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三人赞同了,叶予问道:“有毛笔和宣纸吗?”
“你要写毛笔字?”林诗儿震惊地问道,他还会写毛笔字?
叶予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笑,道:“稍微学过些。古诗词若不用毛笔字写,我总感觉缺几分韵味。”
……
让叶予有些意外的是,林家写毛笔字所用的墨汁并不是市场上现成的那种,而是像古代一样,用墨锭在砚台上轻磨,磨出的墨汁。
墨锭,叶予没有仔细观察,但泛青紫光,想来应该不差。
砚台,叶予不是很懂,不知好坏,但看上去有些历史了。
宣纸是久藏的生宣,适用于创作。
毛笔则是根据叶予说要写行书而取来的羊毫笔。
这让叶予心里有些感叹。
果然不愧是书香世家,这些东西都是一应俱全的,不像自己家里,虽然也有笔墨纸砚,但都是很一般的那种——随手买的宣纸,一支普通的狼毫笔,一瓶墨汁,一个便宜的砚台——因为叶父的毛笔字写得还算可以,叶予家过年时都是叶父亲自写的春联。
虽然叶予不会研墨,但林母和林诗儿会啊!
当然,叶予是小辈,自然是由林诗儿帮忙砚墨。
铺好画毡,再铺上宣纸,叶予长吐出口浊气,提起毛笔,蘸了蘸研磨好的墨汁,微微躬下身子,在宣纸上写下:
“沁园春·雪”
“北国风光,千里冰封,万里雪飘。”
词还不算精彩,字却是笔走龙蛇,气势欹倾而神气横溢!
林母眼前一亮,忍不住一声赞叹:“藏巧于拙,淳古道劲,体度庄安,气象雍裕,有大家之风啊!而且看风格竟是自成一家,小予自称‘稍微学过些’,实在是太谦虚了!”
闻言,林父有些惊讶:“我只觉得字很不错,有股神韵扑面而来,却是看不了这么细致。不过既然你这么说,那必然是如此了。”
林母微微点头,又仔细看了会儿后,不由叹道:“当属国内一流书法家。小予的这手字,我不如也。”
林父虽是文化部门的官员,但毕竟专注于政治,而林诗儿年纪还小,且对书法的兴趣不是很大,与其母相比,只是略懂一二,至于小萝莉——呃,她只专注于漫画。
也因此,他们三人只是觉得叶予的字写得很好,具体有多好并不是很清楚。
刚才听到林母说“有大家之风”,“风格自成一家”,三人就已经很惊讶了。
要知道,他才18岁啊!
18岁的书法家,书法风格自成一家,且有大家之风,这在国内听都没听说过!
但此刻听到林母的再一次评价,三人已经不是惊讶了,而是转为震惊了。
要知道,林母除了是国内三大顶尖作家之一外,还是个出生于书香门第的女子,自小便浸染在琴棋书画中,虽后来专注于写作,但她的那一手字在书法界也是颇有名气的,甚至每年都有人来求字。
而现在,她居然看了叶予的字后自承不如?
难道——叶予的这手字真的有这么好?
叶予的这手字虽然比之苏轼的字差了些许,但既已得其神韵,别说是在毛笔字不再用于日常使用的现代,就算是放到古代,那也是当世一流的水准。
因为,苏轼的书法重在写“意”。
他早年曾遍学晋、唐、五代的各位名家之长,而后又在此基础上自成一家,自称:“我书造意本无法”、“自出新意,不践古人”。
黄庭坚谓“其书姿媚……至酒酣放浪,意忘工拙,字特瘦劲……至于笔圆而韵胜,挟以文章妙天下,忠义贯日月之气,本朝善书,自当推为第一”。
气韵,可以说是他书法的最大特点。
叶予得其气韵,自然得其书法之八分。
“望长城内外,惟余莽莽;大河上下,顿失滔滔。”
“好!”林父一声赞叹,“就是这种气势,就是这种感觉,和《浪淘沙·北戴河》一样,即便写景,也给人种要气吞山河的感觉。而且,之前的‘千里冰封,万里雪飘’点到了1936年的冬天,‘北国风光’和这句又点到了黄河以北,实在是太契合当时的情况了!”
