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三分之一的难民自行解决伙食,其余的三分之二由国际委员会供给膳食。

    没有公共厨房。每个家庭单独做饭。每天每个成人得到一杯米,每个儿童得到半杯。

    配给都是免费的。

    收容所领导估计1袋米最多有230杯。

    为日本人干活的男子以及商贩不分发大米。

    难民们却总是抱怨,配给他们的大米数量不足以充饥。

    评价:

    检查委员会认为收容所中平常的情况是令人满意的,并且肯定了收容所领导为维持秩序所作出的努力。只是卫生设施需要大力改善,因此,监察委员会强烈要求尽快采取严厉措施,铲除这种弊端,使难民目前尚算良好的健康状态得以维持下去。

    委员会认为有必要让收容所领导去督促,使难民的膳食习惯改为喝粥。

    此外,委员会认为,1袋米的分量不止200杯。一般规格的1袋有125担,因此应有250满杯,甚至有266平杯。

    第三难民收容所的临时规定:

    1.按原数量分配给每个部门大米。

    2.从今天即1937年12月29日起,要经常检查每个部门是否有核实哪些人还有大米和钱,据此决定以后不应再为这些人员提供大米。

    3.此外,对在难民收容所内出售大米、粥、水、糕点或其他商品如牛肉、骡肉和酒的商贩,如果他们每天的销售收入超过3元的话,则暂时不供给米。

    4.由此而省下来的大米,由部门主任分发给非常急需的人。

    5.19时后,收容所各部门一律熄掉灯火。如一定得用灯,应尽可能的调小火苗,谨防酿成火灾。

    6.从明天起,每个部门在难民中推选一位有经验、声誉好的老人,同收容所领导一起商讨分配发放及如何改进分配工作等。

    1937年12月31日

    又说到:在收容所办公室里有2袋半大米,所长说这些大米是日本士兵发给几个难民作为他们劳动报酬的。人们告诉我们,他们会把这些大米留到食品储备不足时再用。

    检查委员会非常怀疑陈述的事情的正确性。

    兵库署难民收容所

    1937年12月31日由洛、王、米尔斯和福斯特先生检查。

    组织:

    所长:陆成美先生,带约40名助手。

    难民人数:约8000人,还有许多只在这个收容所过夜的人。

    一队中国警察驻扎在这个收容所。

    一些难民情愿住在房屋的地下室和掩体里,因为那里会暖和些。

    特别安排了一个房间供妇女分娩使用。

    有一个妇女在准备吸鸦片时被当场逮住。

    大米分发:

    收容所平均每天可得10袋大米以供分发。

    收容所有一个公共厨房,每天两次分发米粥。

    领取米粥用的红色配给证已发给492户人家,总共约3000人。

    约有1500人不愿领取免费的米粥,约有2400人膳食自理。

    尚有一些钱的难民有偿领取米粥,每杯3个铜板。每天的收入共计有12元,据此推算有钱的难民人数约为600人。

    人们告诉我们,收入一般用于购买收容所中使用的蜡烛、席子和其他日用品。此外,一部分钱用来购买香烟分发给日本士兵,以免他们来骚扰收容所难民。

    现已要求收容所所长就支出的钱向国际委员会递交一份详细账单。

    检查委员会的印象是,大部分难民自己做饭。

    不满意见:

    提出了许多抱怨,比如,在分发红色配给证时优先考虑到的总是那些不该领取这种证的人。许多真正的贫困者据说没有得到配给证。因为人群太过拥挤,领取粥很困难。就是那些善用双臂为自己在人群中开辟道路的人也会抱怨几乎会买不到粥。另外又有一些人抱怨说,粥的质量太差,无法吃下去。由于要节俭使用储备,就在米粥里兑了生水,因而导致了许多疾病的发生。

    中国警方坦言宣布:不可能与收容所领导合作,因为这些领导人在分发米粥时总是严重偏袒。

    评价:

    检查委员会查明,房子里有315袋米,其中22袋在地下室,95袋在另一个房间。

    收容所所长就此应答我们说,国际委员会提供给他的大米数量满足需要绰绰有余。但我们认为,这要么是不良企图,要么就是打算实施严格的节约措施,而这些节约措施对收容所难民产生了非常不利的影响。发现的那些米中,有22袋是刚供给的,定于当天和以后几天使用。对于其余的95袋米,则没有作出任何解释。

    收容所中卫生状况不得不说是非常糟糕的。现有的空间住这么多的人,太拥挤了。因此必须立即公布和实施严格的卫生措施。

    此外,我们建议,分发米粥的公共厨房多开几扇门,使分发工作变得更容易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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