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六知道他们不敢抢,因为他们知道祝鹤澜就在那百级石阶下等着他。
三位门主之间交换了一番复杂的目光。恐怕他们也想不到,勾陈先生竟然会陷得那么深,甚至抛弃了他昔日的同伴……
尤其是玄武先生,恐怕不会好受。
“那么穷极之书呢?你有没有把它带出来。”一直沉默的青龙先生终于开口问道。
重六摇摇头,“我没有见到任何书,师父也没有交给我任何书。但不论如何,它此时多半跟着师父一起消失在那片秽化的海里了。”
“不……穷极之书不可能这么轻易就消失。”青龙先生沉默片刻,说道,“若它不在勾陈手中,很可能已经易主了。此事得继续查下去。”
言下之意,恐怕在槐安客栈附近会出现更多刺探消息的百晓生……
见三人久久无言,重六便要告退。但玄武先生却在他出门前说了句,“身为百晓生,不要让自己的情感蒙蔽观察的眼睛,永远不要盲目相信任何人。”
第113章 千人鼓(7)
与百晓门的三位门主见面后的第三天,重六从小院出来刚好看到小舜和福子在帮忙卸土豆,发现一直给客栈送菜的菜农换了个人。他心中一动,匆匆回屋拿了东西,等到小舜和福子走了才上前。
那菜农一声不吭地将一只粗麻布包递给他。重六迅速地打开布的一角看了一眼,而后便将用小盒子装着的玄武先生朱砂令递给对方。
他拿着手记匆匆忙忙跑回小院,却见祝鹤澜依旧趴在床上睡得香甜,黑发成缕散落在凌乱的锦绣被褥上,分外妖娆惑人……
然而重六无情地大力摇晃着他的肩膀。
“不要吵……”祝鹤澜连眼睛都懒得睁开,赶苍蝇一样懒洋洋地挥了挥手,含糊不清地说,“再让我睡一会儿……就一小会儿……”
“不要赖床了!百晓门的人已经来过了!”重六在他耳边大喊。
祝鹤澜的眼睛总算睁开了,拥着被褥坐起身,一脸的阴沉和不情愿。
也就是六儿敢一大早就把他叫起来,要是换了别人……
“这里面有三本手记,咱们看的时候得留个心眼,因为打探到这些消息的人也不知道有没有被天辜大巫控制。”重六絮絮说着,已经略微兴奋地把三本册子在床上摊开,简直如同收到了生辰礼物。
祝鹤澜叹了口气,伸手接过重六塞给他的一本,“一定要现在就看吗?”
“这么十万火急的事,当然是马上就要看啊!”重六不由分说,已经盘腿坐好飞速翻阅起来。
祝鹤澜发现重六看书的速度快得惊人,纸张哗哗哗一页页翻过去,不消一炷香时间一本就竟然被扫完了……
天辜大巫名叫桑鸦,今年不过才二十二岁,于一年前接过的大巫权杖。他的父亲是谁已不可考,母亲一生居于黑石部落,靠着用自己编织的席子筐簸交换些猎人们打到的口粮,甚至为了养活她自己和儿子,不得不以自己来交换些猎物。
桑鸦出身贫贱低微,父亲又身份不明,一直被部落中众人视为肮脏低贱之人。可是在他八岁那年开始夜夜发出恐怖的嚎叫,醒来后便告诉他母亲,他梦见了混沌之神。
只要梦见混沌之神,就有资格成为巫师的候选。但当时整个部落没有人愿意将这样一个肮脏之子送去混沌神殿,那会令整个部落蒙羞。所以当混沌神殿的巫师们来挑选神童的时候,他们将部落族长的孙子谎称为神童交了出去。
但是令人惊愕的事发生了。小小的桑鸦忽然发出了一声恐怖的、全然不是童音的咆哮,他的声音低沉厚重,仿佛与群山共鸣。
“愚痴凡人,也想欺骗神明么?”
八岁的孩童一双眼睛里弥漫着妖异的血红,无形的秽气如无数蜷曲伸缩的触须,在他的周围翻卷飞舞。当时在场的所有人都被他弥散的、超越人类的黑暗震慑,双膝发软,一个接一个跪倒在他面前。
谁也想不到,那个来历不明的肮脏之子,在几年后会被天辜人认为是近三百年来最强大的巫师,是混沌之神亲选的使者。甚至有人说,桑鸦见过真正的混沌之神的化身,受到了它的加持。
“这天辜大巫的故事要是被写成戏本子或者话本,应该挺受欢迎的。”重六啧啧评论道。
祝鹤澜翻看着另一本手记,“这里面记叙的都是关于混沌之神的信息。大都是从远西收集到的,但并不完善。”
重六探着头看他手里的书,“混沌之神我还没怎么听过,与黄衣之神比起来如何?”
祝鹤澜笑起来,“秽神中虽没有我们人类这么严格的等级制度,但若硬要比拟,黄衣之神就如同六部尚书这般地位,但混沌之神……它是秽神中的三王之一。”
“三王?这么说它比黄衣之王要强大?”
