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孙远均今晚不知有什么事没来,让他有点生气,但是太晚回去了,孙远均十有八九又要发脾气了。
这时,人群中不知从哪伸过来一只有力的手,二话不说拉着他就往前走。走了几步之后,宋昱才发现这人原来是蒙恪啊。
宋昱正要追问,蒙恪指了指前方的舞台。
舞台上一片漆黑,工作人员正在忙着撤掉小品表演用到的那些道具。
忽然一束追光打到了舞台下人群中,宋昱看见了那个熟悉的身影穿着一身黑色夹克从下方慢慢走上舞台。
“让青春吹动了你的长发,让它牵引你的梦。不知不觉这城市的历史,已记取了你的笑容……”
在众人的注视中,孙远均边走边唱,没有伴奏的清唱,却让整个会场的观众都跟着音乐鼓掌打起了节奏。
孙远均走到舞台前,一跃跳上舞台,追光也就随之跟到舞台。
宋昱这才惊讶地发现好久不见的李思竟然出现在舞台上,身上还背着一把贝斯。
李思把手里的吉他递给孙远均,孙远均背好吉他,把手中的话筒放到了支架上。
孙远均看着台下满眼疑惑又带着莫名兴奋的观众,自言自语地说道:“为什么唱这首歌呢?是因为这是我中学时组建的迷藏乐队第一次上台表演的歌。”
孙远均双手握住话筒,环顾了一下台下的观众,像是在找着什么东西,终于他的眼神锁定到了宋昱身上。终于他魅惑一笑,接着说道:“感谢T大能够给我这个机会,让我可以唱歌给大家听。”
台下其实本来就有不少孙远均的迷弟迷妹,或者说路人粉也不少,但是大家都只知道他是电影明星,还拍过电视,忽然见到他背着把吉他站在台上唱歌,先不问唱得怎么样,那又酷又拽的气场,已经把众人帅翻了。
“接下来我要唱的这首歌是我自己写的,名字叫《等》,是给我生命中很重要的某个人的。”孙远均说到某人的时候,眼神开始不自觉地在台下搜寻着。
他的眼角眉间都有掩饰不住的笑意:“至于那个某人是谁,大家应该都知道了吧。”
台下人群中一片哗然,很多女生开始失声尖叫,场面一度几近失控。幸好蒙恪块头大,能够好好地保护着宋昱不被蜂拥而至的很多激动的女生挤死。
沉睡千年
等一个轮回的瞬间
日晒雨淋,风霜雷电
衰老了我的容颜
无法风化我的信念
等等等等
哈雷彗星走过又来过
等等等等
银河系又远离我一光年
等等等等
直到千万年后你将我发现
等等等等
我的世界从此不再灰暗
任时间轮回
任沧海桑田
我的裂纹
鉴证着我的誓言
……
宋昱猛然间想起来了,这曾经是孙远均在上高中的时候帮他写的作业。
在遥远的十二年前,某个风和日丽的秋天,宋昱所在的初三年级被组织去学校的社会实践,其实就是去一个博物馆一日游,大家在博物馆看了不少宝贝,其中最让孩子们津津乐道的就是恐龙化石。
宋昱简直被如此多的恐龙化石和恐龙蛋给惊呆了。对于历史的浓厚兴趣大概也是那时候培养起来的。
结果回来之后,宋昱就被当时的班主任也是语文老师要求要用“化石”为主题写一篇小诗,宋昱那时年纪还小,语言表达能力也不是十分好,只好一如既往地向孙远均求助。
两天之后,孙远均就把这首诗交给了他,一句多余的话都没有。
那个时候的宋昱读过之后,觉得写得很好,但并不是很懂诗里表达的是什么意思。当然以当时的宋昱来说,不管孙远均写了什么给他,他都会觉得写得很好的。
交上去两天之后,作业本发了下来。宋昱发现语文老师没有给他打分,而是写下了这样的评语:“诗不错,但是以后还是自己原创吧”。
本来就崇拜学霸的宋昱从此对孙远均尊为天人。他从来只知道孙远均数学,英语厉害,没想到在语言文字方面造诣也如此之深啊。
宋昱没想到十几年后的今天,孙远均会把这首诗重新润色,谱曲,这个人真的是浪漫得令人发指啊。
宋昱全程泪光闪闪地听完了歌,孙远均唱到最后的时候,慢慢走到舞台的最前面,人群中开始不断有人往前挤,宋昱被拥挤的人潮推到了舞台的最前面。
孙远均一伸手就把他拉上了舞台。
孙远均看着他笑道:“十二年前的时候,其实我就表白了哦,只是那时你没有看懂。今天,你懂了吗?”
宋昱看着他那张英俊到人神共愤的脸,在舞台的光影斑驳中显得更加不真实,宋昱像做梦一般点点头。
孙远均似乎是对他的反应很满意,又继续说道:“如果你愿意和我走完余生的日子,就戴上这个戒指,你愿意吗?”
孙远均像变魔术一样不知从哪里摸出一个亮晶晶的戒指来,然后像所有童话里的王子一样,单膝跪地。
人群中瞬间爆发出各种热烈的议论声。
“我愿意,我愿意!”
“我的天哪!这还让不让单身狗有活路了!”
