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还真有两把刷子。
顾念之不禁挑眉暗叹。
如果让蔡胜男这一点给辩赢了,罗嘉兰怕不是要当庭释放了,而且以后再也不能用同样的罪名起诉她了,除非找到新的证据。
可他们就连现在的证据都足足找了几乎一年的时间。
如果让罗嘉兰这一次逃脱了,她们到哪里去找第二套证据?
也就是说,我的当事人不管再尽心竭力,宋锦宁的情况一样会恶化。既然如此,控方律师又怎么证明宋锦宁女士把宋锦宁女士身体状况恶化的原因归咎为我当事人的故意精神虐待呢?这口黑锅,我们不背。
先搞掉证人,再搞掉证据,顺理成章,罗嘉兰的故意谋杀就不成立了。
蔡胜男这一波操作可以说是很了不起了。
要不是两人是对立双方,顾念之都要给蔡胜男打call了。
第1359章 不要自己加戏
蔡胜男的这一番陈词算得上是有理有据,说服力非常强。
就连法官都忍不住点了点头,和颜悦色地问顾念之:控方律师,你是否同意?
顾念之当然也不能同意。
顾念之脑子里飞快地思考着,慢慢站起来,说:被告律师提出了一份新证据,我想想问被告律师,这份杂志上文献里所列病例,确实是跟我当事人的病例,一模一样吗?
顾念之重重强调一模一样,就是在提醒大家,不要被一份似是而非的东西给误导了。
蔡胜男心里一跳,笑着说:当然是一模一样啊,我可以给大家看专家做的对比图
她这时回到被告席上,将自己的笔记本电脑也打开,连上法庭内的大型投影仪。
很快,法庭里那面雪白的投影屏幕上,显出了一份对比图,对比的就是文献上的病例,和宋锦宁的病例。
各位请看,这里对病例的阐述,跟宋锦宁的病情阐述相似度有百分之八十,可以断定
慢着。顾念之抬起手,叫了暂停,我再问被告律师,这份对比图,是谁做的?专家吗?请问是哪一位专家证人?
能拿到法庭上的东西,都是要经得起推敲的。
除了普通证人以外,专家证人也是非常重要的存在。
而且专家证人不用和普通证人一样回避交叉问话的法庭环节,他们可以从头到尾坐在法庭上旁听整个庭审过程。
但是现在的一号法庭里,只有霍冠辰一个普通证人在这里,并没有专家证人。
蔡胜男笑着说:当然是专家,不过他很忙,没有时间出庭,但是他给我签了一份证明,证明这个证据是他提供的。
蔡胜男把那专家的签名给法庭上的人传阅。
顾念之也看了看签名,然后将证明还给蔡胜男,继续抬头盯着大屏幕上的病例对比飞快地看了下来。
在看到最后一个对比框的时候,顾念之眼神微凝。
被告律师,病情阐述相似度有百分之八十就可以证明是同一种病吗?顾念之拿起自己面前的激光笔,在投影大屏幕上圈住了最后一个对比框,各位请看,这两个病例的最后一个对比,是治愈情况。
文献上的这种病例,专家明确说明是不可治愈。也就是如同被告律师所说,不管如何护理,最后的结果还是一定会恶化,病人一定会死亡。
但是我的当事人在脱离被告罗嘉兰的监护照顾之后,不仅没有病情恶化,而且还治愈了,请问光凭这一点,你就能得出两个病例是同一种病的结论?
顾念之找到蔡胜男论述中的漏洞,开始穷追猛打,埃博拉病毒是通过血液和体液传播,艾滋病也是通过血液和体液传播。
埃博拉病毒的早期症状也是发烧,虚弱,身体疼痛,跟流感差不多。
巧的是,艾滋病的早期症状也是发烧,虚弱,盗汗,跟流感差不多。
如果不看后期发展,两者的相似度说不定也有百分之八十,所以我们就能得出这两者是一模一样的病例?
你也觉得很荒谬吧?
顾念之也往法庭里所有人脸上看了一眼,微笑着继续说:这个问题,我想向被告律师请的这位专家证人问一下,他是怎么得出两种病因为病情百分之八十相似,就是同一种病的结论。
蔡胜男飞快地看了一下自己的专家证词,马上反驳说:请控方律师不要自己加戏,我的专家证人并没有说这两种病就是同一种病。
顾念之等的就是她这句话,闻言立刻说:既然不能证明这两种病就是同一种病,那么说明被告罗嘉兰企图精神虐待我的当事人致死的嫌疑依然存在。
请问被告律师,你为什么要用这本杂志上的病例结果,证明我当事人的病也是一定会恶化,一定会死亡呢?你这是叫偷换概念,还是做伪证?!
