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爱 作者:守望同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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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心中有了向往,一切都可以轻松起航。

    走到大房间的门口,临近练煜的床榻,听到一阵一阵均匀的鼾声,由小到大,停留一秒,又响起,由小到大,像是画一条波浪形的抛物线,又像是春夏野外互相争鸣的牛蛙,誓要打破这黑夜里的寂寥。

    我点燃一根香烟,站在门口,仔细的聆听,生怕惊扰了他的美梦。一阵风吹来,掀开我的衣领,我紧了紧衣衫,烟头扔在地上,踩一脚,用力的搓几下,轻轻的来到他的床前。

    一张破旧的桌子靠在床头,堆放着他卸下的衣裤,一个不锈钢的烟灰盒装了半盒子烟灰,还是原来的牌子。矮小的凳子,躲在桌子底下,旁边是两个大白胶桶,胶桶里装着洗衣粉,沐浴露,洗发水。一个小巧的或许只够两三个人食用的电饭锅躺在桌角边,一看就知道,很久都没有被主人垂涎过,已经一层灰尘,还有丝丝蛛迹。

    偌大的像是车间一样的房子,三张架子床朝向不同,若即若离。房子边边角角堆放着各色物什,白天晚上,看着总会让人心思繁杂,只是这个时候,也许是因为每个架子床的布帘里面有人住着,能听到呼吸声,鼾声,才又让人感觉踏实,感觉安逸。

    目光停留在练煜的床上,床角一包方方正正的手拉式面巾纸,一把手电筒。他侧卧,枕着一个普通的布质枕头,脸朝着里面,背向着外面,隆起的被子,勾出一条朦胧而又清晰的弧线,像是雕塑,完美而又真实。我快速的脱掉外衣外裤,折成枕头,然后蹑手蹑脚,钻了进去,轻轻的扯动被他压住的被子,他受到惊扰,重重的翻身过来。

    ☆、26 同眠

    “散场了?”床板吱呀响动,练煜混沌的声音像是梦呓。

    “嗯…,吵醒你了?”我懦懦的,不再动弹。

    他摸一把脸,支起身子,下床汲上拖鞋,去了洗手间。不一会,双手手掌对着嘴巴哈气,弓着腰,小跑着回来,爬上床,问我要不要拿纸巾垫一下枕头,还帮我四处掖掖被角,一股温热的气流溢出来,夹带着淡淡的不太明显的跌打止痛膏的味道。

    “不用关灯吗?”我不太喜欢开着灯睡觉。

    “随便,关也可以。”

    入乡随俗,随遇而安,就由了他的习惯,所以没有关灯。第一次同床共枕,内心像是住了一只小兔子,砰砰乱跳,紧张得手脚都不知如何安放,靠近床沿,想挨着他的身子,却也不敢触碰到他的身子。这是最近的距离,又像是最遥远的距离。不过,能这样依靠着,闻到彼此的发香,已经起码有百年的修行,眼下好好惜福,万事不敢强求。

    “睡觉吧,明天还要上班。”他伸手过来摸一下床沿,扒拉一下我的身体,说:“睡过来一点,不要半夜掉到地上。”然后又侧身面对着墙壁,回到最初的睡姿。

    得到许可,我往他的宽背上挪一挪,没有贴上去,也能感受到从他的身板辐射出的热量,温暖的热量,这种热量像是从蛊盅里散发的邪气,能蛊惑人的心智。让我挚爱幻想的脑子顿时腾起一股春意盎然的思绪,直到迷迷的歪裂嘴角,直到细细的渗出口水,伴随着他渐渐响起的鼾声,美美的沉睡过去。

    听到唧唧唧的鸟鸣,听到咯咯咯的鸡叫,听到汪汪汪的狗吠,还听到风起树枝摇曳,树叶碰撞的沙沙声。已经是次日清晨,一股沁人的新鲜空气充斥着整个空间,伸手探一下身旁,空空的枕头,空空的被窝,睁开双眼,看见练煜拿着洗漱的工具款款走来,呵呵的笑:“起床啦,准备出去了。”

    “现在几点?”我擦拭双眼,迷恋的不愿支起身子。

    “快七点了。”

    “哦。”我掀开被子,一骨碌爬起来。一边穿戴,一边说:“在这里睡觉真舒服。”

    他不做声,掏出香烟,给我一支,自己点燃一支,吧吧两口,呼出一股灰白的烟雾,像是卡壳的磁带,隔了许久,突然的呵呵两声,看着我,莫名其妙。让我心生紧张:不会是昨晚有什么过分之举吧?于是再下一城:“改天要经常来这里睡觉,你看看这环境,闻闻这空气,千金难买啊!”说完盯着他的脸,他的眼,许久许久,也没有发现什么异样,整个人还是傻呆傻呆的杵着,整张脸还是似笑非笑的僵着,可爱至极。若不是担心他再次呸呸的吐口水,我还会奋力的扑身上去,啃咬一口,在这万物苏醒的清晨,只可惜……。

    “阿文,练煜,下来吃早餐喽。”是老阿叔的声音,从厨房的方向传来。

    “哦,马上就来。”练煜大声回应,然后问我:“你用什么刷牙?”

    “用自来水。”我给他一个调皮的眼色。蹬蹬蹬的跑向洗手间。

    走的时候阿莹在后面喊:“阿文,有空就进来玩啊。”老阿叔也跟着喊:“进来打打小麻将啊!”说完也还不忘看一眼他的爱人,哈哈的笑。我答应着,心理里喜滋滋的,还没离开,就邀请下次再来,在这异乡,有这样的朋友,确实很温暖人心。当然,更让人惬意的还有很多,比如昨晚的土豆焖鸭,比如这里的环境,比如这里的空气,比如……

    我看一眼练煜,他看着前方,我们并排坐着,车子摇摇晃晃,我们就挨挨挤挤,像是置身于摇摆的花轿,当然,这是我个人的花痴想法。

    晋民把我放在油站门口,他们在前方不远开工,一个很小的工程,估计今天就能完工。我说:“下班了过来喝茶。”

    他说:“喝完茶进果场打牌。”

    “又打牌呀?改天吧。”我口是心非,虚伪了一把。

    实际上,晋民是不打牌的,只是心情好的时候,凑个热闹,打个小牌,打发时间。在里面,老阿叔是喜欢打牌的,只是自身的收入和自身的家庭,他懂得自制。

    所以,隔三差五的,去的次数多了,有时候也会不够角,开不了台。坐在晋民家看电视,坐不了太久,总不能大老远的专门进来果场睡一觉吧,何况练煜还未必欢迎。心中有鬼,戏份就一定要做足,抓耳挠腮,站起来,道别,说要回去。

    先上来声瓦房,练煜坐在床沿,左手拿着一张花花绿绿,色彩斑斓的报纸,右手拿着着一个掌心般大小的圆形放大镜,在那个十五瓦的灯泡底下,一字一句,甚至每幅图片,像是一位博学的专家,正在专心的研究甲骨文。

    “喂,看到了吗?买什么?”我猫着身子,轻手轻脚的走到他身边,狠狠的跺一下地板,拍一下他的肩膀,吓他一跳,他抬起头:“没有打麻将吗?”

    “不够人,你来吗?”

    “不来。不会。”他放下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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