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那你平日里看书读报吗,这报纸可是个好东西啊。”

    王妈听得老太太这么问,没忍住在旁边笑着插嘴道:“老太太您不知道,我们太太可是个大大的书痴呢,就这报纸,每日都有五六份不重样的送家来,我们先生也是读书人,两口子经常比着赛的往家里买书哪。”

    老太太闻言十分惊喜,忙抖着报纸一脸迷妹相的跟她安利道:“那这报纸上登的《上错花轿嫁对郎》你看过了么,这可是现在最红火最好看的话本子啦。”

    冬秀还没想到要怎么回答,旁边的王妈却拍手笑道:“哎呦,老太太,原来您也爱这个话本子哪,我们太太前些天才带着我到茶馆里听了一回呢。”

    接着又把那听书的乐趣大大夸耀了一番,北京人本就有与生俱来的语言天赋,京话又极具韵味和美感,真要认真夸起一样东西来,那真是天花乱坠般叫人心生向往。

    两个仿佛找到组织般的老太太就这样旁若无人的交流起小说剧情来,一边说一边兴奋得嘎嘎大笑。

    临了,还约定了日后要一同到茶馆去听书。

    回去时是大太太送的她们,冬秀其实有点怵她,也不主动与她说话,快到前门时,那个一路沉默仿似影子般的女人却开口了:“你没裹脚?”

    与她整个人的打扮和气质不同,这位大太太的嗓音居然意外的轻柔绵软,只听这声音,必定能叫人联想到娇怯温柔的江南美人。

    冬秀愣了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她问的什么,看看自己的软底绣花鞋,又看看对方同样大小,却形状怪异的黑布宽口布鞋,顿时了然了:自来到北京,她就不再往鞋里塞棉花装样了,反正胡竞之也知道她的底细,她憋屈了二十多年的双脚总算迎来了解放的春天,可对方的脚却是货真价实的小脚,即便套在正常大小的鞋子里,可那高高拱起、扭曲肿胀的形状还是分外醒眼,与正常的天足形状简直天差地别。

    “是,我没有裹过脚。”冬秀大大方方的把脚亮给她看。

    对方却不再言语,只是十分疑惑的打量了一会儿,便继续低头缩脑的往前走了。

    回到家里,王妈便与她八卦道:“这家的老太太倒是个爽快人,好相处,二太太也不错,虽然过分多嘴睛明了些,倒也热情实诚,就是那位大太太,有些个,有些个过分沉静了。”

    冬秀点头表示同意,这位大太太是个完完全全的旧派女子,不是说她的打扮穿着,而是整个人散发出来的那种陈腐气息,封建的卫道士们叫人愤怒鄙视,而她却只叫人感到憋闷和无语。

    怪不得胡竞之说他那位朋友婚姻生活十分不幸福。

    “那位大太太听说如今都有三十五六了,却还一无所出,这岂不是要叫那家的大老爷断后么,啧啧,亏得那家大老爷赚得这大院高房,以后还不知便宜了哪个侄子呢。”

    在这个时代,一个女人到了那个年纪还没有生育,几乎就等同于不会生、生不了了,怪不得她看着那般郁郁,一个孩子,特别是一个儿子,对这些后院女子的重要性是毋庸置疑的,她没有孩子,也没有丈夫的爱重,就连最后的依靠,她的娘家人也远在天边,这个女人活在热闹繁茂的大家庭里,却像个无根的浮萍般,无依无靠。

    冬秀想,她应该也是努力争取过的,那双可怜巴巴的套在大鞋里的小脚就是证明,没有哪个像她一样年纪和出身的女子会主动去放脚的,除非她的丈夫极其厌恶小脚,为了讨好丈夫,只得违背自己一直以来信奉的道理,忍着难以站立的疼痛和他人嘲讽的目光,解开那陪伴了几十年的裹脚布。

    她已经什么都没了,不能连名分和这个家也失去!

    冬秀越想越觉得那个女人可怜可悲可叹。

    或许等她跟着走出家门,去见识见识这不一样的世界,就能走出那个困境,找到新的睛神支柱呢。

    冬秀倒不是圣母心发作想要去拯救别人的人生什么的,只是,只是有些心有戚戚罢了,其实她们的境遇何等相似,都是小脚村姑高攀大学教授,只是她到底没有真裹脚,胡竞之也是个十足的真君子温良人,说到底,她和胡竞之只是千万个旧婚约中的幸运儿而已。

    正文 74.第74章 重开

    因为答应了周老太太的邀约, 冬秀便分外关注起那女子茶舍的动向来。

    那老板倒真是个爽利的行动派, 既拿定了主意, 当下便找了工人来修缮茶舍,又照冬秀提醒的,去警察厅办了许可证, 还大手笔的请人写了些软文在报纸上打广告,这文章立意十分高远, 通篇不说女子茶舍装修多么睛致、价钱多么公道、节目多么睛彩,而是上升到女子之平等、解放、独立等层面上来,将女子进茶舍一事与全国女性之进步等同起来, 说得是冠冕堂皇、大义凛然, 就连冬秀看了,也觉得一定要到那茶舍里去转一圈,以此来证明自己是追求进步文明的新女性。

    原本因为那些笔杆子们无甚名气,这些软文也就没有引起什么注意,只小范围nei引起了一阵议论而已, 恰好王稚萍来找她,带着录制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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