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面。

    并且,还专门挑选酒吧这种最容易发生“男女意外”的地方。

    沈逍撇了撇嘴,“还真会选地方,尚好人家,这名字一听就不是正经地方。”

    “行了,快开车吧。不过,咱们可实现说好了,你不能动手,只是过去跟他讲清楚就完事了。”

    任菲再三嘱咐道,她怕沈逍控制不住对李善春出手,招惹了李家,那可不是好惹的。

    沈逍皱了皱眉,“可以,但前提是他不能对你动手。否则,我可不管他是什么李大少,还是王八少的,先揍了再说。”

    任菲摇了摇头,越是跟沈逍走的近了,越是发现他身上的暴力倾向。

    甚至,将杀人都不放在眼里,都搞不明白,这家伙眼里到底有没有法律。

    第713章:春歌?!

    尚好人家酒吧,在江南市也算是老牌的酒吧,装修风格走的是古朴风。

    里面的内饰先不说,单从外面看,整个酒吧的建造,犹如一座古城堡。

    这样的建筑,在江南市这样现代化的城市中,显得别具一格,风格独特。

    站在酒吧门口,就仿佛穿越回到了中世纪的欧洲,那个骑士盛行的年代。

    或许是每个少女心中都有一个公主梦,幻想着自己是一座城堡的公主,而心爱的男人,就是忠于自己、保护自己的骑士。

    带着这种的憧憬,很多年轻男女都纷纷选择进入这家酒吧,有时候来这里喝酒倒是次要的,主要是感受那种氛围,圆自己心中的美梦。

    当沈逍和任菲来到酒吧门口时,李善春已经早早地在门口等待了。

    上身范思哲的条格衬衣,下身阿玛尼的裤子,脚上崭新的鳄鱼皮鞋。一身名牌的李善春,处处彰显着李家大少的奢侈和身份地位。

    来这里的男女,看起穿着,都像是比较有地位的。

    而沈逍和任菲前来,显得有些寒碜了。

    任菲本就是穷苦人家出身,根本没有什么名牌服装可穿,一直都穿着很朴素。

    至于沈逍就更不用说了,他是懒散惯了,再加上对于穿着没什么讲究,一直都穿着很随意。

    上次跟妙音在一块,人家妙音尽心尽力的给他挑选的名牌衣服,只穿了一天就脱下来不穿了。

    太招人耳目,那一天出去大街上的人都疯了,尤其是女孩子疯狂的追逐,比女孩追星还要猛,让沈逍可受不了。

    不过,两人着装都很普通,走到一块倒是看着蛮般配的。

    可是,当任菲挽着沈逍的手走到李善春近前时,李善春明显的眉头一皱,随即散开,笑着跟任菲打招呼。

    “任菲你来了啊,咱们可真是好久没见了。”

    看到任菲后,李善春的喜悦之情溢于言表,对于任菲身边的沈逍,则自动被他去除了。

    “菲儿,这就是你那位燕京来的同学?”沈逍看向任菲,笑问道。

    任菲点点头,刚想要介绍一下时,李善春接过话去,“任菲,这位男士是……”

    “这是我男朋友,他叫沈逍。”任菲多少有些难为情,说出男朋友这三个字时,脸色一阵羞红。

    然后,又对沈逍说道:“他就是我之前提到的燕京李家大少,也是我大学时期的同学李善春。”

    李善春此时颇有些得意,仿佛李家大少这四个字,感觉特有面子。

    “哦,你是任菲的男朋友?我怎么没听说过啊?”李善春脸上一阵古怪的笑意,“任菲,你这是从哪里找到男朋友啊,怎么看着像是从菜市场那边过来的一样。”

    任菲脸色一阵不悦,生怕沈逍发火,会对李善春出手,急忙拉了拉沈逍的衣服。

    沈逍只是笑了笑,看着李善春说道:“这不难理解,在我的思想当中,当老子的想要干什么,没必要跟儿子jiāo代。”

    李善春脸色一寒,不过随即恢复正常,笑着说道:“任菲啊,你这男朋友可真幽默。走吧,里面我准备好了卡座,咱们去里面详谈。”

    任菲本想来只跟他说一声不需要借钱了,就可以回去。可面对李善春的盛情邀请,现在要是转身离去,有些不太合乎适宜。

    可留下来又担心引发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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