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凯已经播放爱情剧,苏诚指电视道:“爱情剧中男女两人交谈,经常会背身对方以表达自己情绪。实际上在现实爱情中,除非是要分手,否则一般不会背对对方交谈。何况是方奇和赵宝比较正式的对话,不仅不会把背后交给对方,而且会面对对方,这是一种基本礼仪。”
左罗已经明白了:“有第三个人,而且这人很可能身手不逊赵宝。”
苏诚点头,道:“方奇虽然是警长,但是要调动高手帮自己去杀人,还没那能量。查猎鹰小组中,谁和方奇,赵宝是熟悉的。”
宋凯很快回答:“没有,方奇和赵宝关系是因为军队的关系,猎鹰小组其他成员没有同部之人……我把名单扩展到Z部门特警,发现蓝河小组有两人是赵宝的战友。”
苏诚道:“恩,有一人我知道,他叫蓝一,上次就因为他的提醒才把方奇和赵宝联系在一起。虽然有机率犯傻,但是先排除掉他。”
宋凯道:“蓝二,和赵宝、蓝一同年同期入伍,同期加入特警支队海风小组。一次蓝河特警和特警支队一起出任务时候配合过,蓝河就把蓝二挖到了自己队伍中。”
左罗道:“蓝二的笔录。”
宋凯调出蓝二当时做的笔录,他按照命令,驻守主楼左右楼一楼中央部位,距离赵宝负责的车库大约六米左右。其笔录中没有提到离开岗位和方奇,或者是赵宝打招呼。
宋凯道:“但是赵宝笔录中,赵宝提到蓝二步行过来和自己打个招呼,看见了方奇,进入车库调侃了几句,被方奇赶了出去,让他不要污染证物。方奇笔录没有提到这个细节,只说车库内有高低中三档次的汽车,还有冲洗工具,汽车维护和修理工具,还发现有陈年血迹,所以在这一片区域逗留比较久。他没有提到蓝二,但是提到赵宝,说自己进入车库之前,和驻守在车库门口的赵宝聊了几句,当时还有枪声,方奇嘱咐赵宝自己小心点。这点赵宝笔录中得到证实。”
苏诚问:“蓝二现在在哪?”
宋凯道:“十四个月前,蓝二在一次任务中从三楼摔下,虽然康复出院,但是其女友坚决反对他继续担任特警,并且以分手要挟,蓝二最终选择辞职,按照记录,他应该是在去年开春,12个月前和女友结婚,他们在城郊购买了一套房子。”
“女友情况。”
宋凯道:“女友父亲是一名事业单位基层管理者,母亲在小金店做销售员,金店的老板是女友母亲的舅舅。”
苏诚摊手:“好了,我想你们也应该知道结论了吧?”这个案件的关键点是将蓝二挖出来。当时内务局看了所有监控,寻找可疑车辆和人员,但是均未有发现。当时内务局专案组他们没详查赵宝的细节,而是和局长去争论赵宝算畏罪自杀还是意外死亡。
话说回来,苏诚这个推测也存在很多漏洞,有很多可能性导致苏诚怀疑无效化。但是苏诚作为一名侦探,同时作为一名没有毅力的人,他首先要考虑最大可能。至于死人开车,很简单的,当时的路段汽车比较少,道路宽阔,单行道,三条道。赵宝汽车携带有行车记录仪,只要把内视镜朝下翻,调整好记录仪的镜头,可以看见道路。加之赵宝是自动档汽车,嫌疑犯将赵宝固定在座位上,人趴在赵宝腿上控制方向就可以了,嫌疑人也很清楚卡口高清监控的位置和附近的地域情况。到了监控附近,打转向灯,冲向大海。
嫌疑人怎么脱身呢?很简单的,只要在落海,或者是车门被海水浸泡超过一定比例之前,打开车门一缝,就可以用力推开车门。等海水灌满汽车后,再潜入利用水压平衡的原理,关上车门。
假设当时有车主发现有汽车落海,也只能看见嫌疑人浮出,再潜入,认为他在救自己同伴。嫌疑人比如方奇,可以说自己和赵宝约见,开车要去哪,结果汽车失控。路人是没有办法去救赵宝,赵宝必死无疑。
甚至方奇还可以说,赵宝提到什么黄金的事,后悔,情绪失控之类的。人都死了,话都是他说的。
苏诚只抓到一个细节推断到这里,认定赵宝之死不是意外,是杀人,并且是谋杀。方奇已经准备好了要杀死赵宝。那疑问就来了,假设苏诚推断是正确的,赵宝是私藏赃物的案犯之一吗?
