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59
的闲谈掩盖了心底深深的失落。
他的耀眼和美好,让她在114路停下的时候从车门玻璃上看到了自己的渺小和卑微。
11年孜孜不倦。一直那么可笑。她单方面地羡慕,单方面地妒忌,单方面地挑战,单方面地铭记。多么卑微。
车门向两侧打开,正好把洛枳的镜像从正中剖成两半。
他高一四次考试,每一次都把学年第二名甩出很远。
而洛枳高一的时候得到的最好的成绩就是学年第三名,虽然也很值得骄傲了,在一千多人的高手如云的学年里面。而她只是收起成绩单,学习的时候不再有憋着一口气充满希望和目的性的感觉。
郑文瑞曾经对她说,凭什么放弃,凭什么要甘心。
洛枳那个时候就懂得,没有什么凭什么,只是不得不。要把日子过下去,除了接受,没有别的办法。要把日子过好,就要在接受的同时把这份无奈的“不得不”美化成自己主动而明智的选择,把被逼无奈的妥协幻化成人生大智慧,并且首先让自己深信不疑。
他永远不会知道,她在高一泯灭了所有恨意,沉默地接收了这份失败。
那年的夏天,她填了学文科的志愿表。
仿佛一种逃避。和田径运动员比赛唱歌,和歌手比赛跑步,她只是选择一种让自己不要那么难过的道路。曾经问过自己,为什么一定要比他强——洛枳在别人眼里是难懂的,是云淡风轻宠辱不惊的,是什么都不在乎的。但她自己的内心里知道,她在乎的东西不多,所以仅有的那几样就格外重要,重要到成了执念,否则,她还有什么?
今天回头看,她是庆幸的。幸亏他比自己强大那么多,幸亏他在自己前方走,留下背影让她不甘地追逐,否则,她可能会在赢得一份粗鄙的胜利之后失去航标,失去所有的期盼和乐趣。
更重要的是,她发现自己每天都在想这个人。自从有了一张确切的脸,她的感情就在自己没有注意到的时候悄悄转化,转化到让她惊慌的地步。
她,喜欢上他了。看到他会紧张,过后会傻笑,他参加数学联赛得奖,她跟着高兴,他们班在篮球联赛中陷入苦战,他屡屡突破受阻,她跟着心焦。她是个最最普通的女孩子,用最最普通的方式喜欢上了一个人。
却是她人生中第一次关注一个“别人”的荣辱喜悲。
她变得更沉默。
高一的寒假,情人节。她点亮台灯写了一篇长长的日记。她用隐忍的方式享受折磨自己的快乐,从不纵容自己的好奇心和迷恋,这让她觉得自己保持着一份那个年纪独有的可笑的清高,好像这样她的爱就能比后桌的喋喋不休地念着他的名字的女孩子要更加高贵纯洁似的。
聊以慰藉。
高二是个新的开始,她告诉自己。
开学典礼上,她第一次听见他的声音。作为学生代表发言。
很多人在这种场合都捏着自己手里的稿子声情并茂也紧张兮兮的念,他却始终那么自如。坐在最末排的洛枳什么也看不见,只是在听到熟悉的开场白的时候,眼圈忽然红了。大家都安静地听,然后在适当的时候大声鼓掌叫好。
如果说曾经有那么一丝怀疑,怀疑自己喜欢的只是这么多年想象出来的泡影,那么看着远处那个落落大方的白色身影和身边为他沸腾的人群,现在也笃定了自己的喜欢。他值得她的这份感情。
因为这份笃定的喜欢,她把自己从忿恨和妒忌中解脱出来。
他是无辜的,崭新的,美好的,是会在篮球比赛结束之后大家丢三落四不管不顾地往教学楼撤退的时候帮着劳动委员把乱丢的矿泉水瓶子收到垃圾袋中的温柔少年,是过生日时候被班里同学扣了一脸奶油蛋糕仍然笑嘻嘻地不生气但是会在晚自习的上课铃打响的时候竖起食指让大家噤声回班的班长大人。他与洛枳那些琐碎怨毒的前尘往事无关,超脱于盘根错节的恩怨关系,从五岁时候见到的阳光笑容虽然多了几分伪装和忧郁,仍然没有丝毫裂痕。
