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沟河,在今天的河北雄县境内,距离北平300余里。南宋时期,白沟河是宋朝与辽国的边境,传说中的杨家将驻守三关,其中一关就是白沟河。

    二十一世纪还有没有白沟河朱隶不知道,就像曾经的永定河已成成了一片浅滩一样,白沟河也许也干涸无水了吧。但白沟仍然很有名气,在北京上大学时,朱隶和当时的女友曾坐学校的包车去过白沟,白沟在那个时候是远近知名的毛绒玩具批发市场。

    同北方绝大多数小城镇一样,下了大客,迎面而来的是刨土飞扬,然而女友的眼睛却像看到百万钻石一样,亮得晃眼,随之而发出的尖叫声绝对超过了120分贝,不过她的尖叫声瞬间淹没在同车而来的众多女生尖叫声中,而朱隶也同众多陪同女友的男士们一样,痛苦地捂上耳朵,一副苦大仇深的旧社会长工形象。

    不怪女生们尖叫,抬眼望去,这里像一个毛绒玩具的海洋,大大小小的毛绒玩具堆积如山,而且非常便宜,商场里几百元一只的超级大狗,在这里不足百元,所以那一趟的收获,是朱隶替女友扛回了一只超级大黄狗。

    “小四,你的意见呢?小四?”

    “四哥,四哥?”马三宝碰碰发愣的朱隶。

    “嗯?”朱隶回过神来,发现大家都看着他,在他们中间的桌子上,放着一张地图。燕王的手指还指着白沟河三个字。

    “王爷问你有什么意见。”马三宝解释道。

    “没什么意见。”朱隶掩饰地笑笑离开桌子,走到一旁坐下。

    到明朝快十年了,朱隶第一次深深地陷入对二十一世纪生活的怀念中,白沟那一幕清晰得就像昨天才发生过,女友当时的一颦一笑,仿佛就在眼前。

    算起来,那该是十多年前的事了,没穿越以前,朱隶已知道当初的女友结婚了,新郎当然不是朱隶。朱隶得知这个消息时,心中挺愧疚的,他知道女友是负气才结婚,不过如果真跟了自己,十年前就做了寡妇,还是嫁给别人的好。希望她能幸福。

    “四哥,怎么了?不舒服?”马三宝关心地走过来。

    朱隶抬起头,见围在桌旁的燕王、朱能、房宽、老将张玉、陈亨等都望着他,脸上均挂满关切的神色。

    朱隶愧疚地笑了一下:“没事,只是忽然觉得头很疼。”

    “请先生看看吧,三宝,请王先生过来一趟。”燕王径直走过来,伸手摸摸朱隶的额头。

    “三宝。”朱隶叫住马三宝。

    “我没事,四爷。不用麻烦先生。”朱隶对着燕王一笑,站起来道:“我们继续吧。”

    “今天先到这,小四,你回去休息一下,三宝跟你回去。”

    朱隶本想推脱,见燕王关心的神情,知道不让马三宝跟着,燕王一会也会亲自去,于是点点头,同马三宝两人一起离开燕王的书房。

    沈洁、小芸和索菲亚三人正在院子里逗囡囡玩,囡囡已经到处跑了,咿咿呀呀地说着她自己才能听懂的话,沈洁看到朱隶回来,后面还跟着马三宝,诧异地跟进房间。

    “怎么这么早回来了?”

    “四哥有些不舒服。”马三宝替朱隶回答。

    朱隶走到床边躺下:“我没事,睡一觉就好,你们先出去吧。”

    沈洁和马三宝互望一眼,转身出去将门轻轻带上。

    “出了什么事?”一出门,沈洁轻声地问马三宝。

    朱隶一觉睡到天黑透了,睁开眼睛时,沈洁照例在桌子上点了一盏小小的灯。大战在即,这个时候朱隶要是病了,燕王会更加担心。

    翻身下床,朱隶忽然心思一动,无声地飘向窗户,一扭身,从窗户跃上了屋顶。

    燕飞坐在屋顶上笑嘻嘻地看着他:“没事了?”

    朱隶看到燕飞一怔,随即咧开嘴笑了:“没事,你怎么坐在这里?”

    燕飞仰身躺倒,头枕在双手上:“这里空气好!”

    朱隶忽然有种奇怪的想法,燕飞也是穿越而来的。

    “是啊,城里的污染太严重了。”朱隶学燕飞的样子躺下。

    “什么染?”燕飞奇道。

    朱隶心中不由地笑了,想什么呢,真当穿越是逛商场啊,哪那么多人穿越。

    一猫腰站起了起来,朱隶诡笑道:“陪我去趟王府。”说着几个腾跃,已出了将军府。

    两人没走大门,向刺客一样晃过禁卫,悄悄潜进燕王的书房。

    燕王不在,朱隶提笔在燕王的书案上写了几个字,向燕飞打了个手势,两人又顺着原路回到了将军府,一去一回,不到一盏茶的时间。

    仍然躺在屋顶上,朱隶赞道:“武功全恢复了。”

    燕飞撇嘴笑笑,如果不是朱隶失踪一年半,燕飞的功夫也许恢复得不会这样快,人在逆境中,更能调动身体的潜能,为了寻找朱隶,燕飞连皇宫都进了两次。

    朱隶和燕飞刚走,燕王回到书房,一进房间,就看到朱隶留在书案上的墨宝:“阿四到此一游。”

