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年 作者:奈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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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沉年》作者:奈喧

    文案

    关于青春,关于我们,关于成长,关于选择,关于爱。

    内容标签:花季雨季 怅然若失 边缘恋歌

    搜索关键字:主角:洛草草 ┃ 配角:姜宇菲,李钰,陈岸,桃子,吉阳春,其他。。。。。。 ┃ 其它:不合适,在青春里,无法抗拒,你是你,我爱她,也爱你。

    第1章 生不如死

    ○生不如死

    我叫洛草草,一个在生活挣扎却有很想享受的女孩子。我热切的渴望活着,渴望美好,渴望健康,因为那些对于我来说,能做到真的很难。

    我有一个很疼爱我的妈妈,她叫李钰。她在街边开着一个不大不小的瓜果蔬菜店,她很忙,我也知道,她很悲伤,是的,无时无刻的悲伤着,因为我。

    我不是一个健康的孩子,他们都这么说,因为我喜欢女孩子,是的,我是个同性恋者。李钰很努力的工作,赚的所有钱都用来给我上学和请医生,她说有病我们就治,我们会和别人一样的。

    我依旧记得我告诉他们性取向时,打破了家里一直伪装的一派和谐。我给洛一杰和李钰一人沏了一杯茶,洛一杰是我的父亲,然后我跪在他们面前承认了自己与常人的不同,并且告诉他们我已经喜欢上了一个同性.

    轩然大波。

    我从窗口跳下去的时候,我看见了那天的天空,那么蓝,那么美好。

    那年我十六岁,那年的我只知道自己和别人不一样,那年我有足够的勇气去承认一切,用某种方式去结束一切,比如死亡。但我毕竟没有结束生命,依旧安静的活着,依旧偷偷地喜欢着那个笑起来有两个虎牙的女孩子,并且依旧渴望着和她在一起。

    我的不同给家里带来了很大的变故,其中就包括洛一杰和李钰离婚了。

    在我十六岁和十七岁之间,洛一杰和李钰两个人对我是充满希望的,他们和现在李钰一个人的状态一样,给我请了好多的心理专家。他们陪我满世界的寻医,他们那么的相信有一天我会很开心的告诉他们,我好了,我喜欢上了一个男孩子。但是,我没有。那一年的时间里,我觉得我被像个神经病一样看待着,在学校里修了假,看不到心心念念的女孩。然后,连我自己都觉得我疯了,我的不同在这个世界里显得那么的不堪。我们每去一个城市,我就在哪个城市留下我的血液,我没有死亡,但是并不是那个时候的我不想死,我活着,活在他们的“爱的城堡”里。

    我,生不如死。

    十七岁生日时,我依旧是老样子,洛一杰下定决心让我随自己愿的生活下去,是的,他放弃了。然后,李钰和他发生了很大的争执,然后他们离婚了,速度快的令我惊讶。直到那个时候我才觉得我是多么不懂事,我破坏了他们的婚姻。

    那时的我忘记了其实他们之间早就充满了矛盾,在我公布我的性取向之前就存在了,但是出于我的关系,一直勉强的过着,终于在我的事情上找到了共同的目标,勉强又在一起了那么久,也是为难。在他们离婚后,我真的变了,人总是需要在一些事件中学会成长。我不再一味地拒绝李钰,我不再寻求死亡来给我释然,我按时按点的回家,每周去陈岸那里接受“治疗”,认认真真的学习。

    我可能觉得也是极好的吧。

    作者有话要说:

    这是新的开始,《斑驳》我会继续写,但是由于真的没什么思路,所以会慢慢来。

    第2章 这是我的我就要如此

    ○你的安心

    陈岸是我所接触的男孩子当中,最斯文的一个。是的,你没有看错,“最”,或者是“唯一”。

    我已经不在有我喜欢的女孩的那所高中上学了,甚至就连地理位置都离的好远。李钰把我带到这个同一座城市却无比陌生的地方,租的房子就在学校附近,然后起早贪黑的经营着瓜果店,每天看着乖巧的我,过得看似很满足。

    我觉得李钰是个可怜的人,当初离婚的时候我就发现了,我想给她她想要的安全感。但我还是无时无刻的恐惧着,我怕她突然间说“草草,你不要骗妈妈了,我知道你还是那个病态的样子。”,那她就会比离婚的时候还要可怜,而我,万劫不复。可我还是要骗着她,告诉哪个男孩子今天又怎么了,或者某天带一两个男孩回家,告诉她:“妈,这是我同学或者朋友。”,给她承诺我一定会在某一天喜欢上一个男孩子,差点连我自己都相信了。

    生活不温不火的进行着

    现在陈岸的“治疗”已经是我生活的一部分,他已经不再收李钰的“治疗费”,因为他说他现在在我的身上没有用到一点点专业知识,他尊重我,他觉得一切还是顺应自然发展的好。当然他没有这样给李钰说,我也一直好奇李钰那么自尊心强又原则性强的女人是怎样被陈岸给说服的,陈岸说那是个秘密。所以我每周都会去一次陈岸家里,和他像老友一样安安静静的聊会天,这就是所谓的在“治疗”。

    我在新学校已经有了好朋友,他叫原子涛,所有人喊他桃子,我也不例外。桃子是我小学的同学,是那种雄性荷尔蒙爆棚的男生,却也是直线思维的人,我想肯定是李钰从中刻意安排的,所以我和他在同一个班级,还受到了他特别的关照。新学校的同桌是个闷葫芦,叫吉杨春,是个很闷骚的男孩。

    是的,我在这里已经很适应了,和同学们相处的也很好,我很开朗,至少我自己的认识里是这样的。我在用李钰喜欢的方式生活着,和那些李钰口中“很可爱”的男生打成一片,在她看来我已经进步非常。

    在李钰和洛一杰离婚后我就是这样了,开朗得有些做作,幽默得像个傻子

    有的时候我觉得也许我这辈子就这样了,和谁都很要好,但是终究在自己的圈子里找不到一个可以爱下去的人,或许到最后我还会结婚,和一个可以在接吻拥抱,甚至□□时不会恶心得想吐或者想结束性命的男人结婚,然后可能的话我们还会有自己孩子,男孩女孩不重要 ,但我希望他笑起来是会露出可爱的虎牙。

    但有的时候我又会非常的不甘心,我希望我会和那个笑起来虎牙都甜甜的女孩在一起,我们可以不必结婚,但我想的她都知道。我们住在一间小小的公寓里,我们每天都很快乐,我可以搂着她睡觉,我们一起装扮我们的“家”。我们得到了家里人的祝福,那简直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事。

    但是一切都是“想”。我依旧无法和一个男孩子亲密的拥抱接吻,我也无法和那个我喜欢的女孩在一起。

    我觉得我的皮肤被泡在水里,它无时无刻的喝着水,但它依旧很干,然后被人撕扯掉。

    血肉模糊。

    第3章 不如不见

    ○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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