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赵相挑选的继承者, 是一个闲王的世子。

    夺嫡之争的时候,这位王爷,比永安帝还要小透明,发现势头不对劲,当即哭着喊着让父皇给自己一块地, 包袱款款地就逃出了京城,寻个安生。

    到了治下之后,他也不励精图治,当什么好王爷,该吃吃该玩玩,该收税收税,该花钱花钱,该朝廷官员管理的事情,他绝对不掺和不插手,安分守己地当个吉祥物。

    正因为他的乖觉,在永安帝铲除异己的时候,他才被放了一马,当做永安帝对兄弟的仁慈给留了下来。

    这样的王爷,本来赵相是看不上的,固然他明哲保身,保全了自己,但是他太圆滑,太没有野心和报复,太不像一个皇帝。

    好在他生了一个很看不惯自家老爹一天到晚混吃等死的世子。

    世子放着偌大的王府不愿意继承,改名换姓,冒充一个乡里来的秀才,从乡试开始一路往上考,势要当一个状元,进朝廷做官,为国效力。

    思路虽然奇葩了点,但出发点却是好的,赵相一看,得,皇帝的位置就给这个一看就很上进的小伙子吧。

    将皇帝拉下马几乎不废什么功夫。

    赵相又不是自己要当皇帝,把情丝缠往永安帝的杯子里一放,量是常人用的十倍不止,不过数日的功夫,本是慢性毒药的情丝缠的药性便浮现了出来。

    暴躁,易怒,疑心病越发严重,张嘴杀人,闭嘴砍头。

    更是在上朝的时候,当着群臣百官的面,发作了一次情丝缠。

    一个皇帝,居然染上了这种毒药,宗室如何敢让他继续把这个皇帝做下去。

    在陈国,宗室的权力是很大的,皇帝若是没有宗室的支持,是很难坐稳皇位的。

    一剂假死药,就给了宗室换皇帝的借口。

    陈明哲是被水泼醒的。

    他睁开眼,发现自己居然被关在地牢里,手上还套着铁链,当即勃然大怒,“是谁?还不快把孤放开,孤要砍你们的头。”

    一个慢吞吞的声音响起:“皇上好大的威风。”

    陈明哲身体一僵,他循着声音传来的方向看去,先看到的是一双黑色的靴子,再往上,才是赵修之那张他日日相对,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脸。

    见到赵相,陈明哲心底什么都忘了,他只记得他是赵丞相,只记得他曾经日夜悉心教导过自己,如何当好一个皇帝,如何陪自己下棋,如何抚慰自己的怒火。

    当即惊喜道:“赵相,赵相,你是来救孤的吗?快,快把孤放出去——”

    他的声音在看到赵相的一双眼睛的时候戛然而止。

    那是一双怎样的眼睛啊?

    仇恨,愤怒,在那双墨色的眸子里面翻滚,像是大海上的风暴,却又被死死地禁锢在他平静的表面之下。

    如果不看这双眼睛,赵相面无表情的脸上,和站在大殿上,低眉顺眼手捧竹笏时,看起来没什么两样。

    陈明哲突然胆寒起来。

    赵相站在大殿下的那些日子,是不是每一天,都带着这样一双充满恶意的眼睛。

    而他却全然不知。

    他甚至在自得,自己是一代明君,便是如同赵修之这样的名臣,也会为自己折服。

    现在看来,多么可笑!

    可是他不明白,不明白为何赵相如此恨自己。

    赵相让他答应的事情,他没有一件不答应的,让他做的事情,他也没有一件不完成的。

    赵相为什么会恨自己。

    “丈人,国丈……”陈明哲努力在赵相面前拉着关系,他还没忘记自己是赵相女婿的事情,“这是怎么回事,孤怎么会在这里?是不是有什么误会,到底发生了什么?丈人,您有什么困难,只要您说,孤,不对,小婿,小婿都会为您解决。”

    “小婿可是皇帝,只要您放过我,您想要什么,小婿都给你……”

    赵相桀然一笑,“不,你不是了。”

    你不是皇帝了,这个江山,早已被他拱手送给了别人。

    用沈家军支持着新皇帝上了位,沈云舒便交还了兵权。

    新皇百般挽留,她却去意已决。

    不是她不愿意相信新皇,新皇是一个有着赤子之心的人,待人真诚,心性纯善,是个真正的君子。

    只是人心易变,沈云舒不愿意再去考验人心,而且没了赵菡萏的陈国,也不再是她想守护的国家。

    她将沈家的使命背负了二十六年,在她想要背负上另一个人的使命的时候,却发现自己已经没有机会了。

    所以沈家她也不想背了,这二十六年她为沈家挣下的功勋,足够史书大书特书,为沈家在历史上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

    在新皇登基的那一天,沈云舒和赵相一起,为赵菡萏举行了火化。

    火化后的骨灰,被抛入了咆哮着的浪沧江,一条能够通往大海的河流。

    她想赵菡萏自由的灵魂,想必会很喜欢无边无际的海洋。

    赵菡萏的东西,沈云舒一样也没有留。

    她孤身一人离去,什么也没有带。

    她又回到了两人曾经歇息过一晚的小树林里,她靠在曾经赵菡萏靠过的树上,望着潺潺流动的溪水,无数回忆涌上心头。

    灌木丛里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沈云舒没有留意,一只肉嘟嘟的白色兔子,奋力挤开枝叶,从里面钻了出来。

    它跳到沈云舒面前,站定,鼻头抽了抽,似乎在寻找着另一个人的气息。

    最后它卧了下来,就躺在沈云舒的身边。

    沈云舒的视线下意识地落到了它的屁股上,上面有一块不太显眼的黄毛,正是曾经赵菡萏用果汁染黄的一块。

    她将兔子抱到怀里,有一下没一下摸着它柔软的皮毛。

    兔子的生长周期很短,不过个把月的功夫,原本只有巴掌大小的小兔子,已经有了一定重量。

    “原来你都长这么大了……”

    可惜说要将你练手的人,却不在了。

    沈云舒带走了兔子,她不知道要到哪儿去,也不知道自己该去哪儿,只是漫无目的地走着,看见好玩新奇的东西就买下来,然后烧成灰,抛到水里面去,算是给赵菡萏的礼物。

    陈明哲她扔给了赵相,不是她不想对陈明哲动手,而是陈明哲根本就不值得她的仇恨。

    她要把余生都用来怀念菡萏,哪有时间陪着陈明哲折腾呢?

    陈明哲可是要活很多年的人,沈云舒不想把自己的光阴,浪费在一个不相干的人身上。

    但赵相很乐意,他已是一个老人,没有什么事情可做,又失去了自己最爱的女儿,剩下的时光,除了复仇,他也不知道该做些什么了。

    事实上,正是仇恨支撑着他,他才在女儿死后,还继续活了下来。

    正如沈云舒所说,陈明哲给赵菡萏的痛苦,若是让他一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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