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89
的愤怒的火焰,定定地盯着他。
就那么记仇吗?他想不通,摇摇头,把音乐的音量开大,低下头翻出物理练习册。
高二的时候,她已经成了他们班级里面前五名的稳定成员,仍然勤奋得吓人,常常被老师拿来当做典型教育全班。高三冲刺阶段,甚至被老师调到了盛淮南他们几个附近,被用来镇压那几个调皮的男孩。那时候已经没有人敢明目张胆地议论她了——很多时候在他们这样的重点高中,好成绩是话语权的后台,郑文瑞渐渐不再是一个无名小卒,即使背后仍会有很多人取笑,不过,那种放肆大声的嬉笑再也不会有。
更何况,高二时候她曾经在寒冷的初春穿着清凉装做课间操震动全校,当陈永乐他们笑嘻嘻地说她是振华高中版芙蓉姐姐的时候——郑文瑞以斗牛的姿态冲过来,飞身甩来一个耳光。
所有人都惊呆了。
然而她并没有训斥陈永乐什么。
她转过脸,腮帮上青筋抖动,几乎是咬牙切齿地看着站在不远处的盛淮南,盛淮南甚至清楚地在她的瞳仁中看到了两团跳跃着的蓝色火焰。
盛淮南站在人群中,所以她的直视并不能被确认为是单独投向他,而是让所有心慌胆寒的群众们默认为这是这个女孩子对所有人的沉默控诉。
她转身大踏步地走开,浅绿色的系带凉鞋在大理石地面上敲击着,一步一步,铿锵有力。
只有盛淮南默默地笑了。
有意思。他想。
她的仇,是不是要记一辈子?
盛淮南不得不承认,他其实通常能在第一时间分辨出对方对自己的感觉。对叶展颜的表白,他拥有百分之百的把握;至于许日清,当他感觉到不对劲的时候第一时间撤出了三人行,虽然后来被张明瑞几次三番地拖进去;即使是对洛枳,他更是在几次接触之后就能隐约地触碰到她对自己的那一份隐藏极深的好感。这种本能稍微把持不好,就会朝着自恋的方向一去不返,不过他尚且有那份自知之明。
然而他从来没有想到的是,大一下学期,春天刚刚染绿学校湖畔的垂柳梢,他意外地接到了郑文瑞的电话,约见。
那句“我喜欢你”,因为说话人太过紧张直接,脱口而出的瞬间,语气竟然很像“快点还钱!”
是的,他一直以来的想法是对的。这个沉默的女孩子,就像一座加了盖子的火山。
盛淮南讶然,两秒钟之后才找到自己的表情,把他调整到熟练的笑容,带有几分理解几分疏离,说,对不起。
女孩貌似刻意画过眼线的眼睛又亮了几分,然后敛去了光芒,二话没说,干脆地离开了。
只是她臃肿的紫色毛衣和白裤子搭配红靴子的背影,如何也看不出潇洒二字。
盛淮南在湖边发了一会儿呆。他想起高中时候班级里面不新鲜的空气和隔着一条窄窄的走道坐在自己身边的那个几乎不讲话的女孩子,好像过往的年华在自己毫不留意的情况下就这么不见了,他周围的许多人都喜欢回忆,喜欢在space或者blog上面写些带着小情调的追忆性的日志,只有他似乎一直都缺少回头看的心意。
记得高中毕业之后的那个暑假,他去叶展颜他们班的同学聚会接她,那也是他第一次见到洛枳。当时和同学喝酒喝到有点醉熏熏的叶展颜靠在他肩膀落泪,有点文艺地说,旧时光再也不回来了。学生时代也不回来了。都不回来了。
他有点好笑地说,为什么要回来?人不是应该一直朝前走的吗?
叶展颜苦笑,说,你果然不会懂得。因为你没有遗憾,所以你从来不回头。
是吗?他没有再说话。
所有人都觉得,他过得完美无缺。
旁观者永远保留着武断的自信。
然而才不到两个小时,当他从湖畔回到宿舍,就接到了陈永乐的电话。
八卦传播的速度是极快的。那句中气十足的“我喜欢你”惊吓到了湖边的一对鸳鸯,他们谁都没有注意到的树后长椅上面坐着一男一女,男生也是振华高中的,更是陈永乐的初中同学。陈永乐挨郑文瑞巴掌这件事情成了他的大耻辱,挖苦郑文瑞从此不再是消遣,而是关乎尊严的执念。
“哥们,我同情你啊,大众情人的光环下的确有风险啊。”
盛淮南冷淡地笑,不置可否。
陈永乐在那边絮絮叨叨地说,他在电话另一边心不在焉地听着,恩恩,没,哪有,你竟胡扯,得了吧别提这事儿了你最近过得怎么样……
“说真的,用不用我帮你问问她,我让她把为什么喜欢你一条一条地列出来,然后发给你,你照着单子,一条一条地改。”
他在电话那边乐不可支,盛淮南却失神了很久。
女孩子们为什么喜欢他,他是知道的。被喜欢,是一种魅力的证明。然而如果对方爱上的只是你的那张鲜亮的皮呢?
