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夫如魔 作者:血血
分卷阅读121
百份,其他但凡是他参与进来的,帮忙的有两千份,如此快速的增长,零食系统里面的食魂数量飙升,能够兑换灵液已经有将近八百滴,找来碗,陆博源兑换了十几滴,兑着水喝了下去。
“阿哥你最近是不是很累啊?”陆晓晓推了推阿哥递过来的碗,那里面是灵液,摇头示意自己可以不喝。
“怎么这么问?”见陆晓晓不喝,陆博源干脆自己喝掉了,喝完觉得浑身都有干劲,一点都不累。
“因为阿哥每次喝完灵液就看起来有精神了啊。”陆晓晓如此道。
这不是废话嘛。
好歹是灵液,比天幕的高级灵液还要有效果,能不舒缓疲劳嘛。
那种钝钝的垂重感也消失了,这是他昨天给家里人每人分一些灵液喝之后的感觉,然后发现,喝完之后还觉得挺不错的。
反正现在灵液的源源不断,只要每天干活的时候帮帮忙,就可以赚取灵液,所以他自己喝些也不会心痛。
阿文也没有喝,就连柳云也不喝了。
“我身体挺好的,也不用天天补,日后隔几天再喝吧,你要是要想喝就喝,这东西本来就是你的,无需顾忌。”柳云如此道。
“我知道。”陆博源闷闷不乐的回到。
他总觉得柳云的话怪怪的。
明明是非常好的东西,怎么就不喝呢?
前段时间还是喝的挺好的啊,每人每天都在喝呢。
不过大家不喝,他也不勉强,喝完之后,陆博源就把这事跑在脑后了,关注着新的零食上面,于是也就忽略掉了柳云和陆晓晓彼此之间眼神的交流。
扣除当前一百份吃食,兑换新的零食:金丝肉松饼。
好吃的流口水的零食。
奢侈一点的话,偶尔可以当当主食来吃。
做金丝肉松饼,首先必备的就是肉松了,系统里面有肉松提供,不过陆博源还是打算自己亲自去做,有制作的方法在,也不费什么力,而且金丝肉松饼是一个吃食,日后把肉松进行包装,也是一道不错的美味。
来回的看了几遍之后,陆博源把明日需要的食材记住,告诉了明日去负者采购食材的魔兽,又去厨房帮了一会儿忙,这才去休息。
第二天一大早,全家都早早的起来了,阿文和陆晓晓前去了镇子,陆博源依旧留在家里。
负者去采办的魔兽老早的就出门了。
只从家里开店做生意了,陆家人都没有睡懒觉的人了,各个都睡的早,起的也早。
吃了早饭,采办的魔兽也回来了,带回了每天必须的食材,还要陆博源要求的猪后腿肉。
把猪后腿肉去掉皮,筋膜,留下瘦肉,弄完之后清洗干净,然后找来擀面杖,用力的敲打瘦肉,因为数量多,块头又大,这个费力的活儿还是交给了魔兽,魔兽的力气大,挥动手臂打几下,那瘦肉就变得软软的,然后放装入烤盘内,开始烘烤。
其实也不用烘烤的,但是经过烘烤之后,大大的减少了焖煮的时间,如此繁复两次,翻个面继续的烘烤个几分钟就可以了。
接下来就开始焖煮,把烘烤的猪肉放入锅中,水足量,放入酱油对色,一些大料,姜葱蒜里头,大火开始焖煮。
焖煮一个多小时,拿筷子去戳锅子里的肉,因为有酱油的缘故,焖煮一块块的肉变得焦黄,筷子用力可以戳穿,就说明可以了,捞出来沥干水,摊在桌子上。
接下来就是把肉弄碎掉,最为纯手工的就是自己拿手去撕开,但是那样太费力了,而且不实际,除非自家吃,陆博源把还有些烫手的肉先掰碎,用擀面装用力的擀破掉,随后放在绞肉机里搅碎。
所有的肉都成粉末状了,但是这些还没有完,得必须在最短的时间给放入锅中翻炒,因为这些肉沫会变干,变得很才,味道大大的打折扣。
好吧,这些也是零食系统里头给的温馨提示。
因为翻炒的时候需要时小中火,需要很好的掌握好火候,否则很容易烧糊烧焦,陆博源找来柳云来帮忙。
