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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专案组那么多人,事实上不可能每个人都参与审讯的。
最终确定下来的主审人选,是刘浪和王为。
这个也很好理解。
王为是亲手抓获罗阿田的人,有他在,就能镇得住场子,不管罗阿田的气焰多嚣张,一个手下败将,见到王为总是会心虚。
这种心理上的优势,是其他人没办法具备的。
至于刘浪,从三年前第一起案子发生,就是他在跟进的,三年来,他对这几起系列杀人强奸案的每个细节,可谓都了如指掌。由他来主审,乃是理所当然。
王为只是从旁协助,保持对罗阿田的心理压力。
白娇娇,谷帅,江中翰等几位主要侦办人员,也参与审讯。
其他专案组成员,在审讯室外,透过隔离玻璃观看整个审讯的过程。
周金沙,李作勇,海凤鸣都赶到了。
严格来说,只有周金沙是从家里赶过来的,李作勇和海凤鸣压根就一直在局里坐镇指挥。已经有了那么明显的线索,岩门市局自然要竭尽全力。
审讯谈不上特别顺利,但难度也不算多高。
刘浪说的那一百种办法,并没有使出来,只不过和罗阿田斗了斗心眼,就问出了很多想要得到的内容。看来罗阿田心里头也明白,不管他招不招,反正这回是死定了。既然如此,那还不如索性痛快一点,免得多吃苦头。
他相信刘浪那番话绝不是吓唬他的。
有句话说,对别人狠的人对自己更狠,其实基本是扯淡。
大多数对别人狠的人,对自己好着呢。但他也怕,怕别人用同样狠的方法对对付他。
因为罗阿田基本还算配合,审讯并没有进行一个通宵,差不多凌晨三点左右就结束了,罗阿田被押回市一看严加看守。
在此之前,看守所那边早做了最充足的准备。
别人进号子,都会解开手铐。
罗阿田没有这种待遇。
他一直都戴着手铐,进看守所后,还加了一副脚镣,死沉死沉的那种,用大铁锁锁住,再是开锁高手没有合用的工具也休想打开。
这是看守所对付死刑犯的全副装备。
不过一般来说,总要等法院判决之后,确定是判了死刑,才给死刑犯上脚镣,手铐是不上的。他得吃饭洗脸上厕所,铐住手没法完成这些事情。
上脚镣,是为了防止他逃跑。
当然,从戒备森严的看守所越狱,难度不是一般的高。
通常情况下,越狱都发生在监狱和劳改队,很少发生在看守所。看守所基本全封闭的环境,每天仅有的半个小时放风时间,以及武警二十四小时值守巡逻,压根就让这些囚犯没有什么越狱逃跑的机会。
但罗阿田是例外。
他不用等到法院宣判,他的死刑是一定,确定,以及肯定的。
这一点,任谁都心里有数。
另外更重要的一点就是,罗阿田和其他死刑犯不一样,这小子是个武术高手。不把他手脚都铐起来,实在太过危险。
要说他能从看守所跑出去,那当然不大现实。
你再是武术高手,徒手也打不破厚实的铁门和更加厚实的水泥钢筋墙。
关键怕他狂性大发,对同监的其他在押犯人出手。
九十年代,岩门市第一看守所压根就没有条件单独关押每个嫌疑犯,都是大房子,大通铺,一个号子里最少也得关进去十来号人。吃喝拉撒睡都在一个空间里完成。
就算有单独关押的条件,罗阿田这样的重犯,也不可能单独关押。
怕他自杀!
事实上,罗阿田所在的号子,除了他之外,其他九个犯人都是经过挑选的,都是表现比较好,渴望得到宽大处理的嫌犯。
因为想要得到宽大处理,想要立功,这些嫌犯就对看守所干警的要求特别配合。让他们帮助看押罗阿田这个重犯,就是给他们立功的机会。
不但有立功的机会,看守重犯的生活待遇也有所不同。
每个人每餐都能分配到一大钵米饭,和比一般在押犯更多的菜肴。基本上,看押之人和重犯的生活待遇是一样的。
在看守所,能吃饱已经是很不错的待遇了。
除此之外,偶尔还能吃到点水果,甚至抽到半支香烟。
当然,抽烟必须是在看守所干警或者武警的监视之下抽,而且火种是百分之百不允许留在号子里的。
之所以死刑犯的待遇比普通在押嫌疑犯的待遇要好一点,原因也很简单,就是确保死刑犯在上刑场之前是全须全羽的。
这是明正典刑的需要。
如果死刑犯在看守所自杀,或者自伤自残,那是事故,要追究责任的。
但这九个“积极分子”的安全,也是要保证的。
罗阿田不是一般的杀人犯,他太凶残了,太穷凶极恶了。如果不把他给铐上,他一旦发起疯来,搞不好号子里这九个人要死一多半。
可以这么说,在抓到罗阿田的时候,专案组的每个人都兴奋难耐,但电话打到看守所的时候,可把市一看的几位领导给“吓住”了。翻身起床,就往所里赶,电话召集所有干警全部到场,紧急开会,商量接下来对罗阿田的监管措施。
出不得差错,千万千万出不得差错啊。
这个案子,不说全市人民从上到下都在盯着,就算是省里的大领导甚至首都更大的领导,都在关注呢。这要是罗阿田在号子里有个“三长两短”,那还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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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确定下来的主审人选,是刘浪和王为。
