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说我是王的女儿 作者:BICH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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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把厨师全都带过来!”

    宫外的十二岁王子突然给宫内打了个电话。为了保险起见,十二岁王子所属的第七骑士大队的全体人员也被紧急调动。先行派遣国王的真正守护者——第七骑士团骑士三十二名,紧接着是剩余四十二名全部武装的成员,总共七十五个骑士来到了棉花农场。

    「……真正的王族就是这样的啊……」

    原来男性王族的力量居然是这么强大,和他相比王族的女人简直就与冒牌无异。一个人,只一个人就能调动一个团的一敌百的骑士。而且还是全副武装的骑士。而这一切,仅仅是因为王子的一通电话而已。

    「疯了啊这是……」

    不仅如此,在收到二混蛋的指令后,四名王宫大厨直接乘着直升机被紧急派遣到棉花农场第一线。周边的八十多名厨师、一吨重卡车、十二台厨房车七台、高级豪华轿车(貌似误认为王子要举办宴会)纷纷被调到棉花农场。在这个世界,臭狗屎老爸可以一句话就能删除掉一个词典里的单词,而他的混蛋儿子则可以一令之下瞬间召来八十多名厨师。居然会有这种荒唐事情!不仅如此,为了让女奴们吃饱,叫来的厨师全部都是男厨师。这可谓是破格中的破格啊。

    我一边喊着「还是哥哥最棒了!」,一边抱住了小混蛋。而这时,小混蛋笑得都已经合不拢嘴了。当然,我们的江骑士还在拼命地揉着自己的眼睛,试图理解眼前发生的情况。

    「是啊,你肯定吃惊不小吧。为了女奴动员了八十名厨师呢。」

    事实上理性分析一下的话,情况并不至于这么夸张。其实是这个小混蛋为了强调自己是一个可靠的哥哥,故意排出这么大的阵仗。但不管怎样,从结果看来都是为了女奴们动员了这么多人。当然,误认为王子出事的骑士们被紧急调动后,又立即返回了王宫。

    看来我们的荆焕盛继「咬过来!」之后又找到了新的乐趣。小混蛋趾高气扬地对我说道。

    “哥哥可靠吧?”

    这个……这么大的阵仗能不可靠吗?我大笑着抱住了荆焕盛尽情地撒着娇。当然,我自然也没忘了说「兄长最棒了!」

    女奴们获得了一天的休息和丰盛的食物。警卫的责任由我们家二混蛋担当。女奴们趴在地上感激涕零。甚至还在地上咚咚咚地磕了好几个响头,让人心里不是滋味。

    荆焕盛说话了。

    “这个超人斗篷给老板你吧。”

    “哎呦,王子殿下。小人怎么受得起这么贵重的……”

    超人斗篷是珍贵的魔力工具,价格自然也是十分昂贵的。

    我们可靠的骑士江骑士问道。

    “老板,那今天的损失……”

    今天奴隶休息,自然会产生损失。听到这话,半秃子老板连忙摇手。

    “哎呦,千万别这么说。男人们用魔力已经把今天的工作都干完了,工资我也照常支付了。”

    听到这句话我又生气了。在这个世界,男人明显比女人要强,而且能做的事情也更多,更何况男人还能通过魔力使用各种机器。女奴们拼死拼活干好几个小时的工作,男人们只需要几分钟就能干完。但即便如此,他们还是要奴役女人做苦工。其实,有像女人们抽鞭子的功夫,早就把事情干完了。这个世界……真是让人讨厌;这些事情……实在是让人难以接受。

    “况且还有这么贵重的超人披风……”

    荆焕盛嬉皮笑脸地说道。

    “是从我二哥那抢过来的,反正我留着也没用。”

    是,你是天才嘛,当然不需要这种东西啦。能收到这么贵重的礼物,做王子还真是幸福啊。啊,这么一想还真是生气啊,我的生日可是什么礼物都没有啊。对于这些女奴而言,我能做的其实非常有限,也就是一天的休息和丰盛的食物。而且连这件事,依靠的也不是我自己的力量,而是荆焕盛(虽然是我操纵的)。

    “小土狗崽子,你以后可不能再哭了。”

    “……什么?”

    “能让小土狗哭的只有她的主人,你要哭也得是我弄哭的才行,还有……”

    不,不要。千万不要在这里……不要啊!你要忍住!你这混蛋啊!

    “咬过来!”

    ……编织娃娃飞向了天空。

    这家伙,我一定要杀了你。杀了你!女奴们还在这呢,真是的。这叫我的自尊心和面子怎么办啊?你妹的。

    但在大庭广众之下违抗王子的命令终归是不可以的,所以,我一脸幸福的朝着编织娃娃跑了过去,又一脸幸福的把娃娃交给了荆焕盛。啊,丢人啊,丢死人啦!

    喂!你们不要用这种羡慕的眼光看着我……呃,女奴们羡慕我貌似也没什么不对,实际上我不能再对自己的境地感到悲观了,尤其是在奴隶面前。

    「对啊,比起她们我简直幸福多了。」

    现在几乎没有我能办到的事情,而且未来我能办到多少事情,也是个未知数。

    「应该……找到办法解决才行……」

    现在,连我自己都很迷茫。我既没有魔力,又没有特别大的权利。先不说改变世界的问题,连我自己也是自顾不暇。

    然而在第二天,在第二个目的地,我看到了非常微弱的希望。

    「这是……」

    第17章 爸爸更好?还是未婚夫更好?(1)

    我的第二个目的地是古代文献博物馆,与棉花农场不同的是,这次博物馆长亲自出来接待了我们。不过很明显,他要借贷的人并不是我。

    “王子殿下亲临,是鄙馆的无上荣耀。”

    据我说知,凡是能当上古代文献博物馆一职的人,大部分都是社会上有头有脸的人物。当然,至于眼前这位馆长的年龄,我是无法判断的,因为在这个世界里男人只要过了三十岁老化的速度就会几乎停滞。稍微夸张一点的话,那就是在死亡之前都会永葆青春。当然这也是因人而异,像我们家二混蛋这样的魔力天才,的确是可以永远年轻。但像我们昨天见到的棉花农场老板就已经是个半秃中年大叔的形象了,也就是说,他不是像我们家二混蛋一样的天才。

    我、二混蛋还有江骑士一起进入了博物馆。

    “王子殿下亲自参加公主的出宫行程,真是令人惊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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