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显摆,炫耀,以及得瑟。

    好像爆发户在向全世界炫耀他家很有钱一样,迫切的想得到别人的认可。

    好在家里没有外人,赵爱华和巧儿也不会生出这种前卫的想法,

    不然,一旁的赵国生尴尬死了。

    “姆妈,什么礼物还要等几天啊?”赵爱华代替矜持的巧儿笑着发问。

    “等拿回来了,你们就知道了,那可是我们赵家的传家宝。”受不住秘密的刘兰秀终透露了一两句关键词。

    赵国生:“……”

    说的那么高大上?不就一枚戒指吗?等戒指传了三代以上再说是传家宝,行吗?

    还有,她嘴巴怎么这么没门呢?守着房子的事为什么就能那么严密?轮到这事又忍不住的冒头?

    “传家宝?”他们家有这个东西吗?从来没听说过家里有宝贝啊?赵爱华想破头也百思不得其解。

    听他爷爷说过,他们老赵家三代以上都是贫农,国民时期还在给地主家干活呢。

    “别听你姆妈瞎说,就一金戒指,前些天刚去金器店铺定制打造的,你们兄弟姐妹几个人人都有一枚,你的那一枚正好给巧儿,等到你儿子女儿长大了,你们可以传给他们其中的一个。”这就是所谓的传家宝,不是刘兰秀口中越编越离谱的故事。

    “噢,我知道了,像大伯母把奶奶传给她的金镯子传给堂嫂那样吗?”赵爱华脑子不算笨,瞬间想明白了。

    金镯子?巧儿年纪还小,面部控制还不到家,那娃娃脸上充满了疑惑和不解?

    但是,作为新媳妇,她不能当面把这种疑问给问出来。

    “对啊,差不多是那个意思,只是我们家金戒指是由你们这一代开始当成传家宝。”赵国生把脚上试穿的皮鞋给脱了下来,笑着说道。

    “爱华,好好攒钱,自己送一个金镯子给巧儿戴,不要让巧儿去羡慕你奶奶传下来的那个金镯子。”刘兰秀自打新媳妇进门,她就很留心去观察巧儿,就巧儿那点皱眉头的小心思,她还不知道?

    之所以说这话,就是不想让儿媳妇误会,别误会成她这个婆婆也有一个金镯子,而且不想传给她。

    万一不知道实情的她一直憋在肚子里不问,等那一天赵国生乱发神经的送她一个金镯子,到时候,说都说不清,坐实了这个误会。

    “嗯,姆妈,到时候我也给你买一个金镯子,你也不要羡慕大伯母。”肚里黑的赵爱华哪里听不出他姆妈在故意提醒和解释。

    或许一开始赵爱华没有注意到巧儿的小心思,等他姆妈的话一出口,他再把视线专注到巧儿身上,她那来不及掩饰的面部表情,他还能反应不过来吗?

    堂屋里的四个人,目测唯有赵国生还在认真的研究皮鞋。

    赵国生:“……”

    谁说他不明白的?他不想掺和罢了。

    “啊,不用给我买金镯子。”也不知道巧儿死否察觉到她的心思被人识破了,是尴尬的慌张,还是原本的紧张。

    “好了,时候不早了,我和你爸要出去干农活了,你们去村里转转吧。”望了眼外面高高升起的太阳,刘兰秀默默的拿起了一顶斗笠戴在头上,她可记得某些人嫌弃她的神色。

    完全没有明白刘兰秀这一举动的深厚含义,赵国生还很勇士的蹙着眉头吐槽到:“这天气多适合晒太阳啊,你戴什么斗笠啊?”

    有病吧?大夏天那么热,该戴斗笠的时候不戴,这个季节适合晒太阳了,她又反常的戴上斗笠?

    女人,真是一种奇怪的动物,赵国生觉得他恐怕两辈子都弄不懂了。

    “我怕冷,我戴斗笠挡风,不行吗?”真是气死了,刘兰秀感觉自己要爆炸了,她这么做都是为了什么,为了谁?

    真希望赵国生晒成黑炭,最好又黑又老,笑起来一脸褶子,跟她一起出去,别人误以为是父女关系才好。

    不要得罪一个女人,她会小肚鸡肠的记恨很久的。

    “你是不是感冒了?要不去秋医生哪里看看?”赵国生看她一副气炸了愤怒模样,再看看赵爱华挑眉使眼色,隐隐约约,他好像明白了点什么。

    真是好笑,不就是说她黑吗?他就是要装作不知情,故意调侃她。

    刘兰秀:“……”

    戴好斗笠气呼呼的快步到杂屋里扛起锄头就走了。

    “呵呵”

    赵国生轻笑两声,摇头紧追了上去。

    “爱华,爸妈他们?”他们怎么了?不是听她爸说,她公公脾气很好吗?她公婆感情也很好吗?

    “没事,爸在逗姆妈玩呢。”赵爱华早就从大嘴巴爱强哪里听说了那天县城的事。

    接着他笑着把他爸妈事情的原委通通和巧儿说了一遍,随带的把金镯子的事也稍稍不太明显的提了一嘴。

    那种提醒,既不让巧儿感到尴尬,又不会使人觉得刻意。

    谁说老实人就不会说话技巧了?不会哄人开心了?

    作者有话要说:  刚在网上看到一个视频,说的是一个男的背着他女朋友(还是老婆)藏私房钱,那个厉害呀,拖地拖把杆,桌上摆放的糖果,还有香蕉,还有头发里,反正无所不用,感觉应该是个搞笑视频。

    是个搞笑视频也蛮牛啊,想了好多种藏私房钱的办法,换成渣作者,估计自己都不记得藏的地方了。

    第193章

    阳光明媚, 春意盎然,绿茵遍野, 一遍繁景的欣欣向荣。

    很快,新媳妇进门三天的新鲜适应期很快就过去了。

    归宁日。

    清晨,一声鸡鸣冲出破晓, 在破晓黎明之中,赵家村的万物在陆陆续续中苏醒过来。

    “国生, 起来了,今天爱华要陪巧儿回娘家。”刘兰秀推了推睡得跟死猪一样的赵国生。

    要是平时, 她不会在意他是否早起, 是否懒床,反正他很有分寸,再懒惰也不会耽误正事, 所以就任由着他赵国生继续睡。

    今天不一样, 归宁日。

    归宁日, 又称回娘家, 儿子要陪儿媳妇回娘家。

    婆家重视儿媳妇,自然会事先准备好了重礼, 且早早在家准备好早饭, 让他们早去晚回。

    这个晚回,必须最好是当天返回婆家。

    “嗯,起来了。”有过嫁女儿经验的赵国生自然明白归宁日了,翻了个身,磨蹭了几分钟才依依不舍的起床。

    赵国生顶着个鸡窝头, 毫无形象的从里屋走出来,看到赵爱华和巧儿穿着崭新的衣服坐在堂屋门口吹风。

    看得出巧儿今天格外的兴奋和激动,脸上的笑容也比往常看起来更加舒心和真实,不是紧绷着神经的那种笑脸。

    在儿媳妇把视线转过来的那一瞬间,赵国生尴尬的撇过头往后院走,他先去洗漱吧。

    真烦躁,头发长得太快了,想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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