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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夜难眠 作者:一只小白眼儿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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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闭上眼睛,忍着没让泪水弥漫出眼眶。很多闭上眼睛就能回忆起的温暖、对话、举动、细节,一睁开眼却感觉它们从未发生过一样,空空落落,怅然若失。也许回忆和影子一样,会随着夕阳的变化,越拉越长,最后在谁都无法触及的尽头,彻底被黑暗吞噬,再也想不起。
那一场盛世流年,她们守着寂寞,把彼此伤得体无完肤。
沉默了许久,她似乎靠着墙坐了一个世纪。再抬头时,纯黑色的瞳仁里仅剩的一点清澈,也已经消失殆尽,浮现的,只有浓浓的阴翳,和满满的戾气。她的嘴唇轻轻动了动,薄唇开合,只剩下绝情。
如果仔细看,她的唇形,会发现,她在说:“noah,kill me。”
如果再靠近些,听她的声音,会发现,那声音低沉而嘶哑,和当初被noah用火灼烧过后一样,让人毛骨悚然。
直到一阵刺耳的铃声传来,李初眠才陡然反应过来,收敛了目光中的狠戾和阴暗,像是瞬间变换了一个人。缓缓拿过手机,看了看上面的来电显示,她才猛然意识到,自己在这个房间里,已经待的太久太久了。
“对不起,我忘记去接你了。”声音已经恢复成了先前的音色,只是还残留着一点疲惫的嘶哑。
“记性真差。把酒店地址发过来,我打车过来。”电话那头的人毫不掩饰语气里的嫌弃,倒显得有几分孩子气。挂了电话,李初眠把酒店地址发了出去,就把手机扔在一旁,揉了揉坐得有些发麻的腿,扶着洁白的墙壁慢慢站了起来。站在穿衣镜前换了一套衣服,整理了一下自己,努力让自己看起来清爽阳光一些,甚至扯了扯嘴角试图笑出来。那个家伙可是敏感得很,看出些什么来就麻烦了。
静静地坐在沙发上等了一会儿,门铃声就响起了。李初眠调整了一下呼吸,站起身去开门。门外是一个高大的男人,穿着简单的套头衫,一张帅气的脸显得还有些稚气未脱。李初眠刚打开门,就被他抱了个满怀,他欢快地说:“初眠,我好想你!”字正腔圆的中文,充满了阳光的声音,这让李初眠的心情好了一些。“喊姐姐,别没大没小的。”李初眠的语气里终于没有了刚才的嘶哑,却也没有什么情绪波动,她伸出手轻敲了一下harry的额头,侧过身同harry身后的李初晨点了点头示意,却是看都没看一眼站在一旁的simon,simon却也不介意,像是习惯了李初眠的这种态度,反而主动和李初眠打了个招呼。harry要留在李初眠这里,另外两个人打了招呼就准备回房间,临走时,李初晨对她说:“pontus先生让你吃过晚饭后去他的房间一趟。”李初眠的眼睛里闪过一道说不清道不明意味的光芒,点了点头,说:“知道了。”
跟在李初眠身后进了房间,harry大大咧咧地往那张宽大的床上一趟,丝毫不把自己当外人,嘴里还喋喋不休地抱怨着:“姐你今天见到我都没有笑,你不爱我了!”李初眠无奈勾起嘴角,牵扯出一个勉强的笑容:“满意了吗?”harry收敛了刚才玩味的态度,严肃起来,从床上坐起,认真地盯着李初眠。李初眠被他看得有些不自在,心里知道他肯定已经看出来她的不对劲了,却也不想多说这件事。
“嘴角弧度僵硬,唇线紧绷,眼神看向别处。你知道我的能力,你回到中国的这一天发生了什么?”harry是难得一遇的表情研究专家,也是个不可多得的微表情辨识天才,任何人的内心活动,都逃不出他的眼睛。已经被看出来了,李初眠也懒得装出高兴的样子,黑色的眸子里又重新覆上满满的阴翳。李初眠烦躁地皱了皱眉,低声说:“我这个样子,怎么能再回到她身边?”harry眯了眯眼睛,深蓝色的瞳仁里是不见底的深邃。他听过她们的故事,虽然没能知道的太清楚,但大致已经了解,他已经明白,李初眠的心结究竟是在哪里。“是因为pontus先生让你做的那件事情吗?”李初眠看了harry一眼,果然所有的事情,都逃不过他的眼睛吗?