他又想起洛枳,想起那天吃饭的时候聊到女孩子花痴男明星,他不屑地说,其实和聊斋没区别,不过是妖精的画皮。
洛枳摇摇头,伸手捏住他手背上的皮肤,轻轻地向上扯了扯,说,当然不一样。我们的皮是剥不下来的,即使是虚伪的面具,戴久了,照样血肉相连。
血肉相连。他抬起手掌,看着自己温暖干燥的掌心,掌纹的走向清楚干净,没有丝毫的直线,也没有迷惑。
透过五指缝,他看到靠着铁门伫立在面前的郑文瑞额发被寒风吹乱,终于遮住了她多年来从未熄灭过的眼睛。
第70章那些你所不愿意承认的
“我可以到天台上吹吹风吗?”
盛淮南不知道回答什么好。对方仍然是执拗的眼神,刺目而强悍,态度生硬得并不像在礼貌询问。
请便,阳台不是我家开的。他心里想着,脸上自然地露出温和的笑容,“当然,你怎么这么客气。”
郑文瑞猛地上前一步,咄咄逼人地笑着问,“那你是不是马上就要走?”
曾经他会以为这个女孩子讨厌他至极恨不得用赤裸的手段赶他走。后来对方讨债一般的凶狠表白过后,聪明如他,瞬间触类旁通一样地理解了对方的这种恶狠狠的口气和表情。如洛枳所说,每个人都有一张自己画的皮,郑文瑞这张皮,肯定是只厉鬼,疾言厉色,掩饰的不过是内心的无措。
厌恶这个词,有时候只是为“不被爱”打掩护。
触目可及,被拒绝和漠视将会带来的落魄尴尬,不如一开始就画出一张铁骨铮铮眉毛倒竖的脸来怒视对方。
盛淮南自知这种居高临下的分析终归也是仗着对方倾心于自己,也是仗着他并不在乎对方。他的同情和理解,在某些人眼里好过于践踏和漠视,而在某些人眼里,虚伪至极,是一种比辱骂还
就那么记仇吗?他想不通,摇摇头,把音乐的音量开大,低下头翻出物理练习册。
高二的时候,她已经成了他们班级里面前五名的稳定成员,仍然勤奋得吓人,常常被老师拿来当做典型教育全班。高三冲刺阶段,甚至被老师调到了盛淮南他们几个附近,被用来镇压那几个调皮的男孩。那时候已经没有人敢明目张胆地议论她了——很多时候在他们这样的重点高中,好成绩是话语权的后台,郑文瑞渐渐不再是一个无名小卒,即使背后仍会有很多人取笑,不过,那种放肆大声的嬉笑再也不会有。
更何况,高二时候她曾经在寒冷的初春穿着清凉装做课间操震动全校,当陈永乐他们笑嘻嘻地说她是振华高中版芙蓉姐姐的时候——郑文瑞以斗牛的姿态冲过来,飞身甩来一个耳光。
所有人都惊呆了。
然而她并没有训斥陈永乐什么。
她转过脸,腮帮上青筋抖动,几乎是咬牙切齿地看着站在不远处的盛淮南,盛淮南甚至清楚地在她的瞳仁中看到了两团跳跃着的蓝色火焰。
盛淮南站在人群中,所以她的直视并不能被确认为是单独投向他,而是让所有心慌胆寒的群众们默认为这是这个女孩子对所有人的沉默控诉。
她转身大踏步地走开,浅绿色的系带凉鞋在大理石地面上敲击着,一步一步,铿锵有力。
只有盛淮南默默地笑了。
有意思。他想。
她的仇,是不是要记一辈子?
盛淮南不得不承认,他其实通常能在第一时间分辨出对方对自己的感觉。对叶展颜的表白,他拥有百分之百的把握;至于许日清,当他感觉到不对劲的时候第一时间撤出了三人行,虽然后来被张明瑞几次三番地拖进去;即使是对洛枳,他更是在几次接触之后就能隐约地触碰到她对自己的那一份隐藏极深的好感。这种本能稍微把持不好,就会朝着自恋的方向一去不返,不过他尚且有那份自知之明。
然而他从来没有想到的是,大一下学期,春天刚刚染绿学校湖畔的垂柳梢,他意外地接到了郑文瑞的电话,约见。
那句“我喜欢你”,因为说话人太过紧张直接,脱口而出的瞬间,语气竟然很像“快点还钱!”
