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裹衣裳,一边兴致勃勃的劝她。

    呼,这大晚上的天气可太冷了,要不是有强烈的八卦之心熊熊燃烧着,她是如论如何也不会从热炕上爬起来的。

    “咱们大人都一窝蜂的跑出去看热闹了,家里几个孩子怎么办?”

    慧秀知她今儿是非去不可的了,只得妥协,帮她穿衣裳、戴帽子、围围巾,戴手套,最后再穿上从沪市带回来的长筒翻毛皮靴子……

    冬秀本来身子就笨重,再从头到脚的裹上这么一身,远看就跟个爱斯基摩人一样,别说走路了,连手臂都不能正常垂下来,只能在身体两旁支棱着……

    胡竞之见她这样儿,不由得乐不可支在一旁扶着她道:“你这裹得跟襁褓中的婴儿似的,也太过夸张了些,到时候拍出照片来,人家看了准得以为我身边杵着头,咳……”

    杵着头熊是吧!

    胆肥了啊,居然敢说她像熊!

    冬秀斜了这幸灾乐祸的人一眼,见他又恢复了往昔不怕冷的翩翩风采,不由有些恼火的道:“你这脚疾才好呢,就又不管不顾的了,还想再犯病不成?以后你要是摊在床上动弹不得了,休想我会端茶递水的伺候你,还不赶紧去换一身去,特别是你脚上这皮鞋,给我换成那长筒翻毛的靴子……”

    胡竞之本想说他不冷,但看自己太太那“你敢反驳就爆你狗头”的犀利眼神,只得拱手道:“是是是,太太说的在理,我这就妇唱夫随,按太太说的来,哎,自从你怀孕,可真是越来越有河东狮的风范了!”

    一行人裹裹杂杂,终于收拾妥当,在大姐不断的叮咛和嘱咐中出发了。

    冬秀裹着披风,抱着手炉,坐在立起挡风棚的人力车上,崔有粮在前平稳缓慢的拉着车,带弟和胡竞之一左一右的扶着车辕,走在空旷寂静的大街上,冬秀不由生出几分地主婆带着家里长工们巡视自家田地的感觉来,嗯,一种微妙的威风自豪之感……

    他们到达预定的酒楼时,那里的街道旁早已经等候着许多前来占位看热闹的百姓了,而摄影师弗兰克此时便是人群中的焦点,暂时没有热闹看的百姓们将他团团围住,纷纷指指点点,将他当做临时的消遣。

    “哎,怎么这洋人也来凑这个热闹啊?”

    “瞧您这话说的,这是一般二般的热闹么?这可是咱们当今万岁爷的大婚啊,不要说这小小的洋人摄影师了,就是各国公使也没有不前来道贺谒见的!”

    “也是,虽说如今改民国了,可皇上就是皇上,是真龙天子,哎,你们说这小皇上大婚后,是不是该当亲政了啊,这到时候,大总统之位是不是会换咱皇上来当啊,说来,还是有皇上在的时候好哇,这自从有了什么大总统,总也闹哄哄的不太平……”

    “嘘,不要命了你,没看见那边都是巡街警察么,想被抓进去上夹棍不成?莫谈国事,莫谈国事啊!”

    ……

    弗兰克找到光线和角度最佳的地方,调试好三角支架,便见到了胡先生和坐在车上的……胡太太?

    冬秀把昭君套解下,露出脑袋来,被胡竞之搀扶着走到弗朗克跟前。

    彼此打过招呼,弗朗克便热情的关切道:“哦,亲爱的密斯胡,你今晚也是如此的容光焕发,美丽动人!肚子里的小宝贝她还好吗?”

    “哦,她很好,你的照相机呢,调试好了吗?”冬秀跃跃欲试,“要不要先拍一张看看效果?”

    这时候的照相机又没有夜拍模式,为了拍照清晰,她特地选了这处路灯最齐全最亮的地方订的酒店(我真的不知道民国时期的相机可不可以在晚上拍照,蠢作者查了好久也没查出来,大家睁一眼闭一眼,姑且就当可以吧!)。

    路的中间已经铺上了湿润的黄沙,也就是古代所说“黄土垫道,净水泼街”,以前看红楼梦时元春省亲也有这么一段儿,冬秀一直都以为这是皇室特有的一种装逼礼仪呢,直到见识了这个时代的路况她才算明白这是怎么回事:这时候北京城nei的路可不像我们后世在电视里看到的那样,是清一色的石板路,绝大多数那都是干土路,像这样干燥的天气里,一脚踩上去是会溅起灰尘的,想象一下如果没有铺黄沙,待成百上千的皇室仪仗队走在上面时会有什么效果吧,那绝对的能走出“腾云驾雾”的气势啊!

    这净水泼街当然也不是专为皇室才做的,就是平日里,京师警察厅也有雇佣水夫们每天泼街抑尘的,否则,就北京这“无风三尺土”的境况,百姓们都别想出门了!

    当然了,这些都没有皇帝娶亲闹的动静大,这次的黄沙垫道那是连路上的坑坑洼洼也都抹平了的……

    冬秀就是想跟这铺满黄沙的路,路两旁的巡警和百姓们先合一张影,见证这万人空巷的热闹场面。

    可惜路中间有巡警把持,是已经不让上去了的,冬秀就按弗朗克的指挥站到一处电灯下,拍下了第一张照。

    然后一行人便上楼去了,离迎亲队出现还有好长的时间呢!

    弗朗克直接把相机留在原地,叫了他从店里带来的学徒看管着,其实,即便没人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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