“山舞银蛇,原驰蜡象,欲与天公试比高。”
“欲与天公试比高?嗯嗯,不错。正是符合当时战役胜利,开国领导人们壮志满怀,对华夏革命的未来充满乐观期待的心态。厉害,实在是厉害!”林父忍不住赞叹道,心里愈加觉得自己推荐叶予实在是明智之选。
只要叶予后面没有写崩,《革命岁月》开篇词必然是这首!
“须晴日,看红装素裹,分外妖娆。”
写完这句,叶予停了下来。
“怎么?卡文了?”林父有些奇怪地问道。
叶予摇摇头,道:“不是,上阕写景,下阕要抒发胸怀了,我先酝酿下情绪。”
林母接口道:“虽然世界各国都有书法这个概念,但只有咱们汉字的书法成为了纯粹的艺术,就连与我们华夏邻近的岛国、韩国,与我们相比,都有很大的不如。
老祖宗传来下的书法虽然现在不实用了,但却是件很了不起的东西,因为它是艺术。
而既然它是艺术,自然就能反应创作者的情绪。
这首词的下阕要抒发胸怀了,所以,小予现在要酝酿下情绪,以便发挥得更好。”
闭上眼睛,想象着当时开国领导人们壮志满怀,指点江山的情形,好一会儿后,叶予才睁开眼睛,深吸口气,提笔蘸上墨水继续写道:
“江山如此多娇,引无数英雄竞折腰。”
此句一出,顿时把四人都震住了。
而叶予也不停歇,一挥而就写道:
“惜秦皇汉武,略输文采;唐宗宋祖,稍逊风骚。一代天骄,阿日斯兰,只识弯弓射大雕。”
呃……可别以为叶予写错名字了。
这到底是另一个世界。
这世界有秦皇,叫嬴政,有汉武,不叫刘彻,有唐宗,不叫李世民,有宋祖,不叫赵匡胤,自然也没有成吉思汗!
或者说,除了那少数一部分,例如曹操,嬴政,达·芬奇,前世地球上绝大多数的人物,这世界都是没有的。
但是!
这世界与地球历史相似,因此有很多类似的人物!
而这个阿日斯兰便是类似于成吉思汗一样的人物,这个名字在蒙古语中,意为雄狮。
略微停歇后,叶予提笔写下最后一句:
“俱往矣,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
“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七日,感慨于革命岁月,作于林家。叶予。”
放下笔,看着身旁呆住了的四人,叶予笑了笑,道:“怎么样,还可以吧?”
四人回过神来,林父颇为感慨地拍了拍叶予的肩膀,道:“岂止是还可以啊!小予你的这首词,无论是写景,还是后面抒发胸怀,又或者是用词遣句的风格,都实在太契合《革命岁月》了。你的这首词交上去的话,我想,这次征词活动,可以提前结束了。”
林母接口道:“小予的这首词在上阕先是目接‘千里’‘万里’,‘欲与天公试比高’,到了下阕,则纵览数千年,指点江山沉浮,全词明快有力,挥洒自如,辞义畅达,一泻千里。最妙的是,这首词虽是旧体,却给人种面貌一新的感觉,很是符合当时革命斗争充满希望,华夏从旧时代跨入新时代的寓意。”
林诗儿看了眼叶予,道:“我最喜欢那句‘江山如此多娇,引无数英雄竞折腰’,用于承上启下,实在是天衣无缝。”
小萝莉则笑嘻嘻地说道:“大哥哥好厉害!”
林父又看了几眼,笑道:“《革命岁月》的开篇词将是以书法的形式出现的,本打算等征词结束后,请郑老出山书写,现在看来却是免了。按照彦琳的说法,小予的这手字比之郑老也不差,又是这首词的作者,恐怕会被直接采用。”
……
等将《沁园春·雪》收起来放好,又聊了几句后,林父问道:“小予啊,上次记者招待会上,你说你11月初要开一家公司,对吧?”
