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诉大雄我爱她 作者:田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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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骨大于肉,但我依然吃得很香。很久后,我依然会想念这样一道很咸的红烧排骨。

    熊晓苗,在吃上面,我们是同种人!贪吃啊!

    我从来没想过,有一天我和姗姗会有不可调解的矛盾。

    初中原来和小学是又区别的,我像个野丫头一样惹是生非时,姗姗却开始拿着本我不懂啥意思的小说,开始伤春悲秋。那段时候,我常笑她,她开始是不反驳的,直到有一日,她对我说:“叶,你该安静一下了!”

    当然那时,我依然是用嗤之以鼻的态度来掩饰我的无措的,

    直到有一日,姗姗的旁边,也出现了一票子伤春悲秋的份子,她们说的话,我听不懂,她们看的小说,我觉得好笑,谁爱上谁了,谁要自杀了,感伤青春了,这不是傻吗?

    我看着姗姗和我的距离越来越大,我想起儿时在我家楼下哭泣的鼻涕虫,突然有无法宣泄的怨气。

    与女生关系的疏离,必然造成和男生的走近,加上我叶子天生就是好事的,玩游戏,打架,翘课,不在话下,成绩一落千丈。

    在老师准备联系我妈的时候,是姗姗先找到的我,她对我说:“叶,你回来吧,别这样了!”

    我生气:“你不是有其它好朋友了吗?有人带你玩了啊!”

    姗姗想不到我会说这个,急忙说:“我不和她们玩了,不和a玩了,不和b玩了,不和c玩了!”

    我笑说:“好!”其实我连她说的哦a.b.c.d是谁都不知道。

    我想,女生总是有点小心眼的,尤其是小时候,还不会控制自己的情绪,单纯的不喜欢自己的好朋友和别的女生好,斤斤计较着。

    我没想那么多,只是理所当然的认为姗姗是必须和我在一起玩儿的。

    的确,姗姗也回避着和别的女生的说话,日久也就习惯了。依然背着大大的书包和我上下学,听我说着精彩的事,但我却发现她会在课桌下偷偷看小说,找不到我的时候也一个人去厕所。

    我以为日子就会这样下去了,直到有一天,姗姗和我说有个男生写纸条个她,我心里酸得直犯泡儿,问姗姗:“你想怎么样?”

    姗姗脸红说:“我想去看看他长什么样?”

    我第一次发现,姗姗已经不是那个小鼻涕虫了,有着温柔的笑,黑亮的长发,以及,发育良好的胸部----而我,还是个假小子。

    生活开始沿着万恶的小说情节发展,姗姗最后还是和那个男生在一起了。而我知道的只是恨那个男生,小平头,黑皮肤的,傻不拉几的呆样,这样的男生有什么好,有段时间,我都快天天咒他死了。

    别笑,那时的我真的是这样,虽然今天我承认我当时的恶毒,但我依然坚持那的男生是丑到不行了!

    终于我的诅咒灵验了一半,初中一毕业,姗姗就和那男生分了。

    初恋对于一个女生的打击是巨大的,对于姗姗更是,我当然整个暑假都陪着她的,即使心里再不以为然,我还是难过的,单纯的因为她的难过而难过。

    姗姗和我说:“叶,我不想再谈恋爱了!”

    我握她手说:“正好,我也不想谈恋爱,我陪你!”

    她很开心说:“好,那我们上同一个高中,同一个大学,大学毕业了,租一个房子,我住一间,你住一间,你负责买食物,我负责打扫卫生!”

    我都快笑死了,直点头说好!

    年少的时候,我们都很容易对一个人说或:“我们永远不分开!” 也是如此执着的相信着。

    可那时,我们都不知道这世上没有谁和谁是能永远都不分开的……

    原谅我的感慨,继续。

    整个一个暑假我都是开心的,然,这样的开心却在开心不久支离破碎。

    有一日,姗姗跑来问我:“你觉得三班的**怎么样?” 那样的娇羞神情如梦魇般扩大在我的眼前。

    我很想问她,你不是说不想谈恋爱了吗?

    我很想一起拽了她,跳下楼算了,然而,我没有,我一句话也没说,回了家,第一次打电话给我那空中飞人般的母亲,告诉她我想出国念书。

    他们的感情刺痛我的眼,而我的感情却刺痛我的心,第一次,我开始认真的想我对姗姗的感情,从小手帕,想到红烧排骨,想到大学毕业后的住房……

    最后,我落荒而逃。

    我想姗姗只是个从小就渴望被爱的孩子,而我亦然,只是,我们当时都不知道罢了。

    在美国的头三年,我忙着高中和预科的学习,以及心理上的煎熬,我是一个不一样的人,这样的想法让我失控。

    真正让我清醒的事发生在头一年,我被一个女老师勾引。

    当她的手搭在我□的肩上,用怪里怪气的口音喊我:“叶”的时候,我直接吐了出来,穿上外套,奔入雨中。

    我想或许我不是同性恋,或许老天还是饶恕我的!

    熊晓苗,你绝对想象不到在那晚的大雨之中,像个疯子般大哭,酣畅淋漓的感觉。

    我信命!

    我们比其他人更先懂的生活的残酷,所以我们比其他还在享受的人更先成熟

    我开始在阳光下舒展我的触角,即使寂寞,即使忙碌,我也觉得,我是满足的。

    我开始□于男人之间,虽然厌恶,但却是能证明我是个正常人的。

    我开始流起长发,学会在镜子前用卷发棒捣腾,然后,我开始极少的想起姗姗。

    其实我没有说实话,在erp的课上,我的确认识了你,但真正的熟悉,却是让我铭记在心的。

    那天下半夜,胖子突然把你带回我们的房子,你惨白了脸还在自我介绍说:“我叫熊晓苗!”

    胖子打趣说:“别理她,大家就叫她熊猫好了!”

    你才抹了把脸笑起来。

    我突然想起儿时被人欺负的姗姗,躲在栀子树下哭泣,我去寻她,然后拉着她去处理小胖子的书包,她对着我抬头一笑……

    别不给面子啊,我对你可是纯洁的姐妹之情!

    别不相信,老娘我虽然恶心,但说的是实话。

    还记得,那年冬天,我们一家开车出去玩后来出的车祸吗? 我知道大家都不愿再提起了,文树,我,你,胖子,那是一场噩梦,但共过患难的朋友,肯定是今生的知己!

    再说,你和姗姗不一样,虽然你看起来像个软柿子(表打我)

    但你心里可是比谁都坚强,倔强,直的吓死人,说什么:“我不会听她们说的话,你也别讲她们的坏话!”

    想想当时你无可奈何的样子,我都想笑!

    这儿,又不得不说说你那传说中的老公!

    别说,你说结婚时,还真把我们给吓死了(尤其是胖子)

    我真的认为你老公是那种贼精的人,外表笑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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