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75
大笑起来——眼前突然出现了奇怪的东西。他的手插进了凭空上涌的水流里。
珀伽索斯猛地停下,阿尔维斯惊恐的看见,就在岸边,什么诡异的怪物从水里飞升起来。那是一只巨大的白色和灰色混杂的乌贼,挥舞着灰白色的触手,一个横扫奔阿尔维斯而来。
阿尔维斯没有任何心理准备,发出一声尖叫,感到一阵强烈的震荡,随后摔在了坚实的地面上。他挣扎着爬起来,看到乌贼把他的灰色马儿送进嘴里吞了。
“珀伽索斯!珀伽索斯!珀伽索斯!”阿尔维斯愣了一刹,立刻冲到岸边大声叫喊起来。乌贼吃饱喝得,还觉得不够,闻声向阿尔维斯看去,对他伸出一只触手。
阿尔维斯一下子躲到一棵大树背后。触手的吸盘粘在他的褐色大衣上,整个把树卷起来,想要把他撕扯下来。阿尔维斯死死抱住树干不放手,一边抱着一边为珀伽索斯痛哭。吸盘粘住了他的大衣,力道很大。阿尔维斯一咬牙,趁触手稍稍松懈的机会,脱了大衣就跑,拼命跑,跑得喘粗气时回一下头,看到自己的大衣进了乌贼的肚子。
阿尔维斯脑中一片空白。他想哭,有一点想骂脏话——这是路希安那伙人的特权,他从没有尝试过——更想停,想闭上眼睛不再起来了。
真是天杀的荒诞世界。
没有了飞马,只穿着衬衫,他看看眼前的树林,还是继续往前走。他想过在路边给珀伽索斯立个小小的坟墓,可是好担心时间来不及,只能作罢。
他一定要说服路希安。他的生活一定要回到正常。暗之境一定要获得光明。
树枝在他的白衬衫上划开口子。他的褐色靴子上全是泥巴。他眼神空洞地疲累不堪地麻木地机械一般地向前走啊走啊走啊,脸上多了不少刮痕和血印,但他不去照镜子。
像是在祈祷一样,他的手指紧紧扣握着名为艾思泊的怀表。
他走了超过四个小时。骄傲的他像一个乞丐一样抵达了光之境的第一个城镇。他的头发一团糟,他的脸已经被刮花了,他的衬衫破破烂烂,他的长裤因为湖水而湿透,他的长靴上满是泥巴。他很不适应那些打在身上的高高在上的目光,却必须继续走。他没有时间去换衣服。
与惨无人道的暗之境截然相反的,光之境的居民一个个穿着亮色的衣服沐浴在阳光里。他们愉快地畅谈,吃着甜美的食物,品着上好的红茶,用欢欣的轻松语气赞美生命。他们用看叫花子的嫌弃目光打量曾经的“花孔雀”,然而其中夹杂着的同情怜悯好奇欣赏——全是善意的——让阿尔维斯更不自在了。
他听从灭寂的忠告,小心翼翼地躲开蓝袍人的搭讪。他没看到任何一个白袍人。他好不容易看到一个目光中没有杂质的绿袍人,就和他保持一点距离——不让肮脏的自己沾染了那人——悄声说道:
“我想去找你们的殿下。你瞧,我现在混得实在不好,都找不到一身体面的绿袍子。钟表匠这个活儿我做不来。我想让殿下给我测测我的能力所在,所以还是要请你帮忙指个路。”
那绿袍人反应慢半拍一样点点头:“出了这个城镇,你就看到了。殿下一般会在大教堂里。”
阿尔维斯谢过那人,匆匆忙忙地走了。他知道,那人反射弧很长,所以还没察觉到不对。等他开始奇怪怎么会有人不知道自己能力所在还穿着一身奇装异服的时候,再跑就晚了。
他扎进一家服装店匆匆地拿银质胸针换了件绿袍子,抱着就跑,也不管那个拿了胸针不知道该找多少钱的店主。他把袍子披上,用手匆匆顺了顺头发,把脸上的泥和血抹干净,以外邦人的身份打听到了城镇的出口,匆忙上路。
他一路小跑着,一路看——不是看那建筑的小巧精美,不是看那花儿的鲜艳灿烂,不是看人们的幸福笑脸,只是看一件东西——光明。他的心里雀跃得要跳起来。他看白色的光在玻璃窗里的花瓶上勾勒出纤细蜷曲的图案,他看白色的光映在一本书展开的书页上,捧在一个小姑娘白皙细腻的手里,他看白色的光洒在红茶的茶杯里,氤氲出浅色的芬芳的海洋。
一下子,之前所有的曲折也好,伤心也好,绝望也好,悲哀也好,全部都消失掉了。他心上徘徊的暗影终于被点亮被驱逐。他深吸了一口气,走出了城镇的大门。
走下一条羊肠小道,他看见一个白色木牌,写着“太/阳/城”。就是这里了。
他走进太/阳城,一下子吃了一惊,不得不小心翼翼起来。太阳/城里放眼望去一小半都是蓝袍人。他直奔太阳/城最中心的尖顶教堂而去。他要找到弗洛里安。有弗洛里安的地方,就有路希安。
走到近处,才看到尖顶教堂被铁链围了起来。本该是浅色的教堂尖顶一片暗淡。他隐隐感到发生了什么不对的事情,就拉过一个绿袍人悄声问道:“我刚从邻镇来。现在不能去这个教堂里参拜了么?”
