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等着他的是什么修罗场,随它去吧。

    萧白没搭理身后乌烟瘴气的群殴,一脸冷漠地转身跳下高速路,往路边的小树林里去——他从昨晚上到现在都还没上过厕所。

    选棵树站定,手刚摸上皮带扣,身后响起枯树叶被碾压的吱呀声。萧白闭上眼深吸口气——不是楚闻歌的味道。

    说不上为什么,昨晚疯狂做过之后,楚闻歌的味道就好像渗进了萧白的每个细胞。白天里意识不清时的逃避,与其说认出了那个模糊的影子,不如说是闻到了楚闻歌的气味。

    吸进去的气还没来得及全部呼出去,萧白就被从身后迅速接近的人顶在了树上。

    萧白:“……”

    怎么这个世界的人都喜欢这种play?那这个世界的树真惨。

    “一个人偷偷溜出来干什么?”灼热的气息喷在耳上,是许宗仁的声音。

    他抱着萧白腰身的手臂力道恐怖,胸腔起伏得厉害,暗哑的声线浸满了浓烈的欲望。

    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萧白发现跟这畜生比起来,楚闻歌那个畜生果然还是温柔多了。从背后扑上来时没把他撞得这么疼,虽然囚禁他的手臂同样力道恐怖,但只是虚虚地箍着防止他逃脱,而不像许宗仁这样紧紧地勒着,像是要把他嵌进自己的身体,几乎把他的骨头勒碎。

    “我没‘偷偷’,光明正大走过来的。”萧白不知道自己是不是一回生二回熟,总之是淡定得很。

    许宗仁伸手解他的皮带:“解手?我帮你。”

    萧白没挣扎,就那么站着,随许宗仁为所欲为。

    脑子里很乱,一直很乱。但有一种想法于此时占领了高地。那个声音说——

    堕落吧。等一切无可挽回的时候,你就再也不会难过纠结。因为已经没有回头路了。

    萧白觉得这个声音说得对。

    人会苦恼的源头,不是别无选择。真的别无选择,头破血流地走下去就是了。会苦恼,往往是因为有的选,可惜每个选择都不太美好。

    萧白现在就面临这样的处境——

    是为了自我满足、自我感动,为一个根本不爱他的白月光受尽苦难,最终成全白月光和他的朱砂痣,

    还是割肉放血地舍弃掉那十几年的执念,跟一个深深伤害过他,却也深深打动过他的混蛋在一起。

    其实萧白有过一个基贼的想法——咬定自己对常安无感,坚持要救白月光。这样岂不就两全其美?到最后,既救了白月光,又跟常安在一起过了好几辈子,然后拍拍屁股忘记一切、轻手利脚地投个胎,赚翻了。

    可是他发现自己做不到。

    原因还是那一点,他接受不了自己的心里有两个人。太撕扯。

    而且,他真的这么做了,那他是把常安当成了什么?陪跑?备胎?

    真的爱一个人,怎么能这么对他?

    所以萧白觉得,他果然是不爱常安的。也许只是自己寂寞了、软弱了、无助了。常安那么痴、那么疯、那么傻,他不该这么利用他。

    太坏了。

    真的爱一个人,难道不应该像他对白月光一样,把对方放在心尖上,怕他难过,怕他受伤,要星星给他摘星星,要月亮给他摘月亮,看他难过自己能先哭成一个傻逼,看他高兴自己能先笑成一个傻逼。

    常安就是这么对他的,不是吗?

    萧白承认,事到如今,他两个都放不下。

    怪只怪常安来得晚。萧白不想撕扯自己,所以后来的常安注定会是被舍弃的那个。

    所以萧白决定破坏第二个选项,让自己只有第一条路可以走。

    反正那个人不爱他,他堕落成什么样子,和那个人都没关系。等一切尘埃落定,神也不会告诉那个男人,是因为有个小傻瓜辛劳了几世,才把他的朱砂痣换回他的眼前。萧白是怎么做的,用的什么方法,对那个男人而言,都无所谓。

    可是常安会有所谓。

    等把自己糟蹋彻底了,就再也不会期待自己和谁之间还有那么一丝可能。从此变得心如冷铁、百毒不侵。就可以放浪形骸、游戏人间、醉生梦死。

    等常安发现他喜欢的其实是个人渣,就会放手了吧。

    傻瓜有自己一个就够了。

    “你行不行啊?不行换个人来。”萧白无语。

    许宗仁这个没用的家伙在那气喘如牛地瞎激动,双手抖成帕金森,鼓捣半天还没解开萧白的腰带。

    不过不难理解,粉丝睡偶像,搁谁都觉得自己在做梦。尤其是许宗仁这种末世到来前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人。

    “闭嘴!马上就让你知道老子行不行!”许宗仁气急败坏道。

    萧白突然想起来许宗仁家里的歪头鸟他也是瞧见过的。跟楚闻歌家豢养的大凶鸟比,短粗肥,被啄一口估计也是要人命的。不过这歪头鸟有点害羞,现在还在趴窝。不像楚闻歌家的那只,上来就摆出一副要冲破牢笼啄死他的架势。

    “哎呀你放手,我自己来!”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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