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庄不大,也就十几户人家,看房子没有太富的,但也不是很破,一家一户收拾得都很整洁。
朱隶率先进村转了一圈,找了一户看上去房子稍微好一些的人家,拍了拍大门:“家里有人吗?我们是过路的商户。”
一个头发泛白的老年妇人打开了院门。
朱隶拿出一块碎银:“老人家,我们是过路的,想在您这里借宿一夜,方便吗?“
老妇人看看朱隶,又看看朱隶身后的燕王,似乎觉得两个人不像坏人,打开门道:“进来吧。”
院子清扫得十分干静,一个八九岁的男孩正在院子的一棵枣树下很认真地刻着一个玩偶,看到有客人进来,礼貌地站了起来。
朱隶温和地对他笑了一下:“小兄弟,在刻什么?”朱隶问的非常随便,可那个孩子却非常紧张地将手里的东西藏到了背后。
老妇人叹息道:“不让他刻他天天刻,刻得再好有什么用,我们是医户,不是匠户。”
朱元璋将明朝的老百姓分成三大户,民户、军户、匠户,一个家族里爷爷是什么户,祖祖辈辈都是这个户,不允许民户的人做工匠的事,也不许军户的人做民户的事。
这个制度的好处是每个人生下来就知道自己要干什么,可以向这方面培养,但缺陷更明显,不管这个人喜欢不喜欢,他一定都要干这个职业,这限制了个人特长、爱好的发展,也限制了整个行业的发展。
因为一个人只有真正的喜欢,真正地钻进去,才能对这个行业有所贡献,才能推动这个行业的发展,被动地去从事,能不消极怠工已经不错了,还谈什么发展。
其实这个制度也不是朱元璋首创的,元朝首先把所有的人划成了十个户。当时是为了统治国家,方便管理汉人,朱元璋再继续用,弊端就逐渐突出了。
朱隶趁孩子不注意,一把将孩子手里的东西抢了过来,是个未完成的人偶,面目刻得栩栩如生,衣服仅刻了一半。
孩子吃了一惊,忙伸手抢,朱隶笑着还给孩子:“真漂亮!是你的母亲吗?”
孩子红着脸点了点头。
老妇人叹息道:“我们家虽然是个医户,但老爷子死的早,就留下一个儿子,也没有跟他爹学到什么精湛的医术,平时乡里乡亲的小病小灾还能看,去年服兵役去了北方,说是没看好病,把人看死了,年底被押了回来,现在大牢里关着,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放出来。家里生活没有了着落,媳妇只好去城里给人家打零工,轻易回来不了一趟。家里就我们祖孙两个。”
朱隶还以为老妇人是看自己面善,和着是看上朱隶手里的碎银了。
“山野小村,没有什么可待客的,这些红薯是自家院子里种的,虽是粗糙了些,倒也新鲜,两位爷尝尝。”老妇人端出了一篓刚出锅的红薯,热腾腾的冒着香气。
“老人家客气了,我们冒昧求宿,叨扰了。”燕王客气地接过来。
搬来凳子让燕王坐下,朱隶自己先拿了一个,剥了皮,递给燕王。
燕王很少吃这种东西,倒是觉得很好吃,吃完一个,自己又动手扒了一个。
朱隶想起冬天的烤红薯,流出粘粘的糖汁,比这样煮着吃好吃多了,心中有了想法,晚饭后,找老妇人挑了几个不大不小的红薯买了下来。
晚上,老妇人特意将儿子媳妇的房间收拾出来给朱隶和燕王。
照例巡查一番后,朱隶回到房间,见燕王坐在床边不知想些什么,轻声唤道:“四爷。”
燕王抬起头:“小四,你说父皇户籍政策有何利弊?”
