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这么十来平米的草坪,就算唐明峰真吃草抗饿,也抗不了几天啊!

    这些草,还不知道有没有毒呢?万一有毒,唐明峰一准死翘翘。

    算了算了,回去吃草还要走上半个多小时的路呢!他还是在周围晃悠一下,查探一下情况吧?

    唐明峰打定主意后,随便选了一个方向,迈步走去。

    十来分钟后,唐明峰听到了一阵流水声。

    唐明峰大喜。

    有水好啊!说不定还能捞点鱼虾来填肚子。

    再说了,唐明峰今天走了两个多小时的路,又喊又叫的折腾了十几分钟,这会儿,喉咙已经干的快冒烟了。

    唐明峰加快了脚步,循着水声,唐明峰找到了一条小水沟。

    小水沟很小,只有巴掌般大。水也不深,只有三四厘米。水流冲刷到水沟边上时,会出一阵流水声。

    水沟边,都是密密麻麻地杂草。杂草叶片的形状和唐明峰见过的剑兰有些相似,一丛丛,一簇簇的生长在水沟边,随风摇摆着身子,焕出勃勃的生机。

    顺着小水沟逆流而上,几分钟后,唐明峰来到了一眼清泉边。

    泉眼不大,直径只有一米左右。几条拇指般粗细的泉水从地下冒出来,出“汩汩”的声音。清泉里的水,不断地被新涌出来的水“送”进了水沟里,一路奔腾往前。

    泉水清澈见底。唐明峰顺着水面上往下看,能看见水底一颗颗大大小小的鹅卵石。

    可惜,泉水里没鱼,不但没鱼,连虾也没有半条。

    唐明峰的喉咙干的快冒烟了,之前一直忍住不喝水,是怕小水沟里的水不干净。

    这会儿见到这么清澈的泉水,唐明峰强忍住想喝水的想法,赶紧往水里吐了一口唾沫。

    半分钟后,唾沫散开了。

    唐明峰大喜,赶紧蹲下身,用手掌捧起水,不停地往嘴边送。

    唐明峰也忘了,自己为什么要往泉水里吐唾沫。

    在唐明峰的记忆中,在野外分辨泉水能不能喝,就要用这个“吐唾沫”的方法来验证,唾沫散开了,说明水能饮用,唾沫不散开的水,绝对喝不得。

    泉水甘甜,唐明峰喝了十几捧水后,才放下手掌,站起了身。

    走了这么久,唐明峰的肚子有些饿了。没喝水之前,唐明峰的肚子里什么都没有,饿过头了,也没什么感觉。

    这会儿灌了半肚子的水,唐明峰的胃开始叫嚣了起来。

    唉~!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回家?要是老天爷开恩,送个番茄来填一下肚子就好了。

    不其然的,唐明峰想起之前时不时会出现在自己手里的大番茄,嘴里直冒口水。

    唐明峰的脑子里刚闪过这个念头,一只大番茄晃悠悠地从天而降,刚好落在了唐明峰的手掌心里。

    唐明峰震惊了。

    啊~咧?

    老天爷对他这么好?

    有求必应?

    镇,吴婆婆小吃店。

    吴凤娇她们几个忙了两个多小时,终于把一批批的客人们送走了。

    见小吃店里的事已经空闲了下来,林苏苏借口有点累了,要先回家。

    从唐明峰“消失”到现在,已经差不多四个小时了。

    林苏苏估计,唐明峰很大可能是进了自己的银镯空间。

    林苏苏的银镯空间里,装了不少东西。

    再耽搁下去,林苏苏生怕自己的那点小秘密,都被唐明峰给看透了。银镯空间是林苏苏的依仗,也是林苏苏的底气。如非必要,林苏苏一点都不想和唐明峰坦白自己的空间。

    这样一来,林苏苏就必须回到大荒村的家里后,才能把唐明峰从空间里放出来。要不然,林苏苏也不知道该怎么和唐明峰解释之前那略显“灵异”的一幕。

    “苏苏啊~!要不你先等等?等你爱华叔的拖拉机来拉你回去?”吴凤娇用商量的语气,问了一句。

    从镇到大荒村,走路差不多要一个小时。

    林苏苏一个小女孩走路回村,吴凤娇还真有些担心。

    “没事的,外婆您忘了?我可是······”林苏苏举起拳头,做了个徒手碎石头的手势。

    吴凤娇恍然大悟。

    吴凤娇差点忘了,她家苏苏可是能徒手捏碎鹅卵石的人哩!一般人敢去招惹林苏苏,擎等着被苏苏收拾吧!

    “苏苏,来,外婆帮你擦擦汗。”吴凤娇从口袋里掏出一块手绢,在林苏苏的脑门上擦了擦,唠叨着说“苏苏啊!今天累坏你了吧?以后店里再忙,你不用帮手,外婆做快一点,就能做下来的。”

    林苏苏刚才忙着洗碗,忙出了满头大汗,吴凤娇的心里很是舍不得。

    算了算了,小吃店里还是请多一个人帮忙吧!到时候,大家都不用这么累,更不用累到了她的小苏苏。

    “外婆,我不累,您才辛苦呢!每天在店里站好几个小时,回家后还要忙着做小吃。”林苏苏仰着脸,乖巧地说。

    听到林苏苏提起回家做小吃的事,吴凤娇说“苏苏,你马奶奶说今晚能帮咱们找三个帮工。我打算明天就搬到镇上来,你一会儿回家,先休息休息,缓过神后,就要把你的行李给收拾一下。”

    吴凤娇打算好了,一会儿店里人少的时候,她就让刘三妹看店,自己去张小球家把厨房和房间收拾出来。

    吴凤娇是个做事风风火火的人。之前没想到搬家的时候,吴凤娇对大荒村有着万般的不舍。决定搬家之后,吴凤娇恨不得马上就把家给搬到镇上来。

    苏苏说的对,小吃店开在镇上,她们祖孙俩一天天的,从镇上买了原材料往大荒村搬,又每天从大荒村把做好的小吃往镇上搬,这中间耗费的人力,加起来的话,还真不是个小数目。

    再说了,马春花答应帮忙找人,让吴凤娇省事了不少。

    刚找的帮工,还需要吴凤娇带着熟练一段时间,才能真正独当一面。

    不过,这也是没办法的办法。

    要不然,等大荒村里王玉莹她们几个都“养虫致富”去了,吴凤娇到时候再搬来镇上,一时半会的到哪里找人帮忙去?

    吴凤娇的小吃店,销售量一天比一天多。吴凤娇一个人可做不了多少小吃,到时候,耽搁的是小吃店的生意。

    “嗯嗯,外婆,我走了,再见。”林苏苏挥挥手,告别了吴凤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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