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薪尝胆狼不会在自己弱小时攻击比自己强大的东西。但一旦时机成熟,它便会跃然而起,而且不达目的决不罢休。
众狼一心,自知之明,狼知道自己是狼不是老虎,所以狼只做自己有能力做的事,知道什么时候该进攻,更知道什么时候应该后退,并且知己知彼狼在每次攻击前都会去了解对手,而不会轻视它,所以狼一生的攻击很少失误,面对形形色色的诱惑,绝少误入歧途。
但很可惜,一生不失误,但仅仅是一次的判断失误,所带来的后果就是极其严重的。
这就和和尚一样,人们问何为佛?即一生不杀一只蝼蚁即为佛,但这是不可能做到的,所谓一时不杀生容易,一世不杀生,谈何容易?
“有的时候,人的判断会出错,而一旦出错,所付出的后果是不可估量的,很有可能将半辈子的心血都付之一炬。”
老萨满咳嗽起来,对孙长宁开口言语:“草原传说自己是苍狼白鹿的后代。所以把狼作为部族的图腾。而实际上,苍狼白鹿寓意的是祖先的生活方式,苍狼食肉,代表狩猎,白鹿吃草代表游牧。这是草原奉之为图腾的根本原因。”
苍狼主杀,代表杀戮和战争,是草原的武;白鹿象征温顺和平,是草原的文。
孙长宁:“这也是一对阴阳,孤阴不生,孤阳不长.......平衡之道,养与战的结合,保持住心神的稳定,随时随地都处于自身最完美的状态.........”
第二百六十一章 黑色的乌鸦!
拳术界有句话:埋头苦练一年,不如名师一点。
此时在草原上,老萨满就是孙长宁的名师,他从自然万物的角度告诫孙长宁许多的道理,乃至于从这次狼群的袭击当中,告诫孙长宁,不论自己平时的判断有多么准确,也绝不能在下一次的战斗时不去判断。
俗语有言,狮子搏兔亦用全力!
一次的误判,带来的错误是致命的。
或许有人能够承受这一次的误判,但谁又说得准,那人不会出现第二次误判呢?
有一便有二,有二便有三!
有些事情,不能开先河,一旦开了,那后面就收不住了。
练拳的人,有些看起来外表风光,其实一辈子都在如履薄冰,首先在这一行混,那拳脚功夫必然是要高的,不然回头被人挑了还不知道怎么回事,搞得灰头土脸声名狼藉,那就彻底玩完了。
和人打,那人功夫不如你还好说,但如果高过你了,那摘了你的牌子,你只有刻苦修行再去夺回来,不然这面子就是丢了,这辈子也捡不起来了。
练拳的人,不能懈怠,三日不打,那和人动手就生疏了,到那时候会出现许多意外,没有办法预料。
所以,有些人在武界混够了,那就准备退出去,开办个武术馆,自己注册公司,做起生意,那等到势力大了,有名声了,谁来挑战,先要打趴那些武馆的学生,打完之后还有弟子,弟子之后还有亲传弟子,等到这时候,基本上也就把这个人的套路摸清楚了。
一人单枪匹马的,在武术界难以混下去,因为谁都有重伤的时候,谁都有不舒服,乃至于患病的时候,而有些跳梁小丑就喜欢逮着这种时候来挑战,因为打输了他们不会失去任何东西,但如果打赢了,那名声直接就来了。
世界上永远不缺少投机取巧的人,一辈子正直的人终究还是少数。
孙长宁杀死了狼王,把对方的尸体好好的葬在大丘之上,对于孙长宁来说,这也是一个强大无比的对手,同时也是一位良师。
虽然这个良师被自己亲手杀了。
三天之后,老萨满把狼王牙齿打磨的骨项链交给孙长宁,那上面四颗獠牙闪烁着明光,如白玉一般,但又有些黯淡,可孙长宁能够确实感觉到,那獠牙之中蕴含的嗜血气息。
狼王虽然死了,但是狼魂仍旧没有散去,这些獠牙就是它驰骋草原最大的依仗之一。
孙长宁把这个项链戴在了脖颈上,贴着身子,他感受到一股温凉,不知道是不是所有猛兽牙齿所做的首饰戴起来都是如此,起码这个狼牙项链给孙长宁的感觉还是挺舒服的。
“猛兽只有猛人能降服,对于有些人来说,这东西是宝物,而对于另外一些人来说,这玩意是带来杀戮的东西。”
老萨满开口说着,那晃了晃手上的佛珠:“你看看我这珠子用的什么木头?”
孙长宁看了看,摇摇头:“我对这东西一窍不通,但应该是黄杨木什么的?”
“这是槐木,招鬼的玩意。”
老萨满把话吐出:“南方民间所说的五鬼木,这玩意还是当年我下南的时候,一个老和尚送给我的,当时我在南方也混了挺长时间,说这东西是槐树弄得,把我吓得不轻。”
“我以为那老和尚要坑我呢,结果那老和尚说什么,槐树虽然是鬼木,但却亦有封阴之效,成木时是招来鬼魂的东西,但是如果做成法器,那倒是降魔的利宝。”
“佛珠只是为了让我心中感到安宁,我不是那劳什子藏佛的信徒,其实如果真的要说起来,我自己本人倒是和汉佛的关系更近一点。”
老萨满这么说着,那佛珠在他手上晃荡,被他用拇指搓着,发出嘎啦嘎啦的声响。
“缘起缘灭,花开花谢,百年光阴,转瞬便逝去了,当年的故人都已经不在,徒留一地的灰烬,那都是曾经的过往,被时间的烈火熊熊焚烧,化作尘土,终有一日,我也会变成那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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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狼一心,自知之明,狼知道自己是狼不是老虎,所以狼只做自己有能力做的事,知道什么时候该进攻,更知道什么时候应该后退,并且知己知彼狼在每次攻击前都会去了解对手,而不会轻视它,所以狼一生的攻击很少失误,面对形形色色的诱惑,绝少误入歧途。
但很可惜,一生不失误,但仅仅是一次的判断失误,所带来的后果就是极其严重的。
这就和和尚一样,人们问何为佛?即一生不杀一只蝼蚁即为佛,但这是不可能做到的,所谓一时不杀生容易,一世不杀生,谈何容易?
