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世民到玄武门北面的禁苑,看见了蝗虫,然后拾取几只蝗虫,说道“百姓视谷子如生命,而你们却吃它们,宁肯让你们吃我的肺肠。”

    说完,李世民举手想吞掉蝗虫,吴能见后,立马劝诫道“陛下,吃脏东西容易得病。”

    “朕为百姓承受灾难,为什么要躲避疾病!”

    李世民一口吞食掉蝗虫,一脸忧愁,今日一早,就有人上报长安附近出现了大量蝗虫,连皇宫中都出现了不少,如何能不担忧?于是召见叶枫商议蝗灾一事。

    以农耕文明为主的唐朝,除了旱涝霜冻冰雹之外,老百姓最怕的可能就是蝗虫了,这东西一闹起来,那是铺天盖地,所过之处寸草不留,但是不管怎么说,没有一个朝代是因为闹蝗灾而灭亡的,治理蝗灾的办法一直在改进。

    话虽如此,在唐初的时候,蝗灾还是令人畏惧的,普通百姓一年的生计都在庄稼之上,一旦闹起了蝗灾,这一年的心血也就毁了,而且蝗灾往往和严重旱灾相伴而生,素有“旱极而蝗”的说法,两者齐至,无异于一场灾难。

    在隋唐之前,蝗虫被视为神虫,如果发生蝗灾,不仅不能驱赶,还要赶紧祭祀,一旦发生蝗灾会认为是人间做错了事,是上天降下的惩罚。

    古人认为,之所以有旱灾,是因为一种叫做“旱魃”的怪物在作怪,而之所以有蝗灾,是因为“蝗神”在显威。所以,当旱灾和蝗灾爆发的时候,百姓们一般会进行“打旱魃”和“拜蝗神”的活动,这种做法显然不会有任何作用,只能等蝗虫把庄稼糟蹋完以后,自己迁徙到别处。

    这样的做法持续了好长一段时间,最后大家都意识到了这样做毫无意义,就不再敬而远之了,改成了消灭蝗虫,只可惜,一直没有找到好的方法,面对铺天盖地的蝗虫,有的只是心酸和眼泪,算是有心无力吧!

    目前蝗灾还没有形成,李世民认为还有挽救的机会,只不过自己没有好的办法,叶枫就成为了他的倚仗,他总是有新奇的思路,而且每每收到奇效。

    “叶枫,长安附近出现大量蝗虫,你可有良策啊?朕甚是心烦,如果处理不好,必是一场大灾啊!”

    长安算是土地肥沃,百姓居住最多的地区了,良田万亩,就怕蝗虫啊!

    叶枫开始深思,如果放在二十一世纪,那治理蝗虫简直就是小菜一碟,有各种各样的方法可以取得奇效,最出名的要数化学防治了,也就是农药,可这是唐朝,这玩意根本没有,也就是说,得从环境或者生物防治方面入手。

    因地制宜,入乡随俗,既然生活在大唐,就先思考古代治理蝗虫的方法,看有什么可以借鉴的。

    汉代灭蝗发明“沟坎法”,就死在地头路旁挖好深沟,挥舞树枝、木片之类的东西,嗷嗷乱叫把蝗虫赶进沟里加土活埋,不过效果并不是很好。

    唐代发明了边烧边埋的方法,关于吃蚂蚱,最有名的要说唐玄宗的那句,你吃我臣民的粮,我吃你这句了,也不知道是不是唐玄宗开启的先河。

    《宋书》记载“诏募民掘蝗种,给菽米”,六月“诸路募民,掘蝗种万余石”。官方发动老百姓挖掘蝗虫虫卵,并且奖励粮食。

    元朝的时候,人们在继承前代治理蝗灾的基础上,开始思考预防蝗灾的方法。初秋的时候,将藏在田地里的蝗虫卵用锄头刨出来,趁着“秋老虎”的强烈日光将其晒死,此法对于预防蝗灾十分有效。

    明朝的时候就不得了了,人们已经学会了生物战,那就是养鸭灭蝗,诚然,鸡鸭对蝗虫的打击是致命的,吃后还能迅速成长,蝗虫一身都是蛋白质,可谓是非常滋补的。

    说起古代的治理方法,就不得不提现代的防治手段,有些也是可以借鉴的,比如兴修水利,做到旱涝无灾,垦荒种植,改变蝗虫的栖息环境,提高植被的覆盖度。

    蝗虫必须在植被覆盖率低于50的土地上产卵,如果一个地方山清水秀,没有裸露的土地,蝗虫就无法繁衍,所以,要从根本上防治蝗灾,应该十分注意生态环境的保护。

    从长远看,要有效防治蝗灾,必须着眼于生态建设,要实行植物保护、生物保护、资源保护和环境保护四结合,特别是要确保生物的多样性,保护好蝗虫的天敌。

    叶枫结合了各种条件,得出了一个结论,想要在大唐推行植树造林显然有些困难,那么唯有生物防治了,要知道,人,也是生物,就像把小龙虾吃的近乎灭绝一样,蝗虫,也是可以的。