不管是偷换概念还是做伪证,对于证人来说,都是非常严重的指控。
蔡胜男瞬间变脸,沉声说道:反对。我的专家证人并没有说过这样的话。
你的专家证人没有说过这样的话,那就是被告律师蔡律师你说的这种话,那么涉嫌做伪证的人,就是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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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念之不禁挑眉暗叹。
如果让蔡胜男这一点给辩赢了,罗嘉兰怕不是要当庭释放了,而且以后再也不能用同样的罪名起诉她了,除非找到新的证据。
可他们就连现在的证据都足足找了几乎一年的时间。
如果让罗嘉兰这一次逃脱了,她们到哪里去找第二套证据?
也就是说,我的当事人不管再尽心竭力,宋锦宁的情况一样会恶化。既然如此,控方律师又怎么证明宋锦宁女士把宋锦宁女士身体状况恶化的原因归咎为我当事人的故意精神虐待呢?这口黑锅,我们不背。
先搞掉证人,再搞掉证据,顺理成章,罗嘉兰的故意谋杀就不成立了。
蔡胜男这一波操作可以说是很了不起了。
要不是两人是对立双方,顾念之都要给蔡胜男打call了。
第1359章 不要自己加戏
蔡胜男的这一番陈词算得上是有理有据,说服力非常强。
就连法官都忍不住点了点头,和颜悦色地问顾念之:控方律师,你是否同意?
顾念之当然也不能同意。
顾念之脑子里飞快地思考着,慢慢站起来,说:被告律师提出了一份新证据,我想想问被告律师,这份杂志上文献里所列病例,确实是跟我当事人的病例,一模一样吗?
顾念之重重强调一模一样,就是在提醒大家,不要被一份似是而非的东西给误导了。
蔡胜男心里一跳,笑着说:当然是一模一样啊,我可以给大家看专家做的对比图
她这时回到被告席上,将自己的笔记本电脑也打开,连上法庭内的大型投影仪。
很快,法庭里那面雪白的投影屏幕上,显出了一份对比图,对比的就是文献上的病例,和宋锦宁的病例。
各位请看,这里对病例的阐述,跟宋锦宁的病情阐述相似度有百分之八十,可以断定
慢着。顾念之抬起手,叫了暂停,我再问被告律师,这份对比图,是谁做的?专家吗?请问是哪一位专家证人?
能拿到法庭上的东西,都是要经得起推敲的。
除了普通证人以外,专家证人也是非常重要的存在。
而且专家证人不用和普通证人一样回避交叉问话的法庭环节,他们可以从头到尾坐在法庭上旁听整个庭审过程。
但是现在的一号法庭里,只有霍冠辰一个普通证人在这里,并没有专家证人。
蔡胜男笑着说:当然是专家,不过他很忙,没有时间出庭,但是他给我签了一份证明,证明这个证据是他提供的。
蔡胜男把那专家的签名给法庭上的人传阅。
顾念之也看了看签名,然后将证明还给蔡胜男,继续抬头盯着大屏幕上的病例对比飞快地看了下来。
在看到最后一个对比框的时候,顾念之眼神微凝。
被告律师,病情阐述相似度有百分之八十就可以证明是同一种病吗?顾念之拿起自己面前的激光笔,在投影大屏幕上圈住了最后一个对比框,各位请看,这两个病例的最后一个对比,是治愈情况。
文献上的这种病例,专家明确说明是不可治愈。也就是如同被告律师所说,不管如何护理,最后的结果还是一定会恶化,病人一定会死亡。
但是我的当事人在脱离被告罗嘉兰的监护照顾之后,不仅没有病情恶化,而且还治愈了,请问光凭这一点,你就能得出两个病例是同一种病的结论?
顾念之找到蔡胜男论述中的漏洞,开始穷追猛打,埃博拉病毒是通过血液和体液传播,艾滋病也是通过血液和体液传播。
埃博拉病毒的早期症状也是发烧,虚弱,身体疼痛,跟流感差不多。
巧的是,艾滋病的早期症状也是发烧,虚弱,盗汗,跟流感差不多。
如果不看后期发展,两者的相似度说不定也有百分之八十,所以我们就能得出这两者是一模一样的病例?
你也觉得很荒谬吧?
顾念之也往法庭里所有人脸上看了一眼,微笑着继续说:这个问题,我想向被告律师请的这位专家证人问一下,他是怎么得出两种病因为病情百分之八十相似,就是同一种病的结论。
蔡胜男飞快地看了一下自己的专家证词,马上反驳说:请控方律师不要自己加戏,我的专家证人并没有说这两种病就是同一种病。
顾念之等的就是她这句话,闻言立刻说:既然不能证明这两种病就是同一种病,那么说明被告罗嘉兰企图精神虐待我的当事人致死的嫌疑依然存在。
请问被告律师,你为什么要用这本杂志上的病例结果,证明我当事人的病也是一定会恶化,一定会死亡呢?你这是叫偷换概念,还是做伪证?!
不管是偷换概念还是做伪证,对于证人来说,都是非常严重的指控。
蔡胜男瞬间变脸,沉声说道:反对。我的专家证人并没有说过这样的话。
你的专家证人没有说过这样的话,那就是被告律师蔡律师你说的这种话,那么涉嫌做伪证的人,就是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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