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好像是真的再也找不到了,曲哲消失得全无踪迹,好似从来没出现过。
他去找过蒋昱昭,试图找出一点蛛丝马迹——他宁愿曲哲跟蒋昱昭在一起,也不想他这样了无痕迹。可蒋昱昭电话关机,M8的经理告诉他,蒋昱昭出国了,短时间内不会回来。
终于,与曲哲有关的一切人和事,都消失殆尽。
如果要一个非要离开不可的理由,大概是忘掉一些事。
如果要一个非要离开沈一卓不可的理由,大概是曲哲不知道该怎么跟这个人相爱。
他应该是恨他,厌恶他,唾弃他,甚至想看他自食恶果,最好众叛亲离,比自己当初更可怜。
但他始终是喜欢他的。
是刻在骨髓里的习惯,几乎成为他的天性,无可改变。
临行之前,他如约去跟蒋昱昭告别,对方似乎全然不意外他会在这个时候做决定。他出现在早上八点半,蒋昱昭睡眼朦胧地站在自家楼下看见曲哲苍白的脸,心一横就下了决定:“你想去哪儿,我陪你去。”
曲哲摇摇头:“我也不知道去哪儿……”
“去哪儿我都陪你去!”蒋昱昭有点凶巴巴地说,“至少你离开了沈一卓,我就陪陪你,万一你爱上我了呢。”
“可我……”
“我知道,我知道你喜欢他,”蒋昱昭叹了口气,“那又怎么样,我说到做到……我带你去旅行吧,或者,看在我以前对你不错的份上,你陪我去旅行吧。”
他知道蒋昱昭是想让他去散心,最好忘记伤痛,也忘记沈一卓。人若是能控制自己的记忆,曲哲大概会选择把这些年的感情都删除干净。他有点羡慕那些失忆的人,至少对他来说,失忆会比现在快乐得多。
他是想辞行,之后是求死还是在某个无人问津的角落等死,都还没想好。
“所以你想去哪儿?”
曲哲看着他固执的神情,忽然觉得也许旅行是个不错的决定:“……我想去丹佛。”
“……你会说英文么你。”
“会一点点。”
“好,那你先在我家住两天,我马上安排好。”
曲哲扔掉了那部手机,连同手机卡一起。他的行李很简陋,除了一些随身的东西和证件,就只有曲小宇的几张相片,有一张还是从曲小宇的学生证上弄下来的证件照。它被曲哲郑重地插在钱包里,他经常会看着它出神,想起小时候的事情。那些为了曲小宇攒下来的、她却从来没动用过的钱,最后辗转又回了曲哲手里,像是一种讽刺。
蒋昱昭说到做到,没过几天跟他坐上去美国的飞机,安排好了一切,只等他们两抵达丹佛。他只能从蒋昱昭跟家人打电话的只言片语里,听出来他跟家里正吵架,说要出去散心什么的。
其实对曲哲来说,这地方很无趣,曲哲所谓的会一点点,仅仅是“hello”、“sorry”的程度。蒋昱昭也不会英文,在到丹佛的两小时以后,蒋昱昭雇了位翻译,解决了他们一些基本问题,还领着他们熟悉了一阵。他们住在出租房里,每天出去四处闲逛,偶尔租车开到南佩雷特河,吹吹风闲聊着就是一个下午。
有漂亮的美国姑娘跟蒋昱昭搭讪示好,曲哲看着他手舞足蹈也无法跟人家顺利沟通的模样,会露出笑容。每到这时候蒋昱昭就只能摇头,最后跟姑娘说“I’m gay.that’s my boyfriend!”,然后指指站在一旁的曲哲。
曲哲不会辩解,只能无奈地笑笑。
他们有按照Google出来的结果去找地道的中餐馆,每天吃西餐真的很腻味;他们会晚上驱车到山野间兜风,在天亮的时候回去。
就像那句诗里写的:
“他们一连七十二小时驱车不停越过田野看看是你是我还是他发现了美景,他们要寻找永恒,
“他们旅行到丹佛,他们死在丹佛,他们回到丹佛徒劳地等待,他们守望着丹佛沉思和孤单在丹佛,最后离去寻找时光,如今丹佛却因为失去了自己的英雄而孤单寂寞,”
这无聊散漫的旅行让人很放松,曲哲却总是想起那天晚上的夜话。
他傻傻地问过沈一卓是不是想去丹佛,对方说“寻找的东西在哪里,就应该去哪里”。
那时候他不太理解,在丹佛的某一天,他突然明白了。
“曲哲,你要抽什么牌子!”蒋昱昭站在711门口,冲着他大喊道。
曲哲在车里坐着,估计他是忘了,只好自己下车走了过去:“……我自己买吧。”
“哦……”蒋昱昭语气不太好,“我又不会英文又不会抽烟,以后你自己买啊。”
“好。”曲哲失笑道。
他们两走进711,收银台背后陈列着各色的烟,曲哲望着迟疑了片刻,买了一包七星,一包Lucky。
但后来,沈一卓抽的是万宝路。
他到底更执着于哪个,曲哲也不知道。
“……买这么多干什么。”
“这样明天可以不用买烟了。”
“……今晚吃什么?”
“你想吃什么?”