“行,觉得火大了就说声。”于是一直甘当火夫的青石只好退位让贤了,跑去弄吃食的包装,把位置让给了柳云。
“好的。”灶台上,陆博源擦着锅子。
柳云已经把火烧好了,火候非常好的,不大不小,热度也行,沿着过边倒油,制作方法里注释要多放点油,陆博源也摸不清楚到底多少,心里估摸着给,肉松那么多,少炒一些,等第二锅子再看看。
将近到了一碗的菜油,等上面冒烟了,陆博源把搅碎的熟肉沫到了将近十斤的样子,好在锅子大,铲子下去翻炒的翻遍,也不用担心在翻炒过程中会飞溅出来。
柳云看了看灶膛的火,见陆博源一直在不断的翻炒,他看的都累,赶紧过去帮忙:“一会儿,这样就行,等一会儿再翻炒,然后再贴着锅边烘就行,你那个样子还不累死。”
柳云把锅子里开始变干,变得很松软的肉沫用锅铲摊开,贴着锅边,陆博源接过锅铲,发现真的省力不少。
把购买的咖喱,放入锅中,翻搅拌匀,起到润色的作用,有了咖喱的调制,本来卖相很一般的肉松呈现出一种金黄色,颜色非常透亮,和金丝的名字倒是相称的很,然后再加入适量的盐,糖,几番翻炒,直到肉松完全没有一丝的水分,这才出锅,出锅之后全部摊开。
于是开始第二锅。
两锅二十多斤的肉松成型了,金黄色,细如发丝一般,蓬松蓬松的,远远的瞧着,好似一大团毛茸茸的东西,也不知道是不是焖煮的原因,肉松闻起来倒是不怎么的香,和之前的蜜汁猪肉脯完全不一样,明明都是同样的食材做的,一个用香气诱惑,而另一个沉稳默默的等待爆发。
拿来勺子,每人都尝了几口,发现味道还行。
“有点甜。”柳云尝完说道,这比蜜汁猪肉的味道少一些,没那么大的吸引力。
陆博源倒是觉得很不错,觉得肉松很正宗,没有出现很老很才,口感十分软绵细滑。
“这是馅料了,当然是要稍微甜一些,一会儿我把外皮都做好,做出成品你们肯定会爱不释手的。”这不是陆博源自夸,金丝肉松饼的魅力可是非常庞大的,这玩意之前流行的肉松,包卷各种吃食,或者伴着稀饭面条吃,而肉松饼的一出现,却是大受追捧,能够被人喜欢,成为人口相传的美食,肯定是有它独特的魅力。
以前陆博源也不怎么喜欢吃肉松,觉得味道有点怪怪的,但是奇怪的是他觉得肉松饼却还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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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份,其他但凡是他参与进来的,帮忙的有两千份,如此快速的增长,零食系统里面的食魂数量飙升,能够兑换灵液已经有将近八百滴,找来碗,陆博源兑换了十几滴,兑着水喝了下去。
“阿哥你最近是不是很累啊?”陆晓晓推了推阿哥递过来的碗,那里面是灵液,摇头示意自己可以不喝。
“怎么这么问?”见陆晓晓不喝,陆博源干脆自己喝掉了,喝完觉得浑身都有干劲,一点都不累。
“因为阿哥每次喝完灵液就看起来有精神了啊。”陆晓晓如此道。
这不是废话嘛。
好歹是灵液,比天幕的高级灵液还要有效果,能不舒缓疲劳嘛。
那种钝钝的垂重感也消失了,这是他昨天给家里人每人分一些灵液喝之后的感觉,然后发现,喝完之后还觉得挺不错的。
反正现在灵液的源源不断,只要每天干活的时候帮帮忙,就可以赚取灵液,所以他自己喝些也不会心痛。
阿文也没有喝,就连柳云也不喝了。
“我身体挺好的,也不用天天补,日后隔几天再喝吧,你要是要想喝就喝,这东西本来就是你的,无需顾忌。”柳云如此道。
“我知道。”陆博源闷闷不乐的回到。
他总觉得柳云的话怪怪的。
明明是非常好的东西,怎么就不喝呢?
