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照原本的计划,早上找到李文桃后,下午去找朱芳兰。
现在发生这样的事,她有些不敢直接找上门去了。
犹豫了一会,最后决定先打个电话,然后确实要不要去找她。
没有电话号码没关系,通过114查到镇小的对外号码,再通过办公室,问到了她所在办公室的电话。
“喂,请问你找谁?”对面传来一阵悦耳的声音,说的是普通话,而且非常标准。
不像方明湘说普通话时,平翘舌不分,所以总带着股本地人的腔调。
“我找朱芳兰老师。”方明湘回答。
“我就是。”对面的人似乎没料到是找自己的。“请问你是?”
“芳兰,我是明湘,你的初中同学,还记得我吗?”方明湘笑着问。
还在那里教书就好,这个老同学应该过得不错,不用担心发生李文桃这样的狗血事件了。
“老同学你好,怎么想着给我打电话了?”朱芳兰一听,顿时笑了,声音轻脆爽朗,非常有活力。“我听家里人说,你现在已是大老板了,还以为你早忘了我呢?”
在老家大数人眼里,考上师范,成为公办教师,等于吃公家饭了,以后旱涝保收,不用担心将来的生活了。
但是工作时间长了,见识了外面的世界,就有点不满足现状了。
当一名公办老师,确实还算体面。但是跟方明湘这种有钱人比,就什么都不是了。
人家一年赚的钱,就是几万几十万,自己就算干一辈子教师,也肯定赚不到。
看看班上有的家长,家里有房有车,身上穿的衣服和戴的金银首饰,也不是她买得起的。
倒不是她势利,实在是学校的老师,大多攀比心很重,谁找个有钱男朋友,谁收到了什么贵重礼物,都会拿出来整天议论。
处在这样的环境里,免不了浮躁,她想安心教书,也做不到。
第十二章 人生无常
她今年二十四岁了,还没结婚,对象是师范的同班同学,现在在下面的村小教书,情况比她还不如,所以经常被同事拿来取笑,说她瞎了眼,找了个没用的男人。
说起来男友确实不如她,长得一般,xing格也宅,平时除了备课,就是看书,一点没有上进心。
她会选择他,更多的是因为两人在一起久了,习惯了彼此的存在。
还有就是xing子好,没有大男人的霸道,能容忍自己的小脾气。
原本两人计划今年年底结婚,因为他家里穷,拿不出买嫁妆的钱,于是闹翻了,到现在还在冷战。
不是她要求高,狮子大开口,想多要彩礼。
结婚是两个人的事,总不能叫她一个女孩子,出钱买嫁妆,然后倒贴过去吧!
何况她的父母也是农民,能有几个钱?家里还有一个读高中的弟弟,需要她贴补家用呢?
人都是要脸的,如果出嫁的时候,她连最基本的嫁妆都拿不出来,被人指指点点地笑话,她还真丢不起这个脸。
“怎么会?你是我初中最好的朋友,我可一直记着你呢?”方明湘被她的情绪感染到了。“什么时候有空,我想请你吃饭——”
心里想着,看来朱芳兰这个伴娘,应该没问题了。
“下午我没课,可以出来陪你。”朱芳兰正想找个人诉诉苦,方明湘来得正好,于是主动说道。“你现在在哪里?要不我去找你?”
说完,开始整理桌上的试卷。
今天上午刚进行了单元测验,反正也不着急,明天再改卷子也没关系。
“还是我来接你吧?”镇小离这边有些远,坐车没那么方便,自己反正也没急事,开车去把她接过来吧!