“我想吃泡面。”
“……那去买,买了回去煮。”
“会煎鸡蛋吗?”蒋昱昭眼巴巴地问,“我还想吃个荷包蛋。”
“……好。”
无论是他还是蒋昱昭,都在这种无所事事中获得了极大的满足。大部分的人,一生都在奔波,都在追寻,幼时忙着成长,再大些开始忙着学习各种知识,再往后就开始为了生计奔波或发愁,在有记忆的时间里,从来没有停下来过。就连旅行,也会是满打满算地安排好每天的行程,在有限的时间里如果不把人文风光全部领略一遍,就好像任务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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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去找过蒋昱昭,试图找出一点蛛丝马迹——他宁愿曲哲跟蒋昱昭在一起,也不想他这样了无痕迹。可蒋昱昭电话关机,M8的经理告诉他,蒋昱昭出国了,短时间内不会回来。
终于,与曲哲有关的一切人和事,都消失殆尽。
如果要一个非要离开不可的理由,大概是忘掉一些事。
如果要一个非要离开沈一卓不可的理由,大概是曲哲不知道该怎么跟这个人相爱。
他应该是恨他,厌恶他,唾弃他,甚至想看他自食恶果,最好众叛亲离,比自己当初更可怜。
但他始终是喜欢他的。
是刻在骨髓里的习惯,几乎成为他的天性,无可改变。
临行之前,他如约去跟蒋昱昭告别,对方似乎全然不意外他会在这个时候做决定。他出现在早上八点半,蒋昱昭睡眼朦胧地站在自家楼下看见曲哲苍白的脸,心一横就下了决定:“你想去哪儿,我陪你去。”
曲哲摇摇头:“我也不知道去哪儿……”
“去哪儿我都陪你去!”蒋昱昭有点凶巴巴地说,“至少你离开了沈一卓,我就陪陪你,万一你爱上我了呢。”
“可我……”
“我知道,我知道你喜欢他,”蒋昱昭叹了口气,“那又怎么样,我说到做到……我带你去旅行吧,或者,看在我以前对你不错的份上,你陪我去旅行吧。”
他知道蒋昱昭是想让他去散心,最好忘记伤痛,也忘记沈一卓。人若是能控制自己的记忆,曲哲大概会选择把这些年的感情都删除干净。他有点羡慕那些失忆的人,至少对他来说,失忆会比现在快乐得多。
他是想辞行,之后是求死还是在某个无人问津的角落等死,都还没想好。
“所以你想去哪儿?”
曲哲看着他固执的神情,忽然觉得也许旅行是个不错的决定:“……我想去丹佛。”
“……你会说英文么你。”
“会一点点。”
“好,那你先在我家住两天,我马上安排好。”
曲哲扔掉了那部手机,连同手机卡一起。他的行李很简陋,除了一些随身的东西和证件,就只有曲小宇的几张相片,有一张还是从曲小宇的学生证上弄下来的证件照。它被曲哲郑重地插在钱包里,他经常会看着它出神,想起小时候的事情。那些为了曲小宇攒下来的、她却从来没动用过的钱,最后辗转又回了曲哲手里,像是一种讽刺。
蒋昱昭说到做到,没过几天跟他坐上去美国的飞机,安排好了一切,只等他们两抵达丹佛。他只能从蒋昱昭跟家人打电话的只言片语里,听出来他跟家里正吵架,说要出去散心什么的。
其实对曲哲来说,这地方很无趣,曲哲所谓的会一点点,仅仅是“hello”、“sorry”的程度。蒋昱昭也不会英文,在到丹佛的两小时以后,蒋昱昭雇了位翻译,解决了他们一些基本问题,还领着他们熟悉了一阵。他们住在出租房里,每天出去四处闲逛,偶尔租车开到南佩雷特河,吹吹风闲聊着就是一个下午。
有漂亮的美国姑娘跟蒋昱昭搭讪示好,曲哲看着他手舞足蹈也无法跟人家顺利沟通的模样,会露出笑容。每到这时候蒋昱昭就只能摇头,最后跟姑娘说“I’m gay.that’s my boyfriend!”,然后指指站在一旁的曲哲。
曲哲不会辩解,只能无奈地笑笑。
他们有按照Google出来的结果去找地道的中餐馆,每天吃西餐真的很腻味;他们会晚上驱车到山野间兜风,在天亮的时候回去。
就像那句诗里写的:
“他们一连七十二小时驱车不停越过田野看看是你是我还是他发现了美景,他们要寻找永恒,
“他们旅行到丹佛,他们死在丹佛,他们回到丹佛徒劳地等待,他们守望着丹佛沉思和孤单在丹佛,最后离去寻找时光,如今丹佛却因为失去了自己的英雄而孤单寂寞,”
这无聊散漫的旅行让人很放松,曲哲却总是想起那天晚上的夜话。
他傻傻地问过沈一卓是不是想去丹佛,对方说“寻找的东西在哪里,就应该去哪里”。
那时候他不太理解,在丹佛的某一天,他突然明白了。
“曲哲,你要抽什么牌子!”蒋昱昭站在711门口,冲着他大喊道。
曲哲在车里坐着,估计他是忘了,只好自己下车走了过去:“……我自己买吧。”
“哦……”蒋昱昭语气不太好,“我又不会英文又不会抽烟,以后你自己买啊。”
“好。”曲哲失笑道。
他们两走进711,收银台背后陈列着各色的烟,曲哲望着迟疑了片刻,买了一包七星,一包Lucky。
但后来,沈一卓抽的是万宝路。
他到底更执着于哪个,曲哲也不知道。
“……买这么多干什么。”
“这样明天可以不用买烟了。”
“……今晚吃什么?”
“你想吃什么?”
“我想吃泡面。”
“……那去买,买了回去煮。”
“会煎鸡蛋吗?”蒋昱昭眼巴巴地问,“我还想吃个荷包蛋。”
“……好。”
无论是他还是蒋昱昭,都在这种无所事事中获得了极大的满足。大部分的人,一生都在奔波,都在追寻,幼时忙着成长,再大些开始忙着学习各种知识,再往后就开始为了生计奔波或发愁,在有记忆的时间里,从来没有停下来过。就连旅行,也会是满打满算地安排好每天的行程,在有限的时间里如果不把人文风光全部领略一遍,就好像任务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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