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堆跳动的篝火,带来了宝贵的温暖,叶华围在篝火旁,小心翼翼,将浸透汗水的皮靴烤干,如果一直湿着,很有可能会冻伤,甚至冻掉脚趾,可不是闹着玩的。

    烤过了靴子,叶华开始发呆了,他很想念开封,想念富丽堂皇的叶府,想念大妈妈做的家常菜,想念那六个小子,甚至想念郭幸哥,也不知道小家伙会不会走了……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狗窝,更何况那是个紧挨着皇宫的金窝窝啊!

    越想越是抓心,叶华不得不用力甩头,把注意力重新放在眼前的战场上面。

    刘承钧的人马不到一万,虽然很多,但不至于让人绝望,而且叶华也不想吃掉对手,他只要拖住北汉军,让更多的百姓从容过河就是了。

    最多三天时间,等到大队百姓向南进发,他就退回麟州,还是那句话,能打就打,不能打就跑!

    赶快跑回家过年,没准还能拿个大红包呢!

    叶华闷了一会儿,又猛地站起,跑去弩车那边,检查武器状况,叶华很清楚,这是他的最大底牌,安全回家的护身符。

    经过一番检查,叶华松了口气,他的改装还是很有效果的,眼下的一架床子弩,用5匹马拉着,平均分到每匹马身上的负重,反而比骑兵还轻,在原野上奔跑驰骋,不比骑兵慢太多。

    这样就保证了不会被轻易追上,当然高速移动,对车辆的结构是个很大考验。

    幸好叶华手下有一批出色的工匠,早在先秦时候,就能造出用于征战的马车,到了汉代,卫青就善于使用武刚车克制匈奴,所以制造可靠的战车,对于工匠来说,不是难事。

    更何况弩车不用运输人员粮食,结构更简单,难度也更低,唯一的问题就是时间仓促,没法保证每一架弩车的质量。

    才一天的时间下来,就有5架弩车散了。

    在这个人命微贱的时代,好的武器比人贵重多了,宁可牺牲一些士兵,也不愿意让宝贝损坏。

    叶华倒是看得很开,不管多贵重的东西,也比不过人命,尤其是历经磨难的百战老卒,比什么都金贵。

    “不用在乎武器,能修的修好,不能修的立刻烧毁,只要不落到北汉的手里就成了!”

    叶华交代之后,就让大家休息,他只睡了不到2个时辰,有斥候紧急来报,说是发现了一支北汉骑兵,正在向这边赶来。

    “好大的胆子!”

    叶华一下子从帐篷里蹿起来,猎物送上门,岂有不收之理!

    他让士兵立刻准备,然后随手抓了一把积雪,在脸上抹了一下,让自己清醒些。这把雪抹下去,叶华的确清醒了。

    奶奶的,北汉军应该知道追不上老子,却还是飞蛾扑火,冲了上来,不会有诈吧?

    叶华的眼珠转了转,立刻道:“营地不要动,篝火继续烧着,我们绕到东边的山岗去。”

    士兵得令,立刻行动。

    就在叶华刚刚过去,一队骑兵从地平线上出现了,他们甲胄齐全,手里拿着各式兵器,气喘吁吁,仿佛一只追上了猎物的猛兽,兴奋而激动着。

    上一次就是一伙用弩箭的家伙把他们打败了,这一次要跟你们算总账!

    “冲!”

    上千匹战马一起冲锋,山洪决堤,江河倾泻,势不可挡。

    这还不算最可怕的,在营地的另一面,也出现了同样的一支骑兵,他们摸到了叶华的身后,也发起了冲锋。

    两伙人几乎同时杀入了营地,他们越过鹿角,掀翻帐篷,终于可是报仇了,只是仇人在哪?

    北汉军迟疑的时候,咻咻咻……床子弩特有的破空声音传来,弯月状的箭头在人群中划过,顿时迸溅出一蓬蓬鲜血。

    断腿的断胳膊的断气的,纷纷落马,目睹恐怖一幕的北汉军仓皇失措,本来是他们兵分两路,可结果呢,猎物没抓到,他们反而变成了猎物。

    弩箭从哪里射来的?莫非他们中了埋伏?