    燕王一向冷漠的脸庞不禁露出笑意,小四总能触动他隐蔽得很深的内心,就像当年的红果。

    李景隆会同武定侯郭英、安陆侯吴杰,率领号称百万的六十万大军北伐的同时,燕王也调兵遣将,亲率大军迎击,不过他率领的可不是百万大军,而是二十万。

    朱能任本次出征的先锋,统帅三万大军,陈亨、张玉为左右副将,各统帅五万。燕王坐镇中军。

    最精锐的一万人骑兵队,归朱隶指挥。

    出发前,郡王朱高煦主动请战。

    北平守卫一战,世子朱高炽出了风头,以一万守军守住了李景隆五十万大军的进攻,虽然大家都知道指挥的其实朱隶,但作为王家的人,朱高炽自然是功不可没。

    朱高煦甚为嫉妒世子朱高炽跟朱隶的关系,他也极力在朱隶面前表现,可是朱隶除了对朱高煦客气外,并无其他。

    这次出征,他一定要让朱隶看看,他朱高煦比他的胖哥哥要强多了。

    城里的熟牛皮不多,小芸东拼西凑,只做成了两件朱隶所说的“软牛甲”。不过这两件软牛甲,可比朱隶当年的那件无论从哪个方面相比都高档多了。

    出征前,朱隶献宝似得拿出两件“软牛甲”,当着朱能、房宽、马三宝等人的面,让燕王试试。

    燕王毫不在意地将外衣脱掉,里面穿着的竟然是当年朱隶送给马三宝的那件,胸口的那道长剑留下的裂痕用线密密地缀着,甚是显眼。

    马甲穿了多年了,边缘处都已磨损,个别的地方换上了新布。

    朱隶称赞的目光瞥了一眼马三宝,马三宝脸微微一红道:“王爷起兵的时候,小的担心王爷有失,特意拿出来请王爷穿上。本还担心王爷嫌弃,没想到王爷什么都没说就穿上了。”

    朱隶心知,这软牛甲已穿了多年,牛皮都磨薄了,没多大用处,燕王肯穿上,一是不想拂了马三宝的好意,二来,也是因为这软牛甲原是朱隶的,燕王借此寄托思念。

    朱隶亲手将燕王身上旧的软牛甲脱下来,换上新的,正好合身。燕王抚摸着精细的手工,夸奖道:“小芸的女红当得起一流。”

    另一件软牛甲朱隶送给了朱能,朱能受宠若惊,贪婪地看了半天,还是交还朱隶:“俺老朱一个大老粗,那配穿这样精细的东西,还是老四你自己穿吧。”

    “给你你就穿吧,这场仗你是前锋,少不了要打硬仗。”朱隶笑着动手要脱朱能的外衣,吓得朱能死命地按住,好像掩藏什么。

    这一躲引起了朱隶的兴趣,对付朱能太小意思了,朱隶使了两招小擒拿手,已把朱能的外衣脱下,朱能里面竟然是了一身的通红。

    众人轰然大笑,朱能红着脸瞪了朱隶一眼,争辩道:“俺婆娘说红色能避邪。”

    朱能夫人的女红也很不错了,但跟小芸相比,就差的太远了。

    帮朱能将软牛甲穿上,稍微有些紧,朱隶拿在手里左右看看,忽然双手拽着边缘,暗暗运起了内功。

    片刻,再重新穿在朱能身上,一点也不小了。

    众人皆赞叹不已。牛皮虽然有弹性,但将衣服撑开却不伤及牛皮,这份内力可不是一般人能拥有的。大家都知道朱隶这次回来武功高了不止一筹,却没想到已高到这种程度。

    “这件旧的…”朱隶话还没说完,马三宝一把拿过来:“还是送给小弟吧。”说着小心的叠了起来,贴身收好。

    三日后,建文二年四月初五,燕王率领二十万大军南下,初七到达武清,此时南军的前锋在都督平安的带领下已抵达白沟河,郭英、吴杰的部队已越过保定,正向白沟河进发。

    燕军进驻固安,此处距离白沟河尚有近百里。

    在固安,燕王重新调配了将领,拨出一万人做后备,交给朱高煦带领,将前锋增加是四万人。

    即将到来的大战,将是燕王起兵以来最艰苦的一仗,白沟河两岸都是平原,这场大战只能硬碰硬,没有任何技巧可取。

    战前动员中,燕王特意强调李景隆的大军政令不一,急功好进,虽然人数数倍与我们,但只要我们抱有必胜的信心,定然能战胜南军。

    朱隶和燕飞已经去敌前查看过,南军的前锋平安果如燕王所说,治军严谨,十万大军士气高涨,营盘扎得有守有攻,远非当日李景隆所能比。

    让朱隶郁闷的是竟然看到了瞿能父子,父子二人从北平带领部分人马溃逃后,竟然被平安收编,如今正窝着一股火,想找燕军复仇。

    想到不久将拉开的一场血战,朱隶的情绪很低落,尸横遍野诚然是他不愿意看到的,却也是无法避免的,而且在这些亡故的将士中,将有很多人会死在他的手中,瞿能父子也许就将是这些人中的一员。

    如果没有这场战争,他与瞿能父子会成为朋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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