“是不是gay都这么浪漫啊,天啊,好想有这样的男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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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人群中不知从哪伸过来一只有力的手,二话不说拉着他就往前走。走了几步之后,宋昱才发现这人原来是蒙恪啊。
宋昱正要追问,蒙恪指了指前方的舞台。
舞台上一片漆黑,工作人员正在忙着撤掉小品表演用到的那些道具。
忽然一束追光打到了舞台下人群中,宋昱看见了那个熟悉的身影穿着一身黑色夹克从下方慢慢走上舞台。
“让青春吹动了你的长发,让它牵引你的梦。不知不觉这城市的历史,已记取了你的笑容……”
在众人的注视中,孙远均边走边唱,没有伴奏的清唱,却让整个会场的观众都跟着音乐鼓掌打起了节奏。
孙远均走到舞台前,一跃跳上舞台,追光也就随之跟到舞台。
宋昱这才惊讶地发现好久不见的李思竟然出现在舞台上,身上还背着一把贝斯。
李思把手里的吉他递给孙远均,孙远均背好吉他,把手中的话筒放到了支架上。
孙远均看着台下满眼疑惑又带着莫名兴奋的观众,自言自语地说道:“为什么唱这首歌呢?是因为这是我中学时组建的迷藏乐队第一次上台表演的歌。”
孙远均双手握住话筒,环顾了一下台下的观众,像是在找着什么东西,终于他的眼神锁定到了宋昱身上。终于他魅惑一笑,接着说道:“感谢T大能够给我这个机会,让我可以唱歌给大家听。”
台下其实本来就有不少孙远均的迷弟迷妹,或者说路人粉也不少,但是大家都只知道他是电影明星,还拍过电视,忽然见到他背着把吉他站在台上唱歌,先不问唱得怎么样,那又酷又拽的气场,已经把众人帅翻了。
“接下来我要唱的这首歌是我自己写的,名字叫《等》,是给我生命中很重要的某个人的。”孙远均说到某人的时候,眼神开始不自觉地在台下搜寻着。
他的眼角眉间都有掩饰不住的笑意:“至于那个某人是谁,大家应该都知道了吧。”
台下人群中一片哗然,很多女生开始失声尖叫,场面一度几近失控。幸好蒙恪块头大,能够好好地保护着宋昱不被蜂拥而至的很多激动的女生挤死。
沉睡千年
等一个轮回的瞬间
日晒雨淋,风霜雷电
衰老了我的容颜
无法风化我的信念
等等等等
哈雷彗星走过又来过
等等等等
银河系又远离我一光年
等等等等
直到千万年后你将我发现
等等等等
我的世界从此不再灰暗
任时间轮回
任沧海桑田
我的裂纹
鉴证着我的誓言
……
宋昱猛然间想起来了,这曾经是孙远均在上高中的时候帮他写的作业。
在遥远的十二年前,某个风和日丽的秋天,宋昱所在的初三年级被组织去学校的社会实践,其实就是去一个博物馆一日游,大家在博物馆看了不少宝贝,其中最让孩子们津津乐道的就是恐龙化石。
宋昱简直被如此多的恐龙化石和恐龙蛋给惊呆了。对于历史的浓厚兴趣大概也是那时候培养起来的。
结果回来之后,宋昱就被当时的班主任也是语文老师要求要用“化石”为主题写一篇小诗,宋昱那时年纪还小,语言表达能力也不是十分好,只好一如既往地向孙远均求助。
两天之后,孙远均就把这首诗交给了他,一句多余的话都没有。
那个时候的宋昱读过之后,觉得写得很好,但并不是很懂诗里表达的是什么意思。当然以当时的宋昱来说,不管孙远均写了什么给他,他都会觉得写得很好的。
交上去两天之后,作业本发了下来。宋昱发现语文老师没有给他打分,而是写下了这样的评语:“诗不错,但是以后还是自己原创吧”。
本来就崇拜学霸的宋昱从此对孙远均尊为天人。他从来只知道孙远均数学,英语厉害,没想到在语言文字方面造诣也如此之深啊。
宋昱没想到十几年后的今天,孙远均会把这首诗重新润色,谱曲,这个人真的是浪漫得令人发指啊。
宋昱全程泪光闪闪地听完了歌,孙远均唱到最后的时候,慢慢走到舞台的最前面,人群中开始不断有人往前挤,宋昱被拥挤的人潮推到了舞台的最前面。
孙远均一伸手就把他拉上了舞台。
孙远均看着他笑道:“十二年前的时候,其实我就表白了哦,只是那时你没有看懂。今天,你懂了吗?”
宋昱看着他那张英俊到人神共愤的脸,在舞台的光影斑驳中显得更加不真实,宋昱像做梦一般点点头。
孙远均似乎是对他的反应很满意,又继续说道:“如果你愿意和我走完余生的日子,就戴上这个戒指,你愿意吗?”
孙远均像变魔术一样不知从哪里摸出一个亮晶晶的戒指来,然后像所有童话里的王子一样,单膝跪地。
人群中瞬间爆发出各种热烈的议论声。
“我愿意,我愿意!”
“我的天哪!这还让不让单身狗有活路了!”
“是不是gay都这么浪漫啊,天啊,好想有这样的男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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