朱隶心中一动,知道燕王说的是老妇人祖孙的事情,可这种事情别说燕王现在不是皇上,就是当了皇上,也不能把朱元璋的政策说改了就改了,何况现在的弊端只出现在少数人身上,在大多数人看来,这个政策还是很有力的,真要改,受到的阻力一定会很大。
“四爷,皇上的策略从大局考虑,还是很实用的,不管征用兵户还是匠户,在户部查查户籍,就能征来大量人员,如果朝廷每隔一段时间,进行一次各行业技能大赛,允许所有户籍人员参加,成绩优秀的可以调整户籍,做他拿手行业,会是对皇上户籍策略的一个补充。”
燕王听得连连点头:“小四这个想法很好,爷要好好想一想,拟一个折子,呈给父皇。”
“四爷心怀百姓,这个,是百姓之福。”朱隶想说将来做了皇上,一想这话可不能说,燕王虽有野心,但此时尚未表露,自己还想尽力化解三年靖难,如果燕王能安分做他的王爷,让朱允炆好好地做他的皇上,相信朱允炆也是个爱民如子的好皇上。
第二天离开农庄时,朱隶悄悄多留了些银两,希望那孩子用这些钱去学学医术,如果注定要做个医生,不要向他父亲那样草芥人命。
临近中午时,朱隶没有带着燕王进城,而是找了个平缓背风的地方,将头天晚上买的红薯穿在树枝上烤了起来,香甜的气味果然引起了燕王的兴趣,引得燕王也动手烤了起来。
虽然还是没有六百年后的烤红薯好吃,朱隶也很满意了。
如此行行走走,十多天后,朱隶和燕王到了徐州。
徐州是个历史悠久的古城,古称彭城,这里出了两个最著名的人,一个是活了八百岁的彭祖,另一个是汉朝开国皇上刘邦。
徐州离南京很近,朱元璋定都南京后,徐州直属南京管理。
进了徐州城,找好了客栈,朱隶出去转了一圈,带回来两个消息,一个是车队在两天前被刺客袭击,伤亡不大,但也没有抓到主要刺客。
另一个是房宽提出让朱隶和燕王等一天,让车队先走。
“你的意见呢?小四。”燕王沉思了一会,问朱隶。
“我同意,快到京城了,他们要动手,就剩这几天,车队走在前面目标大,可以吸引杀手。”朱隶给燕王和自己倒上茶,闻了一下,居然是洞庭香。
燕王笑了:“爷特意让小二送来的。”“爷还记得。”朱隶也笑了,很陶醉的深深闻了一下,尝一口:“嗯,很地道的洞庭香。”
“那当然,爷花了大价钱呢。”燕王也品了一口,“果然好茶。”
“四爷,吃了饭我还得出去一下,通知衙门明天四爷到,让他们迎接。”
看着燕王抬头看着自己,朱隶接着道:“明天中午十分我们等在城外,与车队回合,然后大张旗鼓地进城,等后天车队走后,我们再……”
“再继续扮回商人。”
朱隶嘿嘿一笑,伸出大拇指。
徐州城外,五辆几乎相同的马车一字儿摆开,燕王的两百个护卫威风凛凛地列队站在后面。
徐州知府沈辛瞳带着众官员跪在车前,恭迎燕王殿下。
燕王缓缓地从中间一辆马车中下来,扫视了一眼群臣,淡淡地说了一句:“平身,有劳诸位。”便在众人的簇拥下,大张旗鼓地进了徐州城。
朱隶藏在其中的一辆马车中呼呼大睡,一个人陪着燕王走了近二十天了,说没有压力纯属谎话。
好在很快就要到京城了,一切还都在计划中,这一次大张旗鼓地在队中露面,希望能再一次将杀手的注意力吸引到车队。
“四哥,四哥。”朱隶睁开眼睛,见马三宝趴在车厢门上轻轻唤他。
“什么事?”
“有一个叫燕飞的来找你。”
“燕飞,在那里?”
“我安排到营帐中了。”
“附耳过来。”朱隶凑在马三宝的耳边轻轻说了几句,马三宝点点头。
徐州城内的一个小酒铺里,朱隶看着走进门口的燕飞,挥挥手,露出灿烂的笑容。
从燕飞的神态步履,可以看出燕飞的伤全好了。
燕飞在朱隶的对面坐下,没说话先给了朱隶一拳,朱隶当仁不让的还了一拳,问道:“我的银子你给我花了多少?”
燕飞笑嘻嘻拿出一锭十两的纹银:“就剩这么多了。”
朱隶瞪大眼睛怪叫道:“两百多两纹银,就剩十两了,这顿饭你请!”
燕飞笑道:“撑死你也用不了十两纹银。”
朱隶一把抢过银子:“这银子是我的,你用你自己的。”
燕飞看着朱隶手里的银子:“我身上一共就剩这十两了,你要收回去,这顿饭就是你请,你要还给我,你那两百两银子不仅分文不差的还给你,在另外送你两百两。”
朱隶笑道:“你上那里弄银子,拦路抢劫呀?”
燕飞也笑道:“你忘了我是干什么的了。”
朱隶一愣,低声道:“你要杀谁?”
燕飞用水蘸着茶水,在桌子上写了两个字。
朱隶看了半天,忽然哈哈大笑,高声叫道:“老板,把你们酒店里最好的酒菜都摆上来!”