是的,他一直以来的想法是对的。这个沉默的女孩子,就像一座加了盖子的火山。
盛淮南讶然,两秒钟之后才找到自己的表情,把他调整到熟练的笑容,带有几分理解几分疏离,说,对不起。
女孩貌似刻意画过眼线的眼睛又亮了几分,然后敛去了光芒,二话没说,干脆地离开了。
只是她臃肿的紫色毛衣和白裤子搭配红靴子的背影,如何也看不出潇洒二字。
盛淮南在湖边发了一会儿呆。他想起高中时候班级里面不新鲜的空气和隔着一条窄窄的走道坐在自己身边的那个几乎不讲话的女孩子,好像过往的年华在自己毫不留意的情况下就这么不见了,他周围的许多人都喜欢回忆,喜欢在space或者blog上面写些带着小情调的追忆性的日志,只有他似乎一直都缺少回头看的心意。
记得高中毕业之后的那个暑假,他去叶展颜他们班的同学聚会接她,那也是他第一次见到洛枳。当时和同学喝酒喝到有点醉熏熏的叶展颜靠在他肩膀落泪,有点文艺地说,旧时光再也不回来了。学生时代也不回来了。都不回来了。
他有点好笑地说,为什么要回来?人不是应该一直朝前走的吗?
叶展颜苦笑,说,你果然不会懂得。因为你没有遗憾,所以你从来不回头。
是吗?他没有再说话。
所有人都觉得,他过得完美无缺。
旁观者永远保留着武断的自信。
然而才不到两个小时,当他从湖畔回到宿舍,就接到了陈永乐的电话。
八卦传播的速度是极快的。那句中气十足的“我喜欢你”惊吓到了湖边的一对鸳鸯,他们谁都没有注意到的树后长椅上面坐着一男一女,男生也是振华高中的,更是陈永乐的初中同学。陈永乐挨郑文瑞巴掌这件事情成了他的大耻辱,挖苦郑文瑞从此不再是消遣,而是关乎尊严的执念。
“哥们,我同情你啊,大众情人的光环下的确有风险啊。”
盛淮南冷淡地笑,不置可否。
陈永乐在那边絮絮叨叨地说,他在电话另一边心不在焉地听着,恩恩,没,哪有,你竟胡扯,得了吧别提这事儿了你最近过得怎么样……
“说真的,用不用我帮你问问她,我让她把为什么喜欢你一条一条地列出来,然后发给你,你照着单子,一条一条地改。”
他在电话那边乐不可支,盛淮南却失神了很久。
女孩子们为什么喜欢他,他是知道的。被喜欢,是一种魅力的证明。然而如果对方爱上的只是你的那张鲜亮的皮呢?
他又想起洛枳,想起那天吃饭的时候聊到女孩子花痴男明星,他不屑地说,其实和聊斋没区别,不过是妖精的画皮。
洛枳摇摇头,伸手捏住他手背上的皮肤,轻轻地向上扯了扯,说,当然不一样。我们的皮是剥不下来的,即使是虚伪的面具,戴久了,照样血肉相连。
血肉相连。他抬起手掌,看着自己温暖干燥的掌心,掌纹的走向清楚干净,没有丝毫的直线,也没有迷惑。
透过五指缝,他看到靠着铁门伫立在面前的郑文瑞额发被寒风吹乱,终于遮住了她多年来从未熄灭过的眼睛。
第70章那些你所不愿意承认的
“我可以到天台上吹吹风吗?”
盛淮南不知道回答什么好。对方仍然是执拗的眼神,刺目而强悍,态度生硬得并不像在礼貌询问。
请便,阳台不是我家开的。他心里想着,脸上自然地露出温和的笑容,“当然,你怎么这么客气。”
郑文瑞猛地上前一步,咄咄逼人地笑着问,“那你是不是马上就要走?”
曾经他会以为这个女孩子讨厌他至极恨不得用赤裸的手段赶他走。后来对方讨债一般的凶狠表白过后,聪明如他,瞬间触类旁通一样地理解了对方的这种恶狠狠的口气和表情。如洛枳所说,每个人都有一张自己画的皮,郑文瑞这张皮,肯定是只厉鬼,疾言厉色,掩饰的不过是内心的无措。
厌恶这个词,有时候只是为“不被爱”打掩护。
触目可及,被拒绝和漠视将会带来的落魄尴尬,不如一开始就画出一张铁骨铮铮眉毛倒竖的脸来怒视对方。
盛淮南自知这种居高临下的分析终归也是仗着对方倾心于自己,也是仗着他并不在乎对方。他的同情和理解,在某些人眼里好过于践踏和漠视,而在某些人眼里,虚伪至极,是一种比辱骂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