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一匹。现在年纪大一些,就送过来了。”

    喂点草料,克莉丝看着牙算了年纪,上鞍时间好像刚好到自己生日附近。

    看来是给她准备的。

    她已经有格里芬,有没有猎犬就无所谓了。

    这样看,狩猎季的硬件装备已经彻底齐全,班纳特先生是宁可坐在小溪边钓一天鱼,也不愿意在马背颠一刻钟的人,说不定以后浪博恩的打猎活动就都扔给她了。

    又摸了两把手感奇好的小马,克莉丝往鹰房走。

    因为不知道格里芬还记不记得自己,克莉丝打开门,没着急进去,停在门口往里看。

    “咕咕咕!”

    格里芬叫着,兴奋扑扇翅膀,爪下的秋千晃个不停。

    克莉丝头一次知道鹰还能这么叫,眨了眨眼睛,开始怀疑自己捡回来的是一只走地鸡。

    不过还认识她,非常令人欣慰。

    投喂了牛肉,带上护手,克莉丝吹了声口哨,然后被扑了个踉跄,另一只手扶了一把。

    “你是不是有点超重了。”

    格里芬歪头眨眼。

    游隼的眼睛很锐利,只要被看着,就有种被专注盯着的感觉。

    本来看它和莉迪亚相处还勉强算正常,后来又被引着见了那么多人,克莉丝以为它应该慢慢习惯和人相处了。

    结果会长成这样,看来猎户也只是远远喂它,从来没能把它带出去。

    格里芬和其他鹰很不一样。

    因为鹰是视觉动物,正常来说,为了不让猎鹰分散注意力,到了野外都是要戴遮住眼睛的鹰帽,等到鹰捕捉猎物时才摘掉,而且捉到时,为了防止偷吃,还要趁机把猎物换成其他肉。

    格里芬却不需要这些,似乎是还没睁眼就被人类抚养的原因,只要克莉丝出现,它就还是和刚睁开眼睛时一样,始终看着她,不会错过她的每一个指令。

    不过听说莉迪亚放鹰把佃户家的母鸡吓到了,好几天没下蛋,她还是带着它去了林地附近放风。

    盘算着一人一鹰的运动量都足够了,克莉丝才招呼它跟自己回去。

    家里少了话最多的几位,桌上只有四个人,这顿早餐吃得非常安静。

    终于换回本国语言,轻松看完当天的报纸,克莉丝跑回自己的书房,决定今天开始学习,把狂欢节开始就放下的功课捡起来。

    照着英文和法文的字帖临了几遍,等注意力稍微集中一些后,她才摊开了加德纳外公留下的《国会法》。

    结果看了两页就开始头昏脑涨。

    之前在佛罗lun萨时,她已经习惯了一边看一边把问题记在笔记本上,等第二天早课时候再问老师,后来发现,这个方法很方便整理对自己来说的重点,干脆延续了下来。

    但是这时候再侧头看手边的稿纸,才两页,她连问题都写了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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