朱隶率先进村转了一圈,找了一户看上去房子稍微好一些的人家,拍了拍大门:“家里有人吗?我们是过路的商户。”
一个头发泛白的老年妇人打开了院门。
朱隶拿出一块碎银:“老人家,我们是过路的,想在您这里借宿一夜,方便吗?“
老妇人看看朱隶,又看看朱隶身后的燕王,似乎觉得两个人不像坏人,打开门道:“进来吧。”
院子清扫得十分干静,一个八九岁的男孩正在院子的一棵枣树下很认真地刻着一个玩偶,看到有客人进来,礼貌地站了起来。
朱隶温和地对他笑了一下:“小兄弟,在刻什么?”朱隶问的非常随便,可那个孩子却非常紧张地将手里的东西藏到了背后。
老妇人叹息道:“不让他刻他天天刻,刻得再好有什么用,我们是医户,不是匠户。”
朱元璋将明朝的老百姓分成三大户,民户、军户、匠户,一个家族里爷爷是什么户,祖祖辈辈都是这个户,不允许民户的人做工匠的事,也不许军户的人做民户的事。
这个制度的好处是每个人生下来就知道自己要干什么,可以向这方面培养,但缺陷更明显,不管这个人喜欢不喜欢,他一定都要干这个职业,这限制了个人特长、爱好的发展,也限制了整个行业的发展。
因为一个人只有真正的喜欢,真正地钻进去,才能对这个行业有所贡献,才能推动这个行业的发展,被动地去从事,能不消极怠工已经不错了,还谈什么发展。
其实这个制度也不是朱元璋首创的,元朝首先把所有的人划成了十个户。当时是为了统治国家,方便管理汉人,朱元璋再继续用,弊端就逐渐突出了。
朱隶趁孩子不注意,一把将孩子手里的东西抢了过来,是个未完成的人偶,面目刻得栩栩如生,衣服仅刻了一半。
孩子吃了一惊,忙伸手抢,朱隶笑着还给孩子:“真漂亮!是你的母亲吗?”
孩子红着脸点了点头。
老妇人叹息道:“我们家虽然是个医户,但老爷子死的早,就留下一个儿子,也没有跟他爹学到什么精湛的医术,平时乡里乡亲的小病小灾还能看,去年服兵役去了北方,说是没看好病,把人看死了,年底被押了回来,现在大牢里关着,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放出来。家里生活没有了着落,媳妇只好去城里给人家打零工,轻易回来不了一趟。家里就我们祖孙两个。”
朱隶还以为老妇人是看自己面善,和着是看上朱隶手里的碎银了。
“山野小村,没有什么可待客的,这些红薯是自家院子里种的,虽是粗糙了些,倒也新鲜,两位爷尝尝。”老妇人端出了一篓刚出锅的红薯,热腾腾的冒着香气。
“老人家客气了,我们冒昧求宿,叨扰了。”燕王客气地接过来。
搬来凳子让燕王坐下,朱隶自己先拿了一个,剥了皮,递给燕王。
燕王很少吃这种东西,倒是觉得很好吃,吃完一个,自己又动手扒了一个。
朱隶想起冬天的烤红薯,流出粘粘的糖汁,比这样煮着吃好吃多了,心中有了想法,晚饭后,找老妇人挑了几个不大不小的红薯买了下来。
晚上,老妇人特意将儿子媳妇的房间收拾出来给朱隶和燕王。
照例巡查一番后,朱隶回到房间,见燕王坐在床边不知想些什么,轻声唤道:“四爷。”
燕王抬起头:“小四,你说父皇户籍政策有何利弊?”