“是的,文娱行业的公司。”叶予回答道。
“嗯,那我就直接问了。你给心儿提供漫画剧本,还要帮她出版,是想跟她签约吗?”林父开门见山地问道。
就等着你问这个了!
你们要是还不问,那我就只得自己提起了!
叶予心里这般想着,嘴上则不紧不慢地说道:“嗯,是的。林叔叔您也知道,我要写书,偶尔还要录制些歌曲,而画漫画又是件很耗时的工作,我实在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兼顾不了那么多东西。
但是,我脑子里又有很多故事,想要通过漫画的形式展示给别人看。
因此,我便想着找个漫画家合作,我负责剧本,他/她负责画漫画。
正巧,前段时间,我碰到了心儿。
心儿的画功比我可好多了,而且心儿人很可爱,我也很喜欢,所以,我想要签下她。放心,我给心儿的分成比例肯定是国内最高的。”
林父点点头,道:“这件事,由心儿自己决定。我这么问,就是想问问明白。”
小萝莉连忙接口道:“我没有意见啊,跟大哥哥合作,我高兴还来不及呢!”
由于小萝莉对具体事宜方面不太懂,在得到了她的肯定意见后,叶予便和林父商讨起了签约、分成、合作细节等问题。
虽然林家未必在乎小萝莉的稿费,但这关系到小萝莉的颜面问题,自然是要问清楚,并在不伤及颜面的情况下,尽量帮她争取更好的待遇。
若小萝莉以后成了顶尖漫画家,分成比例却很低,稿费很少,说出去丢面子!
当然,叶予对于小萝莉是非常厚待的,因此,这些事情很快便谈妥了,林父也很满意。
此时的林家,完全不知道,小萝莉和叶予合作的漫画,将给小萝莉带来多少稿费!
只能说——天文数字!
因为,除了漫画销售量外,还有一样非常非常值钱的东西——周边产品的版权!
“你要写毛笔字?”林诗儿震惊地问道,他还会写毛笔字?
叶予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笑,道:“稍微学过些。古诗词若不用毛笔字写,我总感觉缺几分韵味。”
……
让叶予有些意外的是,林家写毛笔字所用的墨汁并不是市场上现成的那种,而是像古代一样,用墨锭在砚台上轻磨,磨出的墨汁。
墨锭,叶予没有仔细观察,但泛青紫光,想来应该不差。
砚台,叶予不是很懂,不知好坏,但看上去有些历史了。
宣纸是久藏的生宣,适用于创作。
毛笔则是根据叶予说要写行书而取来的羊毫笔。
这让叶予心里有些感叹。
果然不愧是书香世家,这些东西都是一应俱全的,不像自己家里,虽然也有笔墨纸砚,但都是很一般的那种——随手买的宣纸,一支普通的狼毫笔,一瓶墨汁,一个便宜的砚台——因为叶父的毛笔字写得还算可以,叶予家过年时都是叶父亲自写的春联。
虽然叶予不会研墨,但林母和林诗儿会啊!
当然,叶予是小辈,自然是由林诗儿帮忙砚墨。
铺好画毡,再铺上宣纸,叶予长吐出口浊气,提起毛笔,蘸了蘸研磨好的墨汁,微微躬下身子,在宣纸上写下:
“沁园春·雪”
“北国风光,千里冰封,万里雪飘。”
词还不算精彩,字却是笔走龙蛇,气势欹倾而神气横溢!
林母眼前一亮,忍不住一声赞叹:“藏巧于拙,淳古道劲,体度庄安,气象雍裕,有大家之风啊!而且看风格竟是自成一家,小予自称‘稍微学过些’,实在是太谦虚了!”