这个也很好理解。
王为是亲手抓获罗阿田的人,有他在,就能镇得住场子,不管罗阿田的气焰多嚣张,一个手下败将,见到王为总是会心虚。
这种心理上的优势,是其他人没办法具备的。
至于刘浪,从三年前第一起案子发生,就是他在跟进的,三年来,他对这几起系列杀人强奸案的每个细节,可谓都了如指掌。由他来主审,乃是理所当然。
王为只是从旁协助,保持对罗阿田的心理压力。
白娇娇,谷帅,江中翰等几位主要侦办人员,也参与审讯。
其他专案组成员,在审讯室外,透过隔离玻璃观看整个审讯的过程。
周金沙,李作勇,海凤鸣都赶到了。
严格来说,只有周金沙是从家里赶过来的,李作勇和海凤鸣压根就一直在局里坐镇指挥。已经有了那么明显的线索,岩门市局自然要竭尽全力。
审讯谈不上特别顺利,但难度也不算多高。
刘浪说的那一百种办法,并没有使出来,只不过和罗阿田斗了斗心眼,就问出了很多想要得到的内容。看来罗阿田心里头也明白,不管他招不招,反正这回是死定了。既然如此,那还不如索性痛快一点,免得多吃苦头。
他相信刘浪那番话绝不是吓唬他的。
有句话说,对别人狠的人对自己更狠,其实基本是扯淡。
大多数对别人狠的人,对自己好着呢。但他也怕,怕别人用同样狠的方法对对付他。
因为罗阿田基本还算配合,审讯并没有进行一个通宵,差不多凌晨三点左右就结束了,罗阿田被押回市一看严加看守。
在此之前,看守所那边早做了最充足的准备。
别人进号子,都会解开手铐。
罗阿田没有这种待遇。
他一直都戴着手铐,进看守所后,还加了一副脚镣,死沉死沉的那种,用大铁锁锁住,再是开锁高手没有合用的工具也休想打开。
这是看守所对付死刑犯的全副装备。
不过一般来说,总要等法院判决之后,确定是判了死刑,才给死刑犯上脚镣,手铐是不上的。他得吃饭洗脸上厕所,铐住手没法完成这些事情。
上脚镣,是为了防止他逃跑。
当然,从戒备森严的看守所越狱,难度不是一般的高。
通常情况下,越狱都发生在监狱和劳改队,很少发生在看守所。看守所基本全封闭的环境,每天仅有的半个小时放风时间,以及武警二十四小时值守巡逻,压根就让这些囚犯没有什么越狱逃跑的机会。
但罗阿田是例外。
他不用等到法院宣判,他的死刑是一定,确定,以及肯定的。
这一点,任谁都心里有数。
另外更重要的一点就是,罗阿田和其他死刑犯不一样,这小子是个武术高手。不把他手脚都铐起来,实在太过危险。
要说他能从看守所跑出去,那当然不大现实。
你再是武术高手,徒手也打不破厚实的铁门和更加厚实的水泥钢筋墙。
关键怕他狂性大发,对同监的其他在押犯人出手。
九十年代,岩门市第一看守所压根就没有条件单独关押每个嫌疑犯,都是大房子,大通铺,一个号子里最少也得关进去十来号人。吃喝拉撒睡都在一个空间里完成。
就算有单独关押的条件,罗阿田这样的重犯,也不可能单独关押。
怕他自杀!
事实上,罗阿田所在的号子,除了他之外,其他九个犯人都是经过挑选的,都是表现比较好,渴望得到宽大处理的嫌犯。
因为想要得到宽大处理,想要立功,这些嫌犯就对看守所干警的要求特别配合。让他们帮助看押罗阿田这个重犯,就是给他们立功的机会。
不但有立功的机会,看守重犯的生活待遇也有所不同。
每个人每餐都能分配到一大钵米饭,和比一般在押犯更多的菜肴。基本上,看押之人和重犯的生活待遇是一样的。
在看守所,能吃饱已经是很不错的待遇了。
除此之外,偶尔还能吃到点水果,甚至抽到半支香烟。
当然,抽烟必须是在看守所干警或者武警的监视之下抽,而且火种是百分之百不允许留在号子里的。
之所以死刑犯的待遇比普通在押嫌疑犯的待遇要好一点,原因也很简单,就是确保死刑犯在上刑场之前是全须全羽的。
这是明正典刑的需要。
如果死刑犯在看守所自杀,或者自伤自残,那是事故,要追究责任的。
但这九个“积极分子”的安全,也是要保证的。
罗阿田不是一般的杀人犯,他太凶残了,太穷凶极恶了。如果不把他给铐上,他一旦发起疯来,搞不好号子里这九个人要死一多半。
可以这么说,在抓到罗阿田的时候,专案组的每个人都兴奋难耐,但电话打到看守所的时候,可把市一看的几位领导给“吓住”了。翻身起床,就往所里赶,电话召集所有干警全部到场,紧急开会,商量接下来对罗阿田的监管措施。
出不得差错,千万千万出不得差错啊。
这个案子,不说全市人民从上到下都在盯着,就算是省里的大领导甚至首都更大的领导,都在关注呢。这要是罗阿田在号子里有个“三长两短”,那还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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