,算是提前为我加冠,有了表字,场面上行走也方便,朋友之间也好相互称呼。”林恒川慢慢的说,这个理由在学子之间也很常见,这也是顾泰为顾长华起了表字的原有。

    那么林恒川的气度和才学是得益于自己的老师了?顾长华不着痕迹的在前生的回忆里思索,他好像记得林恒川的老师是那位老大人,如果是那位老大人的话,那么就可以解释农家里怎么会出现林恒川这样一个人物。

    “那敢问,子承兄的老师是哪一位?”顾长华施施然的问道。

    “老师姓魏名明,原山东知府,现任中书省左丞。”林恒川言语磊落,说出老师的官职并无炫耀,只是不想被人误会是存心隐瞒。

    ——谁说人家没有裙带关系啊

    不仅如此,这对师生在将来还成了岳婿。

    因为早有预料,顾长华脸上并无惊讶,只是有些唾弃,他靠着帝王往上爬,就被人家吐唾沫骂佞幸,人家靠着老师兼岳父往上爬,就被人家说一声年少才俊,同样都是裙带关系啊,只不过一个睡皇帝,一个睡人家的闺女。

    区别就是一个是社会主流,一个是社会的非主流,一个黑乌鸦的黑乌鸦,一个黑乌鸦的白乌鸦,要是大家都变成白乌鸦,那只白乌鸦也就不会被群起攻之了,这个说法套用在顾长华身上就是,如果满朝都被皇帝睡了一遍,就无所谓佞幸不佞幸了。

    倒是周枫眼中的嫉妒一闪而逝。

    “子承兄,你可太不够意思了,咱们俩走了一路,我都不知道你有这么大来头的老师。”周枫和林恒川同为青州人士,一开始却并不认识,只不过结伴而行,一路走来,周枫就发现,林恒川才学颇高,自己被称为青州才子,却被这个无名小卒比了下去,但是事实之下,也只能无奈的承认两人本就不在一个层面上。

    更有一点让周枫的自尊心有了安慰,那就是,周枫出生于士绅之家,世代举人,家财万贯,而林恒川的父亲只是一个老秀才,家无恒财,林恒川囊中羞涩,周枫一掷千金。才学高又怎么样,钱能通神,周枫自以为就是林恒川能高中,充其量也不过是外放县令,没有钱财疏通上官,一辈子恐怕就老死在穷乡僻壤了。

    他的心里已经渐渐平静,只是此时才发现,林恒川居然还有一个大靠山,他居然是中书省左丞的学生。

    周枫的嫉妒之心再也掩饰不住了。

    顾长华和林恒川看在眼里,在心中同时摇了摇头。

    这位周枫不是一个君子,一个嫉贤妒能的小人,这种人成就有限,破坏力却无限,要不然怎么说说宁得罪君子莫得罪小人,一个中书省左丞的学生就已经让他露出如此丑态,要是知道自己是吏部尚书的孙子,他是不是要给他的饭里下砒霜啊。

    好吧,最后一句是开玩笑,但是顾长华绝对肯定周枫不是一个益友,可能背后捅刀子的人的,是不能深交的,交心的人还是要选择林恒川这种人。

    接下来,三个人相处甚欢,言笑晏晏。

    萍水相逢,大家还是好聚好散吧。

    只是这注定是一个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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