那人像看傻子一样瞪了他一眼,震惊道:“你竟然不知道?三天之前殿下被那尖顶重伤了,现在正躺在露辛达大人的医院里呢。喏,就是那个纯白色的小房子。”
他冲那房子努努嘴,继续说:“还参拜呢?上神都有可能为了这件事拆了这个教堂。你是特地来参拜的?真是白跑了一趟。”
阿尔维斯做出一副又震惊又焦虑的样子,大喊道:“殿下!什么……怎么会?我能去看看殿下么?有什么办法能进到医院里去么?”
绿袍人摇摇头,目光柔和,把手搭在阿尔维斯肩头:“别试了,上神禁止任何人去打扰。所有我们送去的花儿都被扔了出来。”
事实上,他们总共送了二十篮子的花、三百个苹果、五十个南瓜、三十卷纱布,甚至还包括三本不知是谁的笑话书,全都被他们上神一道闪光扔了回去。他们只能干着急干瞪眼,不敢忤逆他们威风凛凛的上神。
“哦……那好吧。”阿尔维斯对那人点点头,赶紧开溜,“谢谢你!”
他一边不着痕迹、拐弯抹角地往白房子那里走,一边头脑飞速思考着。
弗洛里安受了重伤?虽然弗洛里安算是半个罪魁祸首,他也不希望弗洛里安进医院呐。弗洛里安在医院,那么很有可能路希安也在那里。他进不去门,但是可以小心地打探消息。
他走到窗下,轻轻坐下来,才发现天色暗了,还是白色的,还是很亮,但比起刚才正午的热情多了几分温柔。阿尔维斯轻叹一口气,闭上眼睛听屋里的动静。
什么都没听到呢,他就先闻到了香味。这个味道是……羊排?他确信这是羊排,还混着南瓜和苹果香甜的气息,让阿尔维斯发觉自己揪成一团的胃袋早已空空如也。在珀伽索斯背上,他吃过莉迪亚给的干面包
珀伽索斯猛地停下,阿尔维斯惊恐的看见,就在岸边,什么诡异的怪物从水里飞升起来。那是一只巨大的白色和灰色混杂的乌贼,挥舞着灰白色的触手,一个横扫奔阿尔维斯而来。
阿尔维斯没有任何心理准备,发出一声尖叫,感到一阵强烈的震荡,随后摔在了坚实的地面上。他挣扎着爬起来,看到乌贼把他的灰色马儿送进嘴里吞了。
“珀伽索斯!珀伽索斯!珀伽索斯!”阿尔维斯愣了一刹,立刻冲到岸边大声叫喊起来。乌贼吃饱喝得,还觉得不够,闻声向阿尔维斯看去,对他伸出一只触手。
阿尔维斯一下子躲到一棵大树背后。触手的吸盘粘在他的褐色大衣上,整个把树卷起来,想要把他撕扯下来。阿尔维斯死死抱住树干不放手,一边抱着一边为珀伽索斯痛哭。吸盘粘住了他的大衣,力道很大。阿尔维斯一咬牙,趁触手稍稍松懈的机会,脱了大衣就跑,拼命跑,跑得喘粗气时回一下头,看到自己的大衣进了乌贼的肚子。
阿尔维斯脑中一片空白。他想哭,有一点想骂脏话——这是路希安那伙人的特权,他从没有尝试过——更想停,想闭上眼睛不再起来了。
真是天杀的荒诞世界。
没有了飞马,只穿着衬衫,他看看眼前的树林,还是继续往前走。他想过在路边给珀伽索斯立个小小的坟墓,可是好担心时间来不及,只能作罢。
他一定要说服路希安。他的生活一定要回到正常。暗之境一定要获得光明。
树枝在他的白衬衫上划开口子。他的褐色靴子上全是泥巴。他眼神空洞地疲累不堪地麻木地机械一般地向前走啊走啊走啊,脸上多了不少刮痕和血印,但他不去照镜子。
像是在祈祷一样,他的手指紧紧扣握着名为艾思泊的怀表。
他走了超过四个小时。骄傲的他像一个乞丐一样抵达了光之境的第一个城镇。他的头发一团糟,他的脸已经被刮花了,他的衬衫破破烂烂,他的长裤因为湖水而湿透,他的长靴上满是泥巴。他很不适应那些打在身上的高高在上的目光,却必须继续走。他没有时间去换衣服。
与惨无人道的暗之境截然相反的,光之境的居民一个个穿着亮色的衣服沐浴在阳光里。他们愉快地畅谈,吃着甜美的食物,品着上好的红茶,用欢欣的轻松语气赞美生命。他们用看叫花子的嫌弃目光打量曾经的“花孔雀”,然而其中夹杂着的同情怜悯好奇欣赏——全是善意的——让阿尔维斯更不自在了。