对朋友,她向来大方,尤其是发生了李文桃这样的事,她更珍惜朱芳兰这个朋友。
于是约好在镇小门口见面,方明湘挂了电话,就开车出发。
用了半个小时,车子才开到目的地,刚在学校门口停下来,看到一个烫着大波浪长发的女孩子,站在旁边的花坛边翘首张望。
“朱芳兰,你在那边等谁?”方明湘打开车门,好奇地问道。
老同学尽管十来年没见了,可以当初的
照原本的计划,早上找到李文桃后,下午去找朱芳兰。
现在发生这样的事,她有些不敢直接找上门去了。
犹豫了一会,最后决定先打个电话,然后确实要不要去找她。
没有电话号码没关系,通过114查到镇小的对外号码,再通过办公室,问到了她所在办公室的电话。
“喂,请问你找谁?”对面传来一阵悦耳的声音,说的是普通话,而且非常标准。
不像方明湘说普通话时,平翘舌不分,所以总带着股本地人的腔调。
“我找朱芳兰老师。”方明湘回答。
“我就是。”对面的人似乎没料到是找自己的。“请问你是?”
“芳兰,我是明湘,你的初中同学,还记得我吗?”方明湘笑着问。
还在那里教书就好,这个老同学应该过得不错,不用担心发生李文桃这样的狗血事件了。
“老同学你好,怎么想着给我打电话了?”朱芳兰一听,顿时笑了,声音轻脆爽朗,非常有活力。“我听家里人说,你现在已是大老板了,还以为你早忘了我呢?”
在老家大数人眼里,考上师范,成为公办教师,等于吃公家饭了,以后旱涝保收,不用担心将来的生活了。
但是工作时间长了,见识了外面的世界,就有点不满足现状了。
当一名公办老师,确实还算体面。但是跟方明湘这种有钱人比,就什么都不是了。
人家一年赚的钱,就是几万几十万,自己就算干一辈子教师,也肯定赚不到。
看看班上有的家长,家里有房有车,身上穿的衣服和戴的金银首饰,也不是她买得起的。
倒不是她势利,实在是学校的老师,大多攀比心很重,谁找个有钱男朋友,谁收到了什么贵重礼物,都会拿出来整天议论。
处在这样的环境里,免不了浮躁,她想安心教书,也做不到。
第十二章 人生无常
她今年二十四岁了,还没结婚,对象是师范的同班同学,现在在下面的村小教书,情况比她还不如,所以经常被同事拿来取笑,说她瞎了眼,找了个没用的男人。
说起来男友确实不如她,长得一般,xing格也宅,平时除了备课,就是看书,一点没有上进心。
她会选择他,更多的是因为两人在一起久了,习惯了彼此的存在。
还有就是xing子好,没有大男人的霸道,能容忍自己的小脾气。
原本两人计划今年年底结婚,因为他家里穷,拿不出买嫁妆的钱,于是闹翻了,到现在还在冷战。
不是她要求高,狮子大开口,想多要彩礼。
结婚是两个人的事,总不能叫她一个女孩子,出钱买嫁妆,然后倒贴过去吧!
何况她的父母也是农民,能有几个钱?家里还有一个读高中的弟弟,需要她贴补家用呢?
人都是要脸的,如果出嫁的时候,她连最基本的嫁妆都拿不出来,被人指指点点地笑话,她还真丢不起这个脸。
“怎么会?你是我初中最好的朋友,我可一直记着你呢?”方明湘被她的情绪感染到了。“什么时候有空,我想请你吃饭——”
心里想着,看来朱芳兰这个伴娘,应该没问题了。
“下午我没课,可以出来陪你。”朱芳兰正想找个人诉诉苦,方明湘来得正好,于是主动说道。“你现在在哪里?要不我去找你?”
说完,开始整理桌上的试卷。
今天上午刚进行了单元测验,反正也不着急,明天再改卷子也没关系。
“还是我来接你吧?”镇小离这边有些远,坐车没那么方便,自己反正也没急事,开车去把她接过来吧!
对朋友,她向来大方,尤其是发生了李文桃这样的事,她更珍惜朱芳兰这个朋友。
于是约好在镇小门口见面,方明湘挂了电话,就开车出发。
用了半个小时,车子才开到目的地,刚在学校门口停下来,看到一个烫着大波浪长发的女孩子,站在旁边的花坛边翘首张望。
“朱芳兰,你在那边等谁?”方明湘打开车门,好奇地问道。
老同学尽管十来年没见了,可以当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