李初眠一直没有说话,harry知道自己说中了李初眠的心事,继续对她说:“你当初就应该直接拒绝pontus先生的,何必拖到现在连挽回的余地都没有了。”李初眠的眼神虚虚地晃了晃,过了一会儿,才说:“当初,我连想死的心都有,怎么会在意这件事。”声音里,是浓郁的苦涩。此时,她眼底的神情,连harry也看不透,到底有没有一丝后悔。
李初眠是在fbi工作了几个月以后,才遇见harry的。那时正是李初眠看似忙碌充实,实则空虚惆怅的时期。当时,harry只有十五岁,初中都没有毕业。
下午的阳光正温暖,李初眠一个人,在略显陌生的街头,漫无目的地走着。经过一座街心公园时,她看见一群大学生在打街头篮球。美式的街头篮球,没有太多规则的约束,自由,奔放。李初眠走近看了看,很快,她就注意到了其中的一个男孩。他的身高几乎是比其他高大的学生矮了一个头,却丝毫不落下风。在他身上,李初眠莫名其妙地感受到一个熟悉的气息,像是一个人的缩影,又好像有些不同。
看了一会儿,李初眠惊讶地发现,场上几乎所有的断球,都是出自于他的手中。而他的断球,不是因为速度快,而是,他能在球还未脱离人手时,就能提前出现在球即将飞往的路径上。比赛结束后,李初眠叫来那个男孩,他说他叫harry。也许是冥冥中注定的,李初眠在看到harry的第一眼,就意识到他并不一般。李初眠问他怎么能做到提前出现在传球路径上时,harry眨了眨眼睛,深蓝色的眸子直直看到李初眠心底:“因为我能看懂人心。”李初眠的背后冒出冷汗,她终于明白了,这股熟悉而又陌生的气息。
harry和noah一样,能通过人的面部表情和细微的肌肉收缩变化,迅速地判断下一步动作。李初眠当年,就是被noah这种变态的判断力所牵制住的。noah当时说过:“是的,我承认你有着绝对的速度,但是我能看见未来。”那时noah的表情,邪恶而阴森,让人不寒而栗。和noah完全不同的是,harry身上带着一种与生俱来的阳光的气息,能让周围的人都感觉到心情的明朗。李初眠抬眼看了看harry满是阳光的笑脸,脑海里突然闪过一个念头,如果让他加入fbi,是不是很多抓捕工作都能轻松很多?那时她还没有意识到,她只是下意识地想把他留在她的身旁。她身上阴冷的气息太过浓郁,她已经极度渴望,这许久不见的阳光的温暖。
她把harry介绍给p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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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闭上眼睛,忍着没让泪水弥漫出眼眶。很多闭上眼睛就能回忆起的温暖、对话、举动、细节,一睁开眼却感觉它们从未发生过一样,空空落落,怅然若失。也许回忆和影子一样,会随着夕阳的变化,越拉越长,最后在谁都无法触及的尽头,彻底被黑暗吞噬,再也想不起。
那一场盛世流年,她们守着寂寞,把彼此伤得体无完肤。
沉默了许久,她似乎靠着墙坐了一个世纪。再抬头时,纯黑色的瞳仁里仅剩的一点清澈,也已经消失殆尽,浮现的,只有浓浓的阴翳,和满满的戾气。她的嘴唇轻轻动了动,薄唇开合,只剩下绝情。
如果仔细看,她的唇形,会发现,她在说:“noah,kill me。”
如果再靠近些,听她的声音,会发现,那声音低沉而嘶哑,和当初被noah用火灼烧过后一样,让人毛骨悚然。
直到一阵刺耳的铃声传来,李初眠才陡然反应过来,收敛了目光中的狠戾和阴暗,像是瞬间变换了一个人。缓缓拿过手机,看了看上面的来电显示,她才猛然意识到,自己在这个房间里,已经待的太久太久了。
“对不起,我忘记去接你了。”声音已经恢复成了先前的音色,只是还残留着一点疲惫的嘶哑。
“记性真差。把酒店地址发过来,我打车过来。”电话那头的人毫不掩饰语气里的嫌弃,倒显得有几分孩子气。挂了电话,李初眠把酒店地址发了出去,就把手机扔在一旁,揉了揉坐得有些发麻的腿,扶着洁白的墙壁慢慢站了起来。站在穿衣镜前换了一套衣服,整理了一下自己,努力让自己看起来清爽阳光一些,甚至扯了扯嘴角试图笑出来。那个家伙可是敏感得很,看出些什么来就麻烦了。