闻言,林父有些惊讶:“我只觉得字很不错,有股神韵扑面而来,却是看不了这么细致。不过既然你这么说,那必然是如此了。”
林母微微点头,又仔细看了会儿后,不由叹道:“当属国内一流书法家。小予的这手字,我不如也。”
林父虽是文化部门的官员,但毕竟专注于政治,而林诗儿年纪还小,且对书法的兴趣不是很大,与其母相比,只是略懂一二,至于小萝莉——呃,她只专注于漫画。
也因此,他们三人只是觉得叶予的字写得很好,具体有多好并不是很清楚。
刚才听到林母说“有大家之风”,“风格自成一家”,三人就已经很惊讶了。
要知道,他才18岁啊!
18岁的书法家,书法风格自成一家,且有大家之风,这在国内听都没听说过!
但此刻听到林母的再一次评价,三人已经不是惊讶了,而是转为震惊了。
要知道,林母除了是国内三大顶尖作家之一外,还是个出生于书香门第的女子,自小便浸染在琴棋书画中,虽后来专注于写作,但她的那一手字在书法界也是颇有名气的,甚至每年都有人来求字。
而现在,她居然看了叶予的字后自承不如?
难道——叶予的这手字真的有这么好?
叶予的这手字虽然比之苏轼的字差了些许,但既已得其神韵,别说是在毛笔字不再用于日常使用的现代,就算是放到古代,那也是当世一流的水准。
因为,苏轼的书法重在写“意”。
他早年曾遍学晋、唐、五代的各位名家之长,而后又在此基础上自成一家,自称:“我书造意本无法”、“自出新意,不践古人”。
黄庭坚谓“其书姿媚……至酒酣放浪,意忘工拙,字特瘦劲……至于笔圆而韵胜,挟以文章妙天下,忠义贯日月之气,本朝善书,自当推为第一”。
气韵,可以说是他书法的最大特点。
叶予得其气韵,自然得其书法之八分。
“望长城内外,惟余莽莽;大河上下,顿失滔滔。”
“好!”林父一声赞叹,“就是这种气势,就是这种感觉,和《浪淘沙·北戴河》一样,即便写景,也给人种要气吞山河的感觉。而且,之前的‘千里冰封,万里雪飘’点到了1936年的冬天,‘北国风光’和这句又点到了黄河以北,实在是太契合当时的情况了!”
“山舞银蛇,原驰蜡象,欲与天公试比高。”
“欲与天公试比高?嗯嗯,不错。正是符合当时战役胜利,开国领导人们壮志满怀,对华夏革命的未来充满乐观期待的心态。厉害,实在是厉害!”林父忍不住赞叹道,心里愈加觉得自己推荐叶予实在是明智之选。
只要叶予后面没有写崩,《革命岁月》开篇词必然是这首!
“须晴日,看红装素裹,分外妖娆。”
写完这句,叶予停了下来。
“怎么?卡文了?”林父有些奇怪地问道。
叶予摇摇头,道:“不是,上阕写景,下阕要抒发胸怀了,我先酝酿下情绪。”
林母接口道:“虽然世界各国都有书法这个概念,但只有咱们汉字的书法成为了纯粹的艺术,就连与我们华夏邻近的岛国、韩国,与我们相比,都有很大的不如。
老祖宗传来下的书法虽然现在不实用了,但却是件很了不起的东西,因为它是艺术。
而既然它是艺术,自然就能反应创作者的情绪。
这首词的下阕要抒发胸怀了,所以,小予现在要酝酿下情绪,以便发挥得更好。”
闭上眼睛,想象着当时开国领导人们壮志满怀,指点江山的情形,好一会儿后,叶予才睁开眼睛,深吸口气,提笔蘸上墨水继续写道:
“江山如此多娇,引无数英雄竞折腰。”
此句一出,顿时把四人都震住了。
而叶予也不停歇,一挥而就写道:
“惜秦皇汉武,略输文采;唐宗宋祖,稍逊风骚。一代天骄,阿日斯兰,只识弯弓射大雕。”
呃……可别以为叶予写错名字了。
这到底是另一个世界。
这世界有秦皇,叫嬴政,有汉武,不叫刘彻,有唐宗,不叫李世民,有宋祖,不叫赵匡胤,自然也没有成吉思汗!