朱隶心中一动,知道燕王说的是老妇人祖孙的事情,可这种事情别说燕王现在不是皇上,就是当了皇上,也不能把朱元璋的政策说改了就改了,何况现在的弊端只出现在少数人身上,在大多数人看来,这个政策还是很有力的,真要改,受到的阻力一定会很大。
“四爷,皇上的策略从大局考虑,还是很实用的,不管征用兵户还是匠户,在户部查查户籍,就能征来大量人员,如果朝廷每隔一段时间,进行一次各行业技能大赛,允许所有户籍人员参加,成绩优秀的可以调整户籍,做他拿手行业,会是对皇上户籍策略的一个补充。”
燕王听得连连点头:“小四这个想法很好,爷要好好想一想,拟一个折子,呈给父皇。”
“四爷心怀百姓,这个,是百姓之福。”朱隶想说将来做了皇上,一想这话可不能说,燕王虽有野心,但此时尚未表露,自己还想尽力化解三年靖难,如果燕王能安分做他的王爷,让朱允炆好好地做他的皇上,相信朱允炆也是个爱民如子的好皇上。
第二天离开农庄时,朱隶悄悄多留了些银两,希望那孩子用这些钱去学学医术,如果注定要做个医生,不要向他父亲那样草芥人命。
临近中午时,朱隶没有带着燕王进城,而是找了个平缓背风的地方,将头天晚上买的红薯穿在树枝上烤了起来,香甜的气味果然引起了燕王的兴趣,引得燕王也动手烤了起来。
虽然还是没有六百年后的烤红薯好吃,朱隶也很满意了。
如此行行走走,十多天后,朱隶和燕王到了徐州。
徐州是个历史悠久的古城,古称彭城,这里出了两个最著名的人,一个是活了八百岁的彭祖,另一个是汉朝开国皇上刘邦。
徐州离南京很近,朱元璋定都南京后,徐州直属南京管理。
进了徐州城,找好了客栈,朱隶出去转了一圈,带回来两个消息,一个是车队在两天前被刺客袭击,伤亡不大,但也没有抓到主要刺客。
另一个是房宽提出让朱隶和燕王等一天,让车队先走。
“你的意见呢?小四。”燕王沉思了一会,问朱隶。
“我同意,快到京城了,他们要动手,就剩这几天,车队走在前面目标大,可以吸引杀手。”朱隶给燕王和自己倒上茶,闻了一下,居然是洞庭香。
燕王笑了:“爷特意让小二送来的。”“爷还记得。”朱隶也笑了,很陶醉的深深闻了一下,尝一口:“嗯,很地道的洞庭香。”
“那当然,爷花了大价钱呢。”燕王也品了一口,“果然好茶。”
“四爷,吃了饭我还得出去一下,通知衙门明天四爷到,让他们迎接。”
看着燕王抬头看着自己,朱隶接着道:“明天中午十分我们等在城外,与车队回合,然后大张旗鼓地进城,等后天车队走后,我们再……”
“再继续扮回商人。”
朱隶嘿嘿一笑,伸出大拇指。
徐州城外,五辆几乎相同的马车一字儿摆开,燕王的两百个护卫威风凛凛地列队站在后面。
徐州知府沈辛瞳带着众官员跪在车前,恭迎燕王殿下。
燕王缓缓地从中间一辆马车中下来,扫视了一眼群臣,淡淡地说了一句:“平身,有劳诸位。”便在众人的簇拥下,大张旗鼓地进了徐州城。
朱隶藏在其中的一辆马车中呼呼大睡,一个人陪着燕王走了近二十天了,说没有压力纯属谎话。
好在很快就要到京城了,一切还都在计划中,这一次大张旗鼓地在队中露面,希望能再一次将杀手的注意力吸引到车队。
“四哥,四哥。”朱隶睁开眼睛,见马三宝趴在车厢门上轻轻唤他。
“什么事?”
“有一个叫燕飞的来找你。”
“燕飞,在那里?”
“我安排到营帐中了。”
“附耳过来。”朱隶凑在马三宝的耳边轻轻说了几句,马三宝点点头。
徐州城内的一个小酒铺里,朱隶看着走进门口的燕飞,挥挥手,露出灿烂的笑容。
从燕飞的神态步履,可以看出燕飞的伤全好了。
燕飞在朱隶的对面坐下,没说话先给了朱隶一拳,朱隶当仁不让的还了一拳,问道:“我的银子你给我花了多少?”
燕飞笑嘻嘻拿出一锭十两的纹银:“就剩这么多了。”
朱隶瞪大眼睛怪叫道:“两百多两纹银,就剩十两了,这顿饭你请!”
燕飞笑道:“撑死你也用不了十两纹银。”
朱隶一把抢过银子:“这银子是我的,你用你自己的。”
燕飞看着朱隶手里的银子:“我身上一共就剩这十两了,你要收回去,这顿饭就是你请,你要还给我,你那两百两银子不仅分文不差的还给你,在另外送你两百两。”
朱隶笑道:“你上那里弄银子,拦路抢劫呀?”
燕飞也笑道:“你忘了我是干什么的了。”
朱隶一愣,低声道:“你要杀谁?”
燕飞用水蘸着茶水,在桌子上写了两个字。
朱隶看了半天,忽然哈哈大笑,高声叫道:“老板,把你们酒店里最好的酒菜都摆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