前段时间还是喝的挺好的啊,每人每天都在喝呢。
不过大家不喝,他也不勉强,喝完之后,陆博源就把这事跑在脑后了,关注着新的零食上面,于是也就忽略掉了柳云和陆晓晓彼此之间眼神的交流。
扣除当前一百份吃食,兑换新的零食:金丝肉松饼。
好吃的流口水的零食。
奢侈一点的话,偶尔可以当当主食来吃。
做金丝肉松饼,首先必备的就是肉松了,系统里面有肉松提供,不过陆博源还是打算自己亲自去做,有制作的方法在,也不费什么力,而且金丝肉松饼是一个吃食,日后把肉松进行包装,也是一道不错的美味。
来回的看了几遍之后,陆博源把明日需要的食材记住,告诉了明日去负者采购食材的魔兽,又去厨房帮了一会儿忙,这才去休息。
第二天一大早,全家都早早的起来了,阿文和陆晓晓前去了镇子,陆博源依旧留在家里。
负者去采办的魔兽老早的就出门了。
只从家里开店做生意了,陆家人都没有睡懒觉的人了,各个都睡的早,起的也早。
吃了早饭,采办的魔兽也回来了,带回了每天必须的食材,还要陆博源要求的猪后腿肉。
把猪后腿肉去掉皮,筋膜,留下瘦肉,弄完之后清洗干净,然后找来擀面杖,用力的敲打瘦肉,因为数量多,块头又大,这个费力的活儿还是交给了魔兽,魔兽的力气大,挥动手臂打几下,那瘦肉就变得软软的,然后放装入烤盘内,开始烘烤。
其实也不用烘烤的,但是经过烘烤之后,大大的减少了焖煮的时间,如此繁复两次,翻个面继续的烘烤个几分钟就可以了。
接下来就开始焖煮,把烘烤的猪肉放入锅中,水足量,放入酱油对色,一些大料,姜葱蒜里头,大火开始焖煮。
焖煮一个多小时,拿筷子去戳锅子里的肉,因为有酱油的缘故,焖煮一块块的肉变得焦黄,筷子用力可以戳穿,就说明可以了,捞出来沥干水,摊在桌子上。
接下来就是把肉弄碎掉,最为纯手工的就是自己拿手去撕开,但是那样太费力了,而且不实际,除非自家吃,陆博源把还有些烫手的肉先掰碎,用擀面装用力的擀破掉,随后放在绞肉机里搅碎。
所有的肉都成粉末状了,但是这些还没有完,得必须在最短的时间给放入锅中翻炒,因为这些肉沫会变干,变得很才,味道大大的打折扣。
好吧,这些也是零食系统里头给的温馨提示。
因为翻炒的时候需要时小中火,需要很好的掌握好火候,否则很容易烧糊烧焦,陆博源找来柳云来帮忙。
“行,觉得火大了就说声。”于是一直甘当火夫的青石只好退位让贤了,跑去弄吃食的包装,把位置让给了柳云。
“好的。”灶台上,陆博源擦着锅子。
柳云已经把火烧好了,火候非常好的,不大不小,热度也行,沿着过边倒油,制作方法里注释要多放点油,陆博源也摸不清楚到底多少,心里估摸着给,肉松那么多,少炒一些,等第二锅子再看看。
将近到了一碗的菜油,等上面冒烟了,陆博源把搅碎的熟肉沫到了将近十斤的样子,好在锅子大,铲子下去翻炒的翻遍,也不用担心在翻炒过程中会飞溅出来。
柳云看了看灶膛的火,见陆博源一直在不断的翻炒,他看的都累,赶紧过去帮忙:“一会儿,这样就行,等一会儿再翻炒,然后再贴着锅边烘就行,你那个样子还不累死。”
柳云把锅子里开始变干,变得很松软的肉沫用锅铲摊开,贴着锅边,陆博源接过锅铲,发现真的省力不少。
把购买的咖喱,放入锅中,翻搅拌匀,起到润色的作用,有了咖喱的调制,本来卖相很一般的肉松呈现出一种金黄色,颜色非常透亮,和金丝的名字倒是相称的很,然后再加入适量的盐,糖,几番翻炒,直到肉松完全没有一丝的水分,这才出锅,出锅之后全部摊开。
于是开始第二锅。
两锅二十多斤的肉松成型了,金黄色,细如发丝一般,蓬松蓬松的,远远的瞧着,好似一大团毛茸茸的东西,也不知道是不是焖煮的原因,肉松闻起来倒是不怎么的香,和之前的蜜汁猪肉脯完全不一样,明明都是同样的食材做的,一个用香气诱惑,而另一个沉稳默默的等待爆发。
拿来勺子,每人都尝了几口,发现味道还行。
“有点甜。”柳云尝完说道,这比蜜汁猪肉的味道少一些,没那么大的吸引力。
陆博源倒是觉得很不错,觉得肉松很正宗,没有出现很老很才,口感十分软绵细滑。
“这是馅料了,当然是要稍微甜一些,一会儿我把外皮都做好,做出成品你们肯定会爱不释手的。”这不是陆博源自夸,金丝肉松饼的魅力可是非常庞大的,这玩意之前流行的肉松,包卷各种吃食,或者伴着稀饭面条吃,而肉松饼的一出现,却是大受追捧,能够被人喜欢,成为人口相传的美食,肯定是有它独特的魅力。
以前陆博源也不怎么喜欢吃肉松,觉得味道有点怪怪的,但是奇怪的是他觉得肉松饼却还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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