    慌乱之中,北汉军向四面逃窜,想要赶快离开是非之地。

    可由于他们是两路人马,有人往东,有人往西,自己就先乱了套。

    “奶奶的,这要是不下手,简直对不起老天爷!”

    叶华咬了咬牙,猛地抽出佩剑,用力向前挥去,“冲!”

    瞬间,人马齐出,包括弩手在内,都没有白白看着,他们把队伍拉得很散,战马奔腾,溅起雪花,弄得白茫茫一片,也不知道有多少人。

    北汉军更加恐惧,这是遇上埋伏了!

    有人带头逃窜,叶华在亲卫的簇拥之下,竟然也冲进了北汉军中。

    要知道以往几次叶华身边能打的不少,他可从来没有冲杀过,面前都是北汉军,一个个比他强壮多了,这不是要命吗!

    叶华顾不上叫苦,他紧紧握着宝剑,前面就有一个北汉骑兵,他仓皇逃窜,把后背空了出来。

    叶华猛地催动战马,借助战马的力道,握紧宝剑,轻轻一推,似乎没用多大的力气,一股鲜血溅起,北汉军的脖子被砍断了一半,痛苦地掉下了战马,鲜血流干,毙命!

    首杀!

    叶华突然发现,貌似杀人真的没有那么难。

    他身边的亲卫是郭威给的,禁军中的精锐,他们护卫在左右,有什么明枪暗箭,他们都会帮忙遮拦,甚至还有弓箭手,会随时发起突袭。

    叶华不是一个人在战斗,而是一个团队,他需要做的就是给予敌人最致命的一击。就算杀不死也没关系,还有其他人补刀,当然,功劳是会记在叶华的头上。

    某次战斗,叶使君大发神威,斩杀敌兵若干……叶华突然想到一件事,史书上常有一些猛将一场仗下来,就杀了上百个敌人,是不是也把部曲亲兵的战绩算上了?不然一个人的体力有限,一动不动砍脑袋,也未必能砍几十个人啊!

    叶华甩甩头,不再胡思乱想,他砍得手臂发麻,也不知道杀了几个人,终于冲透了北汉军,掉过头,又义无反顾,杀了回来。其他士兵更加卖力气,疯狂杀戮,消灭眼前所有的敌人。

    叶华感觉自己简直是赵子龙附体,勇猛无敌,往来冲杀,所向披靡……北汉军败了,偷鸡不成蚀把米,他们留下了上千具尸体,狼狈逃走。

    刘承钧都觉得冤枉,怎么净打糊涂仗,自己真的那么弱吗?这家伙开始怀疑自己的打仗本事了。

    更让刘承钧抓狂的是他被叶华拖住的这几天时间,一个村子,一个村子的逃,近两万百姓,越过了黄河,来到麟州。

    算上之前损失的军民,光是一个小小的麟州,就灭掉了北汉10万有生力量!

    岚州,宪州,几乎空了!

    没了百姓,还做什么皇帝!

    可恶啊,不要落在我的手里,不然一定让你们生不如死!正在刘承钧无计可施的时候,突然手下人前来送信,他听完之后,眼睛放光,忍不住哈哈狂笑,“真是天助我也,快,整军!我要踏碎了麟州!哈哈哈!”

    ……

    “使君,这是最新的塘报。”赵普将一份公文送给了叶华。

    叶华吐槽道:“这里面最新的消息,也是20天前的,早就过时了。”无精打采扫了一眼,突然一条消息把叶华吸引住了,枢密使王峻解了晋州之围,杀退了北汉人马,发动民夫,修建平阳旧城。

    看到了这里,叶华突然暴怒,猛地一拍桌子,“老匹夫,你该死!”

    正在这时候,陈石浑身是血,冲了进来,他大声嚷嚷着,“契丹人来了,契丹人来了!快准备守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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