或者说,除了那少数一部分,例如曹操,嬴政,达·芬奇,前世地球上绝大多数的人物,这世界都是没有的。
但是!
这世界与地球历史相似,因此有很多类似的人物!
而这个阿日斯兰便是类似于成吉思汗一样的人物,这个名字在蒙古语中,意为雄狮。
略微停歇后,叶予提笔写下最后一句:
“俱往矣,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
“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七日,感慨于革命岁月,作于林家。叶予。”
放下笔,看着身旁呆住了的四人,叶予笑了笑,道:“怎么样,还可以吧?”
四人回过神来,林父颇为感慨地拍了拍叶予的肩膀,道:“岂止是还可以啊!小予你的这首词,无论是写景,还是后面抒发胸怀,又或者是用词遣句的风格,都实在太契合《革命岁月》了。你的这首词交上去的话,我想,这次征词活动,可以提前结束了。”
林母接口道:“小予的这首词在上阕先是目接‘千里’‘万里’,‘欲与天公试比高’,到了下阕,则纵览数千年,指点江山沉浮,全词明快有力,挥洒自如,辞义畅达,一泻千里。最妙的是,这首词虽是旧体,却给人种面貌一新的感觉,很是符合当时革命斗争充满希望,华夏从旧时代跨入新时代的寓意。”
林诗儿看了眼叶予,道:“我最喜欢那句‘江山如此多娇,引无数英雄竞折腰’,用于承上启下,实在是天衣无缝。”
小萝莉则笑嘻嘻地说道:“大哥哥好厉害!”
林父又看了几眼,笑道:“《革命岁月》的开篇词将是以书法的形式出现的,本打算等征词结束后,请郑老出山书写,现在看来却是免了。按照彦琳的说法,小予的这手字比之郑老也不差,又是这首词的作者,恐怕会被直接采用。”
……
等将《沁园春·雪》收起来放好,又聊了几句后,林父问道:“小予啊,上次记者招待会上,你说你11月初要开一家公司,对吧?”
“是的,文娱行业的公司。”叶予回答道。
“嗯,那我就直接问了。你给心儿提供漫画剧本,还要帮她出版,是想跟她签约吗?”林父开门见山地问道。
就等着你问这个了!
你们要是还不问,那我就只得自己提起了!
叶予心里这般想着,嘴上则不紧不慢地说道:“嗯,是的。林叔叔您也知道,我要写书,偶尔还要录制些歌曲,而画漫画又是件很耗时的工作,我实在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兼顾不了那么多东西。
但是,我脑子里又有很多故事,想要通过漫画的形式展示给别人看。
因此,我便想着找个漫画家合作,我负责剧本,他/她负责画漫画。
正巧,前段时间,我碰到了心儿。
心儿的画功比我可好多了,而且心儿人很可爱,我也很喜欢,所以,我想要签下她。放心,我给心儿的分成比例肯定是国内最高的。”
林父点点头,道:“这件事,由心儿自己决定。我这么问,就是想问问明白。”
小萝莉连忙接口道:“我没有意见啊,跟大哥哥合作,我高兴还来不及呢!”
由于小萝莉对具体事宜方面不太懂,在得到了她的肯定意见后,叶予便和林父商讨起了签约、分成、合作细节等问题。
虽然林家未必在乎小萝莉的稿费,但这关系到小萝莉的颜面问题,自然是要问清楚,并在不伤及颜面的情况下,尽量帮她争取更好的待遇。
若小萝莉以后成了顶尖漫画家,分成比例却很低,稿费很少,说出去丢面子!
当然,叶予对于小萝莉是非常厚待的,因此,这些事情很快便谈妥了,林父也很满意。
此时的林家,完全不知道,小萝莉和叶予合作的漫画,将给小萝莉带来多少稿费!
只能说——天文数字!
因为,除了漫画销售量外,还有一样非常非常值钱的东西——周边产品的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