“有的时候,人的判断会出错,而一旦出错,所付出的后果是不可估量的,很有可能将半辈子的心血都付之一炬。”
老萨满咳嗽起来,对孙长宁开口言语:“草原传说自己是苍狼白鹿的后代。所以把狼作为部族的图腾。而实际上,苍狼白鹿寓意的是祖先的生活方式,苍狼食肉,代表狩猎,白鹿吃草代表游牧。这是草原奉之为图腾的根本原因。”
苍狼主杀,代表杀戮和战争,是草原的武;白鹿象征温顺和平,是草原的文。
孙长宁:“这也是一对阴阳,孤阴不生,孤阳不长.......平衡之道,养与战的结合,保持住心神的稳定,随时随地都处于自身最完美的状态.........”
第二百六十一章 黑色的乌鸦!
拳术界有句话:埋头苦练一年,不如名师一点。
此时在草原上,老萨满就是孙长宁的名师,他从自然万物的角度告诫孙长宁许多的道理,乃至于从这次狼群的袭击当中,告诫孙长宁,不论自己平时的判断有多么准确,也绝不能在下一次的战斗时不去判断。
俗语有言,狮子搏兔亦用全力!
一次的误判,带来的错误是致命的。
或许有人能够承受这一次的误判,但谁又说得准,那人不会出现第二次误判呢?
有一便有二,有二便有三!
有些事情,不能开先河,一旦开了,那后面就收不住了。
练拳的人,有些看起来外表风光,其实一辈子都在如履薄冰,首先在这一行混,那拳脚功夫必然是要高的,不然回头被人挑了还不知道怎么回事,搞得灰头土脸声名狼藉,那就彻底玩完了。
和人打,那人功夫不如你还好说,但如果高过你了,那摘了你的牌子,你只有刻苦修行再去夺回来,不然这面子就是丢了,这辈子也捡不起来了。
练拳的人,不能懈怠,三日不打,那和人动手就生疏了,到那时候会出现许多意外,没有办法预料。
所以,有些人在武界混够了,那就准备退出去,开办个武术馆,自己注册公司,做起生意,那等到势力大了,有名声了,谁来挑战,先要打趴那些武馆的学生,打完之后还有弟子,弟子之后还有亲传弟子,等到这时候,基本上也就把这个人的套路摸清楚了。
一人单枪匹马的,在武术界难以混下去,因为谁都有重伤的时候,谁都有不舒服,乃至于患病的时候,而有些跳梁小丑就喜欢逮着这种时候来挑战,因为打输了他们不会失去任何东西,但如果打赢了,那名声直接就来了。
世界上永远不缺少投机取巧的人,一辈子正直的人终究还是少数。
孙长宁杀死了狼王,把对方的尸体好好的葬在大丘之上,对于孙长宁来说,这也是一个强大无比的对手,同时也是一位良师。
虽然这个良师被自己亲手杀了。
三天之后,老萨满把狼王牙齿打磨的骨项链交给孙长宁,那上面四颗獠牙闪烁着明光,如白玉一般,但又有些黯淡,可孙长宁能够确实感觉到,那獠牙之中蕴含的嗜血气息。
狼王虽然死了,但是狼魂仍旧没有散去,这些獠牙就是它驰骋草原最大的依仗之一。
孙长宁把这个项链戴在了脖颈上,贴着身子,他感受到一股温凉,不知道是不是所有猛兽牙齿所做的首饰戴起来都是如此,起码这个狼牙项链给孙长宁的感觉还是挺舒服的。
“猛兽只有猛人能降服,对于有些人来说,这东西是宝物,而对于另外一些人来说,这玩意是带来杀戮的东西。”
老萨满开口说着,那晃了晃手上的佛珠:“你看看我这珠子用的什么木头?”
孙长宁看了看,摇摇头:“我对这东西一窍不通,但应该是黄杨木什么的?”
“这是槐木,招鬼的玩意。”
老萨满把话吐出:“南方民间所说的五鬼木,这玩意还是当年我下南的时候,一个老和尚送给我的,当时我在南方也混了挺长时间,说这东西是槐树弄得,把我吓得不轻。”
“我以为那老和尚要坑我呢,结果那老和尚说什么,槐树虽然是鬼木,但却亦有封阴之效,成木时是招来鬼魂的东西,但是如果做成法器,那倒是降魔的利宝。”
“佛珠只是为了让我心中感到安宁,我不是那劳什子藏佛的信徒,其实如果真的要说起来,我自己本人倒是和汉佛的关系更近一点。”
老萨满这么说着,那佛珠在他手上晃荡,被他用拇指搓着,发出嘎啦嘎啦的声响。
“缘起缘灭,花开花谢,百年光阴,转瞬便逝去了,当年的故人都已经不在,徒留一地的灰烬,那都是曾经的过往,被时间的烈火熊熊焚烧,化作尘土,终有一日,我也会变成那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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