逮个胖熊做奴隶 作者:阿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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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的话,他笑嘻嘻地说你可真坏呀!这种情人间的专用语让我兴奋了半宿。

    第四天,重复动作。命名系别,人家都是三个字,中文系,英语系、物理系、化学系、音乐系、体育系,偏偏到了我们这里变成了计算机系,不利于喊口号。电脑系?小日本总是显出领导风范,这也是我讨厌他的一个原因,处处显摆。系主任摇摇头。最后系主任定夺,取了个“计科系”的名称,算是对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的简称。直到去拉练的时候,大家一块寻水喝,才知道人家别系同学把我们念成了“饥渴系”,还口口声声地说:计科系的人不简单,真饥渴!

    站立、行走、转体、跑步走,全过后,开始了新一轮的踢正步。md,自是苦不堪言。做分解动作,机械的像个木偶。尤其是金鸡独立,脚必须抬到一定高度,保持10分钟端平,那叫一个痛苦,左脚麻右脚痛,喊停放在地上的那一刻,都不知道脚是长在谁身上了。

    还好,没有白练,我本来就笔直的身板走过去很有说服力,李宏海对我格外看好,让我做了几次示范给大家看,虽然变得成熟了些,但是还是掩饰不住内心的喜悦,毕竟赢得了李的好感。也多亏他看好我,被抽为标兵,让我在大学里过足了学生干部的隐。这都是后话。

    李宏海,憨憨厚厚的样子很讨人喜爱,最喜欢他点名的样子。我们班有个叫(hao)可乐的那同学,一个叫高@兴的女同学,他点完名就自己偷着乐,自言自语地说:你们的名字可真逗,一高兴就喝好可乐。也许就是这么不经意的联系,让高兴同学最后告别的时候为他跳了天津桥,可惜一朵花蕾就这样凋零了,变成了高位截瘫,永远的过着轮椅生涯。真的没想到人的魅力有这么大,男人为他着迷,女人为他疯狂!这就是李宏海!

    我喜欢李宏海在人群中穿梭,时不时来纠正我的错误,肥肥的手落在我的肩上、胸部,恨不得把衣服脱了让他摸。他嗓音沙哑,舌头不知是大还是短,但是却有高度,唱歌却吐字清晰,他很会把握情绪,酝酿情调,一首歌唱完后,有女生竟然哭了。《军中绿花》和《无名小路》就是从他那里学会的。晚上回到宿舍,戴上耳塞,听着从cd传来的《神秘园》,幻想着与李花前月下,卿卿我我。慢慢地进入了梦乡。

    军训第六天,教官统一换成美式贝雷装,焕然一新,煞是好看。他们一过来,我们就开始“吘——”声不断,李宏海格格地笑,脸像绽开的九月菊,一个天真无邪的孩子。这天好像他异常兴奋,带动大家一起兴奋,还时不时给我们发西瓜霜润喉片,大家都拼了命的扯着嗓门喊,不哑才怪。从课间休息知道了他隐隐约约的事情,家在佛山,爹妈都是做生意的,家里的独苗,高中毕业就去参了军,所以年龄跟我们相仿,在部队里有人开始给他处对象,他想先考军校,之后再考虑个人问题。趁他上厕所的时候,我偷偷地尾随过去,也有同学陆陆续续过来,怕紧张尿不出来,我蹲在茅厕里,突然想到没带手纸,就问他:李教官,有手纸吗?我忘了带了。他没有把裤子提上,只是半耷拉着,一只手在口袋里搜寻,还好,摸出来了,估计他也是尿不出来,因为厕所很小,来往的人一不小心就会碰着屁股,他索性跟我蹲在一起。呵呵,这下我们就成了亲密无间的阶级弟兄——屎友!

    “抽烟吗?”我从口袋里摸出三块钱一盒的烟,准备递给他一支。“你抽烟啊?”这话明显在拒绝。“是的,我是个烟鬼!有多年历史了。”“呵呵,真没想到你斯斯文文的竟然抽烟这么凶?”“抽烟跟斯文有联系吗?”我反唇相讥,心想其实我清楚自己斯文是表面现象,禽兽的一面只有到床上才会知道滴。他知道他的言辞引起了我的不满,就转移了话题。“哎,小熊,你今年多大啊?”我猛放了个屁,又吐了一下烟圈压着臭味,“比你大,你该叫我哥。”“啧啧啧,真的假的?”“我今年周岁21,1月2号的生日,你不会1月1号的吧?”“呵呵,不是,我五月份的。”“这不就对了,叫哥。”“这有人,在这叫会很没面子的,换个地方吧。”看他那被大便憋的通红的脸,我朝他吐了一口烟圈,他用手散来散去,大咳不止,看到他笨拙的动作我狂笑不已。

    ☆、4.拉练之旅

    军训第十天,拉练。

    秋高气爽,风清云淡。

    早上八点,各班级拼成不同方阵陆续进发,各系系旗在风中飘舞,像是在向谁炫耀什么,一路上的欢声笑语引得路人频频回头观看。

    因踢正步把鞋子弄破了,我买了一双新鞋,走路不多还觉不出哪里不舒服,像拉练这样的长途跋涉一下子就试出来了,还不到两公里,脚底就打泡了,疼的我龇牙咧嘴,于是就变成了个瘸子。李鸿海带着队伍在前面走,因为小日本教官因在训练中打人被暂停带队,我们班基本上由李鸿海掌控。我渐渐跟不上了,有人大声喊道:李教官,你丢人啦!这一声如同凉水滴在滚油里,气氛一下子空前活跃,李鸿海一下子没明白过来,尴尬地随大家笑着,当回头一瞥的那一刻,发现我丢下了好远,于是他也乐了,大声说:不光是我一个人丢人啊,看来大家一起丢了人!于是,手一挥,示意几个跟我高低差不多的人过来搀扶我。

    我不想在他面前显得像女人,处处都要人照顾,因为我是个男人,而且是比他大的男人。当有人过来搀扶时,我甩开了他们,并谢绝了他们的好意。于是,忍着疼痛加快了步伐。

    走不到半里地,老天似乎有意考验我的意志,故意让太阳充分发生着氧化-还原反应,炙烤得我额头上汗珠滚滚,脚底下一下子踩空,崴了脚,仰面栽倒在地,顿时狼狈不堪。

    我本来还想逞强的,试图站起来,可脚下锥心的痛,我已无法站立。撸开裤腿,发现脚踝红肿一片,我也只好听从李鸿海的安排。他们轮流搀扶,左边一个,右边一个,有时李鸿海也来搀扶。李鸿海格外地认真,手挽着手,胸挨着胸,肉乎乎的身体紧撑着,为我撑起了一片天,生怕我再次摔倒。均匀的呼吸和着有节奏的脉搏从各个感官直冲大脑皮层,虽然他比我小,却这样的照顾着,而此时的我却像是受伤的羔羊,亟需人的呵护和关爱,而他——李鸿海,却填补了这个空缺,想到这,鼻子酸酸的,不知道出于对军人的崇拜还是错觉的爱,我有种想一直抱着他的冲动。

    中途要过河滩,从河底下过去,因为上面的桥梁正在翻修。看样子,就算架着我也不一定能过去,李鸿海不由分说,背起我就向河底下冲去,此时我又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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