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都在城里迷路了,这里对于整个原溪村的人来说是一个大城市,除了有工作的人,就是三十年后,也没有人有能力从村里搬到城里住。

    但是她在异世界走遍了全国上下大江南北,现在走在县里的街头,突然发现这里根本就没几条街,从街头就能看到街尾,小县城还是小县城,只是以前的她见识太短浅。

    在自由市场逛了两圈之后,陆金莲就摇头走了,这里卖的都是农村人自己产的东西,大米蔬菜之类的,别的东西还是得去供销社买。她又进去逛了一圈,发现以她目前的眼光来说,这里没什么好东西,虽然有好东西她也买不起。

    没有什么目的的陆金莲准备回家了,待会儿还有四个小时的山路要走,她孤身一人,不想天黑之后在别的村寨借宿。

    “莲孃?”

    走到城门口的陆金莲听见熟悉的声音,一回头就看见了章应俞。他背着一个背篓,穿了一件蓝色的对襟上衣和黑色的普通裤子,面料都旧了,被洗的发白,虽然穿着寒酸,背脊却依旧挺直。

    陆金莲很意外在这里看见他,好像他们这几天已经见了三次了,现在竟然来县城都能遇上,这比他们以前一年见的都多。

    “是我,俞叔来城里做什么,也要回去了吗?”

    “我呀,我来医院卖点yào材,一起走吧!”章应俞也表现得很自然,但心里还是少不了别的的感觉。

    “好。”

    陆金莲也没说不行,虽然他们关系特殊了点,但既然都碰到一起了,路就这么一条,各走各的也不是那么回事,更显得yu盖弥彰了。

    “你一个人?”

    “是啊,其实一个人也还好了,青天白日的。”

    听她这么说,章应俞的眉头轻轻皱起,这是个问题,“你怎么一个人来城里了,山路可不好走。”

    “我来买点东西,带了柴刀的。”

    “那就好。”

    现在基本上没有坏人,但是山高路远的谁也说不定,无论男女,出远门必备的东西就是镰刀、柴刀,都是为了防身,不会有人管。

    说了几句话,两人就各自沉默着一起上路了。

    他们曾经是对方的初恋情人,也是唯一的爱人,曾经对着月亮谈心说爱,互许终生。

    但是陆家欠了农家,农家不愿意放了这门婚事,成年后陆金莲只能遵守约定嫁了过去,两年后章应俞也成家了。

    陆金莲在农家过得不好,但是从来不往外说,表面上还是可以的。各自结婚后两人都没有过联系,她对这人也再没有别的了解,只知道他只有一个孩子,妻子死了好几年,一直没有再婚。

    这种事情在这片地区只算是平常,现在已经过了二十多年,要说还有感情肯定是算不上,但要说一点遗憾的感觉都没有,那肯定也是假的。

    这种感觉说不清道不明,只能埋在心里,在各自有家庭的时候绝对不会影响,而且只会在见面的时候才会表现出一点点,见过面之后就忘了,毕竟生活这么累,谁也没有那个闲工夫去纠结。

    两人一起走路,空气中弥漫着淡淡的尴尬,却谁都无力化解。

    从大路走上小路之后,章应俞看着陆金莲装得满满的背篓,终于忍不住说话了。

    “我的背篓是空的,我们换着背吧!”

    “啊?不用了,东西不重,我背着一点都不累。”

    陆金莲背了一堆家里需要的东西,虽然多却不太重,她不可能不用那些东西,却也不能弄回去太多,谁都不是傻子。所以她回去的时候就格外谨慎了,宁愿多花费一点力气自己背回去,也不想被别人怀疑那么一点点。

    章应俞愣了一下,还是把自己的背篓拿下来了,“来给我背吧,快到了再换回去。”

    他也不说太多话,但是态度很坚决。不说是陆金莲了,就是个同村的人,他也不能背着一个空背篓,看着一个女人背着满背篓的东西走几个小时,哪里有那么多说闲话的人。

    陆金莲嘴上说不愿意,还是把背篓换过去了,他一直都是这样的,不,稍微有点教养的男人都是这样的。

    章应俞背上去还颠了两下,这三十斤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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