他听从灭寂的忠告,小心翼翼地躲开蓝袍人的搭讪。他没看到任何一个白袍人。他好不容易看到一个目光中没有杂质的绿袍人,就和他保持一点距离——不让肮脏的自己沾染了那人——悄声说道:
“我想去找你们的殿下。你瞧,我现在混得实在不好,都找不到一身体面的绿袍子。钟表匠这个活儿我做不来。我想让殿下给我测测我的能力所在,所以还是要请你帮忙指个路。”
那绿袍人反应慢半拍一样点点头:“出了这个城镇,你就看到了。殿下一般会在大教堂里。”
阿尔维斯谢过那人,匆匆忙忙地走了。他知道,那人反射弧很长,所以还没察觉到不对。等他开始奇怪怎么会有人不知道自己能力所在还穿着一身奇装异服的时候,再跑就晚了。
他扎进一家服装店匆匆地拿银质胸针换了件绿袍子,抱着就跑,也不管那个拿了胸针不知道该找多少钱的店主。他把袍子披上,用手匆匆顺了顺头发,把脸上的泥和血抹干净,以外邦人的身份打听到了城镇的出口,匆忙上路。
他一路小跑着,一路看——不是看那建筑的小巧精美,不是看那花儿的鲜艳灿烂,不是看人们的幸福笑脸,只是看一件东西——光明。他的心里雀跃得要跳起来。他看白色的光在玻璃窗里的花瓶上勾勒出纤细蜷曲的图案,他看白色的光映在一本书展开的书页上,捧在一个小姑娘白皙细腻的手里,他看白色的光洒在红茶的茶杯里,氤氲出浅色的芬芳的海洋。
一下子,之前所有的曲折也好,伤心也好,绝望也好,悲哀也好,全部都消失掉了。他心上徘徊的暗影终于被点亮被驱逐。他深吸了一口气,走出了城镇的大门。
走下一条羊肠小道,他看见一个白色木牌,写着“太/阳/城”。就是这里了。
他走进太/阳城,一下子吃了一惊,不得不小心翼翼起来。太阳/城里放眼望去一小半都是蓝袍人。他直奔太阳/城最中心的尖顶教堂而去。他要找到弗洛里安。有弗洛里安的地方,就有路希安。
走到近处,才看到尖顶教堂被铁链围了起来。本该是浅色的教堂尖顶一片暗淡。他隐隐感到发生了什么不对的事情,就拉过一个绿袍人悄声问道:“我刚从邻镇来。现在不能去这个教堂里参拜了么?”
那人像看傻子一样瞪了他一眼,震惊道:“你竟然不知道?三天之前殿下被那尖顶重伤了,现在正躺在露辛达大人的医院里呢。喏,就是那个纯白色的小房子。”
他冲那房子努努嘴,继续说:“还参拜呢?上神都有可能为了这件事拆了这个教堂。你是特地来参拜的?真是白跑了一趟。”
阿尔维斯做出一副又震惊又焦虑的样子,大喊道:“殿下!什么……怎么会?我能去看看殿下么?有什么办法能进到医院里去么?”
绿袍人摇摇头,目光柔和,把手搭在阿尔维斯肩头:“别试了,上神禁止任何人去打扰。所有我们送去的花儿都被扔了出来。”
事实上,他们总共送了二十篮子的花、三百个苹果、五十个南瓜、三十卷纱布,甚至还包括三本不知是谁的笑话书,全都被他们上神一道闪光扔了回去。他们只能干着急干瞪眼,不敢忤逆他们威风凛凛的上神。
“哦……那好吧。”阿尔维斯对那人点点头,赶紧开溜,“谢谢你!”
他一边不着痕迹、拐弯抹角地往白房子那里走,一边头脑飞速思考着。
弗洛里安受了重伤?虽然弗洛里安算是半个罪魁祸首,他也不希望弗洛里安进医院呐。弗洛里安在医院,那么很有可能路希安也在那里。他进不去门,但是可以小心地打探消息。
他走到窗下,轻轻坐下来,才发现天色暗了,还是白色的,还是很亮,但比起刚才正午的热情多了几分温柔。阿尔维斯轻叹一口气,闭上眼睛听屋里的动静。
什么都没听到呢,他就先闻到了香味。这个味道是……羊排?他确信这是羊排,还混着南瓜和苹果香甜的气息,让阿尔维斯发觉自己揪成一团的胃袋早已空空如也。在珀伽索斯背上,他吃过莉迪亚给的干面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