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1981 作者:绣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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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扑扇一下,好玩得不得了。

    我给他讲故事,阿里巴巴和四十个大盗,讲到后来阿里巴巴和美加娜用滚油烧死大盗时忽然觉得有些太血腥了,于是又换了华盛顿和樱桃树的故事讲给他听,目的就是为了教育他好孩子应该勇敢诚实。

    小家伙安安静静地听我说完,却很久没有说话,过了好一会儿,他才眨巴眨巴眼睛认真地说道:“姑姑,华盛顿是因为拿着斧头所以他爸爸才不敢打的吗?”

    我一下子就噎住了。

    枪杆子里出政权,这小朋友才三岁就能悟出这样的道理,我真不知道是该欣慰还是该担心了。

    在床上忧心忡忡地躺了一会儿,最后还是决定不要胡思乱想比较好。他才三岁而已,我还有很久很久的时间来好好教育他。俗话说以身作则,有我这么热血又正直的姑姑做榜样,他又怎么会变坏呢。

    我拎着他起床刷牙洗脸,罢了又教他怎么用马桶。

    小明远对马桶表现出莫大的兴趣,尿完了也不肯走,蹲在厕所里到处打量,好像在研究这东西的构造。我叫了好几次,最后还是亲自过来把他给拎了回去。

    说起来,这家里头什么都好,就是用水不大方便,幸好后头还有个小池塘,不然让我提着个大水桶去前头小河里打水冲厕所,我会宁可憋着少尿几次的。倒是小明远,为了研究马桶的性能,每隔半小时就跑一趟厕所,被我说了好几次,他才收敛了一些。

    前两天三婶跟我说,我这样坐吃山空不是办法,得想法子赚钱贴补家用。虽说在村里上了户以后会分几亩田,不过就我这身板儿,下地耕田是不用想了,养些鸡鸭鱼什么的倒是不在话下。我小的时候还见过我妈喂鸡呢。

    于是决定吃了早饭后去找三婶商量养鸡和养鱼的事儿。

    早上是我头一回独立地烧火煮饭,结果相当地不如人意,最后幸好是小明远搭了把手,把烧火的差事接了,我这才勉强煮了两碗鸡蛋面,一边吃一边怀念家里头的煤气灶和电饭煲。小明远倒是吃得挺开心的,他基本上不挑食,给什么吃什么。这才几天的时间,脸上好像就白净了些,看起来愈发地可爱了。

    趁着灶里火没息,我又塞了些柴火烧了一大锅开水,把热水壶添得满满的,罢了又把陈队长拿来的搪瓷杯子找了出来,冲了一大杯牛奶给小明远喝。

    他估计是头一回喝这东西,凑过来闻了半天,先喝了一口,尔后眼睛睁得老大,一副匪夷所思的神情。罢了不由分说地把杯子塞给我,“好香,姑姑喝。”

    这孩子没白养,这就晓得心疼我了。我心里头美滋滋的,摸着他的小脑袋道:“你喝,这是专门给小朋友喝的,喝了长高。”

    小明远眨巴眨巴眼睛,似乎在想我的话的可靠性有多大。但是他大概还没有学会怀疑,皱着眉头看我,犹豫着,过了好一会儿,还是坚决地把杯子递给我,“姑姑也喝。”

    看他这架势,要是我不喝他还真不肯喝了。幸好我带的牛奶足,于是跟他道:“那行,你先把这杯喝了,完了我再冲一杯。”

    小家伙这回总算答应了,呼噜噜三两口就把牛奶喝了,罢了又噔噔地跑去舀了一瓢水把杯子洗赶紧才给我。这小娃儿,咋这么懂事呢。

    我当着他的面冲了杯奶喝,小明远这才满意了,笑眯眯地看着我,大眼睛弯成了小月牙。

    吃了饭我先从大缸里头找了块小点的猪肉打算给陈七爷送过去。挑块小的绝不是我小气,而是七爷家住得远,我估计了一下自己的力气,能搬得动这块十斤的就挺不容易了。本来打算让小明远自个儿玩儿去,他非要跟着我帮忙,我也就让他跟着。

    一路过去,不断地有人跟我打招呼,在农村里头就是这点好,大伙儿热情得让人没法招架。我以前住城里的电梯小公寓,住了小半年还认不全同一楼层的邻居呢。

    到的时候七爷正跟七奶奶坐在院子里头晒太阳,几个半大的小鬼在屋场上跑来跑去,瞧见我们进来,小鬼们立马停了下来,眼巴巴地瞅着我手里头的猪肉,怎么也不肯挪开。

    七爷一见我这架势就晓得我来干嘛的了,赶紧起身推,怎么也不肯收。七奶奶也一直推辞,转身又回屋抓了一大把板栗往小明远手里塞。我有心想看看他怎么反应,故意没说话。

    小家伙先是一愣,没接,头一转先来看我。

    这才是好孩子!我笑着朝他点点头,他这才伸手接下。

    “还不赶紧跟七奶奶道谢。”我柔声吩咐道。

    小明远赶紧乖巧地朝七奶奶说了声谢谢,声音甜甜的,脆生生的。

    七奶奶连连挥手,笑得露出满嘴的豁牙,“谢个啥子咯,这城里姑娘就是客气,吃点山货还谢来谢嗑。来屋里坐坐,家里头还有柿子,清甜的呢。”

    我还想着去陈队长家里头走一遭,昨儿用了他的水泥还没道谢呢,只得先推了,说下回再来玩。临走前怎么说还是把猪肉给留下了,好不容易才提过来的,我可没这力气再背回去了。

    临走的时候小明远给那几个小鬼每人一颗糖,那几个小鬼头立刻就变了态度,对他亲热起来,等我们走了老远了,还听到他们在后头大叫,“牛娃子下回跟我们一起玩哈!”

    ……这个三婶,怎么就把这诨号给传出去了呢!

    考虑到陈队长这几天对我的大力支持,我当然不能吝啬,特意挑了一块大肥肉。别以为我在开玩笑,这年代的人们普遍缺油水,衡量猪肉好坏看的就是肥肉多少。不过这也正合我意,要不,这几块大肥肉得不知道怎么消灭呢。

    因为有赞助水泥的功劳,陈队长从善如流地把肥肉收下了,不免又客气地说起分田的事儿,道:“俺们队里的规矩呢是按人头分地,你们家娃儿还小,暂时分不了。队里几个人合计了一下,决定把东头槐树下那四亩三分地分给你,你觉得怎么样?”

    我是半点农活儿都不会干的,分地给我不是浪费吗。正要开口谢绝了,陈队长又继续说道:“你别嫌那地少,那块可是我们队数得上的好地,底肥水足,粮食打得也比别处多。”

    我笑道:“队长叔您误会了,我哪里是嫌弃,实在是不敢要。您也晓得我没下过地,什么农活儿都不会干,要真分块地给我,那也是浪费。再说了,分了地不是每年还得交上交粮吗,就我这样子,分了地不是负担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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