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高林密、道路崎岖,抬头望去,都是十几丈高的巨大树木,树冠枝蔓将天空都遮掩了,阳光努力地钻进来,却变成星星点点大的鳞光灿影,铜钱大小的光斑照在身上和脸上,互相看一眼,感觉同伴都变成了山魈树怪。

    这里还有一种平原地带罕见的巨蚊,盯上就是一个大包,喝足了人血后肚子撑开,有小指头大小。真是太恐怖了,一路上遇过青狼、甚至遇过豹子,都没有这种小东西可怕,再精良的盔甲也无法抵挡,把脖子脸面用麻布围起来,它们就围着人嗡嗡乱叫,让人说不出的心烦意乱,想疯!

    公子少官真要疯了,坐在马上大喊大叫,狂舞着手中连枷,这玩意儿用来对付敌人的骑兵最好使,能直接敲碎对方脑袋,扔出去还能捆住马蹄,可惜用来打蚊子就差了些,手中舞动越急,脸上的大包就越多,看上去像个吃撑的人形怪物。士兵们看得面面相觑,却没一个上去帮他的,紧紧面巾,低下头,只当没看到这位发疯的叔公子。

    白崇最聪明,干脆就跑到李敌身边呆着,看他一次次抽出长剑,每次剑光一闪,就有数只巨蚊粉身碎骨。这家伙像是不知疲累一般,自从走进巨蚊肆虐的密林区,就在练习拔剑,而且每次拔剑的角度、力量都自不同,看来他说有七十二式拔剑法可不是吹牛。有这种高手在旁哪里还用自己动手,只觉剑气森森、侵肌生凉,巨蚊皆坠、无一只可以犯身,真想不通少官那夯货是怎么想的,非要一个人去和巨蚊缠斗,不肯蒙面巾,用的还是连枷,这玩意儿能用?换了李敌也得被叮成猪头。

    李敌冷冷看了远处大呼小叫的公子少官一眼,懒得搭理他。景监却在笑,这么远走过来,不知已经翻过了几个山头,眼看前方道路越走越窄,仅靠山民踩出的小径已经很难保证马匹通行了,大家都很辛苦,就没几个干净人,普通士兵不用说了,公子少官比普通士兵的样子还惨,就算是李敌和白崇也难免有些鬓发散乱,衣角上都沾了些泥渍,只有他还是一身光鲜,没穿盔甲,一身青色深衣,头顶玉冠,精神的好像刚起床的大美人,无他,换得勤而已。

    景监和李敌不同,这是一个很不爱随便拔剑的人,手里拿的是一双竹箸,漫然划向空中,啪啪啪迅速夹动,等收回时,上面就多了几十上百只巨蚊的尸体。这是游侠儿才有的小巧手段,和李敌的军中剑法有所不同,两人时不时目光相触,李敌就像个发现了猎物的好猎手,越看景监越来劲,景监却对他抱以微笑,对他的挑衅目光只当不见。相对于武力,美丽的景公更相信头脑,根本无法理解李敌这种武痴和杀人狂的想法。

    一群人各展手段,渐渐走出了这片密林,前方虽然还是山路,却多是灌木荆棘,沿着山民踩出的小路虽然还是行走困难,却是没有这么多讨厌的巨蚊了。

    冲在前面的公子少官忽然狂笑着冲了回来,那匹专走山路的西戎矮马跟在他屁股后面,肩膀上却扛了一头花豹,豹子的脑袋已经被敲碎了,一看就是他那柄青铜连枷的杰作。

    “少官,哪里来的花豹?”

    望着一脸大包的内弟,白崇只有叹息,走了这么远的山路,真难为这家伙还有力气,居然跑去打了只花豹。

    “哈哈,再走百十丈就出林子了,老子正在观赏下方风光,这家伙冲出来要咬我,不弄死它还成?来几个人,快剥了皮吃豹子肉。”

    “叔公子说得没错,前面没了山路,我们需要缘山而下。有一条采山人的秘密通路可走,马却是骑不得了,留下几名士兵在这里看护吧,各位随我来看”

    带着众人走到山路尽头,景监笑嘻嘻地指着岭下道:“那个小村庄就是白公大夫所住的屹石村,有二十多户人家,村中还有个小湖泊,据说还会出产鲤鱼。甲武探听得消息,这个村子里最会抓鱼的就是白公大夫的妹子,她烤鱼的功夫也是一流,村里人都爱吃。叔公子,你那只花豹还是扔了吧,太瘦,吃了会塞牙。”

    “就你麻烦多。也好啊,大家加快脚步,草儿妹妹一定会用烤鱼招待我们的。”

    公子少官哈哈大笑:“要是不好吃,老子就打烂甲武的屁股!”