静静地坐在沙发上等了一会儿,门铃声就响起了。李初眠调整了一下呼吸,站起身去开门。门外是一个高大的男人,穿着简单的套头衫,一张帅气的脸显得还有些稚气未脱。李初眠刚打开门,就被他抱了个满怀,他欢快地说:“初眠,我好想你!”字正腔圆的中文,充满了阳光的声音,这让李初眠的心情好了一些。“喊姐姐,别没大没小的。”李初眠的语气里终于没有了刚才的嘶哑,却也没有什么情绪波动,她伸出手轻敲了一下harry的额头,侧过身同harry身后的李初晨点了点头示意,却是看都没看一眼站在一旁的simon,simon却也不介意,像是习惯了李初眠的这种态度,反而主动和李初眠打了个招呼。harry要留在李初眠这里,另外两个人打了招呼就准备回房间,临走时,李初晨对她说:“pontus先生让你吃过晚饭后去他的房间一趟。”李初眠的眼睛里闪过一道说不清道不明意味的光芒,点了点头,说:“知道了。”
跟在李初眠身后进了房间,harry大大咧咧地往那张宽大的床上一趟,丝毫不把自己当外人,嘴里还喋喋不休地抱怨着:“姐你今天见到我都没有笑,你不爱我了!”李初眠无奈勾起嘴角,牵扯出一个勉强的笑容:“满意了吗?”harry收敛了刚才玩味的态度,严肃起来,从床上坐起,认真地盯着李初眠。李初眠被他看得有些不自在,心里知道他肯定已经看出来她的不对劲了,却也不想多说这件事。
“嘴角弧度僵硬,唇线紧绷,眼神看向别处。你知道我的能力,你回到中国的这一天发生了什么?”harry是难得一遇的表情研究专家,也是个不可多得的微表情辨识天才,任何人的内心活动,都逃不出他的眼睛。已经被看出来了,李初眠也懒得装出高兴的样子,黑色的眸子里又重新覆上满满的阴翳。李初眠烦躁地皱了皱眉,低声说:“我这个样子,怎么能再回到她身边?”harry眯了眯眼睛,深蓝色的瞳仁里是不见底的深邃。他听过她们的故事,虽然没能知道的太清楚,但大致已经了解,他已经明白,李初眠的心结究竟是在哪里。“是因为pontus先生让你做的那件事情吗?”李初眠看了harry一眼,果然所有的事情,都逃不过他的眼睛吗?
李初眠一直没有说话,harry知道自己说中了李初眠的心事,继续对她说:“你当初就应该直接拒绝pontus先生的,何必拖到现在连挽回的余地都没有了。”李初眠的眼神虚虚地晃了晃,过了一会儿,才说:“当初,我连想死的心都有,怎么会在意这件事。”声音里,是浓郁的苦涩。此时,她眼底的神情,连harry也看不透,到底有没有一丝后悔。
李初眠是在fbi工作了几个月以后,才遇见harry的。那时正是李初眠看似忙碌充实,实则空虚惆怅的时期。当时,harry只有十五岁,初中都没有毕业。
下午的阳光正温暖,李初眠一个人,在略显陌生的街头,漫无目的地走着。经过一座街心公园时,她看见一群大学生在打街头篮球。美式的街头篮球,没有太多规则的约束,自由,奔放。李初眠走近看了看,很快,她就注意到了其中的一个男孩。他的身高几乎是比其他高大的学生矮了一个头,却丝毫不落下风。在他身上,李初眠莫名其妙地感受到一个熟悉的气息,像是一个人的缩影,又好像有些不同。
看了一会儿,李初眠惊讶地发现,场上几乎所有的断球,都是出自于他的手中。而他的断球,不是因为速度快,而是,他能在球还未脱离人手时,就能提前出现在球即将飞往的路径上。比赛结束后,李初眠叫来那个男孩,他说他叫harry。也许是冥冥中注定的,李初眠在看到harry的第一眼,就意识到他并不一般。李初眠问他怎么能做到提前出现在传球路径上时,harry眨了眨眼睛,深蓝色的眸子直直看到李初眠心底:“因为我能看懂人心。”李初眠的背后冒出冷汗,她终于明白了,这股熟悉而又陌生的气息。
harry和noah一样,能通过人的面部表情和细微的肌肉收缩变化,迅速地判断下一步动作。李初眠当年,就是被noah这种变态的判断力所牵制住的。noah当时说过:“是的,我承认你有着绝对的速度,但是我能看见未来。”那时noah的表情,邪恶而阴森,让人不寒而栗。和noah完全不同的是,harry身上带着一种与生俱来的阳光的气息,能让周围的人都感觉到心情的明朗。李初眠抬眼看了看harry满是阳光的笑脸,脑海里突然闪过一个念头,如果让他加入fbi,是不是很多抓捕工作都能轻松很多?那时她还没有意识到,她只是下意识地想把他留在她的身旁。她身上阴冷的气息太过浓郁,她已经极度渴望,这许久不见的阳光的温暖。
她把harry介绍给p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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