她曾经以为他是遮挡着她成长道路的障碍和心魔,却从来不知道,他也是她十几年人生中千里迢迢绵延不断的一方阳光。
第49章致我们终将腐朽的青春
洛枳曾经看过岩井俊二的《四月物语》,那个因为暗恋而努力学习最终奇迹般地考上了武藏野大学的女孩子,比她单纯幸福的多。如果她是懵懂平凡的,只把他当成坚持的目标和动力,那么这份隐忍的暗恋可能会更加让人唏嘘。不过她不是。她有她自己的骄傲和责任,那种“追赶他,变得和他一样强大”的信念只是帮助她走得更有乐趣和动力而已。毕竟,想着他总比日复一日想着她妈妈背地里哭泣的时候耸动的双肩要轻松得多。
他就这样自信地领先着,而她喜欢着,追逐着,学业爱情两不耽误。
不过,即使什么都不敢说,她其实仍然在寻求着某种契机让自己能够引起他的注意。她在文科班的语文老师同时也教3班,这一点让她兴奋又不安。洛枳知道自己唯一比他优秀的地方只有作文了,可是那些古板的题目,用烂了的论点论据,正反论证,排比比喻……她潜意识里面知道他是不屑的。她也知道他不喜欢语文课,否则也不会出现那句“谁叫盛淮南,还想不想考大学了”。
所以,每次学年统一练笔、语文月考、期中考、期末考,她都认认真真地写作文,花尽心思把那些死气沉沉的俗套路数给花样翻新,从思想境界到遣词造句,让文章既可以中规中矩得高分,读起来又不令人生厌——这样,语文老师拿着范文去3班念,或者学年里面把优秀作文印成纸板发下去的时候,他看到的她的文章,必定不会是让他嘲笑厌恶的八股文。
然而,她那么小心翼翼写,他竟然一篇都没有看。尽管他们从未相识,可是洛枳高中时候最想要知道的一件事情就是,他究竟认不认识自己?至少听说过吧?那印象是什么呢?有才华?勤奋?还是死气沉沉的呆子?他听说过文科班学年第一是谁吧,看过她的作文吧,他喜不喜欢?
后来她终于得到了答案。
那些作文,他都不曾看过,只是用来做演算纸。而有可能正朗读着她的作文的语文课上,他大多数的时间都在安然入睡。
而张明瑞说,盛淮南“从来都没有注意过你”。
洛枳忽然又想起,好像不仅仅是这样的旁敲侧击,她其实也有直接的行动的,尽管最终都成了迂回。高一夏天快到了的时候,每个下午只要一下课她就去操场上乱逛。经常会遇到他们班在某个篮球架下打球。可笑的是,她其实从来不敢明目张胆地往他们班打球的篮球架附近移动。所以也可以说,她从来没有看见过他打球
他的耀眼和美好,让她在114路停下的时候从车门玻璃上看到了自己的渺小和卑微。
11年孜孜不倦。一直那么可笑。她单方面地羡慕,单方面地妒忌,单方面地挑战,单方面地铭记。多么卑微。
车门向两侧打开,正好把洛枳的镜像从正中剖成两半。
他高一四次考试,每一次都把学年第二名甩出很远。
而洛枳高一的时候得到的最好的成绩就是学年第三名,虽然也很值得骄傲了,在一千多人的高手如云的学年里面。而她只是收起成绩单,学习的时候不再有憋着一口气充满希望和目的性的感觉。
郑文瑞曾经对她说,凭什么放弃,凭什么要甘心。
洛枳那个时候就懂得,没有什么凭什么,只是不得不。要把日子过下去,除了接受,没有别的办法。要把日子过好,就要在接受的同时把这份无奈的“不得不”美化成自己主动而明智的选择,把被逼无奈的妥协幻化成人生大智慧,并且首先让自己深信不疑。
他永远不会知道,她在高一泯灭了所有恨意,沉默地接收了这份失败。
那年的夏天,她填了学文科的志愿表。
仿佛一种逃避。和田径运动员比赛唱歌,和歌手比赛跑步,她只是选择一种让自己不要那么难过的道路。曾经问过自己,为什么一定要比他强——洛枳在别人眼里是难懂的,是云淡风轻宠辱不惊的,是什么都不在乎的。但她自己的内心里知道,她在乎的东西不多,所以仅有的那几样就格外重要,重要到成了执念,否则,她还有什么?
