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婕冷笑,就一对金钏,送了扔了都一样,她才不在乎。

    “大小姐赏的,你们收着就是。”

    “多谢大小姐。”

    孙嬷嬷和夏荷同时拜谢,态度恭谨。得了赏赐,却也不敢流露出分毫的高兴。

    宁婕将手搭在桌上,托着半边脑袋,眸子微敛。

    她让宁绾过来,只是想看看宁绾这四年来过得怎么样,看到宁绾过得不好,她便放心了。

    既然看到了自己想要看到的,宁绾也就可以走了,她还有别的事情要忙。

    宁绾识趣的屈膝,“姑姑一路劳累,阿绾明日再来拜见。”

    宁婕连回复的话都懒得说,只随意摆了摆手,打发叫花子似的。

    等宁绾和蒹葭走了,宁婕坐正身子,冷冷看向夏荷,冷笑道,

    “不只是王爷,连宁绾都夸你长得水灵呢。”

    宁绾说什么重要,李洹说什么更重要。

    夏荷噗通跪下,惴惴道,“小姐明鉴,奴婢丑陋,不敢脏了王爷的眼,王爷从未夸过奴婢。”

    得李洹青睐,那不是幸运,是倒了大霉。

    “没得到王爷赞美,那你是觉得遗憾了?”宁婕眼睛微眯。

    “奴婢不敢,奴婢不敢。”夏荷头贴在地上,身子抖个不停。

    宁婕突然把气撒在她身上,她也很莫名。

    “嬷嬷,将人打发了。”

    宁婕耍着指甲盖,多说一句的兴致都没有。

    “小姐,奴婢知错,奴婢知错,求小姐念在奴婢跟随小姐多年的情份上,留下奴婢,奴婢可以当个粗使丫头。”

    夏荷这话又说错了。

    奴才是奴才,主子是主子,服侍人的和被服侍的,何来的情分?

    还有就是,当个粗使丫头,宁国公府还少了一个粗使的丫头吗?

    这是还想留在宁国公府,打算趁她不备,爬上李洹的床吧!

    “小姐,求小姐留下奴婢。”

    夏荷跪着行到宁婕面前,双手捉住宁婕的裙角。

    宁婕懒懒的掀了下眼皮,抬起绣鞋,将那双白皙的手轻轻踢开。

    “小姐!”

    夏荷扯开嗓子哭了出来。

    她后悔了,之前想着来洛城见识见识与京城有最是天下城,非京就是洛之称的洛城风土,怎会料到这一来,竟是断送了大好时光。

    宁婕下定决心将她打发,定是让她没有好日子过。

    生了这副皮囊,能怪谁?

    “小姐……”

    孙嬷嬷想为夏荷求情。

    夏荷长得水灵不假,可夏荷最是老实,知道宁婕对李洹的喜欢,喜欢到了不许人靠近的地步,哪敢对李洹有非分之想。

    这事儿,是宁婕想多了。

    也怪那个大小姐,来就来吧,非得要当着宁婕的面夸奖夏荷生得好看,这一说,不是扎了宁婕的心吗?

    “怎么,嬷嬷也想一并儿去?”宁婕挑眉。

    夏荷不就长得有两分姿色。这一个个的都要向着夏荷说话吗?

    孙嬷嬷心中一抖,她哪里敢。

    夏荷左不过是个奴才,没了就没了吧,她犯不着为了别人而将自己搭进去,夏荷又不是她什么人。

    夏荷被撵走,她还能多得一只金钏呢。

    “你这浪、蹄子,在小姐面前哭哭啼啼的,是给小姐添堵吗?”孙嬷嬷偷偷观察着宁婕的神情,见她骂夏荷时,宁婕眉头舒展来了,知道这是解了宁婕的恨。

    ☆、第四十四章 进入赌坊

    为了宁婕高兴,孙嬷嬷更是不客气的拽住夏荷的头发,使劲儿将人拖着出了房间。

    生死有命富贵在天,夏荷长了这么一张狐媚脸,活该被卖到青楼里去。

    “小姐,你方才夸了夏荷,然小姐好像不高兴呢。”出了宁婕宅子的大门,蒹葭如是说。

    宁绾轻笑,宁婕不高兴,她才高兴。

    宁婕不是不可一世,傲气得很吗,看她把宁婕身边的人一个个弄没了,宁婕还拿什么傲气!

    蒹葭四处张望,不见来时的马车,不由奇道,

    “都说了让他侯在门外,不要走远,怎么这一会儿功夫就跑得没影了?”

    这还用说,挣生计的买卖,谁不愿意好好珍惜着,肯定是宁绾早就嘱咐了人走。

    宁绾塞给蒹葭一两金子,道,

    “你去集市上看看,有与师弟那只黄毛一样的鹦鹉,就买下。”

    “那小姐呢?”蒹葭问。

    买鹦鹉是小事,可别因为买鹦鹉就把宁绾弄丢了才好。

    出门前,陈嬷嬷左叮咛右嘱咐的,让她别让宁绾一个人。

    不是陈嬷嬷不放心,实在是,自从把季月推下山崖后,宁绾的变化太太。

    上蹿下跳不省心,只一个眼神就能看出心里又存了点子。

    “我还没好好逛过洛城,今天还早,我四处逛逛,过会儿自己回去。”宁绾推蒹葭一把,道,“你先走,要是买不到鹦鹉就买了吃的回去。”

    果然,宁绾只是单纯的想支开她。

    “小姐,那你自个儿可要小心点。”

    蒹葭咬咬唇,不情不愿的先走一步。

    她是想跟着,奈何宁绾是个说一不二的,说不要她跟着她还要跟着,只能是一种结果——以后宁绾便不会用她了。

    宁绾的脾气,说不用她,就真的不会再使唤她一个手指头。

    终于等到这一天了!

    她终于可以扬眉吐气,摆脱寒酸相,成为腰缠万贯的富贵人士,走上人生巅峰了!

    宁绾步调轻快,头上的步摇摇晃得更是轻快,比宁婕脚腕上的铃铛还响亮。

    怎么忘了这回事!

    宁绾恨不得给自己一巴掌。

    她应该将衣衫和首饰都取下来,让蒹葭带着走的!

    蒹葭呢?

    跑回去看看,早就没了人影。

    宁绾垂头丧气的拐进了一个相对破烂不堪、人迹罕至的巷子。

    今天要做的事是大事,比天还大的事,所以她早做了准备,外衫里面穿的是男装,只要褪下外衫就成。

    至于容貌,嘿嘿,她可是随身带着那张假皮的,谁都不可能认出她来!

    最麻烦的就是这身衣衫和步摇了,衣衫柔软好办,搁哪里都好,步摇上方挂着一串又一串的金叶子,真是招摇。

    要是找个地方藏起来,只怕也藏不住,说不定转个身就能被人拿走。

    要是直接扔了,到底是母亲留给她的东西,她舍不得。

    宁绾犯难,两手空空出来的,也没什么好拿来遮掩的东西。

    抓着宽松的腰带,宁绾狠了狠心。

    脱下外衫后,把首饰放到外衫里,再将外衫透过衣衫塞到腰带里……

    反正男子衣衫里面还有一件女子衣衫,一层又一层的,也伤不着她。

    明智,她实在是太明智了!

    解决好衣衫的问题,宁绾欢欢喜喜的挣家当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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