嘻皮笑脸和二零零八 作者:五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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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晚自习放学后,张夏先说回家没劲,要去商业街吃肯德基。我心说你是不是傻,这日子去肯德基,他娘的能被挤死。

    不过也是闲着无聊,我们就溜溜达达去了商业街。

    果真人特多。

    商业街张灯结彩,满街都是圣诞树圣诞老人,气氛特好。虽说是寒冬,但身处那环境中压根不觉得冷,反而有种…“操,好想谈恋爱”的冲动。这压根没办法,身边路过的全是牵手的情侣,全是。

    就在这情侣海洋中,看着身边的夏易融,我感到满足。

    我和他并肩走着,突然就觉得,其实这样也挺好的。

    和夏易融一直当朋友,陪伴在他身边,虽然不能做一些情侣才做的事,但朋友却比情侣长久的多,也安稳的多。

    我可以这么默默陪伴他很久很久。夏易融这么文静的人,总是被人欺负,我会变强大变厉害,不会再让人欺负他。

    而且我也不能保证,能一直喜欢他啊。也许慢慢我就不喜欢他了,也许只会我就移情别恋了,也许我是个花心大萝卜呢。

    所以我不用这么苦恼的。

    所以只要和夏易融做朋友就很满足了。

    路过街边的棉花糖机时,我叫住张夏先他们:“想不想吃棉花糖?”

    “你多大了还吃!”张夏先嫌弃,“大男人才不吃这些东西啊。”

    “哦…”我继而问夏易融,“你要什么味的?”

    “草莓。”夏易融笑道,“反正街上那么多人都在吃,没人会注意我们啦。”

    张夏先哼了声,“那我要焦糖原味的。”

    “好好。”我跑去买,顺手又买了三个甜筒。回去时我把蓝莓甜筒给夏易融,夏易融笑眯眯接过吃的,说:“赵昴你知道我喜欢吃蓝莓的啊。”

    我对这方面的事情记得很清楚。张夏先小班花夏易融张临皓赵煋这群人的口味我都知道,平日里小班花买了新裙子我也能立马看出来,倒不是说细心,只是平日没什么爱好把时间都浪费在了这些小细节上。

    夏易融对我不了解,所以他不知道,其实我是很会照顾人的。

    张夏先拿了自己的巧克力甜筒,借着损我:“赵小昴天生保姆命,以前还帮我洗过袜子呢。”

    “滚你的蛋,”我骂,“我以为那是我的袜子,洗错了好不好?”

    “哎对了,林娘炮会做饭么?”张夏先问。

    “会啊。小林哥做饭很厉害的。”真的,林西水煲汤熬粥炖肉做鱼都有一手,我常说他以后完全可以去做大厨。

    “果然是一路人啊…都这么持家。”张夏先感慨。

    “说什么呢你。”我被戳痛脚,尽量淡定。果然啊,人不能做亏心事,不然张夏先随便说一句话我都出一身冷汗。

    “没什么没什么,”张夏先冲夏易融眨巴眼,“对吧夏小融?”

    夏易融嘴里塞得都是冰淇淋只得唔唔点头。

    像只小松鼠。

    从平安夜到圣诞节,张夏先陆续收了好些礼物。围巾帽子贺卡情书毛绒玩具,各类玩意。我其实也准备了一个礼物,送给夏易融的礼物。

    礼物是我托林西水买的,我在qq上问他送什么好,林西水说要么送个钥匙扣吧。他在北京帮我挑了个瑞士刀折叠刀钥匙扣,还请人在刀上刻了夏易融的拼音首字母和出生年月。东西我是在圣诞前夕收到的,林西水说这个礼物又含蓄又实用,不会表露心意,可以放心大胆的送出去。

    那礼物在我口袋里装了好几天,最后我也没有把那东西送出去。

    没办法送出去。

    怕被拆穿心思。

    又想被拆穿心思。

    或许,或许夏易融在得知我的心意后,会说,赵昴,我也一直喜欢你呢。

    也或许,夏易融说,赵昴,你真恶心。

    但我是在圣诞节的两天后才知道,夏易融送了张夏先礼物。

    那天我在张夏先房间里陪着熊玩意打游戏,突然看见张夏先的书桌上摆着一个小镜框。

    十分简洁的黑白镜框,巴掌大小。镜框里是张手写字。字迹清秀漂亮,内容是一首小诗。

    你站在桥上看风景

    看风景的人在楼上看你

    明月装饰了你的窗子

    你装饰了别人的梦

    耳熟能详,卞之琳的《断章》。

    我拿起那个相框仔细端详,越发觉得不对劲。当我终于想起这字出自谁手时,大脑空白了好一段时间。这背后的真相太过可怕,我不敢去想。

    “哎,怎么了?”张夏先问。

    “这…谁送的??”我尽量平静问。

    “不知道。”张夏先无所谓道,“圣诞节那天夏小融给我的,他说有个别的班女生趁我不在时托他给我的,他也不知道那女生是谁。我看这字挺好看,就留下了。你喜欢就拿去。”

    哪有什么别的班女生。

    这他妈是夏易融自己的字。

    我跟他同桌这么久,他就算用左手写的字我都能认出来。这字是夏易融的字,我没认错。

    这他妈…

    我差点没忍住笑出声来。

    这他妈是夏易融送给张夏先的。

    夏易融偷偷送给张夏先的。

    我就说,夏易融对张夏先细微的好,他妈的怎么可能没有原因。

    赵昴,你个傻逼。

    作者有话要说:

    ☆、第四十一章

    我喜欢猫。

    我在很小很小的时候,养过一直猫。

    家属院一直有很多野猫游荡,有的野猫是迷路的家猫,温顺不怕人,有的是天生流浪汉,明明惧怕却要做出张牙舞爪的样子。

    不知什么时候起,院子里的流浪猫大军里多了只灰色小猫。那小猫的脖子上绑着一根细红绳,那红绳应该是在它很小时就被人绑上去的,早已深入皮肤,若是这猫继续长大,一定会被这红绳勒死。

    那猫明显因为脖间的异物痛苦不堪,可它太凶,跑得又快,旁人压根接近不了它。

    尚且年幼的我和赵煋张夏先看这猫可怜,想救它。

    那段时候我们一有时间就守在院里等它过来,用食物用渔网用麻皮口袋却一直抓不住它。眼看着那猫因为红绳越发痛苦,直到我爸帮忙抓住了那只小猫。

    我爸从小在农村长大,抓麻雀补金蝉是能手,抓只小猫分分钟的事。我们本没想着去求他,可他自己出了山。他把猫四肢拴起来,小心翼翼把脖子上的红绳剪断,又在卫生间给小猫洗了个澡。小猫全程可凶猛,一开始嗷呜嗷呜跟小老虎一样叫个不停,后来叫累了,咩唔咩唔的叫,也挺可爱。

    那是很久很久之前的事,按道理说我早就该忘记的,但不知为何,我总是能模糊想起我爸给猫洗澡时的样子。因为我爸平日沉默寡言面目严肃,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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