    “陛下,可以鼓励百姓挖掘蝗虫虫卵,并奖励粮食,然后在蝗灾区大肆放养鸡鸭,不仅可以让鸡鸭迅速成长,还能有效遏制蝗虫的繁衍。”

    “鸡鸭真的能遏制蝗虫?”李世民有些不解,没人开过这个先河,效果怎么样不得而知。

    “绝对是可以的,微臣还有一个主意,那就是吃,其实蝗虫非常滋补,并且味道也不差,只是大家不知道烹制的方法!”

    听到这话,李世民就来兴趣了,他刚才就生吃过一只,说不上难吃,但绝对不是美味,吃一两只还行,若是多吃,不敢想象,反正他接受不了。

    “哦?那你说说,该如何烹制啊?”

    “陛下,既然皇宫内已经有了蝗虫,那我亲自下厨,到时候陛下可以尝尝!”

    “行啊!那你快去准备吧!”

    李世民知道,不管任何时代,吃,永远不会淘汰,若是将蝗虫变成一道美味,百姓纷纷效仿的话,蝗虫又有何惧?不多说,数万百姓每人十只,那就意味着数十万只蝗虫的死亡。

    唐德宗李适贞元年间,把蝗虫蒸熟去掉翅膀和小腿晒干,已经成了一种美味,这种习俗一直延续到清朝。

    宋代政治家文学家范仲淹就专门写过一篇文章,说蝗虫晒干了可以当虾米吃,只是东南人不肯吃,而西北人却很喜欢吃——这可能是因为东南沿海地区很少闹蝗虫,当地人很少见过大量的蝗虫。

    明末著名理学家陈龙正的吃法就比较“野蛮”了,“蝗可和野菜煮食”。但是明朝人比较富裕,不大屑于吃蝗虫,他们一般拿蝗虫喂鸭子喂猪。

    清朝康熙年间的陈芳生曾写过一本《捕蝗考》,那里面引用了范仲淹的说法“曝干可代虾米,尽力捕之既除害又佐食,何惮不为?然西北人肯食,东南人不肯食,亦以水区被蝗时少,不习见闻故耳。”

    叶枫想到了三种食用方法,只要有调料,绝对是一道美食!

    茴香炒飞蝗蝗虫30g,小茴香6g。一同放入食油中翻炒,待熟时加食盐少许炒匀。

    烤蝗虫把蝗虫进行烧烤使用,香脆,营养价值丰富。

    油炸蝗虫稍加处理之后直接放进油锅油炸,之上加上调料。

    于是乎,叶枫抓了蝗虫之后很快就将黑暗料理做出来了,吴能率先尝试,吃后大为赞赏,李世民见后也是下嘴了。

    “嗯,真好吃,蝗虫之美味胜过大鱼大肉啊!叶枫,真有你的。”

    叶枫的黑暗料理发明之后,李世民立马推广下去了,在长安刮起了一阵美食风,百姓纷纷跑去抓捕蝗虫,这个结果让众大臣目瞪口呆,李世民则是十分满意。

    由于好奇,大臣们也纷纷尝试。

    程咬金“嗯,这玩意没想到这么好吃!”

    魏征“这还是蝗虫吗?完全就是人间美味啊!”

    看着他们一个个疯狂的吃蝗虫,叶枫汗颜,作为一个地地道道的南方人,从小就讨厌虫类,这玩意他是绝对不吃的,看他们一口一个的样子,浑身都是鸡皮疙瘩。

    犹如一阵风,这阵吃蝗风刮起之后,蝗虫大肆减少,在长安几乎都见不到了。

    叶枫知道,蝗虫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蝗虫促进了植物发展的多样性,另一方面植物也促进了蝗虫的多样性发展。蝗虫作为生物圈中的一员,对生态系统发展起了重要作用。植食性的蝗虫还能够分解草原生态系统中动物的粪便,使其更利于土壤吸收,转化为蛋白质随植物一起供植食性动物食用。

    鉴于此,治蝗该治到什么程度,得三思而后行,不管怎么样,长安附近的良田算是保住了,这对百姓而言绝对是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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