    “怎么会不好吃?见兄如见妹,我很期待。”

    一路不怎么说话的李敌居然也露出笑容,力挺还没见过面的草儿

    草儿已经很多天没有抓过鱼了,不是抓不得,是没心情。哥哥说过她烤得鱼最好吃,有青春的味道。青春该是个什么味道呢?这个词真的好怪,缠着哥哥问,哥哥就捏着她的鼻子笑说,青春只属于她这样的女孩子,干干净净、清清爽爽、烂漫天真,人是纯纯的,烤出的鱼儿味道当然也是纯纯的,这样美妙的滋味一般人是吃不出的,咱们也不告诉他们,让他们后悔去吧。

    每次哥哥这样说,草儿就会嘻嘻的笑,就算听过《一千零一页》这样的故事,距离现代文艺女青年还是有很大差距的,哥哥把青春夸得比故事还要美丽,她还是听不懂。族长爷爷和娘亲都没说过这样的话啊,哥哥又在骗人麽?以往每次骗完人家,他就会把人家搂在怀里,慢慢的说出答案,这次为什么没有呢?

    自从哥哥离开后,草儿就一直不开心,总感觉心里空荡荡的像是少了什么。

    也试过烤鱼给娘亲吃,娘亲每次都吃得很多很快,可草儿看得出娘亲其实也不开心,自己尝一尝,也感觉少了什么味道,这就是青春的味道麽?哥哥说过的,人长大了,青春的味道就会越来越淡,最后找也找不到,可草儿还没有长大啊?族长爷爷都说人家还是个小孩子,为什么从哥哥一走,青春就像小鸟儿一样飞走了呢?

    桑娃子和狗剩子都是草儿最亲密的小伙伴,草儿不开心,他们自然看得出,白栋不在的日子,两个小子想尽了办法逗草儿开心,抓鱼抓蟹、上山掏鸟窝,草儿脸上渐渐又有了笑容,做出的烤鱼也渐渐回复了当初的味道。如果不是遇到那个人,或许她会在哥哥不在的日子,找回险些过早逝去的青春。

    放在地上的几个箱子都被打开了盖子,里面放着绫罗绸缎和好多光闪闪的东西,草儿见都没见过这些东西,也叫不出名字,不过其中一个箱子里装了满满的秦国圆钱,草儿还是认识的。像这样的圆钱家里不超过十枚,就算集中全村人的也没有这样多,记忆中老白龙爷爷从没这样吃惊过,可是连他都瞪大了眼睛。

    “草儿,你救的这个人是大人物啊”

    老白龙真的很激动,在他看来这是一件大好事。族人苦了多少年?连他也记不得了,屹石村白族当年是愤然入山,可经过了这么些年,他们也早就过厌了大山里的艰难生活,官府是不来收取税赋,可遇到大灾年,饥一顿饱一顿的日子也不好过,水里有鱼又如何?长期没有盐吃,那些东西吃多了人会浮肿的;靠山吃山在这个年代是很危险的事情,有几个上山采山货狩猎的青年已经三天不见回了,不是喂了老虎,就是失足跌下了悬崖。

    村里人也想找个机会走出去,老秦国再穷,也是白家人的根底所在啊

    草儿真是族人的福星,谁也不曾想到她会救了跌落山崖的采药人,那是个青年,清清秀秀的,在村里养伤的日子,这个青年人得到了大家的好感,他总是彬彬有礼,说出话来就像鸟儿在唱歌,可不像那两个样子凶恶的随侍药奴,就是喜欢盯着草儿看。可这又有什么关系呢?青慕少艾很正常,诗经里不是也说‘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麽?

    那个青年人走得时候,围着草儿家转了好几圈,是个人都看出他的心意了。果然没过半月时间,就有良媒披荆斩棘带着好多礼物入山寻姻缘,媒人都说了,那位少年是当今秦国国医的儿子,上次是入山采药历练,不想遇到这桩良缘。

    那家人姓卫,有财有势,偏偏又是医工出身,不算贵族,如果草儿肯嫁过去,那就是正妻身份,连带着屹石村族人都跟着沾光带彩,天下还有这样的好事情麽?

    “草儿肯过去,就是正妻的身份,这是她的机会,也是族人的机会啊”

    老白龙有些焦急地望着白越氏:“白越氏。白栋走了这么久都不见音讯,你家孤儿寡母的,难道就要这样挨下去?屹石村的苦,你也是看在眼里的,给草儿一个机会、给族人一个机会,不好麽?大家都看得出,那位卫哥儿,是真的喜欢草儿。”

    “老叔,这要问草儿的想法。我这个当娘的亏欠儿女太多了,不愿勉强她,您能理解麽?”

    “草儿,你怎么说?”

    老白龙叹口气,望着神情木然的草儿:“白家旁支虽然不算贱民,可也攀附不上什么显贵人家,等你长大了,还是要嫁人的,可能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山民,嫁过去一辈子吃苦。卫家不是贵族身份,却是大名鼎鼎的医传世家,卫哥儿要娶你做正妻,这是多少人想都想不来的好事,你当真不愿意?”

    “不愿意不愿意,人家就是不愿意嘛。”

    草儿撅起小嘴:“人家就是要等哥哥回来,哥哥说嫁,草儿才会嫁!”

    ps:第一更3000字,时间紧任务重,光暗码字去了,回头一并感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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