不过在了解这个问题之前,首先要做的就是抓捕蓝二。
左罗道:“刑拘蓝二,拘传其女友和岳母。”刑拘是正式通知你被刑事拘留。而拘传是强制对象必须和警方配合,回答警方的问题。还有传唤,传唤是不具备强制性的。拘传是最轻的强制手段,非羁押,法,检和警察都有权做出这决定。拘传时间不得超过12个小时,并且不能申请延长,如果对方不配合,可使用戒具。
……
案件就这样告破,从蓝二女友和其丈母娘口中证实了蓝二曾经通过丈母娘卖出一批金条。黄金销赃很简单,丈母娘让熟人加工店将近五公斤金条加工成首饰,而后由店铺直接收购这批手势。因此蓝二和其女友终于有钱买了房,结了婚。
但是蓝二交代的案发过程,和苏诚推测是有出入的,赵宝首先怀疑的是蓝二拿走了黄金。蓝二是缺钱的主,十公斤黄金价值两百八十万左右,最重要的一点是拿走这批黄金很安全。在车库某汽车后备箱有一个手提箱,打开之后,里面有大约二十万的现金,但是方奇发现箱子有夹层,拉起一看,是十根金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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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罗已经明白了:“有第三个人,而且这人很可能身手不逊赵宝。”
苏诚点头,道:“方奇虽然是警长,但是要调动高手帮自己去杀人,还没那能量。查猎鹰小组中,谁和方奇,赵宝是熟悉的。”
宋凯很快回答:“没有,方奇和赵宝关系是因为军队的关系,猎鹰小组其他成员没有同部之人……我把名单扩展到Z部门特警,发现蓝河小组有两人是赵宝的战友。”
苏诚道:“恩,有一人我知道,他叫蓝一,上次就因为他的提醒才把方奇和赵宝联系在一起。虽然有机率犯傻,但是先排除掉他。”
宋凯道:“蓝二,和赵宝、蓝一同年同期入伍,同期加入特警支队海风小组。一次蓝河特警和特警支队一起出任务时候配合过,蓝河就把蓝二挖到了自己队伍中。”
左罗道:“蓝二的笔录。”
宋凯调出蓝二当时做的笔录,他按照命令,驻守主楼左右楼一楼中央部位,距离赵宝负责的车库大约六米左右。其笔录中没有提到离开岗位和方奇,或者是赵宝打招呼。
宋凯道:“但是赵宝笔录中,赵宝提到蓝二步行过来和自己打个招呼,看见了方奇,进入车库调侃了几句,被方奇赶了出去,让他不要污染证物。方奇笔录没有提到这个细节,只说车库内有高低中三档次的汽车,还有冲洗工具,汽车维护和修理工具,还发现有陈年血迹,所以在这一片区域逗留比较久。他没有提到蓝二,但是提到赵宝,说自己进入车库之前,和驻守在车库门口的赵宝聊了几句,当时还有枪声,方奇嘱咐赵宝自己小心点。这点赵宝笔录中得到证实。”
苏诚问:“蓝二现在在哪?”
宋凯道:“十四个月前,蓝二在一次任务中从三楼摔下,虽然康复出院,但是其女友坚决反对他继续担任特警,并且以分手要挟,蓝二最终选择辞职,按照记录,他应该是在去年开春,12个月前和女友结婚,他们在城郊购买了一套房子。”
“女友情况。”
宋凯道:“女友父亲是一名事业单位基层管理者,母亲在小金店做销售员,金店的老板是女友母亲的舅舅。”
苏诚摊手:“好了,我想你们也应该知道结论了吧?”这个案件的关键点是将蓝二挖出来。当时内务局看了所有监控,寻找可疑车辆和人员,但是均未有发现。当时内务局专案组他们没详查赵宝的细节,而是和局长去争论赵宝算畏罪自杀还是意外死亡。
话说回来,苏诚这个推测也存在很多漏洞,有很多可能性导致苏诚怀疑无效化。但是苏诚作为一名侦探,同时作为一名没有毅力的人,他首先要考虑最大可能。至于死人开车,很简单的,当时的路段汽车比较少,道路宽阔,单行道,三条道。赵宝汽车携带有行车记录仪,只要把内视镜朝下翻,调整好记录仪的镜头,可以看见道路。加之赵宝是自动档汽车,嫌疑犯将赵宝固定在座位上,人趴在赵宝腿上控制方向就可以了,嫌疑人也很清楚卡口高清监控的位置和附近的地域情况。到了监控附近,打转向灯,冲向大海。
嫌疑人怎么脱身呢?很简单的,只要在落海,或者是车门被海水浸泡超过一定比例之前,打开车门一缝,就可以用力推开车门。等海水灌满汽车后,再潜入利用水压平衡的原理,关上车门。
假设当时有车主发现有汽车落海,也只能看见嫌疑人浮出,再潜入,认为他在救自己同伴。嫌疑人比如方奇,可以说自己和赵宝约见,开车要去哪,结果汽车失控。路人是没有办法去救赵宝,赵宝必死无疑。
甚至方奇还可以说,赵宝提到什么黄金的事,后悔,情绪失控之类的。人都死了,话都是他说的。
苏诚只抓到一个细节推断到这里,认定赵宝之死不是意外,是杀人,并且是谋杀。方奇已经准备好了要杀死赵宝。那疑问就来了,假设苏诚推断是正确的,赵宝是私藏赃物的案犯之一吗?
不过在了解这个问题之前,首先要做的就是抓捕蓝二。
左罗道:“刑拘蓝二,拘传其女友和岳母。”刑拘是正式通知你被刑事拘留。而拘传是强制对象必须和警方配合,回答警方的问题。还有传唤,传唤是不具备强制性的。拘传是最轻的强制手段,非羁押,法,检和警察都有权做出这决定。拘传时间不得超过12个小时,并且不能申请延长,如果对方不配合,可使用戒具。
……
案件就这样告破,从蓝二女友和其丈母娘口中证实了蓝二曾经通过丈母娘卖出一批金条。黄金销赃很简单,丈母娘让熟人加工店将近五公斤金条加工成首饰,而后由店铺直接收购这批手势。因此蓝二和其女友终于有钱买了房,结了婚。
但是蓝二交代的案发过程,和苏诚推测是有出入的,赵宝首先怀疑的是蓝二拿走了黄金。蓝二是缺钱的主,十公斤黄金价值两百八十万左右,最重要的一点是拿走这批黄金很安全。在车库某汽车后备箱有一个手提箱,打开之后,里面有大约二十万的现金,但是方奇发现箱子有夹层,拉起一看,是十根金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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