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世凰情 作者:卷云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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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姑娘,携带她一起跳出马车,女子遮面红纱被风吹落。

    两人甫一落地,周围就响起一片鼓掌声和欢呼声。

    众人皆看到,那姑娘身着一身逶迤拖地的繁琐妃色烟纱衣裙,腰间用金丝软烟罗系成腰带,鬓发低垂斜插碧玉朱钗,体态婀娜妖妖艳艳勾人魂魄。

    果真人如其名、人如其名啊!

    兀笙松开手,微微施礼:“姑娘受惊了。”抬头间的惊鸿一瞥却深深印刻。

    眉间一朵娇小可人的红梅花钿,秀靥艳比花娇,肤如凝脂,凤眼星眸,唇白齿红,而她此刻一身艳俗的妆扮分明就不符合她雍容的气质。

    “妖娆多谢这位少侠相救,感激不尽。”玉妖娆从容不迫的回敬兀笙一个相见礼,花颜月貌仍在。

    “哎呀呀,我的姑娘耶,幸好你没什么闪失,不然这三日后的竞魁可要怎么办哟。”老鸨扭着腰肢小跑到玉妖娆的身边,这可是她最新的摇钱树。

    “请花妈妈放心,妖娆无碍。”那声音轻柔绵绵,犹如天籁之音。

    “哈哈哈哈,天下何处不相逢,这一见面就抢了我英雄救美的功劳,你说该如何赔偿我啊?”大笑着向兀笙走过去的,是刚才马儿的另一个人,此人竟是贺南。

    “贺兄?”兀笙初到京城就能与朋友相逢,心下高兴,“想不到你也来了京城。”

    “就说我们有缘吧,哈哈。”贺南本就是京城人士,今日也是听闻京城最有名的艳香居选出了新花魁,所以一时好奇来看看。

    “公子,你在京城还有朋友啊?”兀笙和贺南交谈之际,雨昭牵了那闯祸的马儿过来。

    “你,就是你们!还好意思说什么英雄救美,我看你们八成就是故意放任这马儿来捣乱,想要趁机接近我们妖娆吧。”老鸨看到那马就来气。

    “才不是,明明就是意外,谁稀罕看那什么花什么魁的!”雨昭哪里肯吃亏。

    “你还敢狡辩,当心我……”

    “好了花妈妈,我看这几位也都不像是坏人,定是一场意外。两位少侠也算是妖娆的恩人了,花妈妈就看在妖娆的面子上,不要追究了。”花魁开口替兀笙与贺南说情。

    “是是是,你现在可是艳香居的红人儿,你说什么就是什么吧。”花妈妈拣起地上的红纱让妖娆重新戴上,然后左手叉腰,右手指着兀笙他们。

    “别怪我没有警告你们几个,少用这种老掉牙的方式来打我们家妖娆的主意,听到没有。别到时候得罪了田番田公子,吃不了兜着走,哼。”花妈妈口中的田番,是当朝丞相田昌之子。

    此人飞扬跋扈,仗着自己的爹在朝中权高位重,目无法纪,作恶多端。偏偏他所犯之事说大不大,一般官员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谁敢得罪丞相。

    田番?兀笙对姓田的很敏感。

    因为师父说陷害他父亲的人当中,有一个较为突出的就是现今的田昌田丞相。花妈妈的意思,田番想必与这艳香居关系匪浅了。

    “若几位不嫌弃妖娆的出身,改天可以来艳香居一叙,妖娆必定备好酒菜以表今日的感激之情。”

    “有佳人相约,莫说是大名鼎鼎的人间天堂艳香居,就算是龙潭虎穴,我贺某也绝不推辞。哈哈哈,就怕到时候妖娆姑娘名声在外,瞧不起我们几个一无钱财二无官衔之辈了。”贺南摇着他的折扇。

    “贺公子说的哪里话,妖娆虽不是什么大家闺秀,却也不是贪图富贵的女子。若公子如此轻看妖娆,那就当妖娆刚才说的话不作数吧。小女子先行告辞,各位保重。”玉妖娆是何等有骨气的女子,哪里受得住被人出言侮辱,转身就走。

    “玉姑娘请留步,”兀笙快一步移到她面前,拱手行礼,“贺兄只是性格坦率,并非有意出言中伤姑娘。”

    “妖娆姑娘冰魂雪魄,是贺某唐突了,特在此赔罪道歉。”贺南说的那些话,无非是想试试玉妖娆的品性。如果她跟其他那些青楼女子如出一辙,也就没多大意思了。

    “小女子自知身份轻贱,二位不必恭维。几位若来,妖娆以礼相待,若不来,就只当做萍水相逢,何去何从悉听尊便。”

    “我说妖娆,你就别跟他们废话了,来,到花妈妈这边来。”花妈妈又重新爬上了花车,正在向妖娆招手。

    贺南今日身边没有跟着松音那小书童,感觉耳根清净了不少。

    陪兀笙和雨昭寻了一家上好的客栈,出手阔绰包揽了他们所有的衣食住行,自己的地盘当然是要做东的。

    今天见到的这个玉妖娆,兀笙总觉得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

    是她身上的气质?

    还是她身上的气息?

    或者是她说话的声音?

    兀笙到底没想出一个结果。

    算上第一次下山,兀笙总共才混迹江湖两三个月,认识的人也不多,也许是因为太想念师叔的缘故,所以才会觉得那人在生气时,身上散发出来的气场和冷冷的语调有些似曾相识吧。

    来京城要做的第一件事,想办法找到证据,惩处当年陷害他父亲的几个罪魁祸首。

    为人子女,当以孝为先,父亲兀子乔蒙冤枉死,朝廷奸臣当道,兀笙难以忍下这口怨气。势必要为民除害,为父平冤昭雪。

    师父说,他是从皇宫中被带出来的,那么要查身世就得混进皇宫,可是谈何容易?

    贺南说三日后再来找他们,因为三日后在艳香居有一场好戏。而为了不让自己在京城的行为给师父和影云门带来祸端,兀笙用了化名“风玦”。

    竞魁,顾名思义就是竞争花魁,谁出的银子最多,或者谁最有才华,谁就能成为花魁的入幕之宾。

    这玉妖娆的竞魁之事早已在京城传得沸沸扬扬,花妈妈提到的田番就是对玉妖娆垂涎已久,只等着竞魁之日不惜血本也要竞得头筹,与那美人儿共度春.宵。

    然,纵使他老子家财万贯又如何?

    谁都知道新花魁最不喜财大气粗之人,玉妖娆入这艳香居一月有余,这回赢得花魁之名,凭的不光是沉鱼落雁之美色,还有明经擢秀之才情。

    那田番想要抱得美人亏,怕不是那么容易就可以如愿的。

    接下来的三日里,兀笙也没做什么特别的事情。这几日的天气格外明媚,随意在繁闹的大街上徜徉着,绚烂的阳光照耀在那些琼楼玉宇突兀横出的飞檐上。

    兀笙和落夕走进了路旁的一家外观和内在都很普通的酒楼,吃了一盘让这里的百姓都赞不绝口的“飘香牛肉”。耳边聆听着酒客们那些略带市井风味的调戏声,还有卖唱歌姬悠悠唱来的京城小调,心情变得轻松起来。

    “冯老儿,你给本公子滚出来!”一名身穿赭色华衣的年轻男子带着几名小斯闯了进来,颐指气使地叫嚷道。

    “唉,这田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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