“或许,也或许不是。秽世界的规律对我们来说太难理解,强大与否的判断标准也不一样。不过……这位混沌之神是秽神中少有的,对人类或者类似程度的高智生灵很感兴趣的异类。它是所有秽神中唯一可以自由进入任何道主宰的宇宙而不引起道秽平衡的波动的,最大的喜好便是搅乱人类世界的秩序。历史上多次大规模的杀伐征战中都能看到它的影子。但玩归玩,它仍然如其他所有秽神一般,效忠最至高无上的、秽之本源——宇宙之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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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位门主之间交换了一番复杂的目光。恐怕他们也想不到,勾陈先生竟然会陷得那么深,甚至抛弃了他昔日的同伴……
尤其是玄武先生,恐怕不会好受。
“那么穷极之书呢?你有没有把它带出来。”一直沉默的青龙先生终于开口问道。
重六摇摇头,“我没有见到任何书,师父也没有交给我任何书。但不论如何,它此时多半跟着师父一起消失在那片秽化的海里了。”
“不……穷极之书不可能这么轻易就消失。”青龙先生沉默片刻,说道,“若它不在勾陈手中,很可能已经易主了。此事得继续查下去。”
言下之意,恐怕在槐安客栈附近会出现更多刺探消息的百晓生……
见三人久久无言,重六便要告退。但玄武先生却在他出门前说了句,“身为百晓生,不要让自己的情感蒙蔽观察的眼睛,永远不要盲目相信任何人。”
第113章 千人鼓(7)
与百晓门的三位门主见面后的第三天,重六从小院出来刚好看到小舜和福子在帮忙卸土豆,发现一直给客栈送菜的菜农换了个人。他心中一动,匆匆回屋拿了东西,等到小舜和福子走了才上前。
那菜农一声不吭地将一只粗麻布包递给他。重六迅速地打开布的一角看了一眼,而后便将用小盒子装着的玄武先生朱砂令递给对方。
他拿着手记匆匆忙忙跑回小院,却见祝鹤澜依旧趴在床上睡得香甜,黑发成缕散落在凌乱的锦绣被褥上,分外妖娆惑人……
然而重六无情地大力摇晃着他的肩膀。
“不要吵……”祝鹤澜连眼睛都懒得睁开,赶苍蝇一样懒洋洋地挥了挥手,含糊不清地说,“再让我睡一会儿……就一小会儿……”
“不要赖床了!百晓门的人已经来过了!”重六在他耳边大喊。
祝鹤澜的眼睛总算睁开了,拥着被褥坐起身,一脸的阴沉和不情愿。
也就是六儿敢一大早就把他叫起来,要是换了别人……
“这里面有三本手记,咱们看的时候得留个心眼,因为打探到这些消息的人也不知道有没有被天辜大巫控制。”重六絮絮说着,已经略微兴奋地把三本册子在床上摊开,简直如同收到了生辰礼物。
祝鹤澜叹了口气,伸手接过重六塞给他的一本,“一定要现在就看吗?”
“这么十万火急的事,当然是马上就要看啊!”重六不由分说,已经盘腿坐好飞速翻阅起来。
祝鹤澜发现重六看书的速度快得惊人,纸张哗哗哗一页页翻过去,不消一炷香时间一本就竟然被扫完了……
天辜大巫名叫桑鸦,今年不过才二十二岁,于一年前接过的大巫权杖。他的父亲是谁已不可考,母亲一生居于黑石部落,靠着用自己编织的席子筐簸交换些猎人们打到的口粮,甚至为了养活她自己和儿子,不得不以自己来交换些猎物。
桑鸦出身贫贱低微,父亲又身份不明,一直被部落中众人视为肮脏低贱之人。可是在他八岁那年开始夜夜发出恐怖的嚎叫,醒来后便告诉他母亲,他梦见了混沌之神。
只要梦见混沌之神,就有资格成为巫师的候选。但当时整个部落没有人愿意将这样一个肮脏之子送去混沌神殿,那会令整个部落蒙羞。所以当混沌神殿的巫师们来挑选神童的时候,他们将部落族长的孙子谎称为神童交了出去。
但是令人惊愕的事发生了。小小的桑鸦忽然发出了一声恐怖的、全然不是童音的咆哮,他的声音低沉厚重,仿佛与群山共鸣。
“愚痴凡人,也想欺骗神明么?”
八岁的孩童一双眼睛里弥漫着妖异的血红,无形的秽气如无数蜷曲伸缩的触须,在他的周围翻卷飞舞。当时在场的所有人都被他弥散的、超越人类的黑暗震慑,双膝发软,一个接一个跪倒在他面前。
谁也想不到,那个来历不明的肮脏之子,在几年后会被天辜人认为是近三百年来最强大的巫师,是混沌之神亲选的使者。甚至有人说,桑鸦见过真正的混沌之神的化身,受到了它的加持。
“这天辜大巫的故事要是被写成戏本子或者话本,应该挺受欢迎的。”重六啧啧评论道。
祝鹤澜翻看着另一本手记,“这里面记叙的都是关于混沌之神的信息。大都是从远西收集到的,但并不完善。”
重六探着头看他手里的书,“混沌之神我还没怎么听过,与黄衣之神比起来如何?”
祝鹤澜笑起来,“秽神中虽没有我们人类这么严格的等级制度,但若硬要比拟,黄衣之神就如同六部尚书这般地位,但混沌之神……它是秽神中的三王之一。”
“三王?这么说它比黄衣之王要强大?”
“或许,也或许不是。秽世界的规律对我们来说太难理解,强大与否的判断标准也不一样。不过……这位混沌之神是秽神中少有的,对人类或者类似程度的高智生灵很感兴趣的异类。它是所有秽神中唯一可以自由进入任何道主宰的宇宙而不引起道秽平衡的波动的,最大的喜好便是搅乱人类世界的秩序。历史上多次大规模的杀伐征战中都能看到它的影子。但玩归玩,它仍然如其他所有秽神一般,效忠最至高无上的、秽之本源——宇宙之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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