今天回头看,她是庆幸的。幸亏他比自己强大那么多,幸亏他在自己前方走,留下背影让她不甘地追逐,否则,她可能会在赢得一份粗鄙的胜利之后失去航标,失去所有的期盼和乐趣。
更重要的是,她发现自己每天都在想这个人。自从有了一张确切的脸,她的感情就在自己没有注意到的时候悄悄转化,转化到让她惊慌的地步。
她,喜欢上他了。看到他会紧张,过后会傻笑,他参加数学联赛得奖,她跟着高兴,他们班在篮球联赛中陷入苦战,他屡屡突破受阻,她跟着心焦。她是个最最普通的女孩子,用最最普通的方式喜欢上了一个人。
却是她人生中第一次关注一个“别人”的荣辱喜悲。
她变得更沉默。
高一的寒假,情人节。她点亮台灯写了一篇长长的日记。她用隐忍的方式享受折磨自己的快乐,从不纵容自己的好奇心和迷恋,这让她觉得自己保持着一份那个年纪独有的可笑的清高,好像这样她的爱就能比后桌的喋喋不休地念着他的名字的女孩子要更加高贵纯洁似的。
聊以慰藉。
高二是个新的开始,她告诉自己。
开学典礼上,她第一次听见他的声音。作为学生代表发言。
很多人在这种场合都捏着自己手里的稿子声情并茂也紧张兮兮的念,他却始终那么自如。坐在最末排的洛枳什么也看不见,只是在听到熟悉的开场白的时候,眼圈忽然红了。大家都安静地听,然后在适当的时候大声鼓掌叫好。
如果说曾经有那么一丝怀疑,怀疑自己喜欢的只是这么多年想象出来的泡影,那么看着远处那个落落大方的白色身影和身边为他沸腾的人群,现在也笃定了自己的喜欢。他值得她的这份感情。
因为这份笃定的喜欢,她把自己从忿恨和妒忌中解脱出来。
他是无辜的,崭新的,美好的,是会在篮球比赛结束之后大家丢三落四不管不顾地往教学楼撤退的时候帮着劳动委员把乱丢的矿泉水瓶子收到垃圾袋中的温柔少年,是过生日时候被班里同学扣了一脸奶油蛋糕仍然笑嘻嘻地不生气但是会在晚自习的上课铃打响的时候竖起食指让大家噤声回班的班长大人。他与洛枳那些琐碎怨毒的前尘往事无关,超脱于盘根错节的恩怨关系,从五岁时候见到的阳光笑容虽然多了几分伪装和忧郁,仍然没有丝毫裂痕。
她曾经以为他是遮挡着她成长道路的障碍和心魔,却从来不知道,他也是她十几年人生中千里迢迢绵延不断的一方阳光。
第49章致我们终将腐朽的青春
洛枳曾经看过岩井俊二的《四月物语》,那个因为暗恋而努力学习最终奇迹般地考上了武藏野大学的女孩子,比她单纯幸福的多。如果她是懵懂平凡的,只把他当成坚持的目标和动力,那么这份隐忍的暗恋可能会更加让人唏嘘。不过她不是。她有她自己的骄傲和责任,那种“追赶他,变得和他一样强大”的信念只是帮助她走得更有乐趣和动力而已。毕竟,想着他总比日复一日想着她妈妈背地里哭泣的时候耸动的双肩要轻松得多。
他就这样自信地领先着,而她喜欢着,追逐着,学业爱情两不耽误。
不过,即使什么都不敢说,她其实仍然在寻求着某种契机让自己能够引起他的注意。她在文科班的语文老师同时也教3班,这一点让她兴奋又不安。洛枳知道自己唯一比他优秀的地方只有作文了,可是那些古板的题目,用烂了的论点论据,正反论证,排比比喻……她潜意识里面知道他是不屑的。她也知道他不喜欢语文课,否则也不会出现那句“谁叫盛淮南,还想不想考大学了”。
所以,每次学年统一练笔、语文月考、期中考、期末考,她都认认真真地写作文,花尽心思把那些死气沉沉的俗套路数给花样翻新,从思想境界到遣词造句,让文章既可以中规中矩得高分,读起来又不令人生厌——这样,语文老师拿着范文去3班念,或者学年里面把优秀作文印成纸板发下去的时候,他看到的她的文章,必定不会是让他嘲笑厌恶的八股文。
然而,她那么小心翼翼写,他竟然一篇都没有看。尽管他们从未相识,可是洛枳高中时候最想要知道的一件事情就是,他究竟认不认识自己?至少听说过吧?那印象是什么呢?有才华?勤奋?还是死气沉沉的呆子?他听说过文科班学年第一是谁吧,看过她的作文吧,他喜不喜欢?
后来她终于得到了答案。
那些作文,他都不曾看过,只是用来做演算纸。而有可能正朗读着她的作文的语文课上,他大多数的时间都在安然入睡。
而张明瑞说,盛淮南“从来都没有注意过你”。
洛枳忽然又想起,好像不仅仅是这样的旁敲侧击,她其实也有直接的行动的,尽管最终都成了迂回。高一夏天快到了的时候,每个下午只要一下课她就去操场上乱逛。经常会遇到他们班在某个篮球架下打球。可笑的是,她其实从来不敢明目张胆地往他们班打球的篮球架附近移动。所